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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精选文档)

时间:2022-05-19 13:55: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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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精选文档)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6篇

第一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

  【内容提要】 我国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的突出问题是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权力相对弱化,正副职权力与责任划分不尽合理。要完善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就要适当分解、减少并合理限制一把手的权力,正副职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一把手要科学地把握宏观决策权,不直接行使执行权,不进行具体事项的审批和决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人选。要加强监督权,从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对一把手的预防腐败工作,实现一把手的权力与利益分开。一把手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要亲自“管党”。

  【关 键 词】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与完善

  党政一把手在我国政治权力运行及各项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突出的地位,可谓“位高权重”。党委书记是各级领导班子的“核心”和“班长”。在其领导下,行政一把手、副书记、常委、相关行政副职等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权力结构。这种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总体上适应我国的国情。但这种宝塔形的权力结构也存在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正副职权力与责任划分不尽合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并由此导致诸多弊端,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一

  所谓党政一把手是指党政领导机关的正职。而党委书记又是各级各类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各级政权机关明确规定行政一把手兼任党委副书记,一些重要岗位的行政副职兼任党委常委。以党委书记为领导的党委常委无疑是相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例如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等等。因此,行政一把手虽然不兼任党委副书记,但一般来说,整个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还是党委书记。

  我国政治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尽管《党章》及有关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但实际上,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其中领导班子一把手个人决定本地区、本部门大政方针的问题比较突出。改革目标、发展方向、总体规划几乎都是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拥有无可争议的最后决策权或者说“拍板”权。重大项目的立项、招商引资乃至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和具体项目的审批,几乎都是一把手说了算。邓小平早就敏锐地发现并及时指出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他说,“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①上述问题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行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弊端。

  第一,一把手负担重、压力大、精力分散,难以集中精力抓大事要事。一把手权力大、管事多,事无巨细都要由其决策,结果压力巨大、负担沉重、精力分散。而本应由一把手直接抓、其他人无可替代的一些工作却被忽略、拖延。一把手整天忙得不可开交,成为一个庸庸碌碌的事务主义者。与此同时,权力的运用出现了错位和疏漏。本来应由一把手主要负责的工作却因一把手没有负起责任而被弱化。一把手的精力主要放在了具体的发展问题上。应由一把手负责的广泛深入的调查、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对深化改革深层次问题的思考、对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使该地区、部门的工作长期停滞不前,难有大的突破和进展,难以创造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第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难以充分调动起来。一把手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虽有分工,但边界不清、责任不明,后者难以发挥应有的决策功能。名义上他们都分工负责几个方面的工作,但因缺乏应有的决策权,对关键问题难以定夺,往往要看一把手的态度,等待一把手的批示,因此缺少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事难以大胆担当,或无法负责,或不敢负责、不愿负责。这样,本来可以很快解决的事情却长期拖延,本来可以由其直接解决的矛盾却被上交了。于是,“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②

  第三,一把手容易脱离群众。一把手位高权重,难免脱离群众,不利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由于一把手陷入大量的事务工作中,整天忙忙碌碌,难以走出机关大楼,很少能真正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体恤民生。因此,他们往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社会矛盾麻木不仁,甚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问题积少成多,矛盾不断升级,乃至酿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这无疑是近年来群众利益和社会矛盾问题凸显的一个深层次原因。现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和“深水区”,任务艰巨、困难很多,新老矛盾交替、新旧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城乡一体化进程、城市化建设、户籍改革、人口政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民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深层次的改革问题,绝非某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这恰恰需要一把手给予高度重视、宏观指导,统一协调。但实际上,不少一把手远未做到这一点,致使改革难以突破,造成群众对干部的失望。

  第四,领导班子容易决策失误。权力是复杂的矛盾体,人们可以运用权力达到自己的目的,既可以推动工作与事业的发展,也可以阻挠、破坏其发展。同时,权力对其行使者又有反作用,它既可以激发其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其善用权力,同时对其又有巨大的腐蚀作用。因权力寻租而导致的腐败屡见不鲜、司空见惯。权力也可以麻痹权力行使者的神经,使其产生错觉,以为掌握了权力就变得更加聪明、强大,甚至无所不能,可以独断专行。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再加上一些人喜欢独断专行,缺乏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精神,必然使决策产生失误。而决策失误就会导致资金和资源浪费、环境破坏、财产损失、人民遭殃。值得注意的是,腐败要受到追查和惩处,而决策失误哪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也往往没有受到追查和处理。损失由国家买单,但责任由谁来承担呢?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制度缺位、机制不健全,无疑助长了决策不负责任以及决策失误的现象。

