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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22 11:10: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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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文完整)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5篇

第一篇: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分析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经济发展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我国的行政单位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常运行,也在不断的进行着深入的体制改革,财务会计作为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单位的发展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目前我国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并针对我国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力求能为我国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行提出适时的参考。

关键词:行政单位 财务内部控制 问题 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矛盾越来越大,越来越激烈,给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受到了国家和政府前所未有的关注,财务管理作为行政单位正常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政单位能否正常的运行,直接影响着我国的行政单位能否步入科学、合理、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中去,因此,为了实现我国行政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一定要缓解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内部控制作为行政单位在实行财务管理时的有效手段之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青睐,内部管理控制作为行政单位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如何更好的实现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作用,提高内部控制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中的有效性成为了确保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的焦点问题。

一、 内部控制的基本含义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s)是指经济单位为了实现对单位经营过程的管理而采取的一种手段,经济单位通过对单位内部实行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经济单位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单位的生产经营战略目标,而在经济单位内部实行的自我调整、规划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方法、手段和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单位生产规模的壮大而壮大,并逐步的发展成为内部控制系统。

第二篇: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1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5

2.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6-7

3.预借款管理制度…………………………………………………………………8

4.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9

5.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0-11

6.差旅费管理制度 ……………………………………………………………12-13

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4-15

8.财务分析制度 …………………………………………………………………16

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7-19

10.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20-21

11.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2-23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核审批

1.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2.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
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4.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第三篇: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xx]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上海市《关于印发的通知》(沪财会[20xx]5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制定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内部控制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石。《内控规范》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控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念

  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二)适用范围

  《内控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三)实施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四)主要内容

  根据《内控规范》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单位层面的主要内容: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4、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6、其他情况。

  业务层面的主要内容:

  1、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7、会计控制情况。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核;会计凭证填制和传递;会计账簿登记;财务报表编审和披露。

  8、其他情况。

  (五)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步骤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内控规范》的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具体工作步骤:1、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2、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4、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三、工作推进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

  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对本区《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统筹部署,联合推进,扎实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内控规范》施行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单位应广泛宣传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使风险管控理念深入人心,为构建全方位的内控监督体系奠定思想基础,培养良好的内控意识和内控环境。开展单位内控培训,使财务部门和内控牵头部门准确把握内控基本原理及实施要求。同时,将《内控规范》作为20xx年及以后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进行普及性和持续性的培训学习。

  (三)有序推进内控建设

  各单位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把《内控规范》的各项制度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四)构建考核验收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分级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将内控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个人,并纳入岗位职责范围进行考核。同时,强化财政、审计、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内控执行效果的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第四篇: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第五篇: 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范文

自xx年总行开展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以来,我行十分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严格执行上级行制度、办法的前提下,针对**支行实际,努力完善、细化内控管理制度,做精做细各项内控管理,为了实现经营目标,维护财产完整,保证会计及其他资料正确和财务收支合法,决策层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能得以提高,我行坚持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并举的经营策略,在规范操作程序、降低金融风险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现将全行内控管理情况报告

一、内部控制管理的基本情况

支行本职设置办公室、人事监察部、计划信贷部、市场客户部、财务会计部、国际业务部、合规部七个职能部室,一个工会办公室、一个党委办公室。辖属营业部、**支行、**支行、**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十一个营业机构,另设**、**、**、**、**、**6个储蓄所。到10月末全行员工**人,其中长期合同工**人,短期合同工**人。在机构上设置上做到职能部门横向平行制约,前后台业务分离;在岗位配置上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

在制度建设上做到文件传递上及时,贯彻学习到位;在制度执行上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努力降低操作风险;在制度保障上坚持加强自律监管和再监督力度,为内控管理保驾护航。总体上讲,我行内控管理工作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日益提高。找范文

二、当年内控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和成绩

为确保全行内控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我行在内控管理工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2006年以来,我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支行的内控工作,把加强内控工作作为提高全行管理水平,规范业务经营,提高全行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健全,处罚整改加强。

我行单独设立审计办公室,内控工作由审计办牵头抓,今年共组织现场审计*次,参加人员**人次,根据行长室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完成了**主任***、**分理处主任**任期内的责任审计;**储畜所、**储蓄所、**储蓄所、**分理处业务审计工作;重要岗位责任移交*个人次;支持分行审计处人员调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检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督导了内控评价自查自纠工作。

