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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5篇

时间:2023-04-30 13:20:05 浏览量:

篇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六篇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为全面加强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市场监管,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粮食收购者拖欠农民售粮款“打白条”现象,维护良好收购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深入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粮执法〔2021〕)85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秋粮收购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为新契机,坚决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定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和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从严采取监管举措,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拖欠农民售粮款行为,坚决整治“打白条”现象,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售粮农民利益。

  二、检查对象

  全省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其中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22年3月底结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要检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策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市(地)、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省里《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2021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宣传提纲》要求,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将“谁收粮谁付款,谁售粮谁得钱”的原则和收储企业必须向售粮人及时支付粮款,不得“打白条”等政策宣传到位。二要检查中储粮各直属企业粮款支付情况。重点检查中储粮各直属企业是否对外公布粮款支付部门电话并确保收购期间接听畅通,以便于售粮人查对核实粮款到账情况。对确因工作或技术原因造成粮款汇兑支付延误的,中储粮直属企业是否及时作出情况说明,是否明确延期支付时限,是否主动告知辖区内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和售粮人。三要检查各类粮食收购者特别是地方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资金筹措情况。重点检查收购企业是否筹集了足够的收购资金,能否保证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四要检查各类粮食收购者售粮款给付情况。通过各类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相关票据与支付售粮款金额的比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打白条”问题。通过走访售粮农户,询问了解是否存在“打白条”或将售粮款转为借款等变相“打白条”问题。严格排查、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建立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秋粮收购期间,各市(地)、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打白条”举报热线电话,在粮食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公示,主动征集“打白条”问题线索。

  (三)从速从重查处“打白条”问题。发现企业在粮食收购活动中存在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要及时查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速从严从

  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情况要按照“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及时上报,并视情节将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中国”各地网站,实施联合惩戒。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我省粮食产量大、购销量大,“打白条”问题多发频发,据近期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平台“12325”热线受理转办情况,问题线索中涉及“打白条”问题比重较大,形势比较严峻,监管任务繁重艰巨。各市(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监管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实际举措,严肃认真组织开展“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各市(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压实落靠粮食购销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相关领导和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全面逐级压实责任链条,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线索,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当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督促具体收储企业向售粮人及时支付粮款,不得“打白条”;引导农民按照“一手钱一手粮”的原则,向企业或经纪人售粮。对查处的相关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打白条”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一并报送省粮食局执法督查处。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

  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并适时开展督导;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除中央储备粮和周转储备以外的其他中央事权粮食、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垂管局”)负责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周转储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

  (二)实施范围。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规依职责进行严肃查处。

  (二)明确执法重点。

  1.收购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是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储存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二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3.销售出库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重点关注: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的行为。

  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重点关注:一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二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三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四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五是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六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七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

  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八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九是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关注: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为。

  (三)严查涉粮案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与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重大案件查处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视情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四)依规处罚追责。对查实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粮食经营者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粮食和储备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由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一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

  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分4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2021年6月上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2021年6月中旬至2021年11月底,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行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三)总结验收。2021年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四)成果展示。2021年12月下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完成专项行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展示行动成果。期间,各地可视情况,开展典型案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专项行动,确保执法成效。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

  问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省级联络员名单格式见附件4,6月14日前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联络员应按要求定期调度专项行动成效,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完善执法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能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特别是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依法公开;强化粮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纪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创新执法方法。要结合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要求,立足职能,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强创新,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大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用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随机检查震慑作用。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大关注和抽查力度,对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探索实施联合惩戒。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回应专项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

  (五)锻炼执法队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讲政治、业务强、敢担当的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氛围。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执法队伍。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一年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一方粮食生产安全为总揽,以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标本兼治原则,认真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促进了全**粮食事业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调整专门班子。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李力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小平为第二责任人,综治专干马吉林为第三责任人,张世群、向兴胜、姚绍德、何荣、张凉花、易湘军、谭子明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部署、督促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粮食行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制定《**粮食局机关管理办法》、《全**粮食应急工作预案》、《粮食部门消防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粮食局群团组织和平安志愿者参与协同社会管理创新办法》、《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机关大院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办法》、《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认真修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实行联动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发科、调控科等科室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实行目标管理。与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院内房屋(门面)承租户分别签订了社会管理综

  合治理平安创建责任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按季考核、年终验收。并相应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民情登记卡等。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创新载体

  (一)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契机,优化综治环境。一是狠抓院内环境卫生整治。对院内卫生划分责任片区,签订责任状,要求从细处、暗处、隐敝处着手,消除死角死面,进行彻底长效的大扫除。二是积极抓好扶贫和社区共建工作。在对口扶贫村吉首市排吼乡排沙村,积极争取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卫生同保洁、事务同管理。结合村中实际,制定两年期扶贫规划,积极争取到5个项目。在基础设施上投入286多万元用于国土整治;投入***万元用于河道清淤整治;投入**元用于产业道路硬化;投入5万元用于人饮工程;投入8万元用于养殖、种植业开发。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送爱心活动,共计财物14000余元。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帮扶创建中,累计投入2万多元,用于凤凰县林峰乡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促进安全生产乡镇帮扶创建工作开展。在社区共建上,投入2万余元,用于和谐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2万元用于石家冲污水沟改造。三是以同建同治为目标,把综治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度化。以辖区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粮食局辖区秩序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力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艳萍及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小平任副组长,张世群、张凉花、易湘军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何荣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整治工作职责。大院坪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由局办公室布置,安排专人负责(门卫每天清扫)。宾馆、出租门面由服务中心管理,局办公室协助搞好宾馆、出租门面的环境卫生、水电安全等工作。老年活动中心及阅览室的整治工作由老干科安排。其它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同时对特殊群体、重点对象和门面明确责任,工作制度化。