  第五,一把手容易搞政绩工程。由于一些一把手存在着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急于出政绩,就违背科学发展观,片面追求GDP和高速度,大搞野蛮开发,肆无忌惮地透支和耗费有限的资源,大肆举债,结果换来了一时的高速度、大发展和表面的繁荣,相关的一把手可能会因此而升官。但这却阻碍了该地区和部门的可持续发展,也给继任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有些一把手事无巨细都喜欢亲自过问,武断决策,大到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工程启动、改革实施,小到道路怎样修、广场怎样建、路边种什么样的树和花草,都喜欢直接过问、主观决定,可谓为官一任、“塑造”一方。一任书记喜欢柳绿桃红,那么道路广场便遍栽桃柳,下一任书记喜欢梅竹,那么就拔掉桃柳,重植梅竹,真是令人目不暇接、感叹不已。

  第六,一把手容易贪污腐败。众所周知,权力缺乏监督容易产生腐败。但实际上,权力过分集中同样容易产生腐败。大量的审批权、决策权以及人事任用权都集中在一把手的手里。他们直接掌握着国家财富的分配大权和相关干部的政治前途与命运。权力的集中程度与腐败的高发程度是成正比的,权力越大,腐败的风险也就越高。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问题往往使意志薄弱者难以抵挡权力的腐蚀和利益的诱惑,而走上腐败之路。据统计,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所占比例超过1/3,在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所占比例更高。而一把手的贪污腐败都直接或间接与审批、受贿有关。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是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权力的过分集中缺乏适度的分解、合理的分工以及强有力的监督,是政治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根本缺陷,也是其不成熟、不完善的突出表现。从发展方向来说,一个成熟、完善的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应实行权力的适度分解和科学分工。中央纪委官方网站刊文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③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适当减少一把手的权力。邓小平说,“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④权力的构成应当进行合理优化和科学配置。作为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应集中精力做好统筹规划、宏观决策。也就是说要集中精力抓大事、抓要事,不直接过问、插手和管理具体的事务。一把手的工作要相对“超脱”,要从宏观上谋划、领导本地区和部门的改革开放,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把手要提出总体工作的指导方针、长远目标和近期计划,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但经验证明,一把手不能直接插手、干预具体项目审批、土地开发、投资贷款等具体事项。党委书记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领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遵守党章所规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努力搞好干部队伍建设,但要避免直接决定甚至指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人选。

  第二,严格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一把手是领导班子的班长,是权力的核心。但其权力应该是有限的、有边界的。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减少一把手的权力,而且要明确一把手的权力边界,限制一把手的权力,防止其“越权”。现在问题是,领导班子一般成员乃至副书记、行政一把手都坚守其权力边界,很少有人擅自“越权”行事。“越权”可以说是官场的“大忌”。但一把手行使权力似乎没有边界,没有任何制约。当然,一把手要统率整个领导班子,无疑应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也有权过问各方面的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跨越权力边界,越俎代庖,直接干预别人的工作乃至替他人进行决策。一把手应努力提高认识,加强这方面的修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应按制度办事,不盲目随声附和。

  第三,建立严格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分工明确、责权一致,使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做到有职有权。为此,不少地区和部门在媒体上公布了“权力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以接受群众监督。这种做法无疑是正确的。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应当享有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的决策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各级领导班子应该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重大决策应由集体做出。但具体工作进程中的决策权应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否则工作中就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正如邓小平所批评的,“我们的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领导机构中,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的规定,以致事无大小,往往无章可循,绝大多数人往往不能独立负责地处理他所应当处理的问题,只好成天忙于请示报告,批转文件”。⑤当然分工不分家,一把手要做好统一协调工作,要对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工作进行宏观的指导和监督,这样才能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⑥

  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⑦如何构建这种权力运行体系?一把手在这种权力运行体系中担负什么样的职责呢?

  第一,一把手要科学地把握决策权。一把手在这种权力运行体系中处于领导和核心地位,其能否善用权力直接决定了这种权力运行体系的好坏。要科学地把握决策权,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其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牢牢把握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把手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绝不能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的态度,不能以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特殊为借口,抵制或变相抵制中央的方针政策。当然,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要和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结合起来,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具体方针政策。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本地区、本部门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透支资源、损害民生为代价,片面追求GDP和高速度。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方面的发展计划。要坚决保证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绝不能走歪门邪道,偏离中央的精神,脱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把手心里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不渝地为人民谋福利。

  其二,要严格把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关。方针政策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再好的方针政策也要靠各级干部负责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搞得好,中央的方针政策就能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就。“党管干部”是执政党的核心任务之一,干部队伍建设也就成为各级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要搞好干部队伍建设,首当其冲的就是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所谓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就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高标准、严要求,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重要人事任用必须实行票决制。一把手要力戒独断专行,高度警惕和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真正把清正廉洁、水平高、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其三,要敢于和善于突破深化改革的瓶颈和难关。一把手作为改革的领导者,要始终站在改革的前沿,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推进各方面的改革。目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和“深水区”,一些重要的改革领域和环节亟待突破难关。这些领域的改革难度更大,风险也更高,时刻考验着一把手推动改革的决心和政治智慧。对此,一把手不能知难而退,相反应知难而进。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政方针,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但这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艰苦的努力。一把手的责任就是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开拓创新,大胆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在改革实践中,既要勇于突破旧传统和旧制度,创建新的制度和机制,又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民生的关系,努力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求变。

