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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时间:2022-05-19 19:35: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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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6篇

【篇一】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浅淡档案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作者:高晓艳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3年第21期

        摘 要 为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管理,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目前档案保密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 档案 保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档案保密工作,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对档案的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维护档案信息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现根据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谈谈档案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1档案保密工作面临的问题

        1.1档案信息载体多样化增加泄密隐患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档案信息的存储载体由纸介质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档案信息出现数字化、网络化,处理和传输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从事信息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档案室(馆)面临的不再是单一的纸质档案信息载体,多样化的存储载体和处理、传输方式使档案信息泄密途径和泄密隐患增加,保密工作难度增大。

        1.2档案管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匮乏

        由于受长期和平环境和传统保密观念的影响,一些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及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业务工作中接触的大量军事秘密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保密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激烈,窃密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匮乏与窃密技术含量增大的趋势不相适应。很多档案管理人员对信息安全保密常识、技术窃密手段、失泄密渠道不了解,对信息技术防窃密的方法掌握不全面,还停留在守好大门、锁紧柜子、管好文件的传统保密防范方法。

        1.3档案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保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如:有的复制涉密文件资料未按规定审批;
有的汇编文件没有按文件的最高密级标定密级;
有的涉密档案信息上网把关不严;
有的涉密文件资料、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随意乱放;
有的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中引用涉密信息等。

【篇二】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波及,需求走弱,产业链运转不畅,外贸外资面临下行压力,劳动力流动受阻,企业用工需求减少。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稳就业原本就有不少难题,现在又受到疫情影响,就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一、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转型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战略机遇期,在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产业升级压力、风险隐患压力、民生保障压力等“四大压力”下,经济负重顶压前行,经济领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将会传导至就业领域,对稳定扩大就业带来一定影响。但也应该看,各级政府对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稳就业”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六稳”之手,政策红利将在一段时间内对冲转型期存在的就业风险。

(二)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较大影响。从一季度我市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和全国的就业形势来看,本地和外出务工人员均有可能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增幅均为近年之最,同时企业招聘需求减少,毕业生求职存在困难。但从我市来看,今年招商引资上马了一批大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吸收返乡回来的转移劳动力,另外,疫情也推动了电商、微商等大量新的就业领域和形态的发展,网络创业将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为经济转型过程中解决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企业对技术性、实用性人才需求相对较高,普通劳动力就业压力加大。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并存,在部分行业更加凸显。

(二)人力资源市场化不充分。目前我市缺乏综合实力较强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现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机构规模小、经营范围传统单一,没有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业态,没有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主体作用。

(三)部分企业对人才吸引力不足。园区综合配套设施不全,企业普遍存在薪酬待遇不高、企业文化不优等问题,导致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
企业既有人才流失比较严重,本地人才更倾向于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就业。

(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薄弱。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队伍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专职人社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服务能力存在较大短板,亟需进一步加强提升。

(五)吸引人才集聚发展的政策不优。人才是第一资源,目前我市现有政策对人才来淮干事创业的吸引力不足,亟需出台含金量高、对人才和企业吸引力大的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

【篇三】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当前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摘 要

物业管理从摸索、无序到目前基本驶入轨道经历二十余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无论是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经历了认识--学习--提高,再认识--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使物业服务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产业。事物发展总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成长、壮大、成熟市场经济催生的新型产业--物业服务同样遵循着事物发展这一规律。当基本解决了从计划经济的无偿服务到市场经济的有偿服务,这一根本变革后,如何买服务又摆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服务企业和政府面前,成为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的具体表现就是物业服务费定价,维修资金收取,代收代交水、电、暖气费用、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法律进社区等。

关键词:物业管理收费、产业、发展历程、市场

目 录

摘要 (1)

绪论 (3)

1、物业服务费的定价 (3)

1.1、政府指导价 (3)

1.2、市场调节价 (3)

2、维修资金的收取 (4)

2.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用于维修和

更新改造的资金。

(4)

2.2、《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

2.3、收取费用的解决办法 (5)

3、代收代交水、电、暖气费 (5)

3.1、“代收代交”的项目 (5)

3.2、“代收代交”各企业之间的关系及有关规定 (5)

4、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6)

4.1、 电梯年检费收取办法 (6)

4.2、电梯年检的具体内容及费用 (6)