  (二)以维护稳定为核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明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标及措施。我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构建矛盾预防控制体系。通过加强宣传、文明创建等措施,营造社会管理浓厚氛围。二是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我局建立了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评估责任制,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在政务中心设窗口、网站设专栏,由专人负责收集群众来信来访,在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及时化解、整改问题,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今年来共调处纠纷12起,排除不稳定因素3例,排除安全隐患5处。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今年来,服务中心在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事务时,对大院住户、企业、经营户均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好评。同时,我局还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机关效能办还组织专项检查,对全年来粮食部门下县检查组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十项违规行为以及粮食部门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现象”进行督查,强化服务意识。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形成党委领导,工会、妇委会、机关支部、各科室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另一方面,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今年除选送***人次分别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副处级领导和科级干部培训、自主选学、研究生在职学习等等之外,还组织全局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湖南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目前处级干部的学习已结业,继续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等整体素质。

  (三)以系列活动为平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纳谏,面向老领导、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局直属单位、县市粮食局及涉粮企业相关人员广泛征求对**粮食

  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下基层带去征求意见表48份,下基层***人76次350天,解决问题***个,征集到意见建议883条,通过整理归纳形成133条,下一步即将举行**粮食局政风行风评议,拟邀请老干代表、门面经营户、群众代表及“两委”委员开展公开评议工作,有效征集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结合**委组织的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由局处级领导分带9个调研小组分赴8县市开展为期7天的调研活动已于5月中旬全部完成,另外为了完善湘西军粮供应、规范成品粮管理、粮食应急演练以及借鉴兄弟市县粮食质量监测的先进经验,专门成立2个专题调研小组赴怀化、永**、张家界等兄弟县市考察学习。2次全覆盖、全出动的调研活动,对促进我**当前粮食重点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为促进我**粮食事业发展,推动危仓老库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向清平副**长、单位一把手分别深入到八县市进行督查调研。三是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和“世界粮食日”等契机,大力开展粮食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鉴别台、咨询台,现场指导群众辨别优劣粮油食品,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四是认真开展社会服务网络化管理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网络化”新型社会服务和管理模式,组织专门工作组落实“网络化”管理前期工作。工作组分成三个小组,上门入户进行登记摸底,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资料,为实现“网格化”新型社会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进一步开展创建,确保平安

  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现”的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创建平安,开创了平安和谐局面。

  (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纪律学习。对三个规定、八条规定、省

  八条禁令等有关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上的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并写出心得体会。二是加大对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制约和监督。突出抓好在项目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和主要领导、重点科室的监督。全面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粮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五要五不要”收购准则,同时结合全**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湘西**粮食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湘西**粮食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湘西**粮食局工作人员十不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推行无纸化学法普法。增强普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

  (二)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根据**委**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在联系凤凰县林峰乡的平安创建中,做了积极有益的工作。同时,在全**范围内,认真开展示范仓、先进库、放心粮油示范店、应急加工示范点、业务标兵、先进集体等创建活动;在联系点,开展“文明家庭”、“科技示范户”、“致富能手”等评比活动;在局机关开展“五好家庭”、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等评选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组织成立专门的治安巡逻队,平时值班值勤。安排3名专门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突出抓好节假日特防期值守应急维稳工作。完成消防器材更新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功效;投入3万余元用于院内监控设备安装,实现院内24小时全程监控;两会期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前夕、洪涝时期等特殊阶段,以文件形式,对特护期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和值守应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专抓领导和专门值守人员,确保特别防护期内行业平安稳定。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组织了5次安全生产检查和清仓查库检查,对院内和出租门面的消防、水电安全与下属单位储粮的重点安全部位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的到位,确保了全**粮食安全。

  (五)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认真搞好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做好各项资料登记,同时,综治专干及时与街道、社区、辖区派出所搞好工作衔接,促进了工作落实,全年没有发生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及其它责任事件,促进了机关的平安与和谐。

  在各级综治委的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局综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积极稳妥地抓好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和轮换工作,确保收购的粮食储备安全、质量良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军供粮油质量管理,全**落实应急加工点9个、应急供应点***个。扎实推进依法管粮,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和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工作。全**共上报危仓老库建设项目9个,其中新建仓库项目5个,仓库维修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预计达2**.*万元。落实优质稻定单面积5万亩,积极为涉粮企业申报贴息贷款等提供服务,**粮食质量检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粮食质量监测空白地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做好综治工作就是给全**粮食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政府的经济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更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完成综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粮食局辖区稳定我**粮食平安。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并适时开展督导;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除中央储备粮和周转储备以外的其他中央事权粮食、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垂管局”)负责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周转储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

