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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最新党组议事规则【完整版】

时间:2022-05-21 13:0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最新党组议事规则【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最新党组议事规则【完整版】

最新党组议事规则3篇

【篇一】最新党组议事规则

2、你大部分的零用钱用于何处?、DIY手工艺市场现状分析党支部议事规则

(二)大学生对DIY手工艺品消费态度分析

1、购买“女性化”4、“体验化” 消费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1、

2、动漫书籍□ 化妆品□ 其他□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等。

3、

4、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飞跃发展,人们正从温饱型步入小康型,崇尚人性和时尚,不断塑造个性和魅力的现代文化价值观念,已成为人们的追求目标。因此,顺应时代的饰品文化显示出强大的发展势头和越来越广的市场,从事饰品销售是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5、

6、我们认为:创业是一个整合的过程,它需要合作、互助。大学生创业“独木难支”。在知识经济时代,事业的成功来自于合作,团队精神。创业更能培养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我们一个集体的智慧、力量一定能够展示我们当代大学生的耐心.勇气和坚强的毅力。能够努力克服自身的弱点,取得创业的成功。据调查,大学生对此类消费的态度是:手工艺制品消费比“负债”消费更得人心。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7、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有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议、决定以获得应道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议。

8、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买好。

9、

【篇二】最新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规则

  1、系党总支要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2、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总支会议”)是系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凡属应当由系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按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凡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由系党总支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总支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4、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系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党总支会参加人员

  系党总支会议成员为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不是党总支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决议无表决权。

  三、议事范围

  (一)、有关党的建设等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重要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议决定,研究制定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

  3、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研究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教工、学生党支部建设,发展教工、学生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分党校工作及重要事项。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总支组成人员工作分工。

  6、研究决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7、审定以党总支名义上报学校党委的报告和文件等。

  8、研究决定党内表彰、组织处置、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9、讨论决定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0、其他需要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涉及本单位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内容。

  11、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改革措施。

  12、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事安排、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

  13、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开放办学、专业设置、科技开发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4、年度预决算、较大额度资金使用、劳酬分配、福利待遇、重大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事项。

  15、招生计划、德育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重大敏感问题。

  16、需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党总支要先审核把好政治关

  17、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政治审核。

  18、教职工引进考核、职称评审推荐、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聘用前的政治把关。

  19、课程设计、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和学生活动等重大事项中涉及到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事项。

  20、其他需要由党总支审核把政治关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四、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

  1、系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做相应适当调整。

  2、系党总支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出席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系党总支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委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确定。

  4、对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的议题,书记、副书记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会前要与其他委员特别是主任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五、议事和决定

  1、系党总支会议议事决策要严格按照预定安排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增减议题,非突发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2、研究讨论时,参会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的,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成员意见主持形成会议决定。

  3、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4、系党总支会议在讨论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

  5、系党总支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向师生公开。

  6、党总支会议凡涉及保密事项的,与会成员必须严格保密,造成泄密要追究责任。

  六、执行与反馈

  1、系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系分管党总支委员应亲自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汇报。明确由经办部门及人员负责的,经办部门及人员应在会议规定时间内按会议决定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党总支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系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系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并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要及时提交党总支会议复议。

  办公室负责党总支会议的会务组织,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印发等工作。

  会议记录纪要须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归档或印发。

  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党内重要制度、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3、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单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考察和监督等工作。

  4、审批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5、“创先争优”等活动方案的制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

  6、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

  7、党支部职责范围内其它有关的重要事项。

  6、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后,党支部要加强支部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议事程序:

  1、党群部门提出的议题,需报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由书记直接提出议题。

  2、在确定单位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重大议题或单位党支部参与决策的议题,由党政负责人共同商定,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遇到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议。

  4、议事表决情况要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5、会议结束后,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可发支部红头文件。

  6、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后,党支部要加强支部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总 则

  (一)党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做出后要坚决贯彻,敢于负责;

  (二)党委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重大问题决定之前,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便集思广益,避免失误;

  (三)党委会要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应以主要精力研究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支持行政领导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行政系统的作用。

  职权范围

  (一)研究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指示在本校的贯彻执行问题;

  (二)讨论决定本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科研、财务、机构、人事、总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副科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工作;讨论掌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方向问题;