4.3、电梯年检收费的相关规定 (7)

5、法律进社区 (7)

5.1、法律进社区的意义 (7)

5.2、法律进社区的方式 (7)

6、物管代收水电费面临质疑 (7)

7、结论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绪 论

随着房地产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投资形式的多样化,对物业经营管理的需求与日俱增。物业的业主或投资者希望通过物业经营管理,不仅仅使其物业在运行使用过程中能够保值,而实现增值。千呼万唤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将对涉及每个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行业起到规范、引导的作用。同时,《条例》的施行也暴露出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也都和老百姓、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息息相关。

1、物业服务费定价

物业服务费定价关系到业主到业主的腰包、物业服务企业的生存、政府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哪一方利益都要兼顾。

1.1、近年房地产发展较快,新建项目大多向共用设施设备完善,环境优雅的中档以上楼盘发展,满足物业保值,物业服务企业须提高质量服务,并为此付出高投入。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国家和各省市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在2003年底以价格【2003】1864号文件发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全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1864号文件精神,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结合陕西物业服务市场的实际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并以陕价费发【2004】72号《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全省各地市贯彻执行。《办法》除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住宅、写字楼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和别墅区等特殊物业服务收费及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很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项因素,制定相应等级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和幅度哦。”为落实这一收费原则,《办法》规定了四级收费价格,并为此配套出台了相应的服务标准。《办法》出台伊始对个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办法》中物业服务费价格(政府指导价)相对不变显现出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

1.2、2004年出台的《办法》,是参照过去几年物业服务市场业已运行的物业服务

价格基础上制定的 ,虽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仍然显现出不足,如近几年国家经济飞速

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行各业在享受发展成果的同时不同程度提高了价格水

平,而由于《办法》束缚物业收费遵循的指导价格6~7年未有改变。又由于物业服务费

成本构成中70%~80%是劳动力成本,物业企业要面对员工收入年年提高的事实和物业服

务直接成本提高支出,造成企业开源节流做的再好、利润水平也会连年递减的情况,

2008年《劳动合同》的执行,进一步加重了企业成本负担(主要是社会保险和加班费

支出)。这些对物业行业稳固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对业主维护有一定的损害,并潜藏不

和谐因素。

价格不变不是市场经济,针对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定价,物价部门可在政府指导价格

基础上,根据每年物价上涨水平2-3年适当提高物业服务费价格,该项措施可在《办

法》中加以规范。

2、维修资金收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建设部、财政部于1998年联合出台过《住宅共用设施设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由于其不能适应管理需求,建设部经过多年全国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在2008年推出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2008年2月1日实施

2.1、国家对《管理办法》修订和广泛征求意见,足以证明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管理办法》的核心思想是:交存,既商品住宅的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既业主大会成立前该项资金由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
使用,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业主委员会将通过的方案报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2.2、2007年以前,按照建住房【1998】213号文件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并不畅通,表现在开发商为了房屋销售部积极收取维修资金;
消费者(业主)为了减少购房支出也不关心《管理办法》的落实,造成应收取比例非常低。其后果是正常更新改造困难,不仅影响相关业主正常生活,也影响其物业的保值、维修资金实施细则缺失,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在使用维修资金是束手无策,无法界定什么情况或多少金额以上才可动用维修资金,实难操作虽然新的《管理办法》已出台,过去积累的问题还会在相当长时间内产生影响,理顺维修资金交存、管理、使用,政府相关部门、物业企业、全体业主还需努力任重道远。

2.3、解决的办法: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司财政部门尽快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细则,出台实施细则前广泛的、认真的听取物业企业使用维修资金的意见,利于今后操作。

3、代收代交水、电、暖气费

3.1、 小区生活除应交物业服务费外,还要诸多费用要交纳,如:天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互联网费、电话费、生活用水费、生活用电费、暖气费等。前四项天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互联网费、电话费是城市居住房屋市场化后,进入人们生活中的新项目收费。依照市场化运作,这些企业实行了生产、销售、维护、收费一条龙的模式,不仅提高了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消费者也得到了很好的服务,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和企业的发展都进入良性循环。后三项水、电、暖气费用,由计划经济过度而来,在国家福利分房制度下,企业的家委会或小区居民委员会代为收交,生产水电暖气的企业不与消费者直接发生业务或经济关系,这种由第三者协调管理和收费的行为叫作“代收代交”。

