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社团规章制度(整理54篇)(2023年)

时间:2023-05-11 08:45:07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规章制度(整理54篇)(2022年),供大家参考。

社团规章制度(整理54篇)(2022年)

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54篇《社团规章制度》的范文,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带来帮助,希望你能喜欢!当然你还可以在搜索到更多与《社团规章制度》相关的范文。

篇一: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二章社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五章活动安排

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篇二: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塘沽一中计算机社团”。

第二条:塘沽一中计算机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塘沽一中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704232161@qq.cpm)。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

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

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

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集体上机时,会员必须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

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不得损坏机房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机器原来的位置,上机时间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

5.凡本社团,有义务服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6.会员平等地亨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7.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8.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9.会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10.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1.社团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社团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免去社员资格。

12.希望社团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社团。

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1.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2.对社团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社员资格。

附则

1.社团会员尊重中博大局、服从学校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社。

3.本章程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及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2计算机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外语系计算机社团是由外语系软件专业主办的学生团体组织,是全校性、专业性和服务性的学生社团组织,是我校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第二条:社团宗旨和目标是:我们社团将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来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本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本社团须服从系、团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本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经过申请、面试、注册后即可成为正式本社团会员。

第五条:本社团会员有义务将本社团发展下去,团结一致,集体荣誉感强,使本社团不断成长和壮大。

第六条:对本社团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申报系和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本社团以外语系软件专业教师为指导,由正副会长发起和成立,本社团成立后,正副会长负责本社团的主要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有决定权。

第八条:本社团分以下部门:秘书部、技术部、外宣部。

第九条:本社团定期在校内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趣味性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条:对规章制度和章程的修改须经本社团各主要负责人商议,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篇三:社团规章制度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四: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篇五: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以下规定:

一.部门:

1.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接受公文、礼仪等培训。

2.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办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门例会(逢双周三中午12:30)各委员、会长、干事都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并征得部长的同意。例会缺席、迟到者,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将自动取消会长、干事资格)

4.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

二.协会:

5.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

6.每学年开始,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包括主讲人,课程名,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学习,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

7.每次大型活动,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8.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后交外联组,帮各协会去拉赞助。

9.每次活动的所需品(包括场地、道具、物资等),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

10.协会每举办一次活动,都要写一份总结,而且要上台演说,让兄弟协会一起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共同探讨不足之处。

11.各协会与外校交流都必须写一份外联活动反馈表。(书面)

12.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交电子稿。

篇六: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转载于:社团部门规章制度)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

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

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

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

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

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

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

篇七:社团规章制度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篇八: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及宗旨

一、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组织,是我校培养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协会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本协会受我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协会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协会组织机构

一、协会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协会设会长一名,设备组组长2人、活动组组长2人、组织组长2人。

二、各项活动由策划部策划,并交于组织组组长,活动后各部长向协会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批准百元以上的财务支出。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协会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协会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组织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协会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设备组:组建、维护、更新计算机协会网站,做好网络学习带头作用。

附则

1、协会会员尊重计协大局、服从协会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协会。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4、非计算机协会会员不得进入网络试验室机房。

篇九:社团规章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篇十: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及宗旨

总则:

一、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组织,是我校培养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协会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本协会受我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 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 协会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 协会组织机构

一、协会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协会设会长一名,设备组组长2人、活动组组长2人、组织组长2人。

二、各项活动由策划部策划,并交于组织组组长,活动后各部长向协会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会 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批准百元以上的财务支出。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协会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协会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组织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协会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设备组:组建、维护、更新计算机协会网站,做好网络学习带头作用。

附则

1.协会会员尊重计协大局、服从协会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协会。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4.非计算机协会会员不得进入网络试验室机房。

篇十一:社团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学生社团考核表彰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篇十二:社团规章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发掘我院各类文艺人才,并积极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文艺爱好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项文娱活动,包括节目的排演,舞台服装的准备等。

(三)、举办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娱活动,如圣诞狂欢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四)、通过文娱活动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宽广的舞台,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二、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开,部长、副部长以及全体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正规请假条递交文娱部,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3、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自动退出文娱部。

4、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的严肃,与会人员一律关机,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具体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请假无正规假条→0.5分;

②.无故旷会→1分;

③.不服从管理→1分;

(2)具体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工作积极→0.5分

②.为本部争得荣誉→1分;

三、日常工作

1.各个部长和委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长及委员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完成.

3.对部长与委员的日常考勤情况,监督人必须认真,要真实有据,发现徇私舞弊、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本部查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四、工作表现

文娱部将对各委员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包括工作记录、个人日常考核积分表以及突击检查个人时,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如违反不听部长或上级领导,将给予本人扣除积分(3分)处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文娱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校学生会的发展有着画龙点睛的完善作用。我们将围绕以上工作职责,遵循以上制度,认真组织搞好院、校的文艺活动。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气氛,使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精彩纷呈!

篇十三:社团规章制度

秘书处:

1、记录每次例会的会议内容及考勤情况。

2、收取各社团活动前后的相关资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等并向会长提交活动资料。

3、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

4、每学期初编制“师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一览表”。

5、制定并逐步完善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和发布文件,文告消息及通知。

6、整理社团活动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收集社团联合会外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7、管理社团联合会的财物,做好物品的借出与回收。

8、负责每学期的社团注册、注销、审批工作等。

9、负责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基金,内设财政部;

(1)财务管理明晰,按时上报账簿、财务报表及原始票据,以便备案及公布接受监督;

(2)社团活动预算决算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负责安排活动现场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灯光、音响、舞台布置等)。

11、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初步审查、社联及部门活动的策划。

12、负责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的安排与协调(包括内部联谊、会议记录、人员考核等)。

换届时有资料移交手续组织部:

1、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

2、对各系社团及院级社团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促进校内各级社团联系,维护各级学生社团的利益,就社团工作问题向学校各部门进行咨询,积极与各大高校加强经验交流。

