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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刀锋》读后感【10篇】

时间:2022-12-31 09:00:05 浏览量:

《刀锋》读后感1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刀锋》读后感【10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刀锋》读后感【10篇】

《刀锋》读后感1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2

  如果感到迷茫,空虚,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没有理想,或者说,正在失去理想,那就看看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克兰德和拉里会告诉你怎么成为一名理想主义者,你要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踏上一条漫长、艰苦的道路,追寻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是你得到的会更多,可能是整个世界,整个由你自己创造的世界。这时,你壮志满筹,你雄心勃勃,你踏出了艰难却又欢愉的步伐,毛姆却突然给你一记警醒,你被人性的枷锁拷牢,历尽万难“发现了自己的*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王尔德曾写,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或许坚定的意志也是一种天赋。但是你不能回头,你瞥见了某种光芒,浩瀚无垠的精神世界在你面前沿展,你被吸引,你无法逃脱,“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和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还有一种可能,前面所有的假设都不成立,甚至求知都是欲望的一种体现,逆反的欲望,强烈的、不顾一切的逆反心理,从头到尾只是一颗朦朦胧胧的心向往着某种理想性,在这种憧憬中心怀满足,而这种满足感究竟是在对精神的追寻中获得的?还是仅仅只是不甘趋附的自我安慰?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非得谈论宗教?但凡涉及精神世界,哲学都是不能回避的存在。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宗教本身就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对创世的一种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很巧妙的观点“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拉里在印度寻找的答案是一种神秘主义,类似于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黑格尔主张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是决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源泉和主宰。而有如基督教不过是把这种神秘具象化了,对神秘主义的探索是哲学家的爱好,而基督教会要做的事却是根植大众和传教,它是一神教,这决定了其本质的不宽容,有吸纳一切和摧毁一切的野心。

《刀锋》读后感3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读后感4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刀锋》读后感5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6

  《历史的刀锋》是曾纪鑫就*古代的11位历史人物来沉迷史海、搜求钩稽,抒发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部著作。这11位历史人物分别是:周文王、吕不韦、秦始皇、刘邦、董仲舒、曹操、拓跋宏、唐太宗、赵匡胤、朱元璋、吴三桂等,每一个人物的探究都可以可以煌煌其言,单独成篇。这十一位历史人物的选取,自然有着曾纪鑫的道理,而对我们普通读者来说,除了周文王较为冷僻之外,秦始皇、刘邦、曹操、李世民、赵匡胤、朱元璋这些历史人物的正史、野史,更是车载斗量、不胜枚举,关于拓跋宏、吴三桂的戏说笔墨也是眼花缭乱、真假难分,而曾纪鑫的重新梳理又让人感觉推陈出新、另辟蹊径。

  作者显然无意也无兴趣去拾人牙慧,重复这些人物的丰功伟绩,更不是有理有据为这些人物做盖棺定论的评价,他只是截取他们的某一个侧面、某一项他认为值得叙述评点的方面去洋洋洒洒,这样的选取凸显了史学家的眼光,也为自己的议论评点提供了进退自如的空间。

  对周文王,曾纪鑫就其《周易》的关系来展开,周文王是一位品质高尚的领袖,生活朴素,三观很正,《周易》就是他推崇的政务理念和自己的初心,对*历史的发展影响深远;而对吴三桂这一历史大变局中的、被曾纪鑫称之为砝码式的人物,曾纪鑫没有纠缠于浩如烟海的史料,而是针对吴三桂的个性、胆识、才能展开议论,令人耳目一新;赵匡胤的黄袍加身、李世民的贞观之治、曹操人格的双重改变、朱元璋农民皇帝的狭隘变态、刘邦流氓成性的历史烙印、秦始皇出身成迷的心理暗示……凡此种种,曾纪鑫都不是四处撒网面面俱到,而是聚焦于一处,议论风生,给人启迪。

  如果说曾纪鑫的选择截取功夫相当了得,他的批判意识则更为鲜明犀利。他不是就这些历史人物发思古之幽情,给予没有来由的顶礼膜拜廉价赞歌,而是不动声色用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把这些历史人物置放在手术台上一一进行冷静的解剖分析,运用现代观念一一解读,这种不仰视敬仰古人,也不游戏消费古人的严肃态度,与所谓的气死历史学家只是把历史当做一种点缀的做法大异其趣,其间高低云泥,不言自明。

