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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3 18:5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优秀范文】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 动员各部门各单位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 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

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 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 , 对 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 组织 2447 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 健全 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 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 “安全生产月”等形式 ,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 40 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 4378 项,整改率 100% ;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 21项 A 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

8 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 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 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

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

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 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

通过摸底调查、 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

积极争取 上年度 财政奖补资金, 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 35 处, 已关闭 35 处(含计划外 1 处); 计划改造升级 21 处,已完成改造 17 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 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 1693 人次。

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 100%,有 73 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

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

强化 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 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 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 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 ,淄矿集团 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 , 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 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 6 起、死亡 8 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 4 起、 6 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 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 肥矿“ 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 经验做法。

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 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11 月 13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

12 月 15 日 ,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 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 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

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
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 3.16 ”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 4.9 ”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 5.4 ”事故,一名工人 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

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

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

临矿株柏煤矿“ 1.30 ”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 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 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

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 客观规律 ,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

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济宁星村煤矿“ 7.26 ”、兖矿 赵楼煤矿“ 7.29 ”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 2 人、 3 人受伤,涉险人员达 18 人、 26 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 。

四是 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

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

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

持续的经济 “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
一是安全投入不足。

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 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

二是职工队伍不稳。

多数煤 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 这种情况下, 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 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 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 5% ,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 2% 。

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

有的 矿井 为降本增效, 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

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

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

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 168 处煤矿, 80% 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 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 星村煤矿“ 7.26 ”、 赵楼煤矿“ 7.29 ”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 8.30 ”和东滩煤矿“ 10.9 ”、“ 11.10”和“ 11.17 ”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

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

年底前我省将关闭 3 0 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 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 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

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 4 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凡是 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 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 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 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 ,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 对执法不严格、 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 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 1 日、 16 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

截至目前, 全省计划关闭的 35 处小煤矿,尚有1 处未完成关闭, 为龙口市草泊煤矿; 计划改造升级的 21 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 2 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90 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

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 9 个检查组要 严格对标检查 ,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 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 化措施,确保 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 。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249 号文件部署,自 12 月起至明年 6 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 2 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

3 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

4 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 50% 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

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 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 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 ,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 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 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 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
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认真落实鲁办发 〔 20xx 〕 32 号、鲁政办发 〔 20xx 〕 48 号和省政府第 260号、 293 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 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 。

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

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 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 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 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

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 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

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

继续 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 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 。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 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 , 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 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 , 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

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 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

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 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 800 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 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 。

要 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 实行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 。

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 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

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

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着力 查明开 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 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 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

四是突出现场管理。

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 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 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 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 严厉惩处“三违” 行为 ,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

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

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

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 AQ 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 1 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 4 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 8 月底前建设完成 。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 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

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 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 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 掘锚装一体化 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

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

树立 “ 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 ”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 。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 76 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 226 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

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

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 实现“互联网 + 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

20xx 年,省局将 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要建立 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 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 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 ,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 。

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

着力 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 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 加强 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 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

要全力抓好 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 严格执行“调度员 10 项授权”和“ 3 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

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 2.0 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

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 293 号令, 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 明晰权力边界,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 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

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 260 号令,突出 企业主要负责人、 矿长(包括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 ,切实 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 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

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48 号文件要求, 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 直面问题、敢于碰硬、 严于担当 , 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 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 对 “ 五假三超 ”等 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 “五个一律”措施。

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要 加强 “零死亡”目标考核, 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要 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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