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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5篇

时间:2022-11-18 15:50:37 浏览量: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5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年,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5篇,供大家参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5篇

篇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年,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p不足,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不紧密,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把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作为激员活力的一种手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二是把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

  三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决策的基本遵循。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促进科学决策。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例文

  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p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2.职责定位不准确。有的党委(党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工作,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上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有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全面从严治党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3.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怕受追究,遇到问题尽力为下属开脱,甚至存在包庇袒护行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点。1.正确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

  

  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附党员四史学习体会发言一篇(供参考)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明年我们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_周年,在全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学习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四史”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领导中国人民为了实现中国梦的探索史、奋斗史、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蕴含着治国理政的政治灵魂和精神瑰宝,是先行者们从实践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立国、兴国智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珍惜这份遗产,认真学习和传承党史、国史,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3篇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市建设局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接市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兰委〔2016〕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认领问题,迅速启动了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主体责任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分管处室以业务要求代替主体责任要求;约谈程序、内容、反馈不规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约谈没有记录资料,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以业务为主;主体责任资料台帐不完善,存在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督查问责力度不够,以督查通报替代问责和二级单位学习制度不健全等5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下发专项整改通知,派出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突出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目前,局系统5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强化了工作压力传导,规范了约谈工作,加强了督查问责,二级单位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各类台帐也得到了较好补充和完善。二、原因剖析

  剖析和反思市委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根源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入。局直单位领导虽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但侧重于管好自已,侧重于安排部署,侧重于经常提醒,但在严抓细管上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级越高,压力越大,并有逐级减弱的现象。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思想认识还不深入、不深刻,导致落实主体责任的“双重责任”还没有真正细致深入。二是约谈工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工作性约谈多,提醒、告诫约谈少,满足于约谈达到规定次数,但约谈记录主要以业务为主,约谈情况反馈也不及时。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没有深入掌握规范的约谈程序,没有把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约谈的主要内容融入到经常性约谈中。三是督查问责不到位。尽管多次组织督查,每次督查都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深究原因是督查问责的力度不够,仅满足于督查了,看过了,反馈了,只要不出事就算过关了。三、问责处理对于市委督查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局系统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了16个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局直各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约谈所属单位领导。局党组其他成员深入基层督导,亲自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直各单位对照市委督导发现的问题,查找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四、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通报》的具体问题,我局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即知即改和长期整改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和《市建设局开展“八查八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进行动方案》,对整改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一)强化压力传导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抓深入学习。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高度重视,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对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评价检验标尺和市委“八查八促”行动方案内容,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促进了自身思想认识的提高,努力做好不忘初心,党在心中、牢记责任、清正勤廉。(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抓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局系统主体责任贯

  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骨干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局直单位领导和主体责任工作骨干的责任意识。(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是抓长效机制。组织局直各单位修订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等制度15项,督促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照“866”评价检验标尺组织局直各单位自查整改,并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规范约谈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局系统分层次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约谈工作的细节要求和记录规范,确保约谈工作在程序上、内容上、纪录上做到规范科学。(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约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凡约谈程序、内容、情况反馈不规范,记录资料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坚持约谈一次有一次约谈的效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

  三是突出约谈重点。重点围绕重要工作部署、群众信访反映、干部任职交流、重要节庆时间、专项督查调研、纪律作风等,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完善资料台帐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主体责任资料台帐的同时,加强对局直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台帐的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督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清单,一项一项地审核销帐,不留死角和缺项,避免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并综合运用督办、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有效处置。(责任领导:苟永昌,牵头处室: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学习教育对二级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摸清开展学习教育力度不够的深层次原因,要求二级单位限期建立和健全学习制度,对一线单位因地域分散、时间错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够的单位,要求利用时间补足学习教育时间和内容,并做好学习教育记录。同时,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APP和“城建大讲堂”开展经常性的党建专题和廉政建设专题的学习交流研讨,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全面落实《准则》《条例》,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持续用力,以实际行动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别在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和“两新”领域开展“敢担当、有作为”“提素质、促脱贫”“爱公益、作奉献”和“亮身份、当模范”主题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各基层党组织累计查摆问题6571条,整改6485条;全体党员查摆问题4.2万条,整改4.1万条。二、抓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为“书记抓、抓书记”,让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双向述职评议,把责任层层压实。在城区,全面完成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组建,健全完善区域化党建四级组织架构,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场会到我区观摩;在农村,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惠民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立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申报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状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先锋论坛”,对全区257名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批次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严格按标准落实社区党组织办公和服务经费,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扩建社区办公服务场所10处,社区办公场所全部达标。调整完善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办公服务经费24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对全区

  3.2万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集中排查,与1375名失联党员重新取得了联系,对50名失联党员给予除名处置,315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换届工作。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全面完成党费补缴工作。集中推进“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80.7%和71%。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协商民主,建立起“两网融合、三社联动、三化推进”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民事民议民决,“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三、抓选人用人,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深化“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常委票决制,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开展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和领导干部专项调研,对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分析研判和综合掌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433”工作体系,突出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去年提拔干部27人,重用12人,交流33人,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干部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3500余人次。落实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纪实制度,37名市管干部和796名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44人次,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