  也许我们看多了帝王故事,也就对吕不韦、董仲舒这样的`人物更多了几分关注,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虽有封建糟粕,但也有与我们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的内容,天人感应说是伪科学,但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是有积极作用的,他实际上是用天来约束最高统治者,我们何不把它看成一个政治家的良苦用心?关于吕不韦,历史记载不多,野史中更津津乐道的是他与秦始皇的关系,在那个重农抑商的社会,他研究市场做生意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懂投资,看中异人奇货可居是一个成功的销售家;他为达目的力推异人,游说于秦赵之间是一个成功的外交家;他主持编撰《吕氏春秋》取各家之长,成一家之说,字字珠玑,尽善尽美,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和文学家……还有对于反复无常的吴三桂,我们鄙夷其人格,叛大明、叛大顺、又叛清,这样一个悲剧性人物曾经学画董其昌,真有此事吗?曾纪鑫叙述这些历史人物,没有为了吸引眼球夸大其词任意取舍,但有着极为郑重其事的案头功夫,对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都给与了应有的尊重与说明。

  历史是一个谜,更是我们的原乡。卡莱尔说,不存在什么*民的历史,历史不过是名人的传记而已。这种话,我们当然要批判地看待,但谁又能否认大人物对历史进程的独特影响?

《刀锋》读后感7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8

  没想到我能看完这本书,这本书已搁置许久,曾经看过几页,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没能坚持看完,想来,可能看书也要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书吧。

  美国,拉里,一个笑起来惹人爱又温暖有教养的孩子,二次大战时做了两年的飞行员,有一个彼此相爱的女朋友,伊莎贝尔,那是个聪慧、阳光、开朗的孩子。伊莎贝尔家境殷实,生活在美国上层社会,社交广泛,而伊莎贝尔对这一切很满足并打算一直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拉里在飞行的时候亲眼看到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用他的话说:人死了可以这么的死。回来后,像变了一个人,虽然大体上还以前表面上变化不大,但内心已改变了很多,这边从他拒绝格雷安排的工作就看得出,他和伊莎贝尔约定,他去法国巴黎这个世外桃源的地方去“晃膀子”两年,如果两年之后他愿意回到美国,那么两人结婚,如果两年之后,他还是希望继续“晃膀子”,那么,他只能过他想要的生活,而伊莎贝尔也会按照她想要的生活方式以及她父母要求的那样重新开始她的生活。

  拉里,用了两年学习看了很多关于哲学的书,想弄清楚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之后,走了很多国家,靠自己的体力和那点前期原因留下的固定收入,最后在印度,精神得到了升华。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像是在做一次心灵路程,各色人物尽在其中,最后因为性格、观念、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便有了各自的人生,可悲的是有个女人因为生活不顺遭受了打击而选择了自暴自弃,最后下场很惨,被人杀掉仍到海里,警察联系上毛姆和拉里,帮她做了安葬。

  “毛姆的文章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刀锋》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

《刀锋》读后感9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习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说到体面,我们穷其一生到底所要追求的或是你现在拥有的,是否是你想要的亦或者说是否是你希望的……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10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习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1)

——《刀锋》读后感10篇

《刀锋》读后感1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2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读后感3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4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5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6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7

  我先说一句,我是真的没看懂…看得不深,看得不细,所以感悟会比较浅显,但还是试着表达一下。

  先说下此书简介吧,说的是一位年轻空军退役,之前他的好友为保护他而牺牲,因此让他的对生命意义的态度有了重大改观,他想摆脱困惑,追寻真相,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在看书之前我以为此书重点会放在在他与被牺牲的好友之间的故事上,可没曾想只是三言两语带过,真正表述的是主角拉里经历那件事之后的心境改变和怎样过他独特的生活方式。而且书里的重要人物形象也是最大的看点之一,如不是最后用了大量笔墨述说主角拉里,我倒以为每个人都是主角才好。

  此书使用时间顺序来书写故事的,所以较容易理清思路。拉里是一个阳光的帅气大男孩,性格温柔,体贴还谦和,而且他很聪慧。当时与他谈恋爱的青梅竹马伊莎贝尔家室优渥,是处于社会中上层,伊莎贝尔对他非常喜欢,他俩也成为了恋人关系,他还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可拉里空军退役后虽受到极多荣耀与尊重,但奇怪的是一直不愿找工作,在美国,男人无论如何都必须有工作,所以伊莎贝尔家人为此还折腾了一番。