  其四,加强统一领导,努力协调八方。共产党是执政党,各级党委书记必须坚持党对各方面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时又要避免以党代政,直接干预各方面的工作。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党管干部”等方面。根据这一原则,党委书记要努力协调好执政党、人大、政府、政协的相互关系,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独立自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依法进行活动。过去,党、人大、政府、政协四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都是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党委书记作为常委会的“班长”,对各方面工作的协调相对比较容易。但十八大之后,除中央之外,各地方政协主席不再进入常委会。其好处是有利于政协对执政党和政府进行民主监督。但也有专家担心此举会削弱政协的政治地位。不管怎么说,政协主席不进常委,就更需要加强党委书记同政协的协调工作,党委书记应更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更广泛深入地听取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也应更主动地接受其监督。

  第二,一把手不宜直接行使执行权。我国的政治体制具有突出的优势和鲜明的特点,不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但主张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协调一致。“权力可以宽泛地定义为达到期望的结果的能力”,或可以简化为“达成力”,它包括“决策”和“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各种能力”。⑧也就是说,权力可以划分为决策权和执行权。在权力运行体系中,各级领导班子实行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但一把手在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甚至是决策权的集中体现和代表。从权力划分和相互制约的角度来说,执行权与决策权应相对分开。一把手应坚决避免直接行使执行权。这不仅有利于权力的运行、工作的开展,而且有利于遏制贪污腐败的滋生蔓延。从领导班子的分工来说,一把手的主要职责是把握决策权,党政副职和党委常委分管执行权。按常规,党政副职和党委常委都分工负责几个方面的工作。所谓分工负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负责相关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具体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对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以及由领导班子明确指定其负责的其他工作。一把手把握决策权,而党政副职和党委常委行使执行权,这就使决策权和执行权既相互协调一致,又相互监督制约,使权力运行形成良性机制。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⑨一把手把握决策权应当相对“超脱”,注重统一领导和宏观指导工作,要坚决避免直接行使执行权。一把手行使执行权,直接干预分管领导的工作,往往会使相关的分管领导无所适从,难以独立自主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职责。当前,一把手避免直接行使执行权,其重点在于:

  其一,党政一把手不进行具体事项的审批。具体事项的审批一般都涉及土地开发、项目立项、招商引资、贷款融资、基础建设等领域,而这些领域都与经济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往往是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重灾区。要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和下放政府部门的审批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相关领域的审批还不可能全部取消。因此,审批权由谁掌握,如何公开、公正、公平地使用审批权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传统的权力运行机制中,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由一把手亲自进行项目审批或变相进行项目审批。所谓变相审批,就是党委书记作为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项目直接进行决策。尽管从法律程序上,他们并不一定在相关的文件上签字。从微观上看,审批是属于决策的问题,但从宏观上看,它们多数还是属于重大决策之后的执行问题。一把手直接进行审批,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包括党政副职很难再提出不同意见,也难以进行必要的监督制约。这些事项应由相关的主管领导直接进行审批。一方面,他们了解具体情况,熟悉相关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审批的尺度,减少决策失误。另一方面,他们作为党政副职,工作上还要接受一把手的指导监督。这无疑使审批工作多了一层防护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审批中的贪污腐败。

  其二,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干预政府部门范围内的工作。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曾谈到过党政分开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这一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例如,党委书记一般都不再兼任政府正职。政府的各项职能逐步增强。然而我们在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的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党委书记作为整个党政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过多直接干预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甚至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转向了地区发展问题。这种权力的偏移和错位不仅使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行政一把手的权力相对弱化,而且也容易使党委书记同具体的开发项目及其相关利益发生纠葛。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委书记不直接介入与政府相关的工作,要充分保障行政一把手能够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范围内的权力。党政要有合理的分工,不能以党代政、以党干政。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充分发挥政治上的监督保障作用,既要对政府及其行政一把手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制约,又要支持其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