2、及时传达银监会、人民银行、上级行新政策、新制度、新办法。据统计,到9月底共向支行本级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十多只,向营业机构转发内
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多只,收文后及时组织了员工学习,强化了全行员工熟练掌握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法,规范了员工业务操作程序。

3、针对本行实际,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行的文件精神,我行为进一步贯穿到具体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上,支行今年来出台了各类制度保障性及业务性文件,新成立了******、*****、****委员会,调整了**审查委员会、*****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出台了**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经营单位主责任人内部综合管理考核内法、工资分配办法、***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了支行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制度、办法出台使全行在组织上、职责上为内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4、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支行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主管部门督办,问题存在单位落实整改。

合规部门建立全行性整改台账,对今年来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结果逐一登记,并对业务主管部门发送《**通知书》,全程监控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对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及季度自律监管中存在问题建立系统整改台账,并根据《**通知书》深入基层抓整改落实;问题存在单位重点落实整改责任人,坚持“谁经办,谁整改,谁不整改处理谁”原则。通过责任到位,纵横结合措施,除客观原因确难整改外,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5、自律监管程序逐步规范,处罚力度明显提高。*月,支行对违所会计基本业务操作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审计处理处罚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罚,共处罚**人次,金额**元。

6、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操作意识。

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是农业银行实现稳健经营、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安全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行在内控管理建设中,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增强我行业务竞争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些成绩,20xx年内控综合评价首次被评为一类行。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我行内控管理在执行和落实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制约着全行工作质量的提升。现就我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控管理工作谈几点设想。

一、完善内控主体建设

建立内控机制。要积极培育符合我行实际的内部控制文化,使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每一位员工思想深处,使内控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熟悉自身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把这些作为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任务。

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要认真借鉴同业的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重视贷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测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风险提示制度。


树立正确的业务发展观。要在追求盈利性的同时,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在追求业务高速发展同时,更重视风险防范和内控建设。

建立内控信息联络机制。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内控的设计、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内控管理部门信息联络和定期联系机制,及时、真实、完整地传递监管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

重视对管理人员的监管。要加强对管理层、决策层的监督控制,解决“控下不控上”的不合理现象。把内控文化建设纳入高管人员的管理,实行内控问责制,促使其转变观念,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内控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控组织机构,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目标,形成由行长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架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拟定有关制度、内控措施评估和提交工作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例会制度。全行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和案件分析;要晨钟暮鼓地强化防范意识,大事敲钟,小事敲鼓,没事敲木鱼,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未雨绸缪地完善预防措施;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强化部门自律监管。业务主管部门要实施“一岗双责”、发挥再监管作用,要强化授权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确实可行的自律监管检查实施方案,坚持自律监管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监管检查到位,不走过场,不留监管盲点;监察部门要对业务部门进行再监管,使监管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有效监管水平。

落实防控措施。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注重对风险点的防范,全行员工都应切记“隐患险于明露,防范胜于补牢,责任重于泰山”。各业务部门要真正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飞行队”加强内控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做到边检查、边通报、边整改、边处理。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指定专门专人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实施;
2、对上级行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下达贯彻;
3、针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和业务开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4、对以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重点监控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5、配备专职监管进行检查辅导,检查辅导执行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馈信息。

6、抓好整改落实。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抓好后续跟踪检查,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查找重点,对症下药,强力整治。

对整改不到位进行补缺补漏,做到正视问题,认真对待,逐条落实,确保规范;对能整改的,当场予以整改;对既成事实不能整改的.从中吸取教训,有效防范,严防“边改边犯”、“改后再犯”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7、严格追究责任。要真正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完善惩诫问责制度,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章不循、屡禁不止的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建立“违章责任登记制度”,实行严格惩诫。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诫到位、整改到位的原则严肃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

三、强化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强化检查。要重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重要性,不要等上级布置时来抓检查,或发生案件后进行检查,而是应该要做到常规性检查,把执行力作为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制订检查方案,事后的检查结果要书面报告行领导,以此作为考核职能部室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

一要提高检查频率。安全保卫、信贷、会计、科技、员工行为检查或考评等要订出规划,规定多少时间必须检查一次。

二要确保检查质量。检查之前要有检查提纲,包括内容、要求、检查人员组成、目的要求等,检查之后要有书面总结。

三要突出风险点检查。全面检查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应找准风险点,多搞一些突击性的、专题性的、带有苗头性的、针对性的检查。