  伊莎贝尔年轻时热情四射,青春靓丽。从小生活在富裕的上中阶层里,因此她知道金钱和地位有着必要的意义,她也乐于生活得尊贵优雅,她对人生的要求很精致,习惯在舞会上,宴席上充当靓丽角色。她对人生的看法与拉里不同。之后拉里与她解除了订婚,但她还是深爱着拉里,可他们的追求不同,必然不能共同生存。

  伊莎贝尔的舅舅也是书中重要的角色,作者浓墨重彩的描写了他,虽文字里不免带有些许讥讽,可不得不承认艾略特(伊莎贝尔舅舅)是富有人格魅力的。艾略特外表优越,精力旺盛,衣着精致,地位尊贵。他的人生精力都投入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认识的皇亲国戚数不胜数,自身的财富极其巨大,可他对伊莎贝尔和家人毫不吝啬,几乎以最周到的礼仪与最真挚的感情对待。艾略特对人生的追求就是每天在宴会里夸夸其谈呼云唤雨,充当着领头人。为此他也沉迷其中,流连忘返。不可否认在书里他虽有思想粗俗,肤浅一面,可依然不阻碍他散发着人格魅力。

  而拉里在书中提及的并不多,他解除订婚之后便云流四海,饱览群书,过起了苦行僧的生活,只为思想精神上的安逸与解脱。他的行踪不定,偶尔碰见一次,又很快消失无踪。但是拉里的经历是丰富多彩的,他追求的不是金钱物质而是精神灵魂的安放。他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他去过印度也到过*,他在世界各地留下足迹,遵循内心的选择,找寻轮回的目的。拉里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内心的柔软与安宁,他待人随和,为人善良,执着。可惜他与作者谈论印度的“梵”的思想或自身的感悟我看得并不是很明白,我自身理解有限无法表述,惭愧惭愧。大体来说他在走自己的路。好吧,写的真浅显,去翻下书先。

  毛姆自己在书的结尾说了,这本书在不经意间做到了最好的结局,习惯舒适高贵生活的伊莎贝尔走进了上流社会也拥有了源自舅舅的大量财富。艾略特终其一生都在为社交而奔波,就连生命最后的关头还在恼火谁竟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可谓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所热爱的事物。而拉里也如他所愿消失于噪杂世俗的人海当中,追寻着自己心中的理想。

  看到最后我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每个人成长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铸就了不同灵魂、不同观念和不同的人生,没有哪种比另一种好,我们只有去认同去接触,不要强迫别人。我们不能用我们的`行为准则和思想观念去强求别人做什么啊。

  忠于自己!

《刀锋》读后感8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若每个人都象拉里如此站在角落看世界,冥想,静思,内心*静,那世界谁去创造价值,经济如何循环,社会如何发展……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刀锋》读后感9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10

  近来看得最愉快、最中意的一本书。

  故事的旁观讲述者也叫“毛姆”,也是作家,这让人时而有特别真实的恍惚感和代入感;听他一路的语气,像聊天,几乎看不到刻意用力的痕迹,所以特舒服。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这是主人公之一拉里一直在寻找的人生答案。同样是特立独行的人格,比起月亮与六便士里查尔斯的自私冷漠,我觉得拉里是温暖的,慈悲真诚、阳光可亲的,他有旺盛的求知欲,不为任何世俗欲望地不断探索学习,他能够不求回报地帮助萍水之交的苏珊,然后看到表面自暴自弃堕落沉沦的苏菲灵魂深处的美丽纯洁与高尚。有人说,他清高脱俗得不真实,可我却觉得,这就是真实啊!既然有与拉里截然相反的钟情物质享受流连上流社会各种繁华景象的艾略特(他是另一种善良和可爱),为什么就不敢相信拉里这样纯粹追求精神世界踏实的存在呢?

