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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8篇)

时间:2023-05-05 11:55:05 浏览量:

篇一: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参考文档】诫勉谈话建议-优秀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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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诫勉谈话建议

  篇一:诫勉谈话流程图

  诫勉谈话流程图

  篇二:诫勉谈话程序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3、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组织的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党员干部在收到函询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

  4、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5、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

  6、谈话时,谈话对象应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提供有关材料;对主谈对象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7、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

  整改措施;

  8、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

  9、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基本情况填入《诫勉谈话备案表》,并由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保管。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及时向授权的领导报告谈话情况。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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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

  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篇三:诫勉谈话

  整改报告

  楼子营小学整改报告

  201X年5月26日下午,楼子营镇政府召集部分驻地单位进行了诫勉谈话,给我们学校详细中肯地提出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工作上的不足和今后需要整改的地方。镇政府从下列几方面给我校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一、安全教育方面抓的不够到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二、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待继续提高。还存在部分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需要常抓不懈。学生在放学后和礼拜天有不文明行为。

  四、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需要继续深入狠抓。调座位、分班有不轨行为。家长有反映。

  五、继续严格规范学校收费和财务支出。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腐败行为。

  六、部分教师还存在慵懒现象,迟到早退的不少。

  27日我校迅速召开有全体党员和校委成员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了镇政府的诫勉内容,同时根据镇政府提出的诫勉问题,要求所有与会人员会后深入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材料,同时通过了整改决议。整改工作由校长督促,各分管干部牵头,各部门为责任主体开展,学校拿出整改计划,各部门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近期能整改的坚决及时整改,对远期的或需上级支持的制定时间表,并在今后形成自评自

  纠的长效机制。

  会后,集中党员和校委成员的整改建议,依据镇里提出的问题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整改的措施

  ㈠规范办学行为

  1、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

  须纳入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范围,所有教学内容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

篇二: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谈心谈话内容记录

  谈心谈话记录范文(最新)

  A:你能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这是很好的开始。但是,你的观点是错误的。其实,我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我在理想信念上没有给自己设定高标准,研究时也缺乏专注,有时候会半途而废。我认为,我们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研究,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坚守党的宗旨,增强党性锻炼。

  B:我明白了,但是我该怎么做呢?

  A:首先,你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给自己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其次,你需要提高自己的自觉性,不要再用工作忙作为借口来放松研究要求。另外,你需要改变读书的方式,不要只追求数量,而是注重质量。最后,你需要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B:好的,我会努力的。

  A:很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取得进步。我们都需要不断地反思自己,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2、个性多样化。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尚未定型,具有多样性、变化性、不确定性,需要辅导员根据不同的个性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

  3、价值观多元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需要辅导员引导他们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

  二)大学生的行为特点

  1、自我意识强烈。大学生具有自我意识强烈的特点,需要辅导员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和运用自我意识。

  2、社交能力较强。大学生在校园中有着广泛的社交圈,需要辅导员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3、消费观念较为浮躁。大学生的消费观念需要辅导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对话内容及反思

  学生A:辅导员,我最近感觉自己研究压力很大,但是就是提不起劲来,总是拖延时间,怎么办呢?

  辅导员:你的情况很常见,大多数学生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建议你可以先分析一下自己的研究惯和时间规划,看看

  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同时,你也可以和同学一起研究,互相监督,相互鼓励,这样可以提高研究效率。

  反思:辅导员在回答学生问题时,首先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方法,同时也提醒学生要注意自己的研究惯和时间规划,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研究问题。

  学生B:辅导员,我最近感觉自己的情绪很低落,总是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办。

  辅导员:你的情况需要及时引起重视,我建议你可以先找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做,比如听音乐、看电影、运动等,让自己放松一下。同时,你也可以找一些朋友聊聊天,倾诉一下自己的感受,这样可以减轻你的压力和负担。

  反思:辅导员在回答学生问题时,首先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方法,同时也提醒学生要注意自己的情绪变化,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情绪问题。

  三、总结

  在与学生谈心的过程中,辅导员需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心声,理解学生的需求,给出具体的建议和方法,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社交能力,帮助

  学生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辅导员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研究和探索,以更好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大学生的情感和情绪越来越丰富。他们充满激情、热情和感情,因此当客观事物作用于他们时,会产生强烈的主观体验。然而,他们的感情很脆弱,意志很薄弱,依赖性很强。

  3、大学校园的社会化程度远高于中学阶段,因此大学生个体适应性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得不增强。进入大学后,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因此他们需要适应新的环境。