  (五)讨论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统一战线工作;

  (七)研究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八)研究学校有关安定团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会 议

  (一)会议的召开

  1、党委会一般两周举行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3、党委会一般应在会议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及列席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4、党委会除讨论干部问题外,一般可视情况邀请党员副校长、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列席,也可指定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党委会的议题,要严格按党委会职权范围确定。各委员、各党委部门需要提请党委会议定的问题,需经党委办公室统筹安排,报党委书记审定或由正、副书记碰头会同意后,方能列入议题。

  2、各部门向党委会提出的议题,凡涉及到其他部门,必须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向党委会提出。凡属人事安排问题,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之后,再提交党委会研究。

  3、列入党委会议题的文字材料,应提前送党委办公室,以便尽快送各委员审阅。

  (三)议题的审定与表决

  1、党委会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以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

  2、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委成员有表决权,表决可采用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决定事项必须经党委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生效。重要人事任免或提名,应逐个表决;

  3、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表决时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在讨论中发现作出决策的时机尚不成熟时,也应暂不议定,交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后,再提交党委审定。

  (四)决定事项的执行和检查

  1、党委会议要认真作好记录,对决定的事项要整理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可印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贯彻执行。对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或党办主任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2、党委会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对议决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在党委会或上级未改变决定之前,个人必须服从并执行党委决定;

  3、党委决定的事项,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党委办公室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4、为了贯彻落实党委会的决定,应定期召开党群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5、党委会决定事项,负责执行的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情况。

  (五)会议纪律

  1、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委会议,须向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2、列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会前请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派人代替;

  3、党委会议要提高效率,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

  4、党委会研究讨论议题的情况,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形成决议的干部任免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几项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市委规定,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成员为党委委员、党员副校长。党委委员和党员副校长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学习制度。党委委员、副校长都要坚持参加的政治学习。根据需要,还要不定期集中一些时间进行学习;

  (三)文件审批制度。以党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面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原则上由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一般性文件由分管书记审核签发;

  (四)参加社会活动的制度。党委委员、副校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办实事,尽量减少各种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全校性活动,由党办、校办统一安排。

  某,某镇扶贫办干部,9年党龄。她说,“我上的了脱贫攻坚战,我也干得赢新冠。”这个随时开着玩笑的人,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久到她1岁的宝宝说起妈妈就指家里的监控,好似她的妈妈在监控中。

  这个监控中妈妈她拖着跳广场舞用的便携式音响,播放着石柱话版的疫情防控录音,穿梭在村组道上,挨家挨户发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单、致群众一封信、承诺书等,做到宣传动员不漏一户、全覆盖;为落实好公路卡口来往车辆检查情况,她义无反顾参加一线卡口检查,对经过卡口车辆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劝返,同时担负起24小时情况汇报的工作,及时将公路卡口发现的可疑人员上报至镇领导;为了保证宣传时候播放的语音大家听的懂,她又录制的石柱话疫情防控宣传录音不但语言原汁原味、乡土气息浓郁地道,而且能将自己的感情融汇到这些录音中去,使防控宣传变得更为纯粹、美妙;帮助老人搞好卫生,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确保五保、低保、孤寡老人等困难人员防护到位。她笑嘻嘻的说,自己一个人很厉害,“五大员”随时变换身份,既要当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员”又是疫情防控的“录音员”还是疫情防控的“战斗员”更是疫情防控的“服务员”同时是好疫情防控的“监督员”。

  从快速响应上级指令,到联系社区、民宗、城建三条线的安排部署;从小区重点人员的排查、追踪和管控,到工业区、工地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从宗教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每日走访,到各种信息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疫情面前,他始终以钢铁般的意志保持“战时状态”,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本色。

  一、个个不落下,确保宗教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关停。

  某某辖区共有24个宗教活动场所、6个民间信仰场所,以往那里常常有人员大量聚集,极易引发疫情扩散。作为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面对艰巨的任务,他始终坚守岗位,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周日等重点时间,放弃与家人的欢聚,坚持连续数日每天跑遍辖区所有宗教场所,对“三人驻堂小组”和宗教场所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过粘贴闭门谢客公告,发动党员干部大量转发相关通告、小区宣传栏公告全覆盖等宣传途径,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覆盖面,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所有场所做到1月23日起全部闭门谢客。