  (二)实施范围。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规依职责进行严肃查处。

  (二)明确执法重点。

  1.收购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二是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三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四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储存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二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3.销售出库环节。重点关注:一是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重点关注: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的行为。

  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重点关注:一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二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三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四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五是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六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七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八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九是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重点关注: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为。

  (三)严查涉粮案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与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重大案件查处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视情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四)依规处罚追责。对查实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粮食经营者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粮食和储备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由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一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分4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2021年6月上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2021年6月中旬至2021年11月底,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行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三)总结验收。2021年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四)成果展示。2021年12月下旬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完成专项行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展示行动成果。期间,各地可视情况,开展典型案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专项行动,确保执法成效。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省级联络员名单格式见附件4,6月14日前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联络员应按要求定期调度专项行动成效,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完善执法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能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特别是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依法公开;强化粮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纪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创新执法方法。要结合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要求,立足职能,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强创新,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大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用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随机检查震慑作用。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大关注和抽查力度,对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探索实施联合惩戒。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回应专项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

  (五)锻炼执法队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讲政治、业务强、敢担当的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氛围。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执

  法队伍。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一、背景依据

  根据《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梧州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市监办发〔2021〕93号)精神,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经营行为,查处价格、垄断、计量、食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保证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三、工作机构

  成立苍梧县市场监管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苍梧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苍梧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

  四、工作任务

  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2020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

  五、主要内容

  (一)时间安排。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按规定时间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粮食收储、库存、销售等经

  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及粮库在用的非自动衡器、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是否经检定合格后使用,是否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是否存在破坏非自动衡器准确性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4.食品质量违法行为。以大米为重点检查品种,以生产加工、流通经营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和原料米,农贸市场经营者是否销售陈化变质大米。强化监督抽检,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依法查处。

  5.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3.精准把握政策,加强舆论引导。

  4.注重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情况。

  2021年粮食系统专项整治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办仓〔2020〕69号)要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于2021年1月至2月组织开展了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检查情况

  (一)粮食系统内检查情况。全省共检查批发企业(含批发市场)、销售企业、加工企业、军供网点等495家(个),检查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780批次,代表数量12978.74吨,合格780批次,批次合格率**%,其中:批发企业检查35批次,代表数量669.14吨,合格35批次,批次合格率**%;销售企业检查438批次,代表数量5431.9吨,合格438批次,批次合格率**%;军供网点检查144批次,代表数量309.5吨,合格144批次,批次合格率**%;加工企业检查163批次,代表数量6568.2吨,合格163批次,批次合格率**%(各设区市检查情况见附件1)。

  (二)在售粮油产品监测情况。全省共抽取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样品共222份,其中大米样品125份、小麦粉54份、食用植物油43份。检测项目:除监测国家标准规定质量指标外,大米加测镉,小麦粉加测过氧化苯甲酰,食用植物油加测黄曲霉毒素B1。经检测,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合格率均为**%。

  从检查情况看,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粮食骨干加工企业均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索票索证制度不断完善;部分地市还主动增加原粮、成品粮油质量抽检频次。

  二、各地工作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布置,较好地完成了检查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把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和民

  生民心工程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召开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对地方储备粮、应急储备成品粮油及批发、销售、加工企业、军供网点、“福建好粮油”和“放心粮油”企业进行深入检查,抓实抓细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稳定。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漳州、泉州市粮储局主要领导带队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到市场、超市、粮企检查;龙岩市粮储局重点督查辖区入统“原粮追溯平台”企业;三明、南平市粮储局重点抽查县(市、区)的军供站(点)、骨干加工企业、“放心粮油”经销店和应急粮油供应网点,对质量档案、台账建立、粮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厦门市发改委和宁德市粮储局深入军供企业,逐一核实销售的米、面、油产品粮源,并对日常质量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莆田市粮储局、平潭农业农村局抽调了熟悉粮油加工、购销、质检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粮食企业、军供站和购销公司检查粮油库存、质量管控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粮油质量专项检查的同时,还积极向粮油加工企业、销售网点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引导企业树牢粮食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履行安全义务,诚信合法经营。劝导民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科学消费,为守护粮食质量安全贡献力量。

  三、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省粮源较复杂,特别是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向农户收购的粮食,没有质检报告,时常有水分偏高和杂质现象;二是我省粮食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少,质量管理水平普遍较弱,出入库产品质量管理档案存在记录不及时、不够规范,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三

  是市、县粮食质量监管专项经费不足,影响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粮食质量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落实整改。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粮食系统内的粮油加工和销售企业、军供网点、批发市场粮油质量监管,做好职责内的粮油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治理工作目标。

  三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协调本级财政,将开展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篇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

  

  粮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通用3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粮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文章3篇,欢送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粮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统计日常管理的涉粮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现就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涉粮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共20家,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3家,饲料转化用粮企业1家,其他企业15家(其中,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企业14家、由原国有的县种子公司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种子经营企业1家)。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了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全社会统计及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了顺利开展好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抓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x粮字[20xx]20号),重点就各单位如何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作了明确安