  其三,党委一把手避免直接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具体人选。我们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书记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但党委书记的工作主要是从宏观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坚持按照相关的制度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宜直接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人选。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坚持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坚持票决制。绝不能由一把手指定或变相指定具体人选,而其他常委随声附和。同时,一把手要避免直接参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政副职的提拔任用工作。因为由一把手直接或间接决定其副手的提拔任用,就很容易在领导班子内部形成不正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对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而言,由于自身的提拔任用直接决定于一把手,必然会对一把手产生依赖甚至“恐惧”心理。他们在工作中对一把手只能言听计从,很难独立发表与一把手不同的意见,更不可能公开与一把手唱对台戏,或揭发检举一把手的问题。这样,领导班子内部就会缺乏必要的民主和正常的批评监督,容易形成“一言堂”、一潭死水,乃至形成针插不透、水泼不进的封闭王国。因此,领导班子一般成员的提拔,应由上级有关部门直接负责。

  第三,党委一把手要强化监督权。从监督的角度看,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一身二任。他们既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制约,同时又要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就常规制度而言,一把手应接受选举产生他们的党代会、人代会以及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也要接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制约。对此,一把手应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虚心地接受这些方面的监督。除了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方面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还应当主动深入群众,加强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以听取批评建议。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⑩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11)

  同时,一把手要行使监督检查职责。一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检查。从一定意义上说,一把手的职责主要是宏观决策、统一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贯彻落实的情况如何,每位分管领导所负责的工作怎样,都要由一把手来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工作的拖拉和在执行中发生偏差。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对此,一把手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保证执行坚决,必须进行有力的监督。

  二是要强化对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党委书记要亲自抓纪委监察部门的工作,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工作。这方面的工作虽然由纪委书记负责,但现行的规章制度使纪委主要对下行使监督权,很难对同级领导班子进行监督,而平行监督又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由一把手亲自抓纪委监察工作,就为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当然,这并不妨碍对纪委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纪委既要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同时又要接受同级党委及党委书记的直接领导,才能更好地做好监督检查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要统一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在监督工作中,除了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组织以及媒体、网络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如何把方方面面的监督力量统一协调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要形成强大的合力必须具有权威性的领导,而这种权威性的领导角色只能由党委书记来承担。只有党委书记坚持不懈地抓好这方面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不断改善,贪污腐败的问题才能逐步得到解决。

  三

  要完善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需要正确处理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实践证明,权力与利益的结合必然产生腐败,权力与利益结合地越紧密,腐败就越严重。这里所讲的利益,不是公共利益,也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个人的利益。权力要为公众服务,要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本人和其他个人谋取利益。如果权力用于为本人或者其他个人谋取利益,那就是腐败,就要坚决预防和反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家、开发商、投资人,其活动的主要目的无非是盈利,使自身资本实现最大化。只要其活动奉公守法、合情合理,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其活动中与权力发生关系,例如通过正常的招投标和政府合法的审批获取必要的资源,也是无可非议的。但利益相关者一旦通过权力非法谋取更大的利益,就成为非法的活动,其谋利也就成为非法牟利。而一些不法商人违法违规进行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寻求权力的保护。而一些权力的拥有者也不愿意错失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机会,主动进行权力寻租,从而对不法行为形成形形色色的保护伞。因此,预防和反对腐败,确保权力的廉洁,必须使权力与利益分开。一把手掌握的权力越大,与利益结合的诱惑力也越大。一把手的权力与利益相结合产生的后果也更严重,社会影响也更坏。从已查处的贪腐案件看,一把手的贪腐往往数额更大,而且更容易产生贪腐窝案。那么,如何才能保障一把手权力与利益分开呢?

  其一,既要管住权力,又要规范市场。行贿受贿等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可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般都是权力与利益相互需求、相互利用、相互勾结的结果。因此,预防和反对腐败,首先必须管住权力。最大限度地下放和减少政府的审批权,同时也要防止和反对掌握着各种权力的干部在企业中兼职,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谋利,从中受惠。为了防止权力与利益的结合,2013年10月,中组部进一步明确规定,在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退休后3年兼职也要审批。

  然而,仅仅管住权力还不够,在管住权力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规范市场。规范市场要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其中包括进一步改革金融管理体制、土地招投标和开发制度、国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度,进一步限制大型国有企业对相关领域资源的生产、销售的垄断和在贷款融资等方面的特权。同时,要从制度、体制、观念、操作程序上给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以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机会。必要的话,给予资金、用工、土地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最终要使所有的企业家、投资商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都能在市场中得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由减少和限制审批权逐步发展到基本退出市场,不直接进行审批。那么,企业家、投资商就没有必要通过非市场乃至非法的手段去获取资源,从而也就失去了行贿的冲动和主观愿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依法引导和管理市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企业家的经营生产活动,努力防止和坚决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其野蛮开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毒害社会等行为。也要努力防止和打击那些拉拢腐蚀干部、寻求保护伞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加大对贪官污吏的打击力度,也要从制度法规和执法力度上加强对行贿者的打击和惩处,既要做到使干部不敢贪,也要做到使不法商人不敢行贿。只有这样,才能铲除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温床。