  二、拉网式排摸,一晚上收集1700余户数据织密“防控大网”。

  他联系的西湖社区,是全市最大的住宅区之一,有1400多户口人家,此外还兼带前花工业区西片,有40余家企业、300余间出租房。为了把重点底数摸得更清、把“三返人员”盯得更紧,他带领驻社干部、社区两委,通过物业和业务会登记摸、干部上门走访摸、发动楼幢长和志愿者摸、大数据倒排摸,一晚上完成1700余户的排查,确保做到可管可控、不漏一户一人。除此之外,对在建的5个安置房及相关工地开展检查巡查,联系工地负责人,督促工人不返温,工地不开门。2月2日起还兼联系新妮亚集中观察点的联络工作,积极做好衔接协调,保障各项集中观察点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工作。

  三、与时间赛跑,连夜转移3户人员到集中隔离点。

  人与病毒之间的博弈就是与时间赛跑,加班加点就是工作常态。虽然大部分百姓对疫情防控是配合的,但总有个别特殊情况,而遇到这种情况时,夏若火总是领头去做思想工作。如初六晚上11点,收到2名对象需要紧急转移到集中隔离点的信息后,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车辆,并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做思想工作,等顺利把2名对象送走时已是凌晨两点了,回到街道还没躺下休息2个小时,又被突发事件的电话叫醒,随之而来的又是新的一天连续作战。腊月二十八到正月十二,他仅回家过数回,匆匆换洗一下又赶到单位。同事都戏称他是铁打的战士,他却道:哪是身体不累,只是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快一步,群众的安全保障就多一点。

  有着16年党龄的某同志,是利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的一名老党员。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他主动请缨,已经连续半个月奋战在防控疫情第一线。他说,“疫情当前,作为共产党员的我们不能有一丝懈怠,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我们的战士们打赢这场阻击战”。每天早上八点,某同志准时出发,来到天彭镇白庙村、七里村和隆兴社区,为这里的返乡人员测量体温,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海报,进行防护知识讲解。当遇到有村民不理解、不配合时,他总是一遍又一遍的敲响村民的房门,耐心地解答他们的疑

  问,让他们再坚持一段时间,相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会打赢这场仗。多年的工作经验,也让某同志成为了“乡村通”,辖区内的“鸡肠”小道他都走过,乡亲们需要帮忙,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按他的话说,“这些都是小事,举手之劳,党员就是要为群众服务的嘛!”作为中心副主任,某同志也时常提醒中心的医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关心他们的心理状态,身体情况,坚定他们的信念,让大家精力充沛地投入到防控一线中去。

【篇三】最新党组议事规则

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
签发会签
核稿
主办单位和拟稿
事由附件发送机关
打字校对
发文x法党〔2017〕1号2017年8月日封发
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
(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
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
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
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组织
第六条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第七条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第八条党组会的召集及必要的准备工作由党组书记责成某党组成员或其他专门人员负责。
第九条党组设秘书一名,负责会议议题的汇总、印发、整理、归档,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党组会议讨论情况由党组秘书负责记录,包括:年度序号、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和列席情况、讨论事项、党组成员意见、议题表决结果。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1、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
2、各部门提请需党组集体决定的议题;

凡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党组书记审定,党组会上一般不讨论临时性动议的问题。
重要问题提交党组会前,要通知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后,提交讨论。
(二提前通知。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讨论的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提前二个工作日送达参会人员;

(三会议讨论。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应先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简要明确地汇报事项提起的原因、内容、根据和需

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其他人员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

(四逐项表决。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留待下一次会议再表决;

表决时,以赞成票或赞成意见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表决结果须记录在案。
(五作出决定。党组书记本着集中正确意见的原则,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即为决策意见。
在决议事项中,党组书记可以明确指出落实责任人、落实的时间、落实程度等。落实责任人,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落实情况。
第五章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汇报人由党组书记或提出议题的党组成员确定。汇报必须明了准确。因汇报失实导致失误,汇报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班子成员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或部分改变决定的,可建议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在党组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第十三条党组会议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
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颍法字〔2017〕91号”所称《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自本规则下发之日起废止。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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