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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优秀范文】

时间:2022-05-23 18:1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优秀范文】

  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分享的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农【2019】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州区多措并举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局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署。2019年5月7日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农办【2019】87号)文件。

  二是开展全方位农机安全警示教育。迅速编发变拖专项整治精神的短信,告知全区拖拉机手,提醒全区拖拉机手开展安全自查,对变拖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违法载人”、“病车上路”;
进村入户发放“致全区变拖驾驶员的一封信”,面对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到非煤矿山、水利兴修工地、用人较多的厂矿、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施建工地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宣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承诺制,实行上道路安全全员承诺,全面提升变型拖拉机机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短信2000余条。集中培训十次,参加培训310余人。

  三、组织工作小组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得支持,布置农机干部对变拖实际保有量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家底清,各乡镇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给人给车给经费,建立台账,到七月底,各乡镇汇总外籍变拖486台。

  四是部门联动开展变拖专项整治。与交警队召开变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定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所有变拖年检前必须到交警部门开具违章查询处理单,集中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行动,对变拖相对集中路段加强检查,严查变拖超速超限、闯红灯闯禁令、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等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上限处罚,营造变拖高压严管态势,查处套牌、假牌假证变拖5台,交警部门全部进行了切割处理。有力的震慑了假牌假证的黄牛的使用者,宣州区变拖数理急剧减少,很多人把变拖处理掉了。

  五、严格源头管理:严把变拖年检关,对变拖年检实行“六见面”,即“见人、见证、见车、见违章查询单、见机动车检测合格报告、见保险单”,强化变拖的外检工作,对与登记信息不符变拖不予年检。严格执行一年两检制度。

  六、严格执行“变拖强制报废政策”,对达到报废年限变拖一律不予年检,对达到报废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不来年检的变拖先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及时公告注销。

  七、与变拖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禁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共签订变拖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86份。

  八、加强对上道路变拖的专项检查,1—11月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03次,隐患治理4个,开展变拖专项检查29次,派出执法人员515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33家,农机维修点15家,出动行动车辆93台次,检查车辆575台,共查处农机安全隐患5起,现场整改5起。发现变拖运输危化品三起,并责令整改,同时请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办事处、生产厂家进行配合,有力的打击了无证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排除了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

  通过监理人员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现发现问题:

  一、发动机动力严重超标。登记注册为四缸柴油机,而实际为六缸柴油机,动力严重超标。

  二、省监理系统网上上传的变拖图片与《安徽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目录手册》(2003年)规定完全不符,张冠李戴。

  三、网上数据除了发动机号、机架号与实际车辆相同外,车身颜色外观、发动机型号、动力、外廓尺寸、车厢尺寸、轮距、轴距、轮胎规格、总质量等技术参数与实际车辆不符。

  四、假牌假证象仍然存在。(完)

  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20__年__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农业农村委、公安、应急、交通等相关部门,发动各乡镇(街道)力量,积极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我县成立以农业农村委、公安局、应急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为主要力量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队伍。

  (二)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县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26个乡镇(街道)召开了专项整治培训会,并且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县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及时通报清理情况。

  (三)积极做好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牌照比对甄别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制定《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清理大执法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1.以乡镇(街道)为清理统计主力军,完成了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工作。经摸排,我县共库存942台变型拖拉机(其中:渝01号牌430台,外挂512台)。

  2.做好牌照比对甄别工作。公安对车辆上户为本辖区的变型拖拉机牌照比对甄别;非本地的,发协查资料,函告所属地农机监理机构甄别;所属地跨省的,上报市级,由市级函告所属地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协查甄别。

  3.依法打击假牌假证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买卖、使用假牌假证的,移交公安依法处理,2018年5月,我县公安机关对县民生汽贸老板(系巫山卖车卖牌照的非法经销商)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实行逮捕。

  (四)打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

  1.高度重视,制定《县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8〕11号),以乡镇(街道)为变型拖拉机清理主力军,开展清理工作。

  2.公安牵头,农业农村委、应急局、市场局、交通局积极配合,分片区开展好路检路查执法行动,査扣变型拖拉机,依法将变型拖拉机退出市场。同时,深入各乡镇(街道)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

  3.以3.30事故深刻教训为依托,制发《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农发〔2018〕36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清理力度。

  4.锁定目标任务,限定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悬挂拖拉机牌照机动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发〔2019〕109号),以2019年12月为节点,要求基本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截止2019年12月,我县“变型拖拉机”减少到39台(外籍27台,渝01号牌12台),下降近96%,在全市起到了领头和示范效应。

  5.继续强化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及清零后续管控工作。2020年以来,相继印发了相关文件通知,并组织力量,对清零进度进行督促,对清零后续管控工作进行督查。截止目前,我县又清零了10台变型拖拉机,现库存29台(外籍17台、渝01号牌12台),进一步巩固了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

  6.强化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辖区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工作,采取收缴号牌、行驶证以及报废机动车的方式,乡镇(街道)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报废、注销数据报农业农村委及公安、应急局等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对于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农业农村委及时登报公示,同时对于报废、注销的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在变型拖拉机系统中予以注销。

  二、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少数乡镇(街道)对于变型拖拉机的安全隐患认知有待加强,已经清零到乡镇(街道)需进一步加大管控度,未清零的5个乡镇(街道)29台(12台渝01按规定到期报废)清零进度需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利用电视、网络、手机报、院坝会等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严重违法性、危害性宣传,强化变型拖拉机清零扫尾及清零后续管控工作。

  (一)已经清零做好管控工作,强化上路检查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做好联合执法,进一步调动乡镇(街道)清零工作积极性,加快清零进度,争取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零工作,12台渝01变型拖拉机严格按照要求到期报废。

  (三)强化辖区群众安全警示教育。禁止辖区内群众违法交易报废的变型拖拉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

  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农垦)局(厅、委、办)、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2016年贵州“4•29”、山东“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整治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3~4月份为调查摸底阶段,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等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5~7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8~9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牌,遏制增量。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停止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各地农机部门要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省(区、市)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在全面停止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基础上,各地农机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建立变型拖拉机查询平台,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三)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公安部门、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四)限期淘汰,消化存量。各地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各地要设定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限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淘汰非法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各地要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依法运营的重要意义,提高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管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部门联动。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各地要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和监管措施。农机、公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督查。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地方各级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变型拖拉机保有量较大的地区,相关部门要实行跟踪监管、重点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
存在履职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地要将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4月下旬和9月下旬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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