  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前,那一长篇对话极富有趣味。拉里:“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

  真诚又感人的肺腑之言,可惜伊莎贝尔却不为所动。“你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你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无理。我还年轻,想把握人生,从事时下年轻人的活动,我想参加派对、舞会,打高尔夫和骑马。我也想穿好看的衣服。女孩子在朋友面前穿得相形见绌,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买朋友穿腻的旧衣服,或是等别人施舍新衣服,你又能体会那种心情吗?我想找家像样的美容院做头发,都没有办法了。我才不要坐着电车和公交车到处跑,我想要有自己的车。况且,你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我该找什么事做呢?是要我漫无目的地逛街,还是待在卢森堡花园顾着孩子,以免他们闯祸?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

  诚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并无对错之分,也不存在谁高谁低。人活一世,每个人清楚自己要走的路,在想要与获得之间求得*衡,开心满足,就好了呀。所谓幸福的要义本没有统一标准,不过就是求仁得仁嘛。

  而毛姆的高明之处还在于,这个故事他没有任何观念强加给你我,我猜他本人应该是多少带着怀疑论者的气质的,或者说70岁的他已经足够智慧和狡猾,他恰到好处地退到一边,留给我们自己去思考和做结论。

  那么就我而言,里边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自己的价值取向里努力积极地生活,我觉得都有特别可爱之处,我都很喜欢,融入这个故事的时候也都乐于站在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角度去体会不同的乐趣。而最终也算幸运,似乎他们每个人都得偿所愿了。

  快要结尾时,拉里在谈话中所强调的一句话,我很是认同:“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嗯嗯!另外我觉得,自我完善的过程,会比结果有意义、也有意思得多。(噢,好老土的一句话,不过是实话,哈!)

  最后,敬每一段求仁得仁的人生旅程!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迦托.奥义书》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2)

——《刀锋》读后感10篇

《刀锋》读后感1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读后感2

  本书中,毛姆先生依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来讲述故事的,小说中的毛姆先生算不上故事的参与者,他只是一个作陪的客人,是故事的旁观者,是每个角色的倾诉对象,也许这就是第三者身份的好处,不需要为如何参与故事而烦恼,只需要点燃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发生的一切,然后默默地思考。

  他观察着每个角色的外表和心理,并对他们进行剖析,读者跟随毛姆先生一起探寻每个角色的内心,仿佛在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书中的每个角色又何尝不是我们身边每个真实存在的人呢,或多或少都有这些角色身上的影子,这些角色是毛姆先生从众生相中抽离出来的结合体,是你是我也是他,固然你才会觉得似曾相识。

  人这一生总有许多执念,艾略特执着于荣誉,执着于社交,伊莎贝尔因为执着于对拉里的.爱而耍心眼,格雷确实只是凡夫俗子,我们何尝不是呢?做个想要挣钱又能挣钱的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好,多思的人有些辛苦,拉里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他在巴黎闲晃两年,我等就算想要探寻所谓人生的意义,肚子就会提前*了,像格雷那样简简单单地过一生也挺好的。还有可怜的苏菲,人这一生究竟会遭遇什么,你预测不到,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真诚待人,认真生活,过好当下。

《刀锋》读后感3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4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5

  我先说一句,我是真的没看懂…看得不深,看得不细,所以感悟会比较浅显,但还是试着表达一下。

  先说下此书简介吧,说的是一位年轻空军退役,之前他的好友为保护他而牺牲,因此让他的对生命意义的态度有了重大改观,他想摆脱困惑,追寻真相,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在看书之前我以为此书重点会放在在他与被牺牲的好友之间的故事上,可没曾想只是三言两语带过,真正表述的是主角拉里经历那件事之后的心境改变和怎样过他独特的生活方式。而且书里的重要人物形象也是最大的看点之一,如不是最后用了大量笔墨述说主角拉里,我倒以为每个人都是主角才好。

  此书使用时间顺序来书写故事的,所以较容易理清思路。拉里是一个阳光的帅气大男孩,性格温柔,体贴还谦和,而且他很聪慧。当时与他谈恋爱的青梅竹马伊莎贝尔家室优渥,是处于社会中上层,伊莎贝尔对他非常喜欢,他俩也成为了恋人关系,他还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可拉里空军退役后虽受到极多荣耀与尊重,但奇怪的是一直不愿找工作,在美国,男人无论如何都必须有工作,所以伊莎贝尔家人为此还折腾了一番。

