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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7篇)

时间:2023-05-05 12:55:03 浏览量:

篇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学习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想必大家都爬过旋梯,这种几何结构的最大特点就是终点与起点交替叠加,在来回往复中,不断实现整体的上升。中共中央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强调的“能上能下”也具有相似属性。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应该深刻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并以此推动事业发展。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了解这既是考核的终点,也是评定的起点。领导干部主政一方、主管一业,必须定期接受党和人民的考核判定。打分过程很短暂,但为此所进行的全方位准备和铺垫却是个系统工作。《规定》为此制定了明确标准,了解考核干部要透彻细致,不留“空白”、不漏“盲区”。无论是对领导干部,还是考核部门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为了能拿出真实扎实的成绩,领导干部要发力于日常,着眼于事业;为了能客观公正给出“上”与“下”的有力依据,考核部门也要科学部署、精心策划。这样细致的准备,就是为评定之时不犹豫、不动摇。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指导这既是鞭策的终点,也是鼓励的起点。“能上能下”带来的是“有上有下”,相关领导干部的心态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种影响

  必须是可控且短暂的。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党性和初心,才能把注意力放到工作上。上者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下者要不气不馁、以厉再战。要帮助领导干部迅速淡化影响,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规定》也在这方面做了详尽要求,我们要采用恰当的、人性化的方式方法,鼓励鞭策领导干部,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为“能上能下”工作的深入实施,营造积极氛围。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通晓这既是工作的终点,也是事业的起点。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领导干部只有科学流动起来,才能保持活力、发挥作用。无论“上”,或者“下”都是构建有序领导干部体系的必要组成。“上”则涵养“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本领;“下”能练就“衙斋卧听萧萧竹”的能力。这都是干事创业所必须。对领导干部而言,位置的变化带来了视角的转换。如此便可以用不同的思维来看待解决同一个问题,为深入完善推动事业创造了条件。领导干部发挥作用就会更全面、更深入、更持久,社会经济发展就会更连贯、更有力、更高效。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明确这既是学习的终点,也是成长的起点。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领导干部的练功学习整体来看是没有终点的,局部观之是有阶段终点的。我们要在

篇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一种让党员和群众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的建设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它可以实行优胜劣汰,通过在能上能下的形式,淘汰低能力的人,从而使党的领导人员中出现更多的高素质的人才。另一方面,它还可以安排合理的层次和职位,实行能上能下的原则,把高能力的人放到高层次的位置上,让他们受到更多的重视,更有话语权和实际行动的空间,从而更好的发挥其杰出的才能,为党和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因此,实施能上能下规定,建立以优劣为原则的选拔体系,应当成为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和干部,要提高自身素养,把握好“能上能下”原则,在正确履行分工的同时,确保能力的发挥。首先要自觉把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和党的纲领作为自己的道德准则,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其次,要把“能上能下”原则融入自身的实践行动,不断提高认识水平,结合实际,多发现、重视和引导具备优势的人才,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要加强职责教育,及时调整和完善职位,发现潜力人才,把他们放到更合适的岗位上,让他们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此外,要严格把关服务内容和管理标准,坚决打击和查处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实效上,营造一种从优劣看待人才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党的建设。

  总之,实行能上能下规定,不仅可以推进党的建设,更可以促进全面发展。党员和干部要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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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纪律,严格按照能上能下的原则,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完善自身能力,切实推进人才政策,努力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为党的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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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一)中共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如何才能实施好这一规定,我谈如下看法。

  首先,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分得清干部的好坏,才能准确实施能上能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其思想状况以及部分个人生活、财产情况等监督管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

  其次,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德”、“绩”

  的考核,坚持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相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在干部选用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再次,要建立健全“上”、“下”机制。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重点选拔能吃苦、能干事的干部。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严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二)“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来源:人民网)《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那些低效无为,懒政、惰政,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状态不佳或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干部进行分类“维修”。这无疑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因此,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就要找准发力方向,让干部上的有理、下的有据。

  其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再明确、再细化。明确“上”的原则和细化“下”的依据。为此,在使用《规定》时,各级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一视同仁,让干部上得公平,下得服气。

  毋庸置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其目的是让“下”的压力化为“干”的动力,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通过落实《规定》,让真正想干事、肯干事的党员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位子,把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让汗水孕育果实,让成果惠及百姓。