  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完成区管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反馈认定。严抓换届风气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严禁”和“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建立严肃换届纪律“1+4”工作机制,制作换届风气监督流程图,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宣传教育方案、举报查核办法、督查指导意见四项制度,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四、抓纠治“四风”,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工作专项检查。去年,查处涉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1起,涉及违反财经纪律1起,涉及婚礼大操大办问题1起,涉及违反公车封存规定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4人,通报曝光3起。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全区15个街道的公车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139辆登记车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对问题车辆严肃整改。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提升工作效能的实施方案》,明确3大类11项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严查投诉案件,落实责任追究,组织明查暗访16次,作风效能检查逐步实现常态化。深化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在区纪检监察网设专栏,对85个参评单位确定的206条重点整改事项逐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控各类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0.79%,因公出国费用下降10.22%。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问题进行线索摸排,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0起,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五、抓执纪监督,强化廉洁建设制定《关于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76项任务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31个协办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督促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书,区委书记与区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背书,以责任清单的方式,把7项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逐一明确细化,使任务落实有据可查、责任追究有章可依。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制述职,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强化巡查监督,采取上下联动、横向结合,全面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总工会、民政局、市政局等12个部门实施巡查。加强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三项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区纪委联合街道纪工委、村居纪检组织成立督导组,选派9名处级干部包挂有拆迁任务的重点村居,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依纪依法、不出纰漏。强化权力监督措施,区纪委同93名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15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去年对3起问题线索进行了谈话函询,对3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和警示谈话,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包挂制度,对重要举报件筛选排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去年共受理纪检信访举报348件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

  败,尤其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映的29件问题线索,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41件问题线索,及时跟进调查,认真核实处理。去年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6起,结案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六、抓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把执纪监督责任抓起来、见成效。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集体决策部署,帮助解决监督执纪中遇到的问题,为纪检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机关的坚强后盾。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区几大班子联席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协同推进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新建400平方米廉洁教育中心,集查办案件、警示教育于一体,实现谈话点建设标准化,夯实执纪审查硬件基础。深化“三转”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新增纪检监察室,把更多的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严抓纪检干部的选拔使用、外部交流、内部轮岗工作。对全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清理规范,支持纪工委书记履主责抓主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树立得不牢,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执纪偏宽偏软,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部分案件查处不及时,时效性不强,存在拖沓现象。有些廉洁要求细化具体化不够,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盯得不紧,执纪监督不到位。尤其是李洪海案件的发生,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下一步,我们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尤其按照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突出常委会的带头表率作用,强化领导责任,厉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洁建设持续推向深入。强化监督检查,对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三是营造担当有为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暨“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紧紧围绕“453”工作体系,咬定目标、持续用力,用好市委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撸起袖子加油干,勇作携河发展的排头兵。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工作合力,

  严肃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通知》(慈党办传〔2016〕156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坎墩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街道党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约谈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党风政风,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一)加强责任意识,构建链条式责任体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街道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党工委书记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5份,与机关各办(所)负责人签订“正风肃纪、强责问效”责任状8份,与各村(居委、社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农村基层组织廉洁履职责任状26份,层层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部署到机关各办(所)、各村(居委、社区)和下属部门,厘清责任边界,使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党工委书记认真做到“四个亲自”要求,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积极做到“五个一”。严格执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对廉政建设实行靠上一档责任追究。同时,专题学习《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清单》,督促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线和联系村(社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上廉政党课、责任制谈话等规定。2016年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5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街道党工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党规,2016年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内容4次。采取会议部署、定期约谈、经常提醒、问题警示、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全体市管干部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赴所联系村(社区)、企业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宣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青少年宫北路北延拆迁安置等街道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严格干部选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始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干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谈话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纪工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共调整机关中层干部8名,提拔3名,其他干部岗位变动1名。从村后备干部库转聘村专职干部3名,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活动1次,开展村班子届末考察,积极探索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严格编外用工“定岗、定责、定薪”规范化管理。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制度保障。全街道上下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四)维护群众利益,提升信访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对所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均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同时面对无理上访,严格遵循事实依据,帮助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信息搜集与处置,及早化解信访矛盾。2016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9起、受理各类信访件30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016年受理各类纪检信访件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79.2%,未出现宁波市级以上涉纪信访。

  (五)强化权力制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深化基层小微权利规范运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4月下旬街道抽调纪检、三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以查阅台帐、走访群众、约谈村干部等形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在“制度管权”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度。查找发现“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小额工程无合同、资产出租无集体决策记录、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等共性“短板”问题7个。针对权力规范运行中曝露出来的短板,在原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8大类20余项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2个补充文件,下发村级通用合同样本。建立街道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绩效评估体系,纳入街道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专项考核范畴,从民主决策、民主实施、民主监督三个环节予以量化指标、定量考核,对年度考核得分前四位的村予以专项加分,从正面引导各村规范用权。同时,以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大力支持执纪,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支持纪检“三转”,对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重新调整,纪工委书记全程参与街道重大事项的酝酿和决策,纪检干部实现专职化并调整充实纪工委力量,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纪工委委员作用发挥的意见》,激励纪工委委员发挥作用。建立