  其二,进一步明确一把手的政绩不与GDP的增长和经济发展速度挂钩。过去,我们常把一个地区GDP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速度作为衡量该地区领导班子一把手工作好坏的标准,也将其作为考察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致使一些一把手产生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为了促进GDP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一把手就头脑发热,带头冲锋陷阵,甚至不惜为此过度消耗能源,进行野蛮开发,大举债务,透支资源甚至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该地区的持续发展,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而明确一把手的政绩与GDP的增长和经济发展速度脱钩,有利于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搞好宏观决策、统一协调,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科学发展。这也能使一把手克服盲目发展的冲动,始终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稳定的心态,做好各项领导工作,真正当好“统帅”,而不是冲锋陷阵的“先锋”和“将领”。

  第二,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1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首先要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作为一把手,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允许各种不同意见在党内进行正常的交流、交锋,允许各种不同的工作方案相互比较、公平竞争。一把手既不能偏听偏信、主观武断,又不能搞“一言堂”,排斥其他的意见。广泛发扬民主,还要积极推动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良好的党风和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内部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特别是要允许大家对一把手进行公开的批评,一把手也应虚心地听取批评意见,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贯彻民主集中制,还要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合理的集中。集中是集中正确的意见、好的方案,而不是把大家的意见都统一到一把手的意见上来。不可否认,一把手意见的权重比较大,有时在决策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民主讨论的过程中,一把手的意见同其他人的意见是平等的,都要经过大家的分析、评论、比较、鉴别。一把手也应该具有宽广的胸怀和肚量,允许别人对自己的意见说三道四。集中既可以以一把手的意见为主,也可以以其他意见为主,最终形成领导班子的集体决议。集中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这三种表决方式要有机结合起来,加以科学运用。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用要实行票决制。但也应注意不要把票决庸俗化,凡事不进行认真地民主讨论,就简单进行投票解决,实际上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理解。对此,一把手应加以正确引导。集中不是集权,不是把集体的权力集中到一把手个人手里。一把手未经领导班子授权,也不能随便代表同级党和政府发表意见。一把手既不能把个人权力和领导班子的领导权混为一谈,更不能把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领导班子的所有成员,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都是经过党代会或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党政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是由上级机关任命的。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工作分工的不同。一把手是班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但他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是上下级关系。各级领导班子都应实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每个成员都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谁都不能享有高居于他人之上的权力。一把手一方面对整个领导班子进行统一协调和领导,但同时他本身又是领导集体的一员,投票表决也只有一票,不应享有任何特殊权利。各级领导班子都应支持、配合一把手的领导工作,但同时又对一把手进行必要的制约与监督,防止一把手大权独揽和滥用职权。

  第四,党委一把手要亲自“管党”。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夺取政权之后成为执政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伴随着党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国家事务、政府工作上来,就出现了“党不管党”的问题。也就是说,党的各级领导都在全力以赴领导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从一定程度上说,执政党的政党角色有所削弱,理政的角色在逐步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放松。因此,执政党自身出现了不少问题,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官僚主义、特权作风和贪污腐败。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党不管党”的问题。因此,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13)在新形势下,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14)

  “党要管党”,毫无疑问是指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要管党。但现实中,人们对“党要管党”的理解还没有完全到位,措施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从领导班子内部的分工来说,专职的党委副书记和作为常委的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往往承担着“党要管党”的主要职责。但党委书记也应当直接抓党的建设,他们才是“党要管党”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一身二任,他们既是党的书记、党委一把手,但实际上又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既然一身二任,就要兼顾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做好各级领导班子的统一协调工作,另一方面,作为党委一把手,又要抓好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关系到党本身的兴衰,也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绝不能掉以轻心。党委书记作为党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如一抓好党的建设,以及与此相关的干部队伍建设。

  首先要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一把手要亲自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当前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一把手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应尽量减少运动式的方式,努力实现其经常化、制度化,要注重实效,真正解决问题。在这些教育活动中,一把手既是领导者和教育别人的人,又是受教育者。一把手要克服职位越高,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就越高的错误认识。要甘当小学生,放下架子,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把手要带头讲真话、讲实话,杜绝讲虚话、讲假话,更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是人背后是“鬼”。要勇于做学习的模范、道德的模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典范。

  其次,要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应由党委组织部和专职副书记直接负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委书记对此可以过于“超脱”。党委书记应从两个方面加强这一工作。一方面,进行宏观的领导,确保中央的精神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制度、规定、程序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另一方面,对重要干部的任用要严格把关,要确保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好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也要坚决防止投机取巧、善于钻营者和平庸的“老好人”得到提拔重用。