4、负责组织每年的社团评比、评先活动。

外联部:

1、负责外事活动。

2、为内部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机会为社联争取经费。

信息部:

要负责社团的集体宣传、师院社联网的更新维护;责与校内的社团保持密切联系,更新社团信息,并与兄弟院校同类组织的联系等工作。

宣传部:

1、书写社团联合会的各种通知。

2、宣传全院社团工作成果。

3、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社团的宣传交流,及时掌握并汇报兄弟院校社团的发展动态。

4、负责社团联合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观的养成。

5、在有重大活动时通知各社团负责人。

6、协助其他部门与各社团的联系与沟通。

公关部:

开展重大活动时协助外联部

办公室

1、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管理。

2、办公室物品管理,负责添置必要文具纸张等。

3、监督办公室物品外借及各社团借用办公室。

4、社联会内部财务工作。

5、档案管理:

(1)理各社团的总结等各种资料。

(2)集整理社联会内部的各种资料。

(3)制复印办公室所需各种文件。

6、管理联络社联会内部人员及处理各社团社长的建议。

篇十四: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及宗旨

总则:

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计算机社团是由外语系软件专业主办的学生团体组织,是我校锻炼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基地。

二、本本社团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本社团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本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4.用所学知识服务学院。

第二章 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本社团:

1、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本社团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本社团;

2.计算机方面有一定基础的本院学生;

3.热心本社团工作,积极支持本社团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2.由本社团管理部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由本社团内部裁决后进入本社团。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本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本社团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认真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本社团机房上传未经本社团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本社团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本社团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不做有损本社团声誉的事;

9.本社团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会员必须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本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 本社团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通过自筹经费和赞助。

二、本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本社团副会兼秘书部管理本社团会费;

2.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且每次写清支出原因,管理人签字后方能支出,并定期公开帐目;

3.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4.经费为本本社团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召开例会:

1.本社团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在指导工作。

2.各部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本社团会长主持,全体会员参加。

3.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 体负责。

4.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 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5.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 务。

6、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本社团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 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7、不准不经本社团的允许以本社团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 本社团组织机构

一、本社团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本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分秘书部、技术部、外宣部。各部各设部长一名,具体由各分部自行处理。

二、各项活动由外宣部策划,活动后各部长向本社团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三、本社团受外语系软件专业办公室,监督和指导本社团的活动。

四、本社团负责人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技术部长,外宣部长组成,具体工作由各部长执行负责。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由负责人之间协调完成。

会 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对于经费的审核。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本社团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本社团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副会长:辅助会长开展工作和向各部门的部长传达任务,以及督促各部门的一切活动。对新会员及秘书团成员进行管理。在每次活动后,抽样调查会员的反馈情况并对此做出总结。做好各部门的指导工作,主持本社团内部会议。并协助会长处理有关问题,如会长不在,行使会长职权。

部 长:负责会员培训问题,指导会员学习,日常组织上机由本社团副部长协助。

秘书部:

主要负责理事会和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档案备份和其他日常事务,策划本社团活动,起草策划书,活动结束后记录活动总结,等。配合会长和副会长搞好各项活动。

外宣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本社团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组织外部事项,本社团活动拉赞助,保证本社团活动经费充足。

技术部:1、负责协会的网站制作。制作和完善协会的网站,及时更新协会网站的内容。完善好协会网站、有充足的人员资源的基础。

2、应积极承接社会、学校和其他学生社团的网站制作工作或者软件的制作工作,通过这些外部工作,进一步锻造计协的技术团队,提高计协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计协的技术优势。

3、在协会有关于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方面的活动时,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参与活动组织。

4、协助各部门并处理硬件或软件技术方面的问题,接受会员关于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咨询,帮助会员解决软硬件方面问题。

第五章 发展展望

我们将倾向于服务性社团的建设。由于目前普遍的同学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计算机,但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但有些问题却需要具备一定的的计算机和网络运用基础的人去协助解决,这为同学们带来了许多不便。为此,我们协会将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另外,如果有的班级或其他社团有需要,我们将帮助他们制作班级或协会网页、制作相关活动的视频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将举办一系列相关活动,为那些计算机水平卓越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从而使同学们更加合理地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附则

1.本社团会员须尊重本社大局、服从本社团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计算机社团。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篇十五: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狼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团队名称————《+++++++》

第二条 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条 团队标语

众狼一心,齐力断金!征战四方,一呼百应!

第二章 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 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 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 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 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 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 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 每天的例会,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 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五条 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条 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条 团队队长与副组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与副组长负责。

第九条 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条 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一条 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二条 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 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第四章 附则

当团队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极个别屡教不改,心态与工作都不达标合格的组员,相应进行行政或者是物质上的处罚,情况严重作请辞处理。如果在团队日常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成员,可以优先向公司推荐管理人候选和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

供参考。

【社团规章制度15篇】

篇十六:社团规章制度

一、社员须严格遵守宗村小学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二、社员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文明礼让。如产生矛盾要合理解决,避免将矛盾激化。如有在社团活动时违纪者将按造成影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退出社团处理之一。

三、在社团活动期间凡是发生任何意外必须通知社团负责老师或社长。

四、社员要自觉保护社内物品,积极维护社团形象,自觉进行宣传。

五、从即日起,定于每周五开展活动。若无特殊情况,请所有社员准时参加。如三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将被认为自动退出社团。

六、如社员因病、事等未能到会或参与社团活动者,须提前通知社长请假。

七、服从社长团与老师的安排,不得发生顶撞老师,社长的行为。

注:为保证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每位社员应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出谋划策,共同发展,壮大社团。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共同为社团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篇十七: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篇十八:社团规章制度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篇十九: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十:社团的规章制度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篇二十一: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 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 responsibility 。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篇二十二:体育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篇二十三:篮球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塘沽一中计算机社团”。

第二条:塘沽一中计算机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塘沽一中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