  排,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夯实统计工作根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对x粮公司、xx公司等5家重点单位开展了检查(复查)。检查中,我们从统计从业人员是否有统计职业资格,统计原始单据是否整理标准、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重视,明确有主抓领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和统计监督检查,全社会统计覆盖面逐步提高。

  从各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我局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的开展,我县涉粮企业的统计法规政策意识和统计实际工作有了较大提升,绝大局部单位统计从业人员都持有统计职业资格证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学习证,统计相关根底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企业(指xx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人员无统计职业资格证、业务生疏;甚至因业务手续交接不严格,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业务衔接不上。

  二是局部企业(主要指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

  性质的14家企业)因故未能正常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实,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未能正常报送相关统计(月)报表。

  三是非国有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标准。限于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决策意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其他一些原因,相对来说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标准。主要表现在:一是局部单位有关粮食收购、销售等码单制作不科学、填写不标准、传递不合理、归集整理不及时、不完整,或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查对核实困难。其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无法核定;二是对有关企业从粮食交易市场竞买的临储小麦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等政策性粮食,《交易细那么》中虽有诸多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实无有效的监管手段;何况有关的竞价交易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给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到企业的内幕,这局部粮食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政策要求很难下结论。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此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有关损耗不能正常核销,出现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无职业资格(指xx公司、xx公司)的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送学取证;对局部单位统计台账记载中出现的不标准等问题,当场作了指导纠正;对因搬迁不慎(指xx公司)、业务交接不严格(指xx公司)等导致档案资料丧失不全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及电脑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篇二】粮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xxx乡落实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在我乡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市、县直补办开展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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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精神和要求,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乡范围内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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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进行了抽查。共抽查xx个行政村,走访农户xxxx多户,抽查情况说明,我乡落实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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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县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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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以后,我们积极的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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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人员包村包片,冒着酷暑,走村入户检查直补工作。我所两名女同志,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

  二是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阔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

  四到户、六不准

  的原那么,我乡共发放直补资金存款折xxxx个,兑付直补资金xx万多元,全乡xxxx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农民手中的《粮食直补存款折》上已加盖

  粮食直补

  和

  综合直补

  印章。对于外出务工和丧失存款折等特殊原因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补发了存款单,并由他本人或亲属签字代领。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阔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

  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操作标准,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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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乡做到了《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标准,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根据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在2023年度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前,乡里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工作会议,进行祥细布置,根据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保证农户播种面积、人口等数据真实准确。

  1、在调查统计时严禁虚报、按人口或耕地平均分摊,调查统计结束上报乡里后进行复审,复审后,已由乡政府统一打印调查统计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公示期内有反映的进行核查,无意见的再由村里正式行文上报公示结果报告。

  2、县财政局补贴标准下达后,我乡已及时将补贴标准〔每亩37.38元〕张贴到每一行政村进行公示,使农户知道今年的粮食种植综合补贴价格,做到家喻户晓。

  3、经到银行核实,我乡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4、做好粮食直补档案,我乡每年都将粮食直补资料在年度结束后单一装订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在自中重点核查了是否按人口、承包耕地平均分摊面积,是否存在将油料、百合等经济作物面积作为粮食补贴面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经调查核实,未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现象。

  三、自查结果

  经依照各项程序自查,我乡2023年度的各项数据准确、程序标准、工作到

  位,未有弄虚作假现象,未有信访现象发生。下步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三】粮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根底,根据《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局中国农业开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25号〕要求,xx直属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xx辖区的政策性粮食、中央储藏粮、最低收购价以及商品粮库存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地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库存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我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及监管科驻库监管员为成员的库存自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责任。

  二、库存自查情况:

  xx辖区截止3月25日实际储存库点4个、仓房16座,共储粮xxxxx吨,其中:中央储粮小麦xxxx吨、玉米xxxx吨,临时储藏粮玉米xxxx吨,托市粮xxxx吨,商品粮小麦xxxx吨,地方储藏粮xxxx吨。

  三、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库由主管副主任负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平安检查工作。主要检查: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对各仓粮食进行了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与保管帐、专卡记录相符,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三帐相符,数量真实。

  〔二〕库存粮食质量平安情况。辖区中央储藏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藏粮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平安指标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储藏粮轮换情况。20xx年度分公司下达我库中央储藏粮轮换方案玉米xxxx吨。4月份轮出玉米xxxx吨,5月份轮入玉米xxxx吨〔其中:指标划入xxxx吨〕。认真核实轮入玉米数量、年限、质量、轮换明细账、轮换手续等,玉米轮换已经分公司检查组验收。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分公司拨付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拨付辖区托市粮补贴费用〔20xx年粮食有缓拨现象,起原因分别存在未缴保证金、欠款纠纷、粮食未挂拍、补贴费用扣完尚不够弥补出库损耗等〕。

  〔五〕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

  〔1〕实际储存中央储藏粮仓房具备代储资格。政策性粮油承储库点是在分公司认定范围内;

