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文件编文件名称会计工作管理制度1版本V1.0生效日期号编制财务部审核1批准1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工作,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文件编文件名称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1版本V1.0生效日期
号
编制
财务部
审核1批准1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工作,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反映、监督、控制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财务总监总体领导,由财务部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公司会计核算按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收入与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
第四条
公司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五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涉及外币核算的,应折合本位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币
金额和汇率。
第二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一)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审核、制证、记
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报帐及时,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二)实行会计监督及风险控制。对不合法的经济事项拒绝办理,定期分析风险指标的趋势,发
现异常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预警,同时共同研究控制措施。
(三)编制财务预算、审核付款计划及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定期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利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决策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
司参谋。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六)拟定公司办理会计业务的具体办法、各项财务制度及工作流程。
(七)配合国家监督机构及境内、境外中介机构提供所需会计资料。
1第七条
会计人员任职的素质要求:(一)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会计专业知识,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
术方法,持证上岗;(二)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实事求是、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性格稳重,为人诚实,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三)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细心,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四)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纪律,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五)要勇于负责,不怕得罪人,坚决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违规操作,贪污盗窃的行为。
第八条
对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一)品德不好,生活作风不正派和受过开除、刑事处分的人员,以及犯过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的人员;(二)不熟悉会计专业知识,经常跳槽,责任心不强的人。
(三)缺少团队精神的人。
第九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具体规定如下:(一)一般会计人员及各小组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
财务部上级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二)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
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三)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同时应将任职
期间负责的帐目核对清楚,在帐帐相符的情况下,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四)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移交人要写书面说明材料。
(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六)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
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七)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
法律责任。如果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