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

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

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集体上机时,会员必须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

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不得损坏机房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机器原来的位置,上机时间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

5、凡本社团,有义务服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6、会员平等地亨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7、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8、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9、会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10、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1、社团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社团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免去社员资格。

12、希望社团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社团。

竞选制度

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1、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2、对社团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社员资格。

附则

1、社团会员尊重中博大局、服从学校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社。

3、本章程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及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篇二十四:篮球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1、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2、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4、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2、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4、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5、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6、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7、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8、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9、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篇二十五:社团日常规章制度

社团日常规章制度

1、社团部成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布的工作任务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团部成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学生会社团部形象的事情;

第一条:为有效的管理超越科技社团之运用,特制定[超越科技社团规章制度

个部门的管理要点,以下是本社团管理要点,

本社团有五个部门各部一名部长,1、宣传部,2、财务部,3外联部,4信息部。副社长有三名,社长一名。

第二条:

1、宣传部

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

2、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3、策划部

4、负责组织团里所有适宜。

5、秘书组

负责社团的人事,财务事务及后勤事宜。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本社团必须按照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六条:秘书部设会计出纳各三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社长签字报销。会计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帐本上交院团委监督审查。

第七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九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社员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入社条件:

热爱计算机;

遵守拥护本章程;

为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在校学生;

第十二条:入社团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

社团团委组审查通过;

交纳入社费;

由社团发给社员证;

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社联大会:每学 期在学期初和学期末举行,如有重大活动,可加开会议,由社联全体人员参加.人员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团委请假.

第十四条:

部长以上会议:每两周定期举行副部长以上会议,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长(主任)副部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长请假.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和干事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部长请假.

第十六条:

考勤制度:社联大会由办公室负责,副部长以上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出社联处理.

篇二十六:社团成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书写大学生青春记忆,培养高素质综合人才”为目标,通过组织开展众多缤纷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不断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动学生第二课堂,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是江西理工大学在校学生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经过合法程序申报审批成立的,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它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社团归校团委统一指导管理,具体执行协调管理学生社团的职能机构为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原则上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服务青年、服务学校和服务社会为目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实第二课堂教育基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开展各种积极而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六条校社团联合会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履行服务、指导、管理学生社团的职能。

第七条校社团联合会是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校社团联合会以管理社团工作、服务社团发展为宗旨,指导学生社团各方面工作,帮助学生社团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拥有对学生社团组织进行指导管理的一级权限。

第九条各学生社团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沟通,加强联系,共同进步。学生社团的管理遵照“夯实基础,谋求创新,规范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注册

第十条凡承认学校关于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有相应的指导老师均可提出成立申请。学生社团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10名以上同学联合发起;

2、发起人要有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该学生社团章程。

3、协会的名称应精简,其全称应冠以“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社团名称)字样,进行对外宣传和组织活动是须使用全称。

第十一条新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正常程序审批,登记注册后方可成立并开展活动,其基本程序为:

1、学生社团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校社团联合会同意即可开始筹备组建社团。

2、筹备过程中,学生社团发起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社团联合会登记,同时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学院、专业、班级、籍贯、宿舍、电话)。

(2)指导老师意见;

(3)学生社团的章程草案;

(4)校社团联合会或发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情况。

3、申请材料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查合格后,报校团委批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学生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校社团联合会,一份社团自留,一份存校团委),登记表经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盖章批准后,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只批准一个。

5、学生社团批准成立后,应尽快以公告或其它有效形式宣布成立。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包含下列内容:

1、社团名称;

2、社团宗旨;

3、社团组织机构及职责;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社团干部产生方式,任免程序、任职期限;

6、会员大会的召开;

7、社团经费的来源;

8、章程的修改办法;

9、制定章程的日期;

10、社团活动的各项事宜。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刻制印章,否则将追究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1、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成立之日起每学期初要向校社团联合会注册,注册时必须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物品资产清单;

(2)社团变更情况;

(3)社团本学期的主要活动计划;

(4)社团指导教师的意见,若有共建单位同样需书写意见。

2、材料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校社团联合会,一份社团自留)。

3、社团每学期初须注册,未注册社团将不得开展活动和招收新会员,连续两个学期未注册的社团予以注销处理,校社团联合会将团委,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全校公告。

第三章学生社团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各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各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的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人数必须超过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或修改本社团章程;

2、选举、更换执行机构及社团负责人;

3、讨论并决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审议和批准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5、社团的其它重大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会长为学生社团的首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该社团工作。执行机构是在社团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第十七条社团当选的正副会长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会长如因其它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会长代理。

第十八条社团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其名单必须在选举后两周内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合格、上报校团委后方可行使其职责,不合格将驳回,重新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校社团联合会直接委派。会长上任后均按校级学生干部待遇对待。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和主要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素质: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2、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愿意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

3、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注意维护社团形象,能够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广大同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完善自身素质。

5、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6、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指导。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负责人,各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职务。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如有需要,可以经校社团联合会和共建单位核准后,并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聘请校内得高望重的专家学者担当名誉会长或顾问。

第四章学生社团招新

第二十二条校社团联合会于每年第一学期对各社团进行统一部署,安排招新时间,划分各社团招新地点,各社团须按校社团联合会要求上交招新申请计划、预算,由校社团联合会予以批准;并且按要求社团招新的前期宣传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社团应按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规定开展招新工作,严禁违返规定擅自招新。各社团须使用加盖校社团联合会会章的收据,作为会员费收取凭证。

第二十四条招新结束两周内各个社团须完成下列工作:

1、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交招新工作总结及财务总结;

2、将招新会员上交至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统一管理;

3、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交本次新招会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学院、专业、班级、宿舍、电话、籍贯);

4、将新一届社团的组织机构、部门设置及其主要成员(部长以上)资料(同上)上交校社团联合会,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

第五章学生社团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校社团联合会章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开展,不允许私自开展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富于开拓和创新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任何社团活动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申请及经费预算,不得在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社团名义举行任何活动。