  伊莎贝尔年轻时热情四射,青春靓丽。从小生活在富裕的上中阶层里,因此她知道金钱和地位有着必要的意义,她也乐于生活得尊贵优雅,她对人生的要求很精致,习惯在舞会上,宴席上充当靓丽角色。她对人生的看法与拉里不同。之后拉里与她解除了订婚,但她还是深爱着拉里,可他们的追求不同,必然不能共同生存。

  伊莎贝尔的舅舅也是书中重要的角色,作者浓墨重彩的描写了他,虽文字里不免带有些许讥讽,可不得不承认艾略特(伊莎贝尔舅舅)是富有人格魅力的。艾略特外表优越,精力旺盛,衣着精致,地位尊贵。他的人生精力都投入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认识的皇亲国戚数不胜数,自身的财富极其巨大,可他对伊莎贝尔和家人毫不吝啬,几乎以最周到的礼仪与最真挚的感情对待。艾略特对人生的追求就是每天在宴会里夸夸其谈呼云唤雨,充当着领头人。为此他也沉迷其中,流连忘返。不可否认在书里他虽有思想粗俗,肤浅一面,可依然不阻碍他散发着人格魅力。

  而拉里在书中提及的并不多,他解除订婚之后便云流四海,饱览群书,过起了苦行僧的生活,只为思想精神上的安逸与解脱。他的行踪不定,偶尔碰见一次,又很快消失无踪。但是拉里的经历是丰富多彩的,他追求的不是金钱物质而是精神灵魂的安放。他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他去过印度也到过*,他在世界各地留下足迹,遵循内心的选择,找寻轮回的目的。拉里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内心的柔软与安宁,他待人随和,为人善良,执着。可惜他与作者谈论印度的“梵”的思想或自身的感悟我看得并不是很明白,我自身理解有限无法表述,惭愧惭愧。大体来说他在走自己的路。好吧,写的真浅显,去翻下书先。

  毛姆自己在书的结尾说了,这本书在不经意间做到了最好的结局,习惯舒适高贵生活的伊莎贝尔走进了上流社会也拥有了源自舅舅的大量财富。艾略特终其一生都在为社交而奔波,就连生命最后的关头还在恼火谁竟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可谓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所热爱的事物。而拉里也如他所愿消失于噪杂世俗的人海当中,追寻着自己心中的理想。

  看到最后我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每个人成长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铸就了不同灵魂、不同观念和不同的人生,没有哪种比另一种好,我们只有去认同去接触,不要强迫别人。我们不能用我们的`行为准则和思想观念去强求别人做什么啊。

  忠于自己!

《刀锋》读后感6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7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8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刀锋》读后感9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刀锋》读后感10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3)

——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刀锋读后感1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刀锋读后感2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3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4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5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和、宁静,他将“*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6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7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8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4)

——《夏感》读后感10篇

《夏感》读后感1

  本书从三名小学六年级的男童观察一名独居老人的生活开始,三名少年最早的动机,是想抓住死亡的的瞬间,透过监视,好细看一名看起来如行尸走肉般的老人,是如何「死」的。 没想到,在「监视」与「被监视」的过程中,小孩与老人渐渐发展出一段特殊的情谊,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莫逆之交。他们时时相约于「夏之庭」,并透过晾衣服、油漆粉刷、为庭院种花……等生活琐事,互为彼此的生活注入生机。

  然而,在夏天快结束时,「夏之庭」内外的那股温暖空气,以及来自于这群「老小」的幽默对话,竟因老爷爷的死亡,而宣告消失了。孩子们达到最初的目的——「观察死人」,但是他们得到的不是「人是如何死的知识」,而是尝到了失去亲爱的人的痛苦。老人不只是他们童年最后的记忆,因为从老人身上得到的一切,将陪伴他们度过往后漫长的人生。

  老人与小孩,看起来处在两个遥遥相望的世界,但事实上,并不全然。似乎,只有让这两组人跳脱他们孤独、乏味的日常世界,让他们秉真相遇,我们才比较有可能看到这两组原本有趣,却屈居于狭小世界的人,因为碰撞,而有了很不一样的发展。孤独的老人,从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孩身上,再次感受到生命向上成长的喜悦;而小孩,则可以从一个不虚掩个性、充满人生经验的老人身上,学习到他长年所累积下来的智慧,甚至,也从老人衰老、迎向死亡的过程中,稍稍解开他们「对死亡一知半解」的困惑。

  年幼时曾经与外公极其疏离的作者,在恍悟世事之后,为了要和死去的外公「重逢」,而写了这则看似*淡,实际上却余韵缭绕的感人故事。如果,你曾在成长过程中,错过了和老人对话的机会,那,这本书将可以弥补这些缺憾,并带你回到儿时,去重新体认小孩所属、所建构的那个世界!