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生活质量是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上,国家有必要采取统筹管理办法的方式协调人们生活。然而这一传统收费方式在住房市场化非常普及的今天仍然延续,就显现出他的不足。生产者和消费者脱节,双方真实意思不能及时充分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互不理解转嫁到代收者(第三者)身上,其结果是,利益双方婆说婆有理互相推卸责任,利益 的第三者不仅要无偿提供服务,还要为此付出经济损失。周而复始各方相互猜疑关系都很紧张,最终各方都受到了伤害,而受伤害最大的是第三方。

3.2、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2005年新修订的《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路条例》第四十六条均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2004年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为居住区提供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的经营单位和其他业主和使用人收费的,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代收代缴合同;
未委托代收代缴的,有关单位应当直接到户收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分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理解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若委托第三方代收费用的,应向委托的第三方支付手续费(劳务费)。但截至目前,西安市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仍未按上述法律法规执行,与市场接轨还有一定的距离,克服“国气”“霸气”“服务意识差”尚需时日。

在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今天,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同样是服务型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企业,向天然气、通讯、有线电视、互联网等企业学习,尽快融入其中。

4、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简称电梯年检费)

4.1、电梯年检费收取是目前西安市物业行业热议的话题,争论焦点是电梯年检费太高。大多数物业企业认为每部电梯年检费(10层以下)1000元、电梯限速器年检费400元 (上述两项收费楼房每增高一层加收5%)的收费依据不充分。从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所依据的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质检办法》)来看,电梯年检费和实际支出仍有距离。

《质检办法》第四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本着不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核算的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六项。”现在我们一一了解这六项具体内容及费用。

4.2 、1.材料费:材料费=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分摊费用。

实际检测时消耗的材料很少,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分摊,多次使用多次分摊。

2.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一般由被检企业提供)。

3.检验用房维修费:是指检验工作用房的修缮、维护费,按实际支出分摊(一般由被检企业提供)。

4.仪器设备折旧费:年折旧=(设备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直接用于检验的设备。

电梯检测,使用的仪器有振动仪,加速器检测仪,限速器测仪,噪音机等,这些仪

器总价值不足7万元,在使用寿命期内分摊到每部电梯上的折旧微乎其微。

5.仪器设备维修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维护、校准费用,按实际分摊。

6.管理费:按上述费用的10%计收。

4.3、上述六项是电梯年检的所有费用,全部计算分摊到每部电梯上也是有限的。

而每次质量监督检验时直接消耗的水、电、燃料、检验用房等都是由被检单位承担的。根据《质检办法》第十条:“各检验机构利用被检单位的仪器、设备、水、电、燃料等实施监督检验,只能收取材料费和管理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验费的30%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只能按其中部分项目收取年检费。既仪器设备、材料和管理费,且质量监督检验费最高不能超过每部电梯总费用的30%.据此,我们呼吁“本着不盈利的原则”,请求政府价格部门重新核定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法律进社区

为满足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建物业小区随时间逝去会不断增加,邻里之间、物业与业主、业主与开发商、公共利益保护等民事、合同纠纷会越来越多。目前这类问题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调解不畅,通过法律诉讼费用大、时间长、易结怨,且执行不力。因此,业主、物业公司都非常头痛

5.1、我认为解决此类问题,主要看政府的决心和公众法律意识水平,这类纠纷的主要特点是:金额不大,事实清楚,矛盾随时间积累各方从自利益出发很难达成共识。但这些纠纷在初期由法律工作者给予指导、法官及时裁判很容易解决。我国一些城市已进行了法律进社区的有益尝试,一天法庭,效率高,不积案,当事人满意。

5.2、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法律进社区,从建立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出发,使法官分片分块定期进社区定要建立制度,形式规范,坚持下去,久而久之,人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会大大提高。通过法律进社区这种形式的实践,会不断培养和刺激人们的法律观念,一个个社区的集合,法制社会的建立就有了基础。