第二十八条校社团联合会对社团各项活动进行考核,其结果将累计至学年末作为评价社团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表递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经主席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开支。

第三十条各社团于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学期活动、工作计划报交校社团联合会;每学年两周内将本学年的活动、工作计划递交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末,将本学期活动总结、财务总结上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

第三十一条每学年第一学期举办社团活动月、第二学期举办社团文化节活动,各项事宜由校社团联合会统一部署,各个社团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的部署进行具体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团活动月、社团文化节由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主办,各学生社团须按照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协助举办。

第六章社团财务

第三十三条各社团必须合理规范财务管理条例、配备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在社团中兼任副会长或相当职务;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缴纳的会费、主管部门拨款以及接受奖励、赞助或赠与和其他合理性收入等。学生社团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年初向成员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为15元至25元不等。除收取会费外,不得再各成员收取其它费用。如确实需要,则须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十五条校社团联合会内部开支由学校统一拨款。社团会费须在招新活动进行两周后上交至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其费用由校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并定期进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侵占、私分、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间分配。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赞助等其它收入,必须提前向校社团联合会汇报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三十八条经费使用时,须先写出预算,经社团组分管副主席签字后,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表,供学生社团监督查看。

第四十条社团负责人换届时,社团财物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物清单,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社团解散时,财物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物清单。

第四十二条各社团财物必须自觉接受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管。若社团出现财物混乱状况,必须接受校社团联合会的处理整顿。在整顿期间,该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除配合财物整顿之外的其它活动,否则对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该社团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章社团资产

第四十三条社团资产包括各社团购入的物品,或由接受捐赠、赞助等其他方式得到的.物品。

第四十四条各社团固定资产的变更情况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

第四十五条各社团资产的所有权归该社团,并负责具体管理、使用,但必须服从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调配。

第四十六条各社团固定资产由各社团专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汇报,人为原因造成的则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各社团物品的外借必须有社团负责人签字的借条,固定资产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借出。

第四十八条每学期初对所有社团物品进行一次登记。

第四十九条如遇社团解散,校社团联合会主持社团的资产清算和保管工作。

第八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各学生社团同商家签订的协议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一份交校社团联合会存档,协议书上必须盖有商家和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第五十一条各社团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作纯粹商业性的广告宣传。

第五十二条各社团应在赞助资金到位后,统一交到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财务部保管,然后通过活动经费预算报出使用,各社团首先要向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活动经费预算表,对不合理的开支项目,校社团联合会有权驳回。

第五十三条各社团应对赞助资金建立明晰账目,各项开销应开具票据,做到账票相符。

第五十四条各社团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票据和账目表报到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呈交校团委核实审批。

第五十五条企事业单位提供赞助:严禁各学生社团越过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私自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任何口头协议和书面协定。

第五十六条各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赞助协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学校的荣誉,不做任何违反校规的事情。

第五十七条各学生社团为赞助商家悬挂的一切广告标语(横幅、纸质文字等)需经过校团委批准,严厉禁止纯商业性广告,所有广告必须以宣传学生活动为主,其悬挂张贴时间最多为30天。

第九章社团档案

第五十八条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建立社团集体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及时更新各类信息。

第五十九条各社团应建立自己独立档案管理制度,并设立专门档案管理人员,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做好本社团的活动记录、财务记录、会议记录及主要理论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一条各社团整理保存历届负责人和组织机构的资料,一式两份,上交校社团联合会一份存档。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应将社团每次活动成果和主要图片影音资料一式两份,上交校社团联合会一份,由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第十章社团印章、旗帜和宣传

第六十三条社团印章的管理

(一)社团刻制印章应事先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刻制印章的目的、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小样以及印章的管理办法),经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印章,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印章的备案工作。

(二)社团印章所刊图案不得含有五角星、团徽、党徽等图案,社团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团在校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江西理工大学XXXX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

(三)社团印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社团内部事务。社团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必须经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审批通过并加盖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公章后方可发布,社团可在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公章右侧或下方加盖社团印章。

(四)社团应规范使用印章,严禁在空白纸张或荣誉证书上加盖印章,由他人随便填写。

(五)社团印章应有社团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专门保管,如因印章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社团联合会将对保管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六)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刻制印章时,应到校社团联合会交回原印章,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新的印章。

(七)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印章。

(八)如社团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向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第六十四条社团旗帜的管理

(一)社团旗帜是作为社团的象征,新成立社团的旗帜由校社团联合会统一制作,如有丢失则社团自费处理,旗帜的内容和形式由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制定。

(二)社团的旗帜应由各社团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保管。在使用旗帜时,应由专人负责,如因旗帜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社团联合会将对相关社团和旗帜使用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三)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制作旗帜时,应到校社团联合会交回原旗帜,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新的旗帜。

(四)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

(五)如社团发现旗帜丢失,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制作。

第六十五条社团的对外宣传

(一) 社团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时(如印制各种证件和名片、制作宣传品、联络校外单位、接受媒体采访等),必须使用社团在校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江西理工大学XXXX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不得盗用校社团联合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社团联系校外单位应事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由校社团联合会出示《介绍信》方可进行。

(三)社团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应事先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发表。

(四)有关网络新媒体的运用参见《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网络新媒体运用条例》。

第六十六条社团的对内宣传

(一)社团对内宣传是指各社团在校内发布的海报、通知、启事及社团刊物等宣传性材料。

(二)社团张贴物、刊物及其他宣传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

(三)社团宣传文字、图片力求真实、通顺、明确、雅观。

第十一章社团会议

第六十七条各社团必须有相应的例会制度和完备的会议记录。

第六十八条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参加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严肃会场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所有的移动通信工具进行妥善处理;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校社团联合会对会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二章校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及换届