  〔2〕外包作业单位有法人资质,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作业技能;企业出入库生产、用电、用火等管理标准;层层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化学药剂管理标准,药品库实行

  双人、双门、双锁

  管理,领用手续齐全,帐实相符;

  〔3〕个别收储库点个别仓发现有害虫活动,为根本无虫粮;其余各仓粮情

  稳定,温度正常,水分正常,无发热、霉变现象发生。

  〔4〕仓储设施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无漏天储粮。

  〔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

  我库把此次检查作为提升仓储管理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辖区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平安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管理现状,确保检查实效,落实问题整改,努力夯实

  两个确保

  根底。

  粮食生产自查报告

  粮库自评报告

篇三: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

  

  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价字【2021】100号)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整治主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化室牵头,各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大队牵头,各所配合)

  (三)检查步骤

  1.摸排阶段(2021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摸排底数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

  2.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整改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价监竞争、执法大队、标准化室等各条线要协同推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各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一)注重工作衔接。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与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平台,及时处置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所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汇总当月价格、计量检查工作和线索移交情况,包含检查单位数、立案结案数、退还没收罚款金额等。2022年1月底前上报检查阶段工作报告,2022年5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报送工作总结报告。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某县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甄选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综合施治、行纪衔接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对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按照3%比例开展延伸检查,严厉打击**年1月以来粮食

  购销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全查处、整治全闭环,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精准,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经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县范围。

  (三)重点时段。在秋粮收购季节重点组织现场巡查,在收储完成时节重点组织检查库存情况,在轮储时节重点组织检查销售情况。

  (四)重点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摸清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主要收购点以及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底数及其粮食购销经营等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指导协助单位:食品股、标计股)

  (二)梳理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应结合已了解的情况,梳理近年来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作为执法对照检查依据。(责任单位:消保股、网信股、食品股、综合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计量所)

  (三)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股所联动,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予以一次性“拉网式“综合检查,对辖区内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进行延伸综合抽查,避免多头

  检查,加重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食品股、标计股、网信股)

  (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每个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主要收购点和被延伸抽查的民营

  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检查一家建账一家,问题发现一个登记一个,整改处理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问题查处到位。(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执法股、食品股、标计股)

  (五)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涉嫌垄断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食品股、标计股、执法股、综合股)

  (六)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催办。县局将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催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执法股、综合股、食品股、标计股、网信股、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摸排、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2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加强前期摸排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名单报送县局执法稽查股,以便汇总报送市局。

  (二)集中查处、督导抽查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相关业务股室协同推进,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局派驻纪检组。市、县两级将适时组织重点督导抽查。

  (三)总结提升、完善机制阶段(2022年1月底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查找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案件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全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履职尽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县局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福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天英、食品安全总监丁祥鉴、药品安全总监梁承全担任副组长,

  执法稽查股、食品安全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网信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计量所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开展摸底调查、联合检查、抽查等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粮食储备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政策制定与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其他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加强行纪衔接,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加强条线之间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四)及时沟通反馈,做好总结上报。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5日前报送“一账一表一报告“,即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

  

  学校食堂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亲自抓,亲自部署,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总务主任颜衍老师专管。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并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定期开展全校性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对照评价内容狠抓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二、制度建设

  我校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了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监督管理

  按照镇学校会议精神和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的要求,逐条落实,进一步完善。我校每天都安排曾炳元老师专门负责人过目进入食品的原料,保证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定期组织食堂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形成强大合力,发扬团队精神,各负其责,洗净、淘好、烧熟煮烂,时时小心处处把关,防中毒、投毒。齐心协力办好学校食堂。积极组织、开展、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比如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体检,食堂员工体检过关,持健康证上岗着装到位,食堂卫生合格。全

  员发动开展多种形式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讲究个人饮食卫生,杜绝了学生到校外的不卫生的小吃店就餐或到小卖部买高危食品的现象。

  四、保障措施

  我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状,校长负总责,后勤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黄建华老师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今年学校大力改善了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以及加大对食堂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如食堂购进了冰柜、消毒柜等设施,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我们还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消除学校及周边区域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五、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我校认真贯彻《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督办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我校原料采购、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及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整治,利用学校校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我们不断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意义上确保无任何因食堂管理不善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利用课间操和集会时间,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以上是我校在落实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中做到的事和正在做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整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让我们的工作经得起上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考验。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高等学校“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活动的通知》(苏教发[]2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餐饮服务的实际情况,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布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我校在接到省教育厅的文件后,校领导马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开展创建高等学校“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中医大后字()1号文件(附件一),文件要求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具体落实;后勤处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各饮食服务单位认真自查自改;开展宣传活动,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等。在进行面上布置的同时,还做了一条特别规定,每天必须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到学生餐厅就餐,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立即进行改进。

  二、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确保无一例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无一例食物中毒的发生,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2、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为使这一措施落到期实处,我们将学校各餐饮经营点的食品进货进行统一采购,并由后勤总服务公司的副总王良金同志负责(附件三:《关于下发〈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采购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中医大后总字()9号])。