6、物管代收水电费面临质疑

  有的小区因规模小、物管收费低,公用事业单位将水、电、气等费用的收缴工作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比如,现在各个小区的电费收取,电力部门一般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但这带来了小区管理的一系列问题。电力部门抄表是按照小区的总表,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是按照各个用户分表,但由于线损等原因,总表的抄表数必然和各个住户分表数的总额存在一定的误差。这部分误差电力部门不认,物业管理企业只好每度电的单价加上一点钱,本来电力部门规定的城市居民每度电收费0.49元的标准便在一些小区执行不下去,物管公司面临困境,住户也同样不满意。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在这里,最终用户到底是谁,是业主住户还是物业管理公司,其间矛盾如何解决?在一些街道办的直管公房中,电力部门可以做到抄表到户,也自然不存在用电费用的误差问题,但商品房小区呢?同样,业主交费时有没有选择权,如果不想到物业公司去交费是否可以实现?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停电、限制卖电的方式来达到管理的目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水费的收取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暴露了最终用户界定不明,以及物业公司代收费用的权限问题。

  建管分离仍是空话?

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不分离,成了影响物业管理公司市场化的一大障碍。谁开发的楼盘由谁来管理,对于购房者来说已经见怪不怪。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其他物业公司对项目的介入,也使开发商的物业子公司一直处于“哺乳期”,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和市场化的物业公司公平竞争。

在《条例》中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倡”的含义本身就没有强制力,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分业经营恐怕就成为一句空话。

  业委会能否制衡物管公司

 不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由开发商发起组建的,能否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多少让人怀疑。而一些大面积的维权行动通常由业主自发组织并推选出几个代表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谈判,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物管公司则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临时业主委员会”也往往是在这样的业主维权行动中诞生的。《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并经过行政备案的业委会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但在小区的日常管理中,面对拥有小区公共资源管理权、拥有管理人员(保安、绿化、维修人员)调动权的物管公司,能否真正起到制衡的作用,这恐怕在小区的管理中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新旧物管公司交接出现真空?

从现实情况来看,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都是前期物业管理。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实施的管理。而《条例》中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条例》的施行,很多小区的管理将从前期物业管理转型到物业管理阶段,这就可能产生两种情况。一是仍然由原来的物业公司实施管理,但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的主体其中一方发生了变化。另一种情况则是物业公司需要变更,这就必然产生新旧物业公司的交接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前期管理的物业公司、业委会、即将管理的物业公司,如何面临交接的问题,涉及的法律责任如何确定,财产审计如何进行,以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清查、住宅维修资金的移交,都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涉及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前期物业公司面临生死劫

当业委会选择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他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无论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到期,合同自然终止。《条例》的实施,必然会对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公司造成巨大的风险,一旦无法与业委会达成继续管理的协议,开发商或业主自然不需再履行支付义务,他们自然要卷包袱走人。但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同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相比,一方面企业的投入大,另一方面运作的难度也大。在工程收尾和小区入住的过程中,是物业公司管理过程中的一块“硬骨头”,但“硬骨头”啃下来之后,很有可能继续管理的是其他物业公司,这使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前期投资很有可能无法收回。对于一些中小规模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而言,这样的变动很有可能使其破产。

  共用设施的界定成为焦点

 《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这极大地保障了全体业主的权益。但在现实中,一个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复杂繁多,经营和利益涉及了多个方面,如何界定将成为关注的焦点。那些在项目销售中称之为小区配套设施的会所、学校,其经营很大程度上是和物业公司分离的,如何界定操作,都将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

  维修资金在吃大锅饭

目前,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不善,使用不合理,极大地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专项维修资金不是政府的,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而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前两年,维修资金的收取一直是焦点问题,随着大量商品房的投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更需要被重视起来。

   由于一些物业公司的责任心不强,在小区管理中对一些公用设施设备破坏性使用,寿命10年的设备仅使用了5年就无法继续使用了,所以,维修资金的过度不合理使用必须被重视。另外,由于专项维修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在一些大规模的小区,会有多个住宅楼群,有些共用设施是给某栋楼服务的,一旦需要维修更新,动用全体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显然是在吃大锅饭。

在《条例》中只原则性地规定了“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维修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但这也没有解决维修资金吃大锅饭的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做到细化管理、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每个业主的直接利益。

7、结论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旧很严峻,需要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的继续努力。物业管理要有强烈的使命感,适应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物业管理要树立服务意识,为提高我国人民的居住水平,向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物业管理要以市场需求确定自己的服务定位,满足不同层次的物业需求;
要加快立法步伐,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物业管理要树立服务意识,为提高我国人民的居住水平,向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物业管理要以市场需求确定自己的服务定位,满足不同层次的物业需;
要加快立法步伐,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致 谢