第六十九条江西理工大学社团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

第七十条江西理工大学社团代表大会于每年10月份举行,由主席团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主席团提议,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七十一条大会由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各学生社团和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大会出席人员的确定和资格审查由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由各部门、各社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由主席团审定通过。

第七十二条社团联合会的换届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主席团商议确定。

第七十三条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二)讨论通过本会重大方针及工作事项,整体规划全校学生社团发展。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工作报告。

(四)收集代表的有关提案,将通过的提案修正案送交校团委审阅、施行。

(五)根据提名选举产生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第七十四条校社团联合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监督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

(三)组织引导学生社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本会内设机构干部任免。

(五)审议年度工作报告。

(六)筹备主席团换届工作。

(七)其它与校社团联合会有关的工作。

第七十五条根据提名选举新一届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并任命产生各部门成员。

(一)主席团:

主席团是校社团联合会的重要决策机构,负责管理各部门、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校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等。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定期召集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及各部门部长工作会议;

2、制定并落实本会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

3、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任免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

5、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6、按照《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生社团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

7、其它与主席团有关的工作。

(二)校团委第二学生副书记:

1、配合校团委开展与校社团联合会有关的各项工作;

2、统筹校社团联合会宣传工作;

3、协调校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校社团联合会活动、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5、负责制定校社团联合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6、其他与副书记有关的工作。

(三)主席:

1、负责协调统筹校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工作;

2、召集校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部长和内部成员工作会议;

3、对学生社团大型活动及经费申请进行审批;

4、提名校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干部及不合格干部,交于主席团审核通过;

5、对外负责与各高校社团进行学习交流及反馈工作;

6、其他与主席有关的工作。

(四)常务副主席:

1、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指导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2、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由副主席临时代行职权。

(五)副主席:

1、处理各类与分管部门有关的工作。

2、负责协调统筹社团类各项工作;

3、定期召开社团类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

4、对一般社团活动及经费进行审批;

5、对外代表社团类与各单位、部门进行接触和交流;

6、组织策划社团类活动;

7、处理社团类各学生社团日常事务;

8、其他与社团类分管副主席有关的工作。

(六)办公室主任:

处理各类与办公室有关的工作。

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主管校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副主席部门。主要负责各部门、各学生社团的信息沟通,会议安排、考核与记录,文件书写,档案管理等。

具体工作如下:

1、制订办公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起草各类有关文件材料,并处理上级团学组织文件、外来信函等;

3、负责与校社团联合会内外各方面的联系,协调做好跨部门的工作;

4、接受工作咨询、解答学校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文件、规定和问题;

5、协助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处理突发性、紧急性事件;

6、做好文件管理、档案(含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7、按照要求对各部门、各社团组例会书写会议记录,留底存档;

8、安排校社团联合会内部人员进行值班,及时签到;

9、对办公室物品进行管理,负责添置必要办公用品等;

10、负责安排检查各部门书写月计划、月总结;

11、与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沟通,协同合作;

12、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3、管理与维护校社团联合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qq群等,积极进行互联网宣传工作;

14、利用网络积极开展校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活动开展网络化前期宣传工作,努力创建一站式网络建设。

(二)监察部

监察部是校社团联合会主管内部纪检考核的副主席部门。主要负责校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考核、活动考核和人事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开展评优评先工作。

其具体工作如下:

1、维护校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和工作手册,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纪检委各项职责;

2、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学生社团及校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出勤情况、工作情况、例会召开、卫生打扫等进行检查,将结果进行统计备案;

3、对社团的各类活动进行考核,活动负责人在考核表上签字后,纪检委将会把考核结果公布,并作好相关备案,争取将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负责接受各社团成员投诉,并把投诉内容反馈至主席团,协助主席团作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再反馈至社团成员,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反馈意见;

5、负责校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的各类评优评先工作,通过纪检委日常考核的备案对推优对象进行审核,成绩突出者优先获得评优评先资格;

6、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完善工作开展制度;

7、在主席团授权下针对有争议性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最终解决方案;

8、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校社团联合会主管财务检查、财务处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在每学期期初对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公开财务使用情况,并对财务支出情况作出分析和考核,提交报告至相应分管副主席,以加强对学生社团财务使用的规范管理的共组。

其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校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支出;

2、负责管理学生社团上交会费,并负责审批经费;

3、对各学生社团日常开支、活动经费进行审核,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至纪检委及分管副主席处;

4、每学期对校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交报告至主席团,促进财务经费优化使用;

5、建立健全学生社团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各部门、各社团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定期召开由各协会财务负责人参加的社团财务会议以及培训;

6、定期向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反馈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不定时抽查各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并进行考评;

7、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外联部

外联部是校社团联合会主管外联沟通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维系、协调内部各部门、各学生社团之间关系,搭建校社团联合会与外界交流机制,创建便利沟通途径等相关工作。

其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校社团联合会赞助拉取工作;

2、负责校社团联合会与其他高校社团组织的沟通工作;

3、负责处理校社团联合会老骨干的交流工作;

4、负责管理各学生社团外联处理工作;

5、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三章社团负责人换届

第七十六条换届时间: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原则上定于每年五月份下旬统一换届,部分需要在下半年换届的社团则统一安排在十二月份。

第七十七条原负责人推荐或民主协商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社团执行机构表决通过。其具体程序如下:

1、现任负责人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换届书面申请,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批;

2、提交下届社团候选负责人建议名单,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批;

3、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对候选人进行选举,由此产生下一届社团负责人;

4、将选举结果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批,不合格的将驳回,重新选举。

5、上下届社团负责人共同核准社团财务和固定资产,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后存档;

6、新任负责人于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如遇学期中间换届,则一周内填写完成),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换届完成。

第七十八条社团负责人发生其它特殊情况可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换届,其他时间除由校社团联合会撤职外,原则上不批准社团换届申请。

第七十九条社团组织机构面向本社团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特殊情况由社团负责人直接任命,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存档备案。

第八十条各社团组织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及材料在产生后一周内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经过校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后,在一周内向全校张榜公布。