  在落实《规定》中要找准发力方向就是在日臻完善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中体现从严治党,明确从严之规定,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权威,在实践中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织密制度之网、划清底线之纲。要织好这个网,抓住这个纲,目的是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以严格的“体检”标准把好干部能上能下之门,从制度上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血脉循环。

  总之,在落实《规定》上,要明确重点发力方向,对于“下”的干部也要鼓励重新起步、让他们看到“上”的希望,给他们上的机会,避免“一锤定音”。

  拓展阅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

  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篇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学习践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如今,国内改革深化发展,国际局势加速变化,党员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进程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只有在《规定》中探寻“能者密码”,才能真正做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锻炼自身素质和能力,成为新形势前的进取者、新任务中的实干者、新局面里的开拓者、新要求下的践行者。

  紧握“信仰”密码,任尔东西南北风,以坚定信念涵养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只有时刻注重政治能力的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始终保持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才能自觉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把讲政治、讲忠诚、讲维护贯穿到工作生活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之中,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纪律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操作,真正以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所遇到的各种情况,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

  探寻“担当”密码,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苦干实干中追求担当之为。《规定》第五条指出“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者不适宜担任现职。正所谓“树活风雨土、人活精气神”,有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就有什么样的担当作为,才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新挑战,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灾难艰险之中冲锋在前,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以“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境界,自觉走在前、做表率,以担当干事为荣,以避事逃责为耻,真正做到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尽责。

  解密“能力”密码,乱云飞渡仍从容,在纲举目张中下好务实之功。《规定》强调领导能力不足者不宜担任现职。心中有数,手里才能有招。立足当前、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科学调研是解决实际问题、提升领导能力的关键一招。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广大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中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撇开枝节抓根本,做到深挖病灶、举一

篇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理解此次修订的内容,以“明月”照亮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之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用人导向鲜“明”为“指挥棒”,引领政治生态正气清“风”。“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大的激励,“上”好一个能激励一大片,“下”准一个能鞭策一大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健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要聚焦“国之大者”,充分总结运用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将“要么提拔进步、要么原地踏步”的单向激励机制,转变为“干得好进步、干得不好退步”的双向激励机制。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要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大胆启用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干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确保“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要发挥好选人用人导向“风向标”“方向盘”的作用,破解

  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改善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腐朽风气。

  以干部管理严“明”为“金标尺”,激励担当尽责蔚然成“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是解决“庸者下”的问题,难点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掌握和执行。《规定》本次修订重点聚焦“庸者下”,通过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制定是保障,贯彻执行是关键。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将“能上能下”与干部动态管理“榫卯相接”。当干部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时,不能避重就轻,出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调整程序推进“能上能下”,对应该“下”的规范“下”、坚决“下”,让“板子”打准“痛点”,反向倒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以教育引导通“明”为“指明灯”,推动从严治吏化雨春“风”。以“年龄太大”“岗位调整后不熟悉工作”等理由选择“躺平”的少数干部,说到底都是思想上出了问题。《规定》指出,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化民成俗,必自庠序”,只有常态化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将领导干部的“思想阀”拧紧,从“要我干”的被动思想转变成“我要干”的主动意识,才能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治吏的现实目标。要加强事前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摒弃“能上不能下”的错误“官念”,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不能干”的提供针对性学习培训,对“不想干”的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对“不敢干”的帮助克服畏难情绪,推动“下”的干部继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干部管理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要架

  牢“能上”的“登高梯”,用实“能下”的“过滤网”,开启“再进”的“蓄能阀”。

  架牢“能上”的“登高梯”,激荡干事创业的“春江水”。“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规定》的制定为的就是让能者“能上”,让有为者有位、善为者能为。人岗相适、人岗相配、人岗相宜是事业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通过系统化、全周期、全过程干部队伍梯次构建与激励政策,将“精兵强将”选出来、用起来、配上去,让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脱颖而出、拾级而上,实现自我价值、砥砺奋进征途。要用好制度的“工具箱”,盘活岗位“腾笼换鸟”的新气象,切实让“能者”在吃苦中吃香,让“能者”在流汗中留芳。走稳新时代“赶考之路”,要架牢“能上”的“登高梯”,抖擞干部的“精神细胞”,擂响奋进的“喧喧战鼓”,让干事创业的“一江春水”绵延流长、浩荡不息。