大学生活一晃而过,回首走过的岁月,心中倍感充实,当我写完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感慨良多。

首先诚挚的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XXX老师。她在忙碌的教学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审查、修改我的论文。还有教过我的所有老师们,你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一直是我工作、学习中的榜样;
他们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

感谢三年中陪伴在我身边的同学、朋友,感谢他们为我提出的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有了他们的支持、鼓励和帮助,我才能充实的度过了三年的学习生活。


参考文献:

1、刘群.《房屋维修与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2009年重印)

2、刘洪玉、柴强.《物业经营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2006年8月

3、王艳青.《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1月

4、唐腊梅.《物业管理法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篇四】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分析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使监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监狱押犯不断增多,押犯构成日益复杂,重大刑事犯、暴力犯、涉毒犯、判刑二次以上的罪犯持续上升,有狱内外劳动罪犯,安全稳定工作难度加大。因此,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应当引起全体监狱人民警察高度重视。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监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部署,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加强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防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连年创历史最好水平,监狱总体持续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刑事发案在高位徘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监狱安全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近年来,我省相继发生了一些事件,对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省续续发生了一系列监狱罪犯脱逃、杀人事件和预谋案件,全省监狱系统中连续发生的案件通报,这些事件震惊了全国,这些触目惊心的严重事件警示我们,监狱存在着随时随地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的可能,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我狱发生类似的一起案件,可能对狱内罪犯产生示范效应,刺激其谋划和实施越犯、暴狱、劫狱活动。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未雨绸谬,防微杜渐,有效防止罪犯闹监暴狱等重大恶性安全事件,成为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旗号,无端指责和攻击我国的人权特别是我国监狱罪犯的人权,致使罪犯的维权维利意识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淡化,给监狱带来负面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难度加大。

    近年来,从国际上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在我国加速推行“西化”、“分化”等战略活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不断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他们以“人权”为“幌子”,无端指责和干涉中国监狱的罪犯人权,有意歪曲事实,从而增加了监狱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致使罪犯一味地强调自身的权利,削弱和淡化了服刑改造意识。就目前监狱罪犯而言,部分罪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利欲、性欲、情欲膨胀,冲突性、纠合性、反改造性突出,认错的多,认罪的少,急功近利的多,踏实改造的少。因此,国际人权斗争成为当前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当前少数警察的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严格要求不相适应。警察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和矛盾,成为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因素。与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巨大挑战相比,与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监狱管理工作中特别是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许多矛盾、问题和困难,概括地讲就是“六个不适应、一个不实”。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少数监狱警察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的模糊观念,对安全稳定重视不够,工作上投入不够,制度上落实不力,敌情观念淡薄,麻痹思想严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罪犯的反常表现甚至违规行为习以为常,在落实监管安全制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规章制度如同虚设。个别警察身份意识淡薄,违反“六条禁令”,严重影响了监狱的良好形象。

    二是警力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存在重机关、轻基层的现象,警力配置“头重脚轻”,机关科室设置繁杂重叠,不仅占用大量的警力,而且在工作中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等问题。在警察结构上,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尤其是一线男警力配置过少,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是年龄结构不适应。当前,警察队伍中年龄结构不 合理的问题突出,缺乏合理的梯形年龄结构,严重影响了队伍素质的提高。警察群体中老、中、青三者之间的比例出现了2:1:3的不良现象,因此,警察队伍中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年龄结构。既实现警察群体老、中、青三结合,三者之间一般保持1:3:2的比例较为适应,是最符合客观规律,最合理的年龄结构。

    四是知识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合理的知识结构。在警察群体中,既要有通晓社会科学知识的警察,也要有熟悉自然科学知识的人,更需要熟悉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监管专业知识的人,知识结构与警察实际工作越相适应,警察组织结构也就具有合理性。反之,如果知识单一,警察队伍的整体合力则不利发挥。