第十四章社团注销

第八十一条各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校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

1、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2、分立、合并的;

3、社团责令关闭或解散;

4、出现其它应予以注销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如有共建单位,同样需共建单位的书面意见)。校社团联合会组织对财产进行清单,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八十三条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交由校社团联合会统筹安排。

第八十四条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到校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报批后以公告形式向全校宣布。

第十五章奖惩条例

第八十五条奖励制度(包括社团奖励和个人奖励)

1、获取奖励的基本条件:

(1)社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校园规范和纪律,不影响和破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指导,遵守各项基本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4)工作期间无重大失误并为社会、学校及社团成员做出突出贡献,工作得到学校、校社团联合会以及学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5)遵守本社团章程,认真履行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应尽的各项义务,充分尊重和保障会员的各项权利。

(6)学期初和每学期的期初和期末分别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小结。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初步方案,活动的覆盖和预期效果,活动的经费预算等。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情况,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效果以及经费结算情况等。

2、奖项设置:

(1)每学年向全国推荐“全国优秀社团” “省级优秀个人”“省级优秀指导老师”的资格;

(2)每年向省推荐“省级优秀社团”“省级优秀个人”“省级优秀指导老师”的资格;

(3)定额的江西理工大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会长”“优秀社团会员”“优秀指导老师”奖;

(4)定额的社团活动月“先进社团”“先进个人”“先进指导老师”奖;

(5)定额的社团文化节“精品社团”“精品活动”“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老师”奖;

(6)每年向学校推荐“学雷锋,创三好”评选中“优秀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奖的资格;

(6)每年向学校推荐“团员民主评议,做合格团员”评议中“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奖的资格;

(7)每学期向学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8)定量的“优秀社团扶持基金”作为社团资助基金。

以上奖励一经审核通过,将由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过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3、社团须合理支配所得奖励,否则将收回所获奖励并取消下次评选资格。

第八十六条惩罚制度;(包括社团惩罚和个人惩罚)

1、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且已经被评上的将取消其所获荣誉:

(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办法规定;

(2)执行本办法不力,财务状况混乱;

(3)社团活动缺乏特色,没有树立自己的名牌和精品活动;

(4)出现其它有悖学校社团建设和发展的行为。

2、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团联合会和上级组织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2)不接受本办法规定、不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会管理;

(3)财物状况混乱;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6)组织纪律性较差,不配合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7)会员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到校社团联合会并经核实的;

(8)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3、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团联合会或上级组织有权将其解散: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社团执行机构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5)社团因成员不足而整顿后仍无法开展活动的。

(6)社团连续两个月未进行活动的。

4、社团负责人违反下列项目之一,将被撤销职务:

(1)无故在两月内不开展活动;

(2)无故两个月不上缴活动总结;

(3)无故三次不按时完成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下达的工作任务的;

(4)受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5)严重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

(6)会员民主评仪不合格者;

(7)重大过失造成社团财物重大损失或造成极大影响者;

(8)贪污社团经费或社团帐目不明者;

(9)其它应予以撤职的情况。

5、活动后上交材料不及时、不齐全的社团取消下次活动的资金支持,材料不合要求的由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修改意见,一周后未能完成的取消下次活动的各类支持。

6、每学期初由纪检委对社团活动的数量和成效进行考核,对上学期持续一学期活动没有成效的社团,校社团联合会将对其提出警告,持续两次被警告的校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进行解散论证,报校团委审批通过后取缔该社团。

7、凡期间违反规章者、考核不合格者,校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某采取惩罚措施,并有权按规定取缔该社团组织,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严肃处理。

第八十七条奖惩流程:

在校社团联合会监督下社团民主评议(只限于奖励流程)——填写申报表并上交申报材料和民主评议结果(只限于奖励流程)——校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调查——提交校团委——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调查——评审团民主投票决定——公布惩罚结果。

第八十八条具体考核细则参见《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考核标准》,以上奖惩解释权归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

第十六章学生社团负责人个人建档制度及考核

第八十九条个人建档制度:

1、社团会员自担任社团负责人后,通过校社团联合会培训,由校社团联合会建立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2、在该社团负责人工作期间,其工作表现都将被记录在档案中。

3、社团负责人在离任后,如有需要,校社团联合会可为其工作经历出具证明,评定其表现。

第九十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由校社团联合会根据其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

第十七章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

第九十一条本规定中所指学生社团刊物是指固定的名称、版本,有注册编号,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用于学生社团内部交流或对外宣传,交换信息而出版的非正式报纸和期刊。

第九十二条社团刊物由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进行统一管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经校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

第九十三条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积极的、明确的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

(2)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明确的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

(3)有确定的在校内工作的指导老师,并可根据需要适当配以顾问;

(4)有健全的编辑部,有一名全面负责的主编,主编及其它编辑部成员必须是社团内部的正式成员;

(5)有必需的资金,能够解决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6)刊物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件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九十四条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如上条件的情况下,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提交申请及经费预算报告,申请上应写清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编、指导老师的推荐意见、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办法等。经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校党委宣传部逐次批准后,由校党委宣传部颁发刊物编号,并在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注册登记。此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

第九十五条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印制样刊一份,上有刊物主编、指导老师和书面意见,交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审阅,经团委主管老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

第九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件以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2)学生社团刊物的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的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

(3)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须印有准印号、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及承印单位,并送交五份到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存档;

(4)学生社团刊物因接受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做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其主要产品的名称,禁止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广告服务;

(5)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要与校外单位或个人交流的,须经校社团联合会同意。

(6)学生社团刊物不得随意出版增刊、合刊,如确有必要出版的,须预先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增刊、合刊出版

(7)已经登记后的学生社团刊物其名称、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方法中如有变动,需及时到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重新登记后,方可按改动后信息出版刊物。

第九十七条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第九十八条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须经校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章附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委员会和江西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共同所有。