《夏感》读后感2

  夏日里温暖的风吹了起来,哎呀,好想看看这个暑假的好书是什么,两本好书像是在微风的吹拂下像两朵花儿一样渐渐地、缓缓地,飘到了我的手中,这两本好书就是夏洛的网和精灵鼠小弟,我接到了这些书,心里乐开了花,这种欲望仿佛就像一股无形的瀑布推着我走进夏洛的网,于是,我立刻选了夏洛的网。深深地陷进了这本书。

  这是讲一只蜘蛛和一只猪的传奇故事,小猪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于是它被卖掉了,卖到了那温馨可爱的谷仓底里。在那里,有一群牲口和家禽,它想逃跑,可是没有成功,可它未来的命运竟是熏肉火腿,它惊恐至极,可是蜘蛛夏洛却挽救了它的生命,让它在大赛里获得了异常奖和一个安享天伦的未来,可是,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友情是断不了的,蜘蛛夏洛编织了一张包含友情、爱、温情的大网,把他们神秘的连接在一齐。夏洛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照亮了威尔伯那淤泥而不染的睡莲,让他们结为了真正的朋友。我是小学生,除了做到“三好”之外,我还吸取了夏洛的用乐于助人提升一下生命的价值,威尔伯的知恩图报。

  感激E。B怀特为我们炼制了这样一本这样的好书,看看吧!这温馨的谷仓是多么的可爱:有嘎嘎不休的鹅,有变换不一样的季节,有太阳的温暖,有燕子来去,有老鼠在附近,有单调没变化的羊,有蜘蛛的爱,有肥料的气味,有所有值得称赞的.东西。这本书是多么的美丽,在《精灵鼠小弟》的作者、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夏感》读后感3

  十岁生日那天,爸爸送我一份生日礼物—一本包装精美的小说《夏洛的网》,早就听说过这本优秀读物,我拿到书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美滋滋的读了起来。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小猪威尔伯快乐地生活着,并且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其中最好的朋友是蜘蛛夏洛,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而快乐*静地生活,在圣诞节威尔伯将被做成熏肉火腿!正当威尔伯悲痛绝望时,夏洛挺身而出,决定救助自己的朋友。于是,夏洛用自已智慧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谦卑”、“光彩照人”等让人视为奇迹的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威尔伯成了明星,四处出彩,保住了生命。然而夏洛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夜空因繁星而美丽,清晨因旭日而多彩,人生因朋友而美好,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陷入了沉思之中,想起上学期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情,一次我因为生病,在课桌上懒懒洋洋的趴着,小脸烧得通红、下了课也不和好朋友一块出去玩,被我的好朋友张欣彤发现了,她立刻跑过来问“谢祎贝”你怎么啦?不舒服吗?我有气无力地说了声“是的,我可能生病了”,她飞快地说我去那我去报告老师吧,我用异样地眼神看着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她*时自已有困难都不敢和老师说,这次她会有这勇气?,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不一会中午值班杨老师来到我的身边,拿起自已的电话,让我和妈妈通话,接我回家。因为好朋友生病,张欣彤能克服自已的胆小的缺点,来尽力帮助朋友,这不也和夏洛一样吗,用自已真挚友情来帮助朋友。

  友情是人类最保贵的财富,良师益友是古训,我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夏洛生活在我们的周围,虽然毫不起眼,却时刻能让我们感受友爱与温暖,让我们生话充满阳光

《夏感》读后感4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夏感》读后感5

  这个暑假,妈妈推荐我看《夏洛的网》,我一听这书名,便脱口而出:“这书有什么好看的,又是讲网络的事,还不如我直接上网算了。”妈妈笑了笑,神秘地说:“你看了就知道了。”看了之后,我才知道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原来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幸好一个叫费恩的小女孩让威尔伯逃过一劫。后来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一只老羊告诉威尔伯:“你虽然现在逃过了一劫,但你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好猪”、“杰出”、“谦虚”等等字样,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小猪终于得救了。然而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学会了帮助他人,学会感恩,也学会了珍惜友谊。