  4、当代大学生的素质较全面,思维活跃,敏捷,容易接受新事物。然而,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学业的好坏、他人的评价、与他人的关系、社会要求与自身情况的差距较为敏感。此外,他们有时言行偏激,并不太接受家长和老师的教育。

  二、谈心在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作用

  1、谈心是一个师生互动的过程,有利于沟通师生感情,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谈心不是单向的道理灌输,而是双向的心理沟通和情感共鸣。只有尊重学生的情感、个性、爱好和人格,关心爱护他们,才能赢得学生的信赖和尊重。如果学生发现教师与他们经常有心灵的沟通、感情的互动,即使老师提出尽量多的要求,学生也会乐于接受,并能够较自觉地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地接受教育,从而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2、谈心能了解我们的教育对象,摸清学生的主流意识,积极引导;还能发现问题、把不良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教师必须运用心理分析方法与学生进行交流,找学生谈心,去了解学生心理、摸准学生心理。谈心活动必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用,因为它能够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恶化。

  3、谈心在于以人为本,充分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增强学生的信心。通过谈心,教师可以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闪光点,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克服自卑情绪。这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

  学生是充满朝气的一代,他们渴望未来,追求美好,无论是先进学生还是后进学生都希望得到肯定。心理学家指出,最好的奖励方法是针对学生潜在的能力,夸奖他们自己注意到的事情,这样他们会感激并下定决心做得更好。学生有积极和消

  极的因素,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们往往会失去信心,如果不及时沟通,甚至会自暴自弃。与学生谈心时,教师应该发掘学生身上的优点,肯定他们的努力,帮助他们的优点,重视进步,从而增强自信心和勇气,让他们在生活中扬起风帆。

  谈心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原则和方法。为了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辅导员必须有意识地改变与孩子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并遵循一些重要的原则。首先是激励原则,即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潜能,使其行为符合组织所期望的目标。其次是耐心、热情和真诚的原则,这是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过程中应该保持的态度。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在谈话中创造出宽松和谐的氛围,用爱心去感化学生。在谈话的内容方面,讲道理只占5%,而爱心占95%。教师的爱是一种神奇而伟大的力量,只有当辅导员给学生以真挚的爱和信任,学生才会对老师产生依恋和仰慕的心理,才能向教师敞开内心世界,从而达到应有的效果。

  在人际交往中,微笑是一种无穷魅力。作为辅导员,常常带着微笑与学生交往,能够赢得学生的好感和尊重,从而更容易引导他们接受教育。教育不仅要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通过实践活动,让情感与认识相互作用,使情感上升为信念,成为

  提高学生自觉认识的动力。作为辅导员,更应该学会沟通的艺术,找准机会,有的放矢地与学生进行思想沟通,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工作中,平等原则非常重要。我们不能把差生看死了,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潜力和发展空间。辅导员应该采取不同的方法,让学生发挥自己的优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与学生谈心时,辅导员应该注意谈话的技巧。针对不同的学生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比较常用的谈话方法包括:开门见山、循序渐进、抛砖引玉和旁敲侧击。通过这些方法,辅导员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使他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谈心是一种促进学生思想、研究、工作和生活各方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谈心之前,辅导员应该认真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这包括对谈话对象的综合调查和分析,以及对自身与谈话对象的关系等问题的详细分析。在实施阶段,谈话通常包括开始、切题和结束三个过程。开始阶段可以先说一些学生关心的、感兴趣的事情,打破彼此间的防御心理,产生情感流通,沟通思想。切题阶段则要紧紧围绕谈话的主题进行叙述,逐步向思想深度发展,形成“情感共鸣”的,完成谈话的目的。结束

  阶段则需要观察学生的情绪、神色,分析谈话可能对其引起的内心矛盾冲突,耐心地听取对方的陈述或态度,有的放矢地提出希望和要求。在运用具体方法时,可以因人而异,根据学生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效果检验阶段是检验谈话效果的主要标志,通过谈话,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内在积极因素,是否促使学生自觉地运用“自我评价”这把解剖刀,剖析自己的主观世界,增强了自我的教育的“内驱力”,是否克服消极心理状态,发挥主观能动性。总之,检验谈话的效果,要看学生的研究、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表现等等。当然,一次个别谈话一般不可能完全取得预想的效果,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问题。辅导员对学生的工作既是不断重复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在谈心效果进行总结记录时,需要明确存在哪些不足,以便进行改进。

  基本情况:XXX是一名艺术系07级本科班学生,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很少到教室上课。他只认识同室三人,也从不主动与他们交流。如果有同学去他寝室访友,他总是选择离开寝室。与他面对面交流时,他会紧张到全身抖擞,说不出一句