第一百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二十七:社团例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篇二十八:社团成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社团财务管理,使社团财务管理科学化、明朗化,特指定本制度作为全校社团及其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每学年初各协会必须上交协会这一学年的财务预算及计划(包括指导老师费用、场地费等),并且由社团联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小组存档。

第三条 每学年社团招收新会员,收取会员费20元/人,其中25%上交社团联合会作为平日基本活动经费。

第四条 在每学年招新前,要求收取培训费的协会(技能类)向校社团联合会工作事务中心财务部递交一份详细的“培训费和会员费用途”书面说明书,并填写《温州大学社团联合会财务报表清单》经许可盖章才可以收费。

第五条 各协会成员(包括老理事)必须拥有会员证,各协会可为各老理事出会员证工本费。

第六条 社团开展专题培训指导费用可向社团联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考虑报销。

第七条 举办大型校园文体活动,如校园文化节等,各社团可向社团联合会工作事务中心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活动经费预算,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讨论批准后,给予报销。

第八条 协会在活动审批未通过或尚未审批通过得到答复的情况下就已开展活动,则其中与活动审批经费有出入的一切经费由活动负责人自行承担,并对活动负责人进行处分。

第九条 各社团会员费必须只用于社团组织会员基本活动经费,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否则给予一定处理。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换届时,前任负责人必须对下任负责人交代清楚以往财务清单,不得私自贪污钱财,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社团必须指定权责明确的财务制度,在社团负责人监督下设财务理事(不得由社团负责人兼管财务),保持财务理事与社团财务部的单独联系,社团联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召开社团财务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 各社团在每月25日至月底需上交本月帐目开支表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附带本月开支的发票或收据留底(社团开支须有正式的发票或收据,有社团干部签字证明,并须在其背面注明用途),月帐目开支表要据实详细填写一切收支情况(包括赞助费、培训费等)。凡不按时上交月帐目开支表的社团,将给予以下惩处:

(一)一次未按时上交者,通报批评;

(二)两次未按时上交者,取消该社团一切评优资格以及各种活动报销资格;

(三)次未按时上交者,撤销该社团,上交协会资金由社团联财务部暂代保管,并在一学年内不得申请成立此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联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有监督权,对各社团每月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帐目不清的社团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社团将上报校团委。

第十四条 每年协会更换新的财务理事,社团联财务部有权对各协会新的财务理事召开现场答辩会,进行考核;若协会的财务理事工作不认真负责,对社团联的财务工作不积极配合,社团联财务部有权要求其协会更换财务理事。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温州大学社团联合会。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篇二十九:社团成员规章制度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篇三十: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篇三十一: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实验初中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篇三十二: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他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与激情,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根据本社团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该章程:

一 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 社团范围

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大会,由社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

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4、自动退出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团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5、本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每年大赛奖金和每项活动的支出。

七、社团活动

1、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表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2、本社团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社团部或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每学期参加比赛或者演出一次。

4、每年度由本社团举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1、理事会的人事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理事会大会审议表决后,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委或社团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2、各部门必须定期的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4、本章程解释权归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

5、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生效。

篇三十三: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

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篇三十四: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张洪军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他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与激情,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根据本社团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该章程:

一 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 社团范围

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大会,由社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

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4、自动退出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团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5、本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每年大赛奖金和每项活动的支出。

七、社团活动

1、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表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2、本社团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社团部或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每学期参加比赛或者演出一次。

4、每年度由本社团举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1、理事会的人事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理事会大会审议表决后,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委或社团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2、各部门必须定期的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4、本章程解释权归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

5、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生效。

篇三十五: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

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

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

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

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

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

篇三十六: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篇三十七: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纪律

1、社员到教室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练字氛围。

2、为了将社团资源合理使用,提高教室利用率,社员一周需三次来练字。

3、社团内部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者部长将与其谈话。

4、看见学长学姐以及老师要礼貌打招呼。

5、不恶意顶撞自己的学长学姐,有问题及时沟通。

6、相关书体授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扰乱上课秩序。

7、该社团活动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如有必要会进行协调。

卫生

1、每个人注意每次写完字后整理自己东西并清理自己的垃圾。

2、部门会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值日生每天大概8:30到9:00为打扫时间。

3、值日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当天的值日三次未值日者主动退社。

4、每次大会或者活动时各个部门必须组织自己的部员打扫自己部门所在区域。(重点)。

工具

1、个人工具贴标签,各自保管好自己的书法工具。

2、书写完毕后须收拾整洁,不得胡乱摆放。

3、不得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兰亭公共财物不得擅自使用。

5、不明人员借用兰亭物品出外须先向学长学姐告知。

作业

1、社团作业不得无故不交,少交,迟交。未及时补好者前两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视为自动退社。

2、社团作业态度认真,保证质量,不得乱写。否则由授课人监督重写。

3、有特殊情况的提前跟授课人说明,并在之后写好交予授课人。

4、作业完成优秀者,光荣榜张贴表扬。

考勤

1、 按时参加社团会议(包括全体大会、部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若有事可提前向部长请假。

(1)若无故缺席会议,并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提示后仍旧缺席,将其劝退。

(2)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应开启静音或关机。

值班

各部门部长分配好人员值班,若有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可找人帮忙代替,或者向部长说明情况后再另外安排。值班人员须知: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可自行看书练字,时长一小时。

(2)值班人员值班前需签到,结束后需签退,并记录好值班时间。

(3)晚上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需要做收尾工作,打扫教室卫生。

(4)值班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经提示后仍旧缺席的,将其劝退。

篇三十八: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调动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王口镇中学在校内建立学生团体,并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领导小组。

组 长:刘x(校长)

副组长:崔x(德育副校长)

组 员:管x(德育主任)

杜x(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团有关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社团活动。

三、社团名称

四、活动要求

1、课外活动指学生在校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科技、文娱等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生参加校内相关社团,以自愿为原则,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课加1分。