  当最后夏洛去世时,我的心中泛起阵阵酸意。夏洛为了威尔伯竟然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份感动并不只存在于书中,也存在于我们身边。杭州的最美妈妈也和夏洛一样,不顾自身安危,将素不相识的妞妞从生死边缘救了回来。这件事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们,其实,我们能做的除了感动,还要将这份感动传递下去,无论对方是朋友或是陌生人,我们都应该伸出我们的手。

  小猪威尔伯在夏洛去世后,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照顾夏洛的子女的责任。威尔伯让我明白了要学会感恩。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我们受到了别人的帮助时,要努力回报他人。

  夏洛与威尔伯之间的友谊令我十分羡慕,友谊是纯洁的,无私的,十分珍贵的。我从夏洛与威尔伯身上学会了如何珍惜友谊。

《夏感》读后感6

  春感,人们喜爱,冬毕竟是令广大劳动人民所痛苦的,春表示痛苦之源离去,所以理所当然的值得赞颂。

  秋感,农民乐坏了;诗人也莫名地开始郁闷,逢秋悲寂寥,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冬感,王孙贵族穿着棉袄乐呵呵的“瑞雪兆丰年”,穷人们衣不蔽体,路有冻死骨,冬便被冠恶名。

  夏,不知所谓。

  梁衡敢于履新涉奇,他注意到了这个自古以来的空白。夏的热力,却绝没有沉闷的心迹;传达着夏的喧闹,毫无燥乱的踪影。

  望着翻滚的麦浪“扑打着远处的山,天上的云,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象海浪在涌着一艘艘的舰船。”然后,一阵浮动着的热风,“飘过田野”。——“那春天的灵秀之气经过半年的积蓄,这时已酿成一种磅礴之势,在田野上滚动,在天地间升腾”。

  这就是作者自己的夏感,这正是作者自己所发现、所体认、所慧识的独到的夏感。“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为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夏正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黄色。”作者热情讴歌的,就是这样一首力、生命与创造的诗。

  夏感,是属于年轻人的。

《夏感》读后感7

  细读《夏感》一文,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文字表现的感染力,以及思想内容方面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篇文章应当看作是《白杨礼赞》式的“夏”的赞歌。

  我不知道作者创作此文的时间,但我真切地感到,作者文中所描写的夏天的景象和色彩,折射的依然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影像,而这种景象,不用说居住在城里的人们,就连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也难见到了。

  文中说“夏天的色彩金黄的”,我觉得这是以偏概全了。作者所谓的“金黄”无疑是指“麦浪”而言的。其实,从发黄到成熟期间也不过十几天,这对于整个夏季来说,只是其中一小段时间,其余大多处于葱茏的绿色之中。作者在文中还写道:“你看,麦子刚刚割过,田间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着喇叭的高粱、玉米,那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发出旺盛的活力。”就这些描写,你能从中看出“金黄”吗?

  就文中对“高粱、玉米”等的描写,也印着旧时代的印记。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还是农民,曾从事耕作。那时提倡的是“带田”种植,即在麦田中套种玉米或高粱,带到麦子成熟时,其中的玉米或高粱也长成与麦子等高或略高一点。麦子收割后,农民又会急于作玉米或高粱的耕耘管理时下的情形是,麦子是不间杂其中作物大面积种植,待麦子收割后,机耕深翻,然后种下玉米。所以麦子收割时,是见不到“举着喇叭的高粱、玉米”的。

  文中说“夏天的旋律是紧张的”。这种紧张的场面如今也不见了。麦子成熟后,只要有两三天的晴好天,收割机一到,地里一转就只剩下满眼的麦秸残骸,农民们则带着饱胀胀的粮袋归仓入库了,甚至连汗也不洒一滴。文中所写的“挥镰”“弯着腰,流着汗”的情景,对于如今的孩子们,只能在故事里出现了。麦子收割以后,于是就遍铺农家肥,顺便洒上除草剂,直到玉米成大,地里也没有半根草刺;除了适时给庄家追追肥,其真实的情景可以仿拟白居易的一句诗:“田家少忙月,五月人倍闲”。可见,所谓“夏天的旋律是紧张的”这一说法,显然是过时了。