  其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目前,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在一些领域、部门和环节上,贪污腐败的现象仍在滋生蔓延。据统计,党的十八大后,因贪腐受到查处的副部级干部就有十几人,厅局级、县处级干部就更多了。这种严峻的形势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反腐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复杂工作。一把手只有亲自挂帅,才能树立强大的权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做好反腐工作。反腐工作应注重制度建设,要不断改革和完善预防和反对腐败的各项具体制度、规定和程序。这是一把手义不容辞的领导责任。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15)

  注释:

  ①②④⑤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28-329、329、321、328页。

  ③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第二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中共____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 xx 从近年来反~斗争的实践看,不少~分子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腐化堕落的。此前,新闻界披露的慕马大案,____(省、市、区、县)“一府两院”几乎所有要害部门的“一把手”网络其中,再一次以触目惊心的事实,凸现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严酷的事实一再警示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监督“一把手”难在那里 “一把手”监督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有,过去也有。监督“一把手”难,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因素。

一、监督意识淡薄因素。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从监督客体“一把手”自身的情况来看,有些“一把手”认为自身素质高,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
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理感到不舒服,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
对来自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理不痛快,把班子内部的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
甚至还有的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在这种灰暗心态支配下,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为居,惟我独尊,缺乏被监督意识。“一把手”接受监督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本人的素质及对监督重要性认识的程度。其次,从监督主体干部群众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有的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怕遭到打击报复;
有的虽然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内心是反对的,并与之保持距离,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把手”事事附和,甚至为了取悦领导,而甘于放弃党性原则。无论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意识淡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权力过于集中因素。“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近来年,虽然中央一再重申,属重要决策,如:主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但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掌握着本部门、本单位人、财、物大权,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绝非个别现象,许多人认为该有的形式、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实际上仍然是“一把手”说了算,决策权相对集中,就很容易形成一个人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利用职权买官鬻爵、利用财物管理权侵吞国家资才、利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权谋取私利的例子不胜枚举。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些“一把手”民主意识淡化,在班子内部,进行重大决策时,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人扣上“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有的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这种权力的相对集中现象,往往使“一把手”,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使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判断。

三、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素。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是最为有效的长期监督。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干部任职后管理跟不上,上级党组织对所管“一把手”情况,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和工作汇报了解,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还难以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的掌握。少数上级领导只管提拔重用,不管教育约束,只重表面政绩考核,不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很好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这是导致“一把手”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有的党组织及领导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一把手”的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甚至还有的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

四、监督体制不顺因素。有效的监督体制应以监督客体处于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为前提,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约束,这是保证监督主体充分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条件。从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来看,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级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从了解问题的角度看,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从实施监督的角度看,他们又处于不太有利的位置,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调控之下,处于不利位置,有的根本不敢行使这个权力。从大量“一把手”违法犯罪的事实看,几乎都是不受同级党组织的监督,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特别是在一些单位,“一把手”党政一肩挑,更容易形成个人专断独行。二是专门机关不敢监督。在目前的双重领导体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这就带来两个问题:(1)作为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纪检机关,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2)作为监督主体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三是人民群众难以监督。人民群众对~现象虽然深恶痛绝,但由于人微言轻,以及缺乏对领导活动和政策法规了解,特别在机构改革的情况下,大家面临着一系列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很难有效地对“一把手”行使民主监督权。

五、监督机制滞后因素。在

第三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

(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

(三)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
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二、对策建议

(一)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

(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

(三)做实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要把“一把手”的行权监督向相应的同级监督拓展,充分尊重同级监督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公开,重大问题决策要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要公开,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要公开。要建立“一把手”工作情况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并加强深度情况通报,防止以向同级组织通报代替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实行公开。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一把手”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党委、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以及全体党员都有依据、有权力、有渠道、有手段行使监督权,使党内监督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坚持党对“一把手”监督的领导,构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监督“一把手”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重点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在事前打开监督“一把手”的“探照灯”,在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作用,保持整个监督过程严密不留空隙。

(五)强化分权制衡。要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如推行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重大项目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各单位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第四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摘 要:所谓“一把手”是指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一把手”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如果“一把手”腐败,会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但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也存在着一定困难。为促使“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就要不断加强廉政教育,也需要上级部门和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督,建立并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会议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等等,从多层次入手,使监督有效。

  关键词:“一把手”;权力运行;有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0-0020-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各级各地党政“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各项事业的引领者、决策人,其能力、作风与素质,直接影响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兴衰。因此,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难点及原因分析

  1.个别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个别党政“一把手”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正确看待自己,不愿意接受监督;也有个别“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唯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觉悟高、能力强,不需要别人监督;还有个别“一把手”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还有的个别干部对同级监督视为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也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2.上级组织的监督监管尚未到位。一部分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而轻监督。有的只重视工作效益,而往往忽视监督;有人认为“一把手”是通过组织严格的考核挑选出来的,可以信得过,俗话说用人不疑,根本没必要经常询问;还有人认为上级对下级批评多了,监督多了,会影响其之间的关系,打压他们在平时工作中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他们在领导班子的威信。还有人对待下级的一些违规违纪不予提醒,维护部门声誉,即使出了问题,心理上往往也会存在恻隐,甚至还为其说情,忽视了监督的本质,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