  话来。他整天泡在校外网吧中迷恋网络游戏,生活靠方便面维持。他的行为引起了同室和老师的关注。

  谈心谈话记录范文

  地点:办公室

  讲述人:B目标:BB说,通过开展“三句话”教育活动,他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接受了深刻的党性教育。他想回顾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在过去,他处理思想和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我约束,偶尔迟到。他承认出现了“到职早退”现象和私人事务的情况,但以后会坚决改正。

  A指出,B的态度是正确的。然而,在工作方面,他想批评B几句话:B对现状感到满意,在商业领域缺乏刻苦研究的精神和负责自己的工作表面,没有深入细致的理论分析和对要点的理解,很难提高工作质量的本质。

  B也有一些问题,他对自己的理想和没有很高的标准和严格的要求。他没有足够重视自己的研究,有时半途而废。他认

  为,我们应该不断加强研究,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性锻炼。

  B认为自己最大的问题是缺乏责任感。有时对自己的管理很满意,但他不想多谈他看到的问题,也不想冒犯别人,没有考虑整个情况。

  B也承认自己存在工作主动性差,没有发挥好党风模范带头作用的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他将研究先进的模型,勤奋研究商业知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作风和自我完善。

  A表示,今天的推心置腹的谈话让他收获很多,也受到了很深的教育。大家都知道B的三句话教育已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党员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讨论的大多数缺点和不足都是我们自己的。同志们平时的思想和工作表现都很好,足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工作勤奋,为消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看到缺点,不能忘记同志们的优点和成绩。

  谈心谈话内容记录

  谈心的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情景来确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XXX、XXX和XXX组织,致力于研究和实现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实施市委的决策和部署。在与被访者交流中,重点了解他们的研究、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情况,同时谈论团结、大局和家庭等话题。

  2.了解被访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他们的声音,并在实践中加以考虑。

  3.对团队及其成员的运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肯定被访者的基本成就,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其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5.为演讲者提供希望、要求和方向,鼓励其在工作中不断进步。

篇三: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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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谈心制度

  谈话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创建和谐单位,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谈心的形式

  1、一般情况下,单位的所长、书记每季度同副职领导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年同单位职工谈话谈心一次;主管领导每季度同主管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主管科室科员谈话谈心一次;科长每月和科员谈话谈心一次。

  2、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方式。

  3、单位职工遇到下列情况时,所长、书记或相关领导应及时与之谈话谈心:(1)调入调出、职务变动、离岗或退休时;(2)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惩戒、处分时;(3)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4)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5)发现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6)职工主动要求就某事和有关领导谈心时。

  二、谈话谈心的内容

  1、肯定成绩和查找不足相结合。总结成绩,肯定优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希望。

  2、通报近期工作任务和计划,征求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

  3、相互之间征求意见和建议,表明观点和态度,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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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状况、积极帮助解决思想和生活、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相互之间进行谈心,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加深友情。

  三、谈话谈心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1、以诚相待。要勇于敞开思想,阐明观点,真实反映本人的思想,敢于说真话,说心里话。

  2、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要及时给谈话人指明方向,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

  3、坚持原则。对原则问题要弄清是非,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明确指出,对发现的错误要严肃批评。

  4、珍惜机会。通过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上级领导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整改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谈话谈心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5、保守私密。谈话谈心涉及本人或他人隐私的内容时,谈话双方要为对方或他人保守秘密。

篇四: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篇一】

  一、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二、谈心谈话对象主要是: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职工群众之间和支部指派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等的谈心谈话。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1人次。除党支部指派专人谈话外,各层级之间要主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4人次。

  四、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诚恳、求实、党性、与人为善、实效、尊重信任的原则。谈心谈话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五、谈心活动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要做到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有矛盾摩擦的必谈、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必谈等“五个必谈”。

  六、谈心谈话可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增进团结、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经常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交换思想、沟通认识、坦诚交心,教育和引导全区各级党

  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动尽责担当、激发工作热情,促进郊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正确看待干部的成绩和优点,认真负责的帮助谈心谈话对象找出缺点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2.坦诚相见原则。谈心谈话者和谈心谈话对象要开诚布公、敞开心扉进行交流。谈心谈话者要善于倾听,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谈心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如实反映自身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

  3.增进团结原则。谈心谈话者要讲究谈心谈话方式,注意营造谈心谈话的民主氛围;

  谈心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接受意见建议。

  4.注重实效原则。谈心谈话要避免形式主义,讲究实际效果。谈心谈话者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有的放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对谈心谈话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认真加以解答,并及时向组织反映;

  谈心谈话对象对于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抓落实,推动实现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

  1.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部城区管委会主任、各乡镇办、区直管社区书记由区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