    五是业务能力不适应。当前,监狱的大部分年轻警察都是从非警校招录来的公务员,他们到了监狱后难于胜任本职工作,普遍存在业务生疏和专业不对口的现象,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此,监狱的大多数青年警察很难适应监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六是执法能力不适应。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监狱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但是,在监狱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狱系统极少数警察的执法能力与监狱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七是作风不实。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在监狱警察队伍中仍然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做人上空口说白话,在工作上空喊口号,在调查研究上坐而论道,说话办事往往是豪言壮语一串串,空话一套套,当面拍胸脯,事后拍屁股,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因此,应通过作风建设教育,克服浮躁情绪,真正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为具体行动,并产生实际效应。

   (四)狱政设施陈旧,安全设施不适应,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监狱的安全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为实现安全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地方基础条件差,安全设施仍然陈旧,装备水平低。有的押犯单位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监管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已安装的电网简易,不规范,达不到标准;
或围墙达不到《监狱建设标准》要求,没有门禁监控系统;
或警务装备比较落后,警用车辆较少,应急通讯网络落后。监狱已经建立监控系统,但警械、警具装备缺乏,部分监区生产车间拥护,布局不合理。从事狱外劳动的监区安全隐患加大,安全保障水平低。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都给监狱的安全生产稳定埋下了“定时炸弹”。

   (五)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监狱形成了一系列包括安全稳定工作在内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是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但是从近年来部分监区发生的案件和安全事故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包括警察直接管理罪犯制度不落实,门卫制度不落实,监区警察双人值班制度不落实,狱内侦查制度不落实,狱外劳动管理七件事不落实等。可以说,只要把行之有效的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那些让人痛心的案件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六)其它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问题。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监狱面临严峻的形势,潜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严重影响监狱的安全稳定,主要是以下六种。一是警力严重不足,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与司法部规定18%的警囚比例差距甚远;
二是押犯持续上升,关押容量不足;
三是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增大;
四是受市场物价上涨影响,造成罪犯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五是传染病犯形势严峻,特别是对艾兹病难以开展告知和治疗,缺乏关押和管理场所,警察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相关待遇很难落实;
六是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压力大。

    二、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分析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警察的头等大事。因此,认真分析监狱工作的现实问题,从而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稳定。

   (一)监狱工作指导思想仍然不端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监狱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监狱不断增加投入,对监狱人民警察待遇的不断提高,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作用。因此,监狱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形势,分析现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把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但是,有些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和教育的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生产经济工作在监狱工作中占主导地位。还有些领导宁愿牺牲安全的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和淡化了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监狱中心工作。因此,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这给监狱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警力不足是当前监狱工作现状的突出问题。

    当前,监狱警力不足,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监区警囚比例低,难于达到司法部规定18%的要求。为保证监管改造任务的完成,监狱警察严防死守,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心理憔悴,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和监狱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监狱警察长期战斗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维护监狱和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因此,很多监狱的警察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少之甚少,严重影响了警察素质的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关系到监狱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切实加强监狱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执法的警察队伍。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
百年大业,教育为先。当前,监狱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目标,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为此,针对警察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单一、高层次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警察教育培训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意识,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坚持人人都接受培训,实现培训的全员化;
坚持时时有培训,实现培训的终身化;
坚持事事都培训,实现培训的工作化,逐步探索出一条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讲求效率的新路子,从而推动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

    当前,大多数监区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许多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如同虚设,很多规章制度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吹在地上,真正难于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和实际效果,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为此,监狱党委和各级领导一定要围绕监狱安全稳定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重点抓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目标管理,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身上,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确保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重点是责任追究,对因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把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五)狱政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落后。

    目前,对部分监区围墙低矮、不牢固,已安装的电网不规范,达不到标准,没有门禁监控系统,很大程度上仍以人防为主;
警用车辆质差量少,难于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通信网络急需加强管理,警械、警具和其它装备投入不足,难于做到技防和物防,仍以人防为主,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安全问题。

    (六)“四个安全”机制的建立未完善。

    监管工作机制的协调有效运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就“四个机制”来说,其有效运作不仅依赖于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实用,同时也有赖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当前,就监狱来讲,监管改造秩序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监管安全系数在逐年提高,但在实际运作当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有的是大环境方面的,有的是制度方面的,有的是硬件方面的,有的是软件方面的。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构筑起全系统、全方位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的“四个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即《监管安全防控制度》、《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突发监管事件应急排查制度》和《监管安全领导责任及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急需制定、出台和完善。