严格问责。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而重罚之下,必将使违规者付出昂贵的代价,使之不敢违规。其内容主要有:业务主管部门有无按规定组织本专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其方案和检查质量结果,问题的整改情况的落实情况如何;检查组人员有无做和事佬情况,有无该查而不查,有无应发现而未发现,有无发现了未作报告、未要求其进行整改等情况。通过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提出批评。如造成损失的,则视其损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制度执行有力的同志要及时进行表彰以弘扬正气。


实施倒查。实践表明各类问题大多暴露在基层,在操作人员,但往往根在各级管理层,在于管理层管理不力,制度执行力不强。所以,执行力的实施内容应加上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建立检查人员对检查事实要负事实责任,以提高检查人员的责任心和检查质量;各业务主管部门未加强管理、未按规定组织各类检查、未及时组织整改,而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倒查其责任。

定期轮岗。轮岗工作是银监会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强制性要求,是防范各类风险暴露和各种陈年老帐的有效途经,也是锻炼人才、培养复合型人员的有效途经。由于我行员工无论何种岗位,都有一定的职权,所以轮岗应该是全员的轮岗,但关键岗位的轮岗尤其必要。轮岗除了暴露问题外,也能约束有关人员违规的不良心态的产生。信贷人员的轮岗,可以是管片管户的轮岗,也可以是跨网点轮岗。

四、强化合规管理

增强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是为适应股份制改革和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需要。目前,我行内控管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增强合规意识,实施合规管理,有利于确立我行风险管理核心。开展合规管理是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全面增强合规管理,以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为目的,避免因不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风险和声誉损失风险,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加强合规评价。只有加强合规评价,才能及时发现各级行执行合规管理的好坏。合规评价的内容主要由组织合规、权限合规、制度合规、监督合规和安全合规五个方面组成。组织合规主要评价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报告制度、休假制度、回避制度等。权限合规主要评价执行上级权限管理规定、授权制度、各岗位权限。

制度合规主要评价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监督合规主要评价各级领导履行检查制度、主管人员落实检查制度情况。安全合规主要评价经营安全的结果,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强化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正确运用规章制度和合规操作。构建合规管理平台,把制度执行落实到操作层面,将合规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加强对制度和操作合规性的监督和再监督,主要是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员进行自查、检查、督促是否执行各项制度的落实,监督保障部门及人员应强化再监督管理职能。

建立存在问题的整改机制、重视违规问题的后续检查,突出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建立部门合规协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互动,确保合规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以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指主要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所进行的指导、调节、约束和促进等活动,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率。与企业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文章试图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目前的控制制度以及设想以后比较完善的控制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 内部控制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的领导缺乏内部会计控制理念,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系统的建设,而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有的单位虽建立了内控系统但不尽合理,生搬硬套,没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还有些单位虽然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却流于形式,弱于执行。

2. 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行监督检查,导致监控力度不够,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作用的发挥。有些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对内部审计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不能正确审计和鉴定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主要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能坚持内部审计的准则和原则,不能遵循内部审计的基本程序,不能正确运用审计方法,没有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

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流失比较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长此以往,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部分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跨部门、跨单位无法进行资产配置,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策略

1.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与内控责任


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但要真正确立起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还必须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一些相关领导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安全稳定”。不能用一般财经法规替代内控制度。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重视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建立良好的单位文化氛围。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等方面,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认相关的管理职能和关系,为每个组织划分责任权限,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因事设人,视能授权,责任到位,且责权对等,以增加组织的控制意识。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重视内部审计控制,真正落实责任制,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内审部门应将会计控制制度作为审计评审对象,通过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尤其是要针对发展中财务及会计核算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不断发现和改正问题,可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经济违规;把审计结果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真正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与奖惩制度,这是对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也是保护员工的主要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

4. 提高人员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败关键在于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程度,其素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爱岗敬业的品质和勤奋、有效的工作能力,从而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它对财会人员的素质有更高要求,不仅要求专业技术性、政策性、法制性强,并且还需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

5. 建立财务状况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预测

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通过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数据比较,对财务运作中潜在风险预警预报,提出控制措施,将可能萌发的财务风险予以化解。

内部控制是一项不断推陈出新、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制度也要跟着不断的修改,以达到其有效性,切实控制各种漏洞的发生。
行政事业单位是一个特殊的单位,不同于企业,有它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也显得犹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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