  各乡镇办、区直管社区行政负责人由区长负责谈心谈话。

  2.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由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

  3.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

  4.各单位和部门的副职由本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谈心谈话;

  其他人员由单位和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

  5.区委书记、副书记及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找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6.遇重大事项或特别事项时可越级进行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内容

  在谈心谈话过程中要以沟通思想为主,及时掌握、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倾听干部的心声和诉求。力求做到三个到位:

  1.对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要掌握到位。深入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广大干部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高政策科学性、实效性。对思想动态、反映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用一般工作性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的倾向。

  2.对谈话对象存在的认识误区要引导到位。针对思想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的正确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谈话对象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恪守党纪党规,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规范言行,严守法律底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省委、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3.对谈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帮扶到位。及时答疑解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干部切身利益问题,采取耐心说服教育的办法,理顺思想情绪,化解各类矛盾,切实帮助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五、谈心谈话主要方式

  以日常沟通谈话方式为主,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

  1.集中谈话与随机谈话相结合。谈心谈话可结合考察考核和干部

  调整等工作,相对集中进行;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安排进行。

  2.主动约谈与按需约谈相结合。区领导可主动约谈有关干部,也可以接受干部请求,开展谈话,构建“双向约谈”工作机制。

  3.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全局性工作、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谈心谈话活动,把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鼓励广大干部向组织汇报思想、提供真实情况,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顺利开展。区四套班子领导要按照分工,主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并由四套班子办公室按照对口原则,抓好具体落实工作。

  2.完善报告制度。谈心谈话结束后,应如实填写《郊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并由单位统一存档。在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要专门汇报谈心谈话开展情况

  3.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及党工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党支部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七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八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支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九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

  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相互平等原则。党支部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二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四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六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七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理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八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党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

  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篇四】

  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化解矛盾最直接的工作方法,是确保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途径。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是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平等的原则。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与对方交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

  (二)坚持诚恳的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以诚恳的态度相互交流沟通,以诚相待,开诚布公,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三)坚持求实的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说真话,引导党员干部敞开心扉说真话、心里话,增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评价他人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带任何个人偏见,有理有据,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听取意见不怕“刺”,查找问题不怕“丑”。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四)坚持实效的原则。谈心谈话要做到有的放矢,立足党员干部自身的思想和行为,立足党员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实际,聚焦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关键问题。要直来直去敢于“一针见血”,是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做到重点明确。要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身份特点、性格气质,区分对待,增

  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工作范围

  (一)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班子成员也可与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之间。

  (二)局党支部班子。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群众之间。

  三、工作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要互相了解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相互指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帮助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二)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要充分了解党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党员对党组织班子在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了解党员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提出解决办法。

  (三)与群众之间谈心谈话。要了解群众对党的政策了解程度,联系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谈心谈话方式。集体谈和个别谈相结合原则进行,集体谈采取“多对多”的方式互相交流,个别谈采取“一对一”的面对面交流。

  (二)谈心谈话频率。领导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原则上至少每月进行1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的负责同志每月至少进行1次,其他之间的谈话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

  (三)谈心谈话情形。工作变动或调整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

  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及时掌握全队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促进宿迁调查队党员、干部职工沟通思想、相互学习、增进团结,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宿迁调查队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如下制度:

  一、开展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必谈。

  (二)各处室内部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要通过开展深入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状况分析,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队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各处室负责人之间,队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处室负责人与本处室干部之间每年至少谈心二次。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

  (四)日常交心谈话。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要不定期开展日常交心谈话,主要了解该同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风廉政和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干部任职谈话。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任职谈话,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任职谈话主要围绕领导干部新任职务、新岗位赋予的职责,提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依法治统等方面的要求。

  (六)职务调整谈话。干部工作变动时,包括内部轮岗、调进调出、借用、退休等,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谈话。

  (七)廉政提醒谈话。党员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

  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对于群众有不良反映、有苗头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廉政提醒谈话一般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纪检组组长负责进行。

  (八)诫勉谈话。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纪问题时,或因犯错误或工作失误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时,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原则上应有2名同志共同进行,一般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纪检组组长负责进行。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谈话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谈话中提出的问题要如实回答,对谈话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应认真贯彻落实,对谈话中责成改进或纠正的问题,应及时改进或纠正。

  (九)当班子成员或处室负责人思想波动、情绪不稳,或在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主动找其谈话。一般干部思想波动、情绪不稳,或在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时,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要主动找其谈话,并主动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谈心谈话情况。