  3、建全各类安全卫生制度以及进、出货招标、检查、验收、登记、签字制度。

  三、努力搞好伙食质量,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在保证学生伙食质量的工作中作重做了以下几点:

  1、认真按照教育厅的标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和改进。

  2、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后勤处起草并下发了《中医药大学饮食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南中医大后字()2号]文件(附件二),由后勤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在考核中把食品、菜肴的价格、质量、数量作为重点,后勤处采取购买部分食品进行烹饪,制定出熟率标准,用单菜核算的办法严格控制利润率,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

  3、由于食品价格的上涨,学校采取部分补贴的办法,以保证学生不因价格上涨而影响伙食质量。

  4、为搞好伙食,学校还组织了“厨艺”比赛,并开展了“让我的风味留住你的嘴”的活动。

  四、开展师生共建“文明食堂”的活动。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点:

  3、尽最大可能帮助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我们要求每个食堂必须提供5个以上的勤工俭学的岗位和资助10个以上贫困学生,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安心学习。

  五、我校食堂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设施方面:

  (二)、伙食质量方面:食堂的主副食品价格、质量、数量基本达到文件规定的要求,食品高、中、低档的搭配合理,食品供应的品种、低档

  食品的.品种以及每天变换食品的品种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要求,主食品能全部自制,做到了定期公布市场原料价格和进行单菜核算。

  (三)、安全卫生方面:各食堂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法》,有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做到了有检查、有记录,有突出事件的应急措施,工作人员能自觉按要求上岗和操作,其它各项卫生措施和规定能落实到位。

  (四)、服务质量方面: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服务制度承诺上墙,做到服务程序化、操作规范化,师生能文明就餐,就餐者的满意率达82%。

  (五)、内部管理方面:学校与各食堂的承包合同规范,任务明确。各项制度建全,采购统一规范,监督机制建全,监控有力,内部管理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管理实现了微机化,各工作人员有一定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等级厨师或高工人员达到占红、白案人员1/4之一以上标准。

  (六)、文明共建方面:有关心贫困的措施,有和学生沟通的途径和制度,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反馈、有记录、有改进措施,有和学生的联谊活动,领导有定期不定期到食堂进餐的制度。

  六、存在问题主要有:

  如何进一步和学生一道加强对食堂的考核力度,需要研究和改进,部分设施如男、女换换衣柜等要尽快添置到位等。

  我校创建“文明食堂”自查得分为95.5分,请教育厅领导及有关专家审核。

  我校一贯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分工、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群体中毒,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秩序,我校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存在问题,我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堂卫生管理现状

  1。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

  2、加工现场应每天消毒、清洁,保持清洁。

  3、员工已经申请了健康证书,可以带着证书和衣服工作。

  4、在购买食品和原材料时,我们已获得证书和门票。

  5、储存食品的标识完整,不超过保质期,注意防潮防霉。

  6、实行主管领导和后勤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二、问题

  1、食堂没有纱窗和纱门。

  2、苍蝇和老鼠预防措施不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完善组织,细化分工,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今后,我们将把传染病防控和学生饮食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成立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任务的管理团队,层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问题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承包商、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家长三人小组监督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将食品安全事故降至零。

  2、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板报、学校广播、学校网络、窗口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学校氛围,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食堂严格要求定点采购,持证上岗,并进行登记。使用的食品原料、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在入库前应由食堂承包商和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凡不新鲜、过期、发霉的,一律禁止入库使用。每餐应留样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所有不能卖完的剩菜必须作为垃圾清理掉,决不能留到下一餐。预防“三无产品”从进入食堂到流向学生。如有变质、过期,必须及时销毁并做好记录。

  加强学校食堂员工管理,做好健康知识培训。食堂员工必须定期学习安全和健康知识,以标准化的方式操作,并遵守健康管理体系。食堂经营者必须掌握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勤洗手、剪指甲,不穿拖鞋,不在食堂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虚心听取专家宝贵意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投入一些资金改善食堂的生产设备。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投资,改善食堂环境,改善学生食堂硬件条件。仓库、粗加工间、操作间应隔离,加工间生熟食品应分开,肉类和蔬菜食品应分开,生熟食品加工容器和工具应分开,食品应分类存放,仓库内堆放食品的隔墙应远离地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xx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将我校食堂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健全,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兼职管理人员,有规章制度。

  领导组组长:郝xx

  副组长:张x生、张x文、李x兴

  成员:张x文(政)、李x兵、李x文、苗x胜、陈x波

  (二)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制定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食堂功能分区基本合理,不会导致交叉污染。

  (五)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台帐登记制度。米、面、油由榆社县庄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配送,其他一般在信誉好的经营户定点购买。

  (六)食堂环境卫生整洁。

  (七)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建有体检、培训档案。

  (八)拥有消毒柜等专用设备,从业人员有多年从业经验。

  (九)能够按加工程序要求操作。

  (十)一般不使用添加剂,食品留样保存在冰柜,有登记记录。

  (十一)食堂场所没有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由于灶房是19xx年建校初新建,当时规划布局不一定符合现在要求。最主要的是学校无餐厅,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给学生就餐带来很大困难。通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我们找出了问题和不足,同时积极进行整改完善。