  3.同级和下级监督力度还不够到位。同一班子的各成员及下级干部等跟“一把手”接触较多,对“一把手”的监督比较方便。现实生活中,“一把手”由于处在核心位置,对于一些借鉴意见听不进去,独断专行,这就会导致其他成员由于怕得罪“一把手”而形成不敢也不愿监督的现象。

  4.一些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个别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以至于群众对这样的活动根本不了解,更加无法对其实施一定的监督,例如,评议干部这样的活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但就是由于群众对自己要评议的对象缺乏了解所以只能是盲目的、随便的评议,根本起不到有效的作用。

  5.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针对性不够。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如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

  二、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点、思路和对策

  1.以勤政、廉政教育为基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干部定期轮训制度等学习制度,使“一把手”的经常性教育常态化。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一把手”能够自律,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任何时候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三要认真反复地学习党章,深化对党章的理解和再认识。要通过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巩固党员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四要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经常性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实例,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教育。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不断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从严从实的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上级党委要实施有效的监督。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负有直接责任,实施的监督也最具权威,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落实上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上级党组织要把对下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抓在手上。按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发现下级存在问题要及时提醒。由于上级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的,也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二是实行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往往在“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常常对其给予希望,也进行廉政谈话,提出了要求,早打了预防针,但疏于日后监督管理。上级党委必须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要经常性地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有了缺点,要及时指出,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工作表现差,工作业绩不突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要实行诫勉警告,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要求。五是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实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了解掌握“一把手”的工作业绩和在群众中的威信。同时,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奖惩分明。

  3.职能部门要认真监督。一是加强纪检部门的监督力度。纪检监督部门受党委领导,要发挥好监督责任,实施有效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部门只对上一级监督部门负责,确保纪检部门监督的独立性。二是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任期已满或提拔任用前的“一把手”需要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查。要把任期内审计经常化,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

  4.领导班子内部要敢于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在一个单位,一起共事,对“一把手”的思想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最有发言权。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说了算,搞独断专行,使“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开好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消除误会,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领导干部经常性的谈心制度。要正确处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的关系,通过经常谈心,经常沟通,经常交流,增进团结,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5.搞好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要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决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如“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会议决定末位表态制度”等等。二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三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三、结束语

  “一把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单位应该对“一把手”做好规范,做到权责明确透明。对于“一把手”的各种权力,像财政管理权、决策监督权、用人权等一定要做好完善;财政管理权方面,可以借鉴一些地方上的试行经验,比如“五个不直接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对于决策监督权,需要对“一把手”的重大决策机制和末位发言制进行推行完善。并通过扩大副职的职权,可以直接对上级反映相关意见并受保护的,让副职监督没有后顾之忧;用人权方面,要对“一把手”的提名权制度做好规范完善,做到公平公正。

第五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党实行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后继续沿用一元化领导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党政一把手个人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处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对于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县市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
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
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


一、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三是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


1、在经济体制转轨,各种观念碰撞,新旧体制产生磨擦,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调整的格局中,在人治强大惯性的影响下,许多建立起来的制度,往往失去应有的约束力,难以达到应有的效力,较低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个别党政一把手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不具备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理论基础,不注重学习是这些人的通病,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理论的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没有必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就不可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一般的自由主义和骄傲情绪可以为个人主义的非法活动所利用,一旦同职位、权力结合,要么成为政治野心,要么在经济上为自己谋利,走上经济犯罪”。有些人的学风不正,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有一边在学习理论,在台上大讲反腐败,一边收受钱物的现象时有存在。


2、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同时,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却严重弱化。党政一把手大都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风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无法监管的状态。从上级监督来看,县、市党政一把手级别虽然不高,但它是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和管理的干部。由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人数众多,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地厅级领导班子,且中间还有地委这一管理层次,加上绝大多数县市区与自治区党委相距较远,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对地市党委来说,由于县市党政一把手,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监督、管理的责任相对较轻,管理和监督以工作上的事项居多,而思想政治方面则相对要少。从同级监督来看,本来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共事,学习、工作、生活和性格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班子内部的监督往往比其他监督形式更直接、更准确、更有效。但目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不浓,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有的一把手不仅不接受班子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建议,甚至对给提出正确批评建议的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上级领导或组织如不及时地给予指出,不形成一定的压力和氛围,单靠同级组织的监督显然是难以奏效的;
而且他们还是上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同级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更加困难。从群众监督来讲,也有其局限性。普通群众对一把手具体的日常生活、人际往来,特别是“一对一”的行贿,往往难以发现。即使有所了解,或担心事实不准、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一般情况下群众也不会轻易举报。此外随着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扩大了一把手的活动范围,给日常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带来较大困难。