  (十)干部主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时,领导班子应及时安排时间谈话。

  三、进一步加强对谈心谈话的监督管理

  (十一)干部谈心谈话,除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离退休谈话以外,主要根据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及时交心通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十二)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以平等、坦诚的姿态,认真听取干部的交谈内容,虚心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并本着关心爱护干部、严格教育管理的原则,提出有关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十三)干部与上级领导谈心、谈话时,应敞开思想、如实汇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对上级领导指出的问题,应虚心听取、诚恳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十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时,应胸襟开阔、坦诚布公,本

  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原则,从维护大局、维护团结的愿望出发,着重交流思想,增进共识。

  (十五)认真记录,及时报告。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对谈心谈话中的重要情况,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六)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队党支部对照台账定期提醒队领导落实谈心谈话任务。各处室对照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并坚持专人记录。

篇五: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纪委诫勉谈话建议书

  篇一:纪委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的规定

  纪委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履行纪委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竭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谈话适用以下几种事项:

  1.由信访、举报及其他渠道反应的一般性问题,经核实后需与举报人见面。

  2.信访或其他渠道,反应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核实并督促纠正。

  3.领导干部存在违纪的苗头性问题。

  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二、谈话人不得少与两人,并做好记录。

  三、谈话人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应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2.被谈话人就反应的问题作出个人陈述、说明或书面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4.谈话人应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

  5.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所提要求应表明态度,积极配合。篇二: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的规定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的规定

  [2012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贯彻教育为主、立足防范的方针,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廉政准则》和“两个条例”

  的要求,对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作如下规定:

  一、谈话对象

  1、新任命、当选、聘任的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群众反映强烈且需要进行警示、告诫教育的科级以上党政干部。

  二、谈话内容

  (一)廉政谈话

  1、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提出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3、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4、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警示谈话

  1、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

  2、群众反映突出,虽构不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诫勉谈话

  1、群众举报属实,但属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

  2、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做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谈话方式

  任职廉政谈话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对新任职的干部,自院党委、行政发文之日起,由院分管领导、纪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采用个别谈话方式,由院分管领导、纪委、组织部负责同志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诫勉教育。

  四、谈话分工

  1、处级以上干部个别谈话由院纪委负责具体安排。

  2、科级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由各党支部或部、处、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五、本规定由院纪委负责解释。

  附表:

  廉

  政

  谈

  话

  登

  记

  表

  篇三: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北政法大学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

  实行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

  为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干部勤政廉政,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诫勉谈话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校内处级、科级干部,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执行不力者;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者;

  (三)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以权谋私行为者;

  (四)涉足黄赌毒及不健康场所者;

  (五)党组织认为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对象和事项。

  第二条

  诫勉谈话的程序与分工。

  (一)根据群众反映举报或组织上掌握的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经核实准确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的对象和事项,由纪委办公室或监察处书面提出实行诫勉谈话;

  (二)对有违纪行为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须经纪委书记与主管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会商并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同意,并通报被谈话对象的主管领导;对副处级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实行诫勉谈话,由纪委办公室或监察处书面提出实行诫勉谈话的对象和事项,报请校纪委书记批准同意,并通报被谈话对象的主管领导;

  (三)诫勉谈话对象(事项)确定后,由纪委办公室提前一周向谈话对象发出《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对象在收到通知后,要按照《诫勉谈话通知书》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参加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询问和陈述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等;

  (五)为了保证诫勉谈话制度的落实并取得实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六)对领导班子的谈话,由主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会同纪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共同进行;

  (七)对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校纪委书记主谈,必要时可请相关主管领导人参加;

  (八)对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委副书记主谈,必要时可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九)对学校任命的科级干部的谈话,由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实施,必要时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或监察处可派人参加;

  (十)校内各单位自聘的相应级别干部的相关谈话,一般由聘任单位的党政领导主谈;

  (十一)诫勉谈话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组织部或纪委

  办公室派出记录人员做好现场谈话记录;科级干部的谈话由负责实施的单位做好记录。谈话记

  录交由纪委办公室归入干部的廉政档案。

  第三条

  诫勉谈话的方法与内容。

  (一)向被谈话人提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二)根据问题性质、情节以及被谈话人的陈述和认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四条

  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谈话人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并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认真对待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

  (二)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

  (三)被谈话人必须如实讲清有关问题;如对谈话内容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辩,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和证据、证明材料。

  第五条

  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一)经谈话,认为被谈话人确有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纠错情况;对在思想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良苗头,要告诫被谈话人自省自律,防微杜渐;

  (二)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有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责任,或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经查证,发现反映问题不实并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适当时间和场合予以澄清;

  (四)实施诫勉谈话的单位和部门领导认为确有必要,可安排被谈话人在一定范围内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澄清。

  (五)对经谈话后无改进者,可以发《纪检建议书》,限期

  改正。

  第六条

  本办法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四:诫勉谈话记录范文0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