    2、全员抓管教的格局还未形成,“大管教”的思想观念未树立。

    3、监狱的硬件设施与当前复杂的狱情、犯情不相适应。

    4、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也给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造成了制约。特别是《监狱法》颁布以来,其实施细则始终没有出台,使监狱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明确、统一的工作标准。

    (七)监狱改革工作的步伐缓慢。

    目前,就监狱系统而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的力度和速度是不够的,我们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向前发展。

    1、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

    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实现监狱与企业分离,保持两者相对独立运行,进一步明确监狱与企业的地位、责任和权利,是监狱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总体目标要求,根据监狱与监狱企业的不同性质,划分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建立监管改革、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分开运行,独立运作,形成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作的监狱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规范运行”是监狱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双方都按照各自规律和目标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在改革探索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实践问题,保证监狱与企业规范运行。

     2、加快监狱建设和布局调整的步伐。

     监狱要发展,首先是“硬件”的发展,这是发展的根本条件。监狱的硬件建设关键在于布局调整。通过布局调整,从根本上解决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活不便的客观问题,改善监狱的生活环境和执法环境,有利于监狱的监管安全,有利于监狱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布局调整意味着就要搬迁,重建监狱事关百年大计,做到科学规划,着眼未来,按照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和标准,做到科学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现象。在监狱建设中,要把重点放在监区建设上,各项建筑设施都能够应对自然灾害,罪犯脱逃、暴狱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努力使监狱的功能更加符合监管改造的实际需要。

     总之,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推进监狱各项事业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篇五】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当前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作者:宋春华;作者机构:副部长;来源:中国房地产业年:2000卷:000期:012页码:1-2页数:2
中图分类:F293.33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物业管理;形势和任务;工作面;物业服务;住房消费;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定位;平方;房产管理部门
摘要:一、物业管理要有强烈的使命感,适应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新形势。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我国大量的住房作为公产,其管理主要由代表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和由各单位来进行管理,这不属于具有市场意义的社会化的物业管理。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停止了住房的实物分配,新住房将纳

【篇六】当前保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

一、当前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党建工作面临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当前,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局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求我们党必须不断提高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才能带领人民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才能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级党政机关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提高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对各级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期。当前,“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我国的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大量涌现。这一切使得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极为艰巨、复杂和繁重。如何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机关党建工作直接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使命的完成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能否完成,是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总要保障,这就凸显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务工作”的“两张皮”现象,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作为银行业监督管理者,有时工作的重心在于服务监管中心工作,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贴得不够紧,存在着“自我循环”、“自我空转”的现象,党建工作找不准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不能做到和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二)缺乏硬性的量化指标,责任制难以落实。目前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仍较薄弱,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实效性不强,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难发挥,责任制难以落实,达不到双促进、双发展的效果,机关党建工作难以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难以抓实,抓硬,定性多,定量少,难以对落实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考评。此外,贯彻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还存在与贯彻落实中央长效机制文件内容脱离、联系单位实际不够紧密、考核手段不完善等问题。
(三)党建活动方式单一,工作效果不显著。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活动内容、方式陈旧,组织生活松懈,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致使少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一些基层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满足于一般号召,习惯于传达文件,读读报刊等老办法,毫无针对性,党员教育内容脱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形式和方法呆板,缺乏创新,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新形势的更高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有一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在新的形势下,党建工作要强化中心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那种“安排工作等文件、工作落实靠经验”的传统模式,从被动应付工作转到主动创新工作上来。要敢于创新,善于研究,及时了解各个时期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了解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党建工作内容,努力做到党组想什么,各级党组织就抓什么,党组抓什么,各级党组织就落实什么。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
(二)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要大视野、全方位、新角度谋划机关党建工作,扣紧搞好“三个服务”来拓展工作思路:一是扣紧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各项重大决策在机关的贯彻落实服务来拓展思路;
二是扣紧为各部门创一流业绩、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服务来拓展思路;
三是扣紧为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服务来拓展思路。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抓好三支队伍(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机关人员队伍、党员队伍),应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着力改善“三支队伍”的年龄结构。把优秀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强化党员发展工作,优化机关党员队伍。二是着力优化“三支队伍”的知识结构。要制订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不断充实“三支队伍”的业务知识,开阔其工作视野,提高其工作水平。三是着力加强机关“三支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要倡导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公道正派,胸怀大局的作风,增强政治、大局、服务、自律意识,挑战自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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