  用实“能下”的“过滤网”,畅通顽症痼疾的“中梗阻”。“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规定》中列明列清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将干部的“度量衡”“基准线”划清、标明。各级党委(党组)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前头,通过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等一系列“硬手段”“强措施”,核准干部履职尽责的“清单”,查清人岗“匹配度”“相适度”,全面掌握干部“贡献度”“输出值”,打破擅长“打小算盘”

  “玩花样”,习惯“踢皮球”“打太极”,有“精神短板”“精神离职”现象干部的“金饭碗”。用实“能下”的“过滤网”,排干干部不想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水分”,让顽症痼疾的“中梗阻”畅通淤堵、健康活流。

  开启“再进”的“蓄能阀”,健全选育管用的“赛马场”。人尽其用、人尽其才。《规定》指明,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下”的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对“上”的干部也不是一锤定音、一劳永逸,而是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选育管用机制体制,让“能上”“能下”的活水奔流起来,昂扬起“再进”“持续进”“不进则退”的奋发势头。开启“再进”的“蓄能阀”,要秉着关心关爱的态度,不放弃任何一个,不偏倚任何一人,激励“下”的干部再作为、再贡献、再奋斗,让“上”的干部时刻保持“空杯心态”,在千里马奔腾的“赛马场”竞相驰骋,以“满格状态”“满分状态”善作善成,持续在岗位建功立业、发光发热,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新常态,在“能上能下”中见真章。

  立标准重考核,让干部“上得硬气”。“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要用好干部选拔任用“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建立公正、明确的考评标准,匹配一整套激励、奖惩、问责机制。面对错综复杂的风险挑战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把考评机制的“天平”向一线倾斜,让考察干部的“镜头”向一线聚焦,根据干部“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干”的作风来论能庸、识优劣。让真正德才兼备、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做到以品德立身、用能力服人、让业绩说话、靠廉洁树威,上到领导岗位上后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保持拼搏的劲头。

  划底线考实据,让干部“下得服气”。“上”要德才兼备,“下”要有理有据。既要从思想上解决观念问题,打破“官本位”“铁交椅”的陈旧观念,营造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干事创业氛围;也要重视全流程规范,打通“全链条”,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程序为基础;架起“广

  角镜”,以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论相结合为依据;打开“聚光灯”,以工作之外的日常生活作风口碑为补充,绘出领导干部“全息画像”,让谁上谁下清晰明了。同时把轮岗交流制度与“下”的环节有机结合,让领导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重回访多帮带,让干部“下仍有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既要打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陈旧思维,在实践操作中对“下”了的干部也不能“一下定终身”。一方面,《规定》明确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探索、先试先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每一名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要把岗位调整作为新起点,强化“回炉”修炼,鼓励引导干部再起步、再作为,对在新工作岗位上积极努力工作,德、才、绩突出的,仍可进一步使用,给予“下”了的干部以期盼。对在新岗位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通过回访、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诫勉。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吃透《规定》文件精神,用好干部能上能下政策,让干部上得硬气、下得服气、下仍有为,才能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篇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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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

  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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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看、思、听、问、做”五个字——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

  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篇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作为一种系统性的考核和管理,被国家机关、企业私营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采用,是对领导干部行为能上能下管理的有效手段。

  首先,要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以身作则,着力构建正确的领导观念。领导干部看到实例、见活人,尤其是听到先进的经验教训,会有莫大的助益,从而提高领导能力。因此,让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知识、提高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力量,成为实现领导能上能下的重要措施。

  其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纪律管理。严格按照“定章制度”,进行规范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以纪律塑造领导形象,要求领导干部恪守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系统的领导能上能下。

  此外,要及时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估。要实行工作考核制度,对领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的不足和短板,使他们能力、能耐、能抗、能做得更好。

  最后,要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升。通过定期开展政治理论研讨、组织调研、参加经验交流等,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通过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组织职能分析、绩效管理、时间管理、思想视野培养等,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效服务和完善国家的施政体制。

  总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管理,既是增强领导能力的过程,也是提升公共素质的必由之路。因此,应针对不同层次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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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门槛考核,使领导干部素质持续提升,更好地服务国家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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