  2012年12月31日。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车

  管所领导班子要牢记权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紧密结合“三送”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造福一方百姓,多深入基层车属单位、深入驾驶人中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对车管民警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支队纪委将定期、不定期抽查车管所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到位,看是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看是否按照服务承诺进行审批申报、看是否按照程序严格办理、看是否按要求服务到位等,并对检查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向群众承诺的,变成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党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车管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邱柏洲:通过有关反映,车管工作暴露出了少数人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弛,工作自由散漫,驾驶人考试存在只收费不体检问题,说明车管所少数人对支队党委作风建设的要求置若罔闻,也反映出车管工作对当前的“两项活动”开展不力、干部作风建设走了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根源,罗支队刚才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特别是服务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三点要求,我补充几点:(一)要严明纪律。车管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党纪、部令和支队作风建设活动要求,规范个人行为,提高修养,切实维护交警支队的形象(二)要严格自律。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要以

  身作则,大力弘扬市局及支队党委的工作作风要求,“眼

  界要宽、责任要强、执行要力、标准要高、为政要廉”,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三)要严格管理。车管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特别是“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民满意车管所”的行业形象。(四)要严格问责。作风建设没有职务、性别、年龄区分,任何人不能讲客观、讲特殊、讲原因,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勤观察,早提醒,多劝告。支队将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车管所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有损窗口形象的行为将从严问责。

  五、诫勉谈话对象发言:

  被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车管总支书记、车管所所长樊刚对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针对确实存在的“驾驶人考试只收费不体检”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支队领导作了整改承诺的表态性发言。下一步车管作风建设要力求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思想保守,看摊守本,不求发展”;(二)是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解决“作风漂浮,被动应付,落实不力”;(四)是解决“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五)是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力求通过半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使民警队伍在作风方面达到大局意识明显加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主动解决

  驾驶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创新争优,优质高效,努力促进车管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篇五: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Q/GZZYTRG.20.02.01(ZG1125-2011)1、范围

  本制度谈话和函询对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新提拔或者入党转正的干部廉洁任职与厂技改项目相关的人员作出的廉洁谈话,第二部分是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三部分对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反映较大、信任度差,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

  本标准适用于铜仁卷烟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廉政谈话

  2.1.1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真正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诫勉谈话

  2.2.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一种预防措施。从时机上看,这种谈话是在发现

  领导干部有了苗头性问题时采用的。所谓苗头性问题,是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已经出现了轻微的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这时如果及时刹车、主动纠正,就有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如果不及时制止,任其发展,则很有可能酿成大的问题。我们党历来重视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对犯错误的同志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关心干部成长的角度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2.3函询

  2.3.1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向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即为函询。党员干部职工在收到组织函询的15个工作日内,应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3、目的3.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做到“立足于防范,着眼于教育”,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廉政谈话

  4.1谈话适用范围人员

  4.1.1新提拔或工作变动的干部。

  4.1.2入党及转正的干部。

  4.1.3公派出国(境)的人员。

  4.1.4参加技改项目的人员

  4.1.5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人员。

  4.2谈话部门和谈话人

  4.2.1对新提拔或工作变动的科级干部的廉政谈话,由所

  分管的厂级领导会同人力资源科或纪检监察室负责。

  4.2.2对入党及转正的干部,由厂党委成员会同思想政治工作科、人力资源科负责。

  4.2.3对公派出国(境)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干部所在部门分管厂领导和纪检监察室负责。

  4.2.4对技改项目人员的廉政谈话,由所分管的厂级领导会同纪检监察室负责。

  4.2.5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由厂纪委视其情况后确定负责部门和谈话人。

  4.3谈话内容

  4.3.1对新提拔和工作变动的领导干部的谈话内容。

  4.3.1.1强调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和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4.3.1.2听取谈话对象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工作的认识、建议或打算等。

  4.3.2对公派出国(境)的人员的谈话内容。

  4.3.2.1参照中纪委《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纪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对出国(境)人员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

  4.3.3对参与技改项目人员的谈话内容。

  4.3.3.1对参与技改项目,涉及管项目、管资金、管事等存在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提出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行为要求,听取谈话人的态度。

  4.3.4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群众有反映干部的谈话内容。

  4.3.4.1向谈话对象说明情况,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4.3.4.2在听取谈话对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说明后、区别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3.4.3谈话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业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3.4.4谈话对象本人或所管理的部门职工出现违纪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时。

