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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05-21 16:3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5篇

第1篇: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防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师生可能发生的溺水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溺水工作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宣传材料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及暑期,发放“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责任状等,明确责任。

4、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

5、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6、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结合季节特点,经常召开防溺水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师生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
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
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在到任何水域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并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前往。

7、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库、河流、山塘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10、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求助成年人,科学施救,不要妄自赴救。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处于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活动中,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等水域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游泳时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得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6、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1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防溺水的“六不”要求。

三、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每年临近暑期及暑假前,学校要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3、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村队联系,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所属区域的河流、平塘、水库、池塘等水域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加强巡护管理。

4、暑期中,成立以领导干部为组长,教师为成员的暑期学生安全巡护小组,对隐患区域进行巡护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救,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同时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溺水者得到及时医治。

4、立即向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6、安排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7、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及时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工作,稳定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

五、善后处理

1、一旦出现溺水事故,现场教职工或学生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警务部门(110、119)和医疗急救(120)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研判后,根据情况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4、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学校领导、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云南省武昆高速公路第JL1总监办

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监理单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变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监理单位及所辖第一~八合同段区域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聚众冲击、围堵项目部、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2)聚众堵塞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

  (3)聚众阻挠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施工。

  (4)聚众哄抢要害部门、重点工程物资。

  (5)非法罢工、罢课,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系统、跨行业连锁反映。

  (6)影响我县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9)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

  (11)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预警排查和超前化解结合起来;
把解决重复访、集体访与做好初信初访结合起来;
把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结合起来;
把政策的原则性与工作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控制在当地,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当按应急预案程序及时开展工作,并保证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内控制事态。同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要通过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武昆高速第JL1总监办特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机构组织如下:

组 长:熊宏伟

副组长:何洪强 韩永胜

成 员:浦洋、程勇、宋铜、张武亚、各部门相关成员

下设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程勇。24小时值班电话(0871-*******)。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

  (2)确定各部门应急工作职责。

  (3)决定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

  (4)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

  (5)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项目部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发生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控制好现场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4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下达现场处置指令,指挥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宜。

  (2)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3)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4)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

  (5)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3.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收集

  各施工单位要制订针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解决得好。要特别强化信息反馈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

  3.2信息报送和处理

  (1)分级报送原则。各合同段在获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第JL1总监办、武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事发地所在项目部应及时派人员赶赴现场,检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应急响应

  4.1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事件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三个等级。

  4.2 预案启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所在地单位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并进入相应的应急等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情报信息、行动处置、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解释等职责,并加强协作和沟通。

  4.3 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后,应立即派人进入事发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在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调遣,密切配合,确保现场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5.后期处置

  各事故发生地所在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事件平息后,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6.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各施工单位应组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应急处置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状况,执行任务能力等,要认真落实,并进行演练,确保应急处置队伍的快速机动能力。

  6.2 物资保障

  各施工单位应储备应急物资。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武昆高速公路第JL1总监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3篇: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元泰维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我公司的破坏,做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理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理针对我公司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纵火等手段,袭击我公司员工和各车间的突发性事件。 

(2)在我标段各个施工临时营地水源处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致病致命微生物以及其它蓄意污染我公司水质的突发性事件。 

(3)我公司各车间及施工现场等场所遭受武力挟持和利器砍伤等突发性事件。 

(4)我公司员工,财产受到汽车碾压等突发性事件

(5)投掷燃烧瓶,对我公司员工,车间,设备造成伤害的突发性事件。

二、成立维稳领导小组

1、成立维稳领导小组

我公司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魏玉生任组长,江恒任副组长,王日旭,黎天杰,马文兵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由安环部负责维稳日常管理工作。 

2、维稳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维稳工作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演练情况。公司内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部门及公安警察部门。一旦发生大规模突发性群体事件,维稳领导小组根据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3、维稳应急预案内容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新疆维稳工政策,公司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每天至少1名领导值班,并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实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制度。

2、加强项目部各班组的内部管理 

对项目各班组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梳理,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问题,采取措施化解;
及时做好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力争做到无漏管失控等现象。公司值班领导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落实检查、登记等制度,积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迅速上报。

3、加强应急管理

值班领导不得脱岗、离岗,各值班人员不得酗酒、关机,发现各种隐患、险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足额足量安装配置防爆器材并做好安防工作。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处理能力,配备防暴器械快速反击,同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的视频及监控系统加强对现场的监控,遇突发事件提醒现场人员及时应对。

四、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和处理 

(1)发生疑似突发性群体事件后,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 

(2)信息报送必须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握准确的信息,应先及时报告事件概况,随后补报详情。 

(3)有关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发布的突发性群体事件信息中涉及到我公司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先期处理 

(1)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报告所发生的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建议。 

(2)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集资源和力量,继续监控、追踪事态发展,在力所能及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必要的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 

(3)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最紧迫的工程抢险、设备抢修等工作,在危险区域或被污染的水源附近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等,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和控制 

(1)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我公司会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并迅速通知公司内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2)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岗到位,主持本公司会议,根据本公司碳库,酸站,碱站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理建议供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协调机构决策,并组织完成其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3)对事发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上级部门维稳工作领导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新一轮突发性群体事件。

五、应急保障 

1、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安环部领导,保卫人员及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组成的维稳应急救援小组。 

2、由采购部结合应急抢险、抢修等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 

3、由安环部有针对性地加强维稳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维稳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理恐怖袭击事件的实战能力。

六、善后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的开展善后工作。 

1、应急处理成果巩固 

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继续保持或者采取措施巩固应急处理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2、事后恢复与重建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做好本公司的生产自救工作,加强管理和技术指导,迅速恢复开车、生活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水源地进行清污和消毒处理,尽快恢复其原有的水质标准。

第4篇: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
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
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
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
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县旅游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局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
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第5篇: 防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编号:***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县旅游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县旅游局制定了《**县旅游局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 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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