4、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设施与场地,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教师要制定科学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活动教案,组织相应的比赛活动,对学生的出勤要严格把关,对不按时出勤、缺勤以及不积极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6、指导教师在学期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等级评价。

7、学校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直至撤消。

8、任何社团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9、各学生社团要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计划等。

篇三十九: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1、街舞社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名誉,团结,利益的事情。

3、社员有义务定期缴纳社费,每学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费为社长保管。

4、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团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也不可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新社员必须尊重前任社员,如有违反立刻驱逐出社。

6、社长有义务培养社团接班人。

7、每个在职人员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带入舞社。

9、任何社员应当听从上级命令

10、每1大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时间为下星期周四第四节晚修,向班主任请假后全体社员来舞社开会。

11、每2大周一次大扫除由卫生管理员安排

篇四十: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保持活动室内的卫生。

三、为保证活动按时、有序地进行,保证活动室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将小组成员分成如下小组,各小组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动后负责活动室卫生的清扫。请大家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更不要随地吐痰,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二)活动后负责将物品收集、整理好交还指定人员,并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凡进入乒乓球室活动,都应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动球桌,不私卸球网,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设施损坏的需酌情赔偿。

(三)社长负责每次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

(四)各小组的第一名学生为小组长,主要负责上述工作,如组长不在,由第二人负责,以此类推。

(五)为保证正常开展活动,希望各位学生密切配合,活动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吵闹,保持室内优雅环境

(六)活动结束后,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关空调、关窗、锁门。

篇四十一: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二、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社联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3、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篇四十二: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篇四十三: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篇四十四: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 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篇四十五: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教案。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篇四十六: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篇四十七: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 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 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 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 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 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 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篇四十八:心理社团的规章制度

心理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性质: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院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本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院校团委、学生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见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的权利。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制度。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服从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

6、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两名,部长、部长助理各三名。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后勤部

1、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需每学期向指导老师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开支必须由社长同意签字生效,交后勤部执行。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赞助

3、活动创造

4、外界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得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社长助理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及任务安排

2、视察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了解各个部门的需求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的基本工作

第三条部门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

组织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

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后勤部负责,主要由社长领导,社长助理组织后勤部开展各项活动费,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载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学院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团部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篇四十九: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规章制度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工作职能

1、????? 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项收入、支出登记总结

2、????? 负责每年社费收取的登记保管

3、?? 负责现金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并登记入帐

4、?? 负责有关设图联合会及社团的.费用报销

5、?? 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社联领导报告情况

6、 ??负责指导,监督各社财务登记组织安排每日对帐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一条?? 本部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两名干事。

第二条?? 部长是本部室的负责人,负责本部现金出纳,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社联财务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完成社联财务工作。负责本部账务记录、监督、审查、总结财务报告。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四条?? 两名干事分别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本部室各项财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1.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账务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查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活动资费的申请程序:

领取经费申请表---填写申请---秘书长审批签字---凭签字申请表找财务部领取经费---财务部收管申请表并发放经费---短信或电话通知秘书长该社申请多少经费---申请人凭购物发票到财务部登记账务并取回申请表---扣章发票生效,登记入账

3、随时检查并监督各社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性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社联领导汇报。

4、账务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组织社联领导及各社财务负责人进行对账、报账及其他财务活动。若社联领导、社团、财务部任一方出现漏记帐,账面不符,违反职业道德,由签字人接受惩罚,清洁严重者撤销其职位。

5、每周例会进行各项财务报销工作,签有报销单位负责人姓名,财务部长、社联领导姓名的发票凭证方可生效,予以报账,并登记入账(三方负责人缺一不可)。

6、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7、报销者持发票等报销凭证到财务部登记入帐,登记账务做到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财务部副部长保管,第二联社联领导保管,第三联由社团财务负责人保管。

8、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财务交接保证账务清晰,并有社联领导、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则

财务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财会人员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虚假报账,不得随意,指示,强令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违反社联财务规章制度

篇五十:高中社团有哪些规章制度

高中社团有哪些规章制度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篇五十一:舞蹈社团的规章制度

舞蹈社团的规章制度

舞蹈社团的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篇五十二:音乐社社团规章制度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 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 responsibility 。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1.《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范文

2.军训规章制度

3.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4.班级规章制度

5.大学班级规章制度

6.车间规章制度

7.工厂规章制度

8.公司规章制度

9.公司规章制度全文

10.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五十三:社团规章制度执行策划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管理,促进内部成员沟通,提高会议效率,保障各项政策畅通,促进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会议主要包括学生社团联干部会议、全体会议、及社团工作会议(由社团联合会成员及四大社团社长参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下面简称秘书处)统一安排。秘书处切实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更改会议时间和地点,如需改期,应及时通知秘书处。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总结上两周工作,部署以后工作,讨论社团联及社团近期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秘书处对会议记录做好整理保存,并在每两周的会议上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章 会议纪律

第八条 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与会者应提前五分钟完成签到,特殊情况需向秘书处负责人请假,提交正式假条,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九条 会议期间,与会者务必保持会场安静,不得低声私语交谈,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第十条 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者应积极发言,严肃认真,言简意赅。

第十一条 与会者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学习会议精神。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施行。

篇五十四:社团规章制度执行策划方案

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联社团自身的管理,有效地发挥办公室的职能,推进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有明确的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是在我校校团委领导全力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地管理和服务。校社联由办公室、督导部、外联部、财务部、宣传部等五个部门组成,现有27个社团。

第二条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工作职能总体分为传达大会决议,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收集社团计划方案及总结报告,定期发布社团活动列表,负责社联文件起草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干事必须做到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团结各部门成员,保持良好的通讯和沟通,与其他部门和协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促进社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办公室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公室工作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一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 ,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 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 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 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 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四章 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 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 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 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 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 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推荐访问:规章制度 社团 整理 社团规章制度(整理54篇) 社团规章制度(整理54篇) 社团部门规章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