  4.4谈话要求

  4.4.1廉政谈话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保密的原则。同时,也要注意针对性、严肃性。新任职和工作调动谈话,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出国(境)谈话,应在行为前完成;入党转正谈话,按照党章要求进行;举报谈话,一般应在初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4.4.2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进行的方式,谈话人要保证两人以上,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4.3认真及时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及时归档。

  4.4.4廉政谈话表一式贰份,一份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一份存入纪检监察室廉政档案或备案。

  5诫勉谈话

  5.1诫勉谈话的范围

  5.1.1厂科级及以上干部、管事管物管钱等关键岗位员工、技改项目相关人员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人员。干部职工的违规行为,由厂纪委向厂党委提出诫勉谈话建议,厂

  党委安排相关部门实施诫勉谈话。

  5.2诫勉谈话的对象

  5.2.1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反映较大、信任度差,确实存在问题者,均应实行诫勉谈话。

  5.2.1.1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5.2.1.2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5.2.1.3对职工反映强烈、能够解决

  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致使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5.2.1.4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部门和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

  5.2.1.5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2.1.6工作中有不廉洁行为或存在违纪行为但够不上立案调查的;

  5.2.1.7工作成绩不佳,在年度各项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5.3整改期限

  5.3.1诫勉谈话对象的整改期限一般为6—12个月,或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由厂党委决定。整改期间不影响被诫勉者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4诫勉谈话的程序及办法

  5.4.1对需诫勉谈话者由厂长或厂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提出诫勉谈话意见,经厂党委或厂部研究同意后,对其下达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本人。

  5.4.2科级及以上干部由厂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其它人员由厂纪委领导或分管厂领导进行谈话。

  5.4.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谈话人应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应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5.4.4谈话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纪录,注意保密,不得泄露谈话内容,谈话记录存厂纪检监察室。

  5.4.5厂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认真整改。

  6.4.6整改期满后,谈话对象本人要按时向厂党委、厂纪委书面报告个人整改情

  况,厂党委、厂纪委视其整改情况,确定解除诫勉或调整岗位,免职、撤职的使用意见,并写出鉴定材料,相关资料由纪检监察归纳整理并存入廉政档案。

  5.5诫勉谈话措施

  5.5.1被诫勉谈话者在整改期间不能调整岗位,不能提拔使用。

  5.5.2被谈话人在年度考察考核中应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考察,在年度考察中暂不确定等次,整改期满后,根据诫勉结论作出确定考核等次的意见。

  5.5.3整改期间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

  6函询

  对群众匿名或线索不清的来信来访以及有关部门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议事规则、人事纪律、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厂党委或厂纪委同意,由厂纪检监察室以书面形式向被函询人发出函询。

  6.1函询程序

  6.1.1被函询人在接到厂纪检监察室的查询信函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厂纪检监察室。对解释或答复不清的,厂纪检监察室可责成重新复函。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6.1.2厂纪检监察室收到复函,及时向厂纪委书记汇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呈报厂党委书记阅示或厂党委研究处理。

  6.1.3对查询的对象和内容,参与调查人员要注意保密,在组织未做出正式结论之前不得外传,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6.2函询结果处理

  6.2.1函询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苗头或违纪问题的,经纪检监察室查实后,厂党委作

  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公司纪检组;复函中存有隐情不报、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处理;没有问题,属举报人道听途说、无中生有、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追究举报人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函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7组织程序

  7.1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当按照相应

篇六: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团市委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

  (一)谈话目的谈话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机关人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谈话对象和层级

  谈话对象为全体党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

  (三)谈话类别和责任分工

  1、日常谈话。主要领导应不定期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话,分管领导应不定期与分管部室负责人谈话主要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2、对提拔、调动、降职、免职、辞职、辞退干部的谈话。凡我委管理的干部,在办理其提拔、调动、降职、免职、辞职、辞退手续前应进行谈话。副处级以上干部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部室负责人和主任科员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副科以下干部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进行谈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话。

  3、对新录用的人员,在其上岗前由人事科进行谈话。

  4、对试用期满的人员,在其转正前由人事科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

  5、对干部职工达到转业年龄的谈话。凡我委管理的干部职工达到转业年龄,在办理转业手续前应进行谈话。副处级以上干部由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正科级干部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副科级以下干部由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职工由部室负责人进行谈话。

  (四)谈话主要内容及分类重点

  干部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包括一般谈话内容和重点谈话内容。

  1、一般谈话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2、对不同的谈话对象,应区别谈话重点

  (1)对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主要了解该领导、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部室、支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个人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对提拔、调动的干部的谈话,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之处,并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以帮助他们戒骄戒躁,明确方向,争取更大进步。