3、政企不分,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为一把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目前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的情况下,政府及各经济部门还掌握着许多重要的生产要素,行政干预仍然起着重要作用。


八、选人用人监 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各乡镇党政领导和县直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一些乡镇科局级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从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一把手的卖官行为,表面上并没有明显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情况发生。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对在组织上实实行靠少数人独裁和家长式的绝对的集中制持批判态度。民主意味着党员在政治上平等。在党内任何一年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
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封建残余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和平演变”战略没有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正在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和形形色色腐朽没落的人生观,以各种面目和渠道进入我国,侵蚀着社会主义的肌体。国内外的反华势力互相勾结,大造舆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社会主义制度;
宣扬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否定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
把共产党人终身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诬蔑为“乌托邦”;
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被攻击为“过时”的教条,妄图取消其指导地位;
成千上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被攻击为“专制独裁”,并企图用西方的政治多元化、多党制来取代;
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否定,被批判。“一切向前钱看”被信奉为人的价值准则,甚至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
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具有铁的纪律被认为是束缚个性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桎梏;
这些谬论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毒害了不少党的一把手干部。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金钱拜物教或权力拜物教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新时期阶级斗争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世纪的征途上要把党建设成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的、目标远大、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对内有强大的凝聚力,对外有强大的吸引力,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能起核心领导作用的党,就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按照“三讲”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彻底改变党内思想不纯、思想混乱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设好。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任何淡化和轻视思想建设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二、改进对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换届不考察、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还应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将党政一把手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委要敢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委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纪委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


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


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委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巡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东西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这些年党内制定的规定中对一把手的约束很多、很具体,但关键就是落实不了。归根结底是要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条例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这些东西得到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以往对于已制定的种种制度的执行。我们主要依靠执行者的素质和觉悟,这种约束,实践证明难以保证各种规范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加强“硬约束”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机关能够对党的领导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直接和客观的,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三讲”教育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五、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


六、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喀什地区实行票决制较早和较好的疏附县于20xx年8月份就试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截止目前喀什地区疏附县委通过党委全委会票决的科级干部45名,群众反映良好。


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从喀什地区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情况来看,效果都比较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它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总是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特别是封建思想中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官本位”思想、特殊化、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甚至发 展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犯罪。同时,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严重束缚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一些群众对腐败现象缺乏应有的监督意识。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的一些思潮也进入我国,对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取向等产生了一定影响。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在我国的影响范围广,渗透的程度深,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第六篇: 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思考
O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top leader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第 1 页 共 5 页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思考
前言: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党政机关“一把手”的监督,我们认为要抓住“四性”,解决好“五个关系”。

一是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针对“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广泛运用公平竞争、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机制来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缩小“一把手”权力的寻租空间。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规范高利润率的社会资源配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性。通过政务公开,将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如建立区第 2 页 共 5 页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审议情况、经费支付情况。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行为,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同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手续、时限和结果公开的机制,建立承诺制、听证制、公告制;
发展电子政务,保证大量的政务信息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双向传递;
实施干部考察公示结果通报制,增加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三是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权威性。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进行权力的适度分,使单个环节和个人对某种权利不能形成垄断,促进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开。如建立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部门与执行机构分离;
实施干部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拥有实权的岗位,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健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除坚持上级制定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之外,要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对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严格按照票决程序,实第 3 页 共 5 页



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对大额经费支出,采取具体办事人、分管领导、纪检负责人、财务主管、部门“一把手”集体审批有效制度,加强对“一支笔”权力的制约;
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机关“一把手”不但要向区人大、区纪委述职述廉,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而且要将述职报告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还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坚持与创新的关系。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敢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从而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监督时,既要达到监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护好积极性,不能束缚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脚,影响其创造性的发挥。要实现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鼓励、监督与提高的有机统一。大多数“一把手”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献和牺牲,组织上要相信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三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内外并举、标本兼治。党组织无疑要对干部第 4 页 共 5 页



严格监督,但作为干部则要严格自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规章、制度、纪律、条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内化为领导干部个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与廉政的关系。人民群众期望的领导干部不仅是廉政的干部,还必须是勤政的干部。领导干部践行“三个代表”,就必须忠于职守,任其职,尽其责;
在其位,谋其政。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扎实地工作,做敬业勤政的模范。要尽职勤政,力戒懒惰。领导干部只有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干净而又会干事,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是预防与严惩的关系。要使监督的重点从过去重事后追查惩处轻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严肃查处并重转变。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将监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另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惩处,加大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20xx年7月 XX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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