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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8 09:2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分享的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以来,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2月6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时期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工作任务、18项具体举措,推进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了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健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提出18项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把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深圳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范畴,把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放到与其他各类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同时也明确提出要结合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

  《实施方案》突出建立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针对当前深圳产业工人队伍技能形成与提升方面存在的企业对培训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不够高、政府主导的技能认证难以覆盖大量工种等问题,方案提出强化对产业工人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拓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等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针对深圳产业工人在入户、公共服务、技能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重学历轻技能等问题,方案提出加强民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完善优质医疗服务体系,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根据调研,深圳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的核心诉求主要集中在如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薪资待遇获得合理增长,如何在城市中有效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技能提升等两方面。对此,方案提出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动产业工人实现劳有厚得、努力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等三大举措,其中在劳有厚得方面,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落实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为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圳成立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市委领导任组长,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五大改革举措,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方案》提出,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法治教育,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理念方式,突出对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对产业工人典型的选树和大力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
依托城市基层党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

  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方案》指出,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院校教育模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
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市级竞赛、行业竞赛和区域竞赛为主体,市内竞赛与省内竞赛、国内竞赛、国际竞赛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
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
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分配原则,引导企业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
培育和引进更多高技能人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切实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方案》规定,要完善产业工人权益源头维护机制,定期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察和视察,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
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安排。

  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案》要求,要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
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新模式,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优化网上学习环境,打造网络学习平台;
打造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

  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制度保障。《方案》指出,通过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转换通道,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丰富就业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职业指导,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不断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
加大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完善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力度;
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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