  (3)对辞职人员的谈话,应从辞职人员的角度出发,专注倾听他们的感受,让他们真正说出辞职的真正原因,为以后分析工作、稳定干部队伍提供依据。

  (4)对降职、免职、辞退人员的谈话,应肯定成绩,把存在问题作为重要谈话内容,帮助其明确今后方向,争取进步。

  (5)对新录用人员的谈话,主要对其进行任前教育,指出应注意的问题。

  (6)对试用期满人员的谈话,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之处,以帮助他们争取更大进步。

  (7)对办理转业手续前的干部谈话,要充分肯定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作出的贡献,帮助他们做好新老干部的交替工作,使他们愉快办理转业手续。

  (五)谈话的要求

  1、谈话具体事项由谈话负责人负责,必要时可要求人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事科派员参加。谈话的要求和时间由谈话负责人提前通知被谈话人。

  2、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的纪录,注明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等,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

  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5、谈话的记录要交组织部备案。

  二、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目的诫勉谈话目的在于对某些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党员、干部、职工实行劝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诫勉谈话对象

  诫勉谈话的对象为全体党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诫勉谈话原则

  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指出诫勉对象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帮助诫勉对象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其加强自身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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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党员、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诫勉谈话: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决定不坚决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2、经常不参加本单位的政治学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的;

  3、受到有效投诉并查明属实、责任属个人的;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5、不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或在干部队伍、机关工作人员中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直接影响工作的;

  6、不能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在人事任免、招考、录聘用等方面徇私舞弊或泄露人事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7、执行公务中违反原则,有谋取私利行为的;或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采取暗示、打招呼等方式直接干预或变相干预为其谋取利益的;

  8、不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不改的,或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个人主观不努力,不能完成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

  10、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或作风飘浮,言行不一,工作推诿扯皮不抓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11、违反财经纪律,经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在限期内不积极改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的;

  12、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敷衍塞责,平庸无实绩,群众意见较多的;

  13、思想意识、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明显存在问题的;

  14、未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下属工作人员,群众意见大,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5、有其他问题需要实行诫勉谈话的。

  (五)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

  1、组织部根据考核考察结果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确认事实清楚,提出对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建议。

  2、参加谈话人可根据情况,由分管领导有关部室的负责人参加。

  (六)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七)诫勉谈话的要求

  1、谈话的具体事项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谈话的要求和时间由谈话负责人提前通知被谈话人。

  2、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做好记录,注明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时间、地点、具体内容,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员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拘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

  4、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部门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5、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6、诫勉谈话的记录要归入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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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1一、谈心谈话对象。本局中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全局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对象,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话谈心,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以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谈心谈话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学会和掌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开展谈心谈话,要注意方法,讲究效果。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的领导在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平湖市司法局谈心谈话登记表》,每半年逐级上报。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

  谈心谈话制度2一、为使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应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领导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部干部提任职务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进行谈话;

  2、本部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谈话;

  3、本部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部领导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2、干部本人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3、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部机关整体形象;

  4、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5、部长与各科室负责人,部领导与分管科室正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管部领导对部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领导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谈心谈话制度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__镇初级中学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谈话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各级部由级部主任姜大伟、于乐洋、于丽华等负责谈话;艺体组、总务人员由张玉志、林海等负责谈话,办公楼由徐国智等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校长反馈。

  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可以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领导干部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干部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心谈话制度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打造和谐型机关,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心谈话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谈心谈话分工: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一级对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局长负责谈话,中层其他人员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职工有由中层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要求

  (一)谈心谈话内容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3、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二)谈心谈话要求

  1、思想重视。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有效手段,自觉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差距与不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2、目的明确。谈心谈话活动目的就是“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积极态度,营造“开诚布公纳诤言、畅通言路征良策”的良好氛围,坦诚地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为今后工作出谋献策。

  3、力求实效。把谋求实效作为谈心谈话活动的落脚点,一是加深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中开争先创优、唯旗是夺的争先意识;

  二是强化中层以上干部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密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沟通感情、增进团结、互相提醒、共同进步、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用定期谈心谈话与随机谈心谈话相结合,集中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谈心谈话半年进行一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份、11月份进行。必要时局领导可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开展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

  本制度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并保证落实。

  谈心谈话制度5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

  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谈心谈话制度6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镇党政班子成员;

  2.镇一般干部;

  3.村主职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镇领导班子与村主职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中层以上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条线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篇八:指出被谈话人的不足,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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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进步,以下为谈心谈话制度的全部内容。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

  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第四条

  每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至少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谈心谈话。

  第五条

  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谈心谈话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谈话方式,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第七条

  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个人想法,虚心接受被指出的缺点和不足,对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说明。

  第八条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记录存查并按规定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领导和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

  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谈心谈话制度

  第十条

  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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