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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3篇

时间:2023-01-07 10:10:05 浏览量:

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1  第一,规范招生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立学校招生范围;每个学年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3篇

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1

  第一,规范招生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立学校招生范围;每个学年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招生,不存在提前招生行为。没有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也没有“奥林匹克”与招生挂钩。均衡分班,男女生比例合理匹配,参照小升初考试成绩;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和与家庭住址有关的各种因素应合理安排。学校不办实验班。

  第二,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考试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考试科目和次数进行,学校具有相对完整的学业水*考试和教育质量检查制度;除地区局组织的统考、联考、竞赛、评分外,学校不参加其他考试。学校组织的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难度和范围设计合理。考试次数不随意增加,学校小测验也设置在每月一次的"范围内。

  第三,学生的作息时间和作业安排

  学生在校学习每天不超过5.5小时,每天锻炼1小时。学校活动内容应当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和素质教育要求科学合理,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禁止老师在学校留重复性的惩罚性作业。

  第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放所有课时,不任意增加任何课时和课程,不存在挤占体育、美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设计课程深度,学校始终监督教师的教学进度,使之科学合理。没有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时间和自学时间*辅导班的;在职教职工未举办、参与、组织或介绍学生有偿家教活动。

  教育评价

  学校以完成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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