  一、真正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

  从xx年秋季开始,校长焦安勋同志主管食堂工作,并具体规定校长把关内容如下:

  ①、定期检查督促水池、洗刷池,专用餐具消毒情况。

  ②、定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工作间,库房卫生。

  ③、定期检查购置蔬菜、副食品、肉类合格证化验单。

  ④、不定时抽查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

  ⑤、定期检查每餐是否留有样品。

  ⑥、定期召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主管校长要坚持经常深入食堂不放过不利于健康的任何蛛丝马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每周学校都会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对食堂持健康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

  ①、食堂工作主要意义。

  ②、食堂工作人员的有关卫生知识。

  ③、按加工规程操作的实习活动。

  通过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从思想上明确自己的一切工作都牵涉到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而养成自觉的卫生习惯和按卫生要求操作的规程。

  三、增添设施设备,明显标志,合理布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的力度,学校对于购置的专用消毒柜、电冰箱,并对原有洗刷池进行改造使蔬菜与肉食洗涤分池进行。食堂废弃物、容器加盖并及时清洗消毒,同时对加工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有效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现象。厨房炒菜处增设排烟排气斗,各种器具,注明标记。

  四、坚持购买商品(肉食、副食品)索要检验合格证及化验单制度,尤其对肉食、食油每次都要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从源头截断,伪劣和不合格物品进入工作间。

  五、设立专业人员更衣室、柜,坚持每日消毒,隔一天清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进入加工间。

  以上工作有后勤主任焦张顺同志制定详细计划,分期实施1月20日全部完成,由学校食堂临时检查小组检查验收。

  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琼海市卫生局《20xx年琼海市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卫生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卫生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

  四、调整厨房内部布置。一是蒸饭间,二是蔬菜加工间,三是打饭间。

  五、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六、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

  七、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更多优质资源,尽在!

  七、存在问题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我们对食堂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园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专门召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提高食堂安全工作意识,增强食堂食品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组织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食堂主副食仓库、食堂操作间等处进行全面检查。

  园内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100余人,专职食堂员工2人。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专人验收,设有储备间、备餐间,幼儿用餐在固定餐室进行。我园在食品卫生方面做到了: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规章制度和预防食物中毒预案,从食品购入到食品加工,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幼儿食品卫生的安全。

  2、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我园经过严格审查筛选,所需食品材料都定点从卫生证件齐全、条件较好的凌云、开元超市采购,对超市送来的食品验收时如发现不合格一律要求退换。每次采购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凉拌菜、出芽土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

  4、我园食品储存、加工和餐具消毒的工具齐全。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餐具餐餐消毒,并有记录。

  5、抓好厨房卫生。灭“四害”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天打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6、生熟食品分类存放,分类加工。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7、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8、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存在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幼儿园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记录不完善。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努力办好放心食堂,我校围绕上级会议和本校例会要求,结合国家食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教师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纠,现将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食品自查情况

  1、组织制度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设立食堂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

  2、许可证情况

  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

  3、食品留样、试餐

  严格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食品试餐并有文字记载。

  4、索票索证

  所采购食品严格进行了索票索证制度,但整理存档不够规范。

  5、消毒和三防设施

  有消毒制度和具体方法、措施,并安排有专人负责,且有文字记录。三防设施尚需完善。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都在有效期内。

  7、食品采购、储存及出入库台帐

  学校食品由专人负责采购,有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有记录台账。严把食品原料质量关,所购食品原料符合要求。但无单独的蔬菜存储间。

  8、其它方面

  从业人员操作时,能按要求穿戴工作服,接触食物前按要求洗手消毒。食品制作环境整洁,硬件设施良好。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有专人采购、保管。

  二、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完善三防设施。

  2、规范操作间设施设备标识。

  3、建立规范的食品安全台账,规范资料存档。

  4、加强食堂管理。

  5、更换有色塑料袋。

  6、对垃圾桶加盖。

  今后,我校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食堂要通过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不断提高安全卫生意识,提高工作技能和饭菜质量,使学校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新学期有大幅度的提高。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类学校食堂1213户,其中大学食堂221户、高职高专食堂90户、中小学食堂472户、幼儿园食堂430户,均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100%。学校自办食堂的共821户,占总数的67.7%,承包经营的有392户,占总数的32.3%。有33家中小学由于学校食堂规模的限制,仅能解决部分师生的就餐问题,还需外购盒饭来解决师生的用餐。

  二、自查情况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进行自查打分,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主要问题集中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这几个环节上。部分学校存在食品原料加工清洗池与餐具清洗消毒池混用、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不完整、食品留样的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未能做到使用登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三、整改情况

  所有学校食堂通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学校自查中发现的食堂环境卫生差、采购登记不全、餐具消毒不到位等问题通知承包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否则取消该单位的承包经营资格,督促承包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要求。部分学校将利用暑假对食堂进行改造,更换和增加设施,在硬件上保障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篇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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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局情况及整改措施2篇

  第一篇

  根据《县集中整治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意见征求表和民主生活会自查自摆,广泛听取和收集了我局在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现将收集到的意见和问题梳理汇总情况及整改措施作如下汇报:

  一、意见和建议

  1、建议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文化娱乐活动,增强企业文化氛围,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提高粮食职工队伍的战斗力。

  2、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定期过好组织生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党支部要经常性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商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进一步深化粮食企业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逐步减少企业对粮食政策的依赖程度,促进我县粮食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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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局党委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转变对基层企业的管理模式,要改过去的指令性变为行政指导性管理,改过去的硬性变为服务性管理,放开企业的手足,为企业提供施展竞技平台。

  6、粮食职工工资低,生活条件差,困难户多,要求局党委争取民政部门支持,还是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都要给予解决低保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并且在企业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以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7、建议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业务培训,提高粮食职工业务素质。

  8、鉴于当前粮食流通领域无序竞争的现状,粮食收购质量逐年下降,不但种粮户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对人们的食用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建议局党委争取政法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过程中和监管,加大对不法粮贩的打击力度,依法整顿粮食市场。

  9、粮食是特殊商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我县是粮食大县,粮食职工队伍在我县职工总人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是关系我县经济稳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建议局党委争取政府给予政策扶助,帮助粮食企业走出低谷,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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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建议局党委加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合作,打造龙头企业,开发粮食新产品,实施品牌战略,把我县粮食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

  1、本建议由办公室和工会负责抓好落实,对现有学习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要切实可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对文化、娱乐活动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活动主题,以有益身心健康,激发企业活力,丰富企业文化生活为目的。

  2、“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务办公室要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议程进行安排好,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要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党章及党的其他重要理论文献。让全局广大党员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3、本建议由各支部书记牵头落实。各基层组织要建立支部会议和党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集体的智慧,谋求企业的发展。

  4、局党委将依照政策、法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不等不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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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建议由购销总公司业务分管领导负责研究落实,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探索出一条有我县特色的企业管理模式,把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跳出长期以来企业“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这样一个怪圈。

  6、本建议由工会和分管财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对困难职工要进行摸底登记,并且协调好和民政部门的关系,确保困难职工享有最低生活保障,财务上要加强资金管理,发扬勤俭办企业的优良传统,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争取逐步提高职工收入。

  7、各业务股室根据企业业务忙闲情况,针对人员素质状况,制订定期的业务学习计划,分专业进行业务培训。

  8、本建议由粮食执法大队负责抓好落实,协调好政法和工商等部门的关系,整顿粮食市场,打击不法粮没,确保粮食市场有序竞争。

  9、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粮食工作一贯给予了大力支持,对我局粮食职工也一贯特别关怀,局党委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足用活政策,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发挥优势,重振我县粮食经济。

  10、本建议由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拿出具体方案,分阶段性进行落实,经济技术合作要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平等互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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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的基础上,利用我县资源和人力优势,借助外商资金和技术,以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实现企业双羸。

  第二篇

  我局自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突出问题活动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查找工作上的不足和问题,为使查出的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二十种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查找工作上的不足和问题,深刻剖析其原因,查找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恰当的方法,严格的措施,对涉及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求彻底解决。通过整改,使全县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思想更加解放,视野更加开阔,思路更加优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全面提升。纪律明显加强,工作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改措施

  1、个别同志在执行考勤制度时有松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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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原因:对自己要求不严,得过且过,工作缺乏激情,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措施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和《县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包括工作时间、指纹打卡、请假制度、下乡出差报告制度、承包规定、病假及长期病假的具体要求和待遇,监督检查等方面完善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工作办公室。

  2、加强粮食经营管理,发展粮食经济。

  主要原因: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管理模式难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整改措施:将基层各粮所(库)经营权放开,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管理机制,在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上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严格履行管理制度和各项业务手续,更好地促进粮食企业积极、稳妥、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财会股、调控股

  3、深化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使企业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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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原因:粮食市场进一步放开,私营、个体粮食经营者不断增加,国有粮食企业传统下来的人员过多,年龄老化,企业负担重。

  整改措施:不断深化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优化组合、整合资源、减员增效为重点,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粮食购销企业。

  责任单位:局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基层各粮所、库、部负责。

  4、加强粮食执法力度,进一步维护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主要原因:我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之一,属产粮大县,多种粮食经营者身份并存,交通四通八达等诸多原因,粮食市场中无证收购,不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或收粮时短斤少两的现象及违规运输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由局粮食执法大队和监督检查大队依据相关法规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自觉性,完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审核办证和管理制度,对不法行为予以从重从严打击。

  责任单位:局粮食执法大队、监督检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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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少数干部职工知识更新滞后,老办法、老套路影响发展速度。

  主要原因:有些干部职工学习不主动、系统、全面和深入,对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不透,科学发展观水平低,还是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处理新问题和新情况。

  整改措施: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和举办各类政治和业务培训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针对问题所落实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管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各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切实解决问题。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重点和关键,注重班子整改和个人整改紧密地结合起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认真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不得急于求成,制定长效机制,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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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县局作风整治办要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和指导,通报督查结果,对在专项整治中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公开曝光,要把整改情况,向群众和社会颂,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弄虚作假或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作风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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