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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0 09:40: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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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3篇

第一篇: 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响水片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方 案

自盘南电厂、响水煤矿落户响水以来,给我镇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的改善,基础实施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是由于厂矿建设滋生的环境污染,地质灾害、房屋开裂等问题导致厂(矿)群矛盾在逐步扩大。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也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提高政府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 知道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为重点。尽快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坚持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快构建和谐矿区步伐,推动响水镇和谐矿区建设,确保当地社会稳定。

二 总体要求

要做到“八个坚持”,即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区别对待处理的源自;
坚持依法依政策办事,考虑解决合理诉求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稳慎处理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调查核实清楚在前,调处在后的原则;
坚持谁收益、谁赔付,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处理为主,强化措施为辅的原则。

三 组织机构

第一工作组:主要负责马场村

组长:邹品舒(主任科员)

副组长:邹红做(驻村组长) 丁武吉(支部书记

成员:陈本海 胡朝高 村支两委全体成员

第二工作组:主要负责上汤章村

组长:杨晓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唐占萍(镇人大副主席)

尹学章(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长)

邹连跟(村支部书记) 秦竹林(驻村组长)

成员:刘伍权 袁纯 邹思 村支两委成员

第三工作组:主要负责格勒村

组长:毕帅(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杨应 方成阶(支部书记)

成员:龙江(驻村组长) 田连凤 村支两委成员。

第四工作组:主要负责阳桥村

组长:刘金萍(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毕仁宇(驻村组长) 邹享富(支部书记)

成员:江平 王桂瑛 肖红斌 村支两委成员

第五工作组:主要负责车田村

组长:冯刚(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副组长:邹荣学(驻村组长)

成员:朱金贵 村支两委成员。

四 主要措施

(一)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具体职责:(1)因城镇房屋拆迁、建筑工程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建设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处理;
(2)因征地补偿和土地、水源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分别由国土资源、农办等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3)因村支委和领导干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涉嫌违反政府、违法乱纪问题,交由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因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政府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处理;
(5)因就业安置、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6)因中小学校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7)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环保部门牵头,协调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林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8)对可能引发片区社会稳定或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维稳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17)因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超越其处理职权范围的,由下级信访部门报上级信访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18)难以界定主管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党委、政府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二)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片区排查、系统排查和进村入户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的深入开展调查摸排,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到底,为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农户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扩大排查的覆盖面,逐村组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建立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及时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机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在处理化解重信重访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强化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上级交办案件明确领导包案、接访、协调、督查制度,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负责逐案落实办案责任、办理时限,确保包保案件化解息诉或人员稳控在当地,把息诉和人员稳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实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加大对重信重访疑难案件的化解工作力度;
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案件问题的彻底解决,检查化解工作实际成效,验收“案结事了”工作达标,进一步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规范服务。

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坚持把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工作,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群众在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透明、群众不明白、不支持等问题,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律、学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学会用法治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做群众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

(六)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乡、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四是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去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五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5月4日——20日。为准备和开展思想工作法制宣传阶段。5月10日前各组做好一下工作:完成对情况的梳理,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好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审定工作方案,为进村入户做工作准备。5月11日到20日,各组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做群众的说服教育,以确保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

第二阶段:5月21日——8月31日。为鉴定、修复和理赔阶段。次阶段的工作主要事:围绕受损房屋的鉴定和修复、理赔开展。镇、盘南电厂抽调人员配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做好工作。各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保障工作。

第三解阶段:9月1日——20日,为总结阶段。主要事继续做好第二阶段没有完成的扫尾工作,清理和建立赔付档案,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拟定创建和谐矿区的方案等工作,抓好查缺补漏,对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

响水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7日

第二篇: 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信用X”建设,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X省X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6”重点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共X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X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遵照党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工程,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机制为核心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激发X的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树立“信用X”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重点领域,以落实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代码、记录、平台、网站、双公示、监管、监测、奖惩、创建、两名单”十项硬任务为抓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深入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1.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通知》(X府办发电〔X〕14号)要求,在基本完成存量代码技术赋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编委办、民政部门存量赋码集中换证工作,确保X年底前完成存量代码换证工作。推进个体工商户等主体新赋码工作。以登记管理部门为单位,建立代码校核纠错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编委办;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第三篇: 有关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镇开展“万件社会矛盾化解”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开展“万件社会矛盾化解”的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确保我镇社会稳定和谐,经彭楼镇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理”活动。为扎实深入开展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平安彭楼”为目标,紧密结合当前全镇信访维稳工作实际,按照“深入基层,落实到家,超前排查、及时化解”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人大代表们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边排查、边分析、边化解”的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治理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真正做到排查化解一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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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从源头上夯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政治性事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社会稳定形势有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建立台账(5月1日—6月31日)。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管区、本系统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把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人民群众,确保不留死角。排查的重点是: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尤其是可能引发大规模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包括由家庭、婚姻、邻里、医疗、劳保、继承、债务、赔偿、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房产、拆迁、土地、宅基地、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
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及结案时限,实行明细管理。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限期结服(7月1日—9月30日)。镇人大代表对排查出的矛盾要全力化解,化解满意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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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一要集中化解。全镇共划分为五个管区,五名人大代表每人联系一个管区,管区人员吃住在村,要求联系人大代表每个周要到管区办公一天,协助管区处理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管区做好群众工作。上下联动,做好群众工作。二要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政策依据的,立即无条件化解;
无政策依据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具体办法,力争尽早化解;
对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积累激化。三要依法化解。对一些串联、组织、策划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反复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骨干人员、多次进京的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坚决依法处置,决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攻坚克难,巩固成果(10月1日—11月15日)。对在集中化解阶段没有化解的特别疑难复杂案件,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优势,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争取全部化解。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1月16日—11月30日)。各人大代表要对“万件社会矛盾化解”活动集中开展情况认真回顾,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彭楼镇人大办公室2012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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