  纪工委委员季度例会制度,支持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党工委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时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督办,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党政(人大)班子全方位支持配合纪检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践行“四种形态”,2016年各级各类廉政谈话活动覆盖对象576人次,实现了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属部门、各村(居委、社区)干部全覆盖,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消除了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查办案件7件,处分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2人。严肃党内问责工作,问责处理干部8人次。(七)加强风险排控,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进一步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通过“十里长街•清风坎墩”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举办“清风坎墩、携手廉行”主题活动、典型案例书面通报、短信温馨提醒、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2016年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宁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章党规党纪主题学习等各类教育活动30场次,受教党员群众3500余人次。每次的班子对账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村书记例会上,党工委书记都会作廉政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履行“两岗两责”,对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常态化。同时,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将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今年开始改为对所有行政村每年均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防控风险。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征地拆迁、

  安置房分配、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三资管理、公务接待、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防控机制。今年,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查组对街道的巡查工作,主动抓好巡查发现问题的即行即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街道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和年度廉情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八)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打造干部服务形象。完善常态化效能检查机制,先后出台《坎墩街道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引导街道上下担当有为、规范履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效能有关规定,大力开展作风效能检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中盯住关键领域对象、抓住敏感节点,扎实开展“酒局、牌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等反“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财务监督检查。2016年累计开展作风效能检查37次、下发通报25个,共检查单位186家,发现去向牌使用不规范、电脑管理不严等问题20个,并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谈话提醒69人次,努力使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实现常态化管理。实现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78.19%。二、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做好表率,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一年来,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工委议事日程,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知识,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和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统筹谋划责任制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并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委、社区)签订了4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经常性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督

  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两岗两责”,确保“两岗两责”的有效落实。(二)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民主议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原则,对干部选拔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均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掌握廉政建设动态状况,力求防患于未然。三是支持执纪监督。支持纪工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三)率先垂范,抓好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宁波市委“20条措施”等相关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日常工作和接待中,能按规定执行,八小时外,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村、企业了解掌握一线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意见征求,着力解决一批基层迫切需求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居委)书记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情况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均严格履行“两岗两责”,既对分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根据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全年领导班子成员56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街道班子领导作为联系村、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定期听取联系村(社区、居委)、大办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汇报,对分管联系的村干部、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认真参加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联系村、部门班子及其负责人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针对抓好预防控制。运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加强对联系村、分管部门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三)切实发挥廉洁从政表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讨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时向党工委书记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按规定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年度廉情公示工作。

  四、存在问题过去一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全街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但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较高,规定动作到位,但是在落实上其他举措相对欠缺,思想认识高度有待提高,教育学习的载体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度有待增强。二是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犯错、少犯错的正风肃纪机制加强了,但如何真正调动干部想创业、敢担当的自觉,欠缺管用办法。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直面难题的勇气和锐气缺乏,“求稳”思想严重。个别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依法办事能力还有欠缺,习惯于老一套和粗放型管理方式。三是小微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小微权力运行中还存在不彻底、不细致、不落实的问题,个别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怕麻烦,求简单。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坎墩实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篇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X.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

  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X.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

  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X.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X.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

  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X.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X.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X.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X.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山区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点、线、面”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主要做法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定责”,把握切入点。每年通过召开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14个乡镇和78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定到岗、责任定到人、措施定到位。带头“履责”,紧扣着力点。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到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2013年以来,

  区党政班子成员先后约谈7批252人,检查54个区直单位、14个乡镇及32个村。带头“考责”,夯实落脚点。每年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和区直单位集中考核时,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方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干部、服务对象的测评打分,并对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进行“三位一体”评议,作出综合评价、分出等次、奖优罚劣。三年来,共通报表彰12个乡镇、20个区直单位,对4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予以“减分”、14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降档”、5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把握主线——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来抓,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2013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出台各类反腐倡廉制度20余项。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分清界线。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季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乡镇及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今年初随机抽取5个乡镇和7个区直各

  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目前,正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约谈办法》,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扎牢责任篱笆。改进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防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出台《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新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保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守住底线。坚持把制度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修订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乡镇干部住乡值班暂行规定》等,做到立规从严、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三是抓住负面——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区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

  案件,加大覆盖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着重从政府采购、招投标、建设领域、民生工程、政策性住房、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中查找案件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摄作用。201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3件次,立案108件,涉及科级干部23人,给予党纪处分90人、政纪处分16人。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某,原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区林业局局长李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增大影响面。通过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30余个;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与区四套班子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高等级风险点一同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手册》,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培训教育教材,做到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起到很好效果。两年多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教育主题班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多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让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督促聚焦主责主业,扩大监督面。积极探索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13年通过改革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无盲点,着力破解同级监

  督难题。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14个乡镇、25个区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85个减至9个,精简95%,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上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具体内容,使各级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

  法定之责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必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牢固树立起“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担当意识,争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有关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三转”,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精减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仅硬化了责任落实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还规范了权力运行,保障了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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