  总之,作者对于夏天的描绘,既不适合当今的实际情形,也不适宜于四季如春的南疆。当然,这里丝毫没有否定文章积极的思想性和语言表现的“刚性气质”的意思。

《夏感》读后感8

  友情是什么?友情就是一张网。真正的朋友是什么?真正的朋友,就像威尔伯和夏洛那样,夏洛无止境的付出,威尔伯无止境的回报,知恩图报,互帮互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夏洛的网》的作者是美国着名作家,怀特写的。主要讲了:夏洛用一张张写着字的网,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威尔伯,就在威尔伯想感谢夏洛时,它已经安静地睡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因为夏洛的行为,已经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为了威尔伯可以活下去,不顾自己的生命,日日夜夜都在劳累,但是它无怨无悔,它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就仅仅为了它对威尔伯许下的诺言,朋友之间的诚信,竟值得它这样的付出!

  还记得它为威尔伯编下的最后两个字——“谦卑”。直至今天,这两个字还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两个字。夏洛这样帮助威尔伯,只希望他可以快快乐乐的活下来,以为那样,它,也会很快乐!假如,它们两个失去对方,还会快乐吗?

  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就在当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树下乘凉。突然,有一位老奶奶拍了拍我的肩膀,用沙哑的声音说:“小姑娘,你可以帮我拎一下吗?”我扭头一看,这是一位满头白发、穿着简单、饱经风霜的老奶奶。这时,我想到了夏洛,想到了它是怎样帮助威尔伯的。于是,我马上站起来,拎起老奶奶的东西,和老奶奶一起向她家走去。老奶奶的家到了,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连声道谢,此时的我,心情和夏洛一样,开心极了!

  是啊!助人为乐是快乐的,虽然我没有像夏洛那样付出,但是我会尽自己的全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他们出一份力,完成我的“夏洛梦”。

  夏洛的离去,留给了威尔伯一群小蜘蛛,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张“网”——夏洛的网。

《夏感》读后感9

  这是一个小猪和蜘蛛之间的友谊的故事,它是一本写给小孩也是写给大人的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擎的友谊。但好景不长,当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竟是被熏成猪肉火腿时,沮丧的快要疯掉。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后来,蜘蛛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上了被人类称作网上奇迹的字,为小猪威尔伯再一次比赛中获得了奖金和一个安稳的天年。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着实令人感动,蜘蛛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文章中,坦普尔顿(老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也正因为它的贪得无厌,才有了威尔伯安稳的天年。

  回想起我和朋友之间常常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感不如。

  我和余源钊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因此,我上学时总要顺路去等他

  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中午,我和家人到火锅店去吃饭。吃完后,我径直去了学校。那天下午,他迟到了。

  “你为什么上学的时候不等我?”一下课余源钊就气呼呼的问我。“今上午放学时我一出校门口你就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告诉你嘛。”“你就慢慢编吧。”“你爱信不信。”“好哇,你给我记着。”余源钊愤愤的说。就这样,我俩的关系一直僵了好长时间。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疑。

  “书乃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现在总算明白了这几句话的意思了。书,原来是一种可以纠正一个人的缺点的药。读书吧!让你享受书中的乐趣。

《夏感》读后感10

  今天读了美国作家怀特写的《夏洛的网》,感触很深。

  本书主要说:在朱克曼的谷仓中,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是,听朱克曼先生说,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无比悲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光彩照人”这几个字,被人类视为了奇迹,并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助它在集市上获得了大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为了友情,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铺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也有像夏洛那样誓死捍卫友爱的"朋友呢?

  我和阳是一对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我们去看表演,我们班一共有51个人,走丢了一个也发现不了,所以老师特别关照大家路上小心,到了目的地,入了座,我和阳就觉得没劲,我和她一起来到了外面,捉蝴蝶和蚱蜢,玩着玩着,我就感到有些不安:刚才的掌声怎么没了?我和阳进去一看,惊呆了,大厅里一个人也没了,他们回去了!我急忙抓住阳,朝队伍远去的方向跑,可我的背包太重了,没过多久就跑不动了,阳对我说:“累啦?我帮你背。”“算啦,看你那腿跟牙签似的,你背的动?”我白了白眼睛说,可是阳还是一把抓住包拉到了自己的背上,一路狂跑,我百思不得其解,她这么一个小人怎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力量?终于,我们返回了学校,我松了一口气,坐在了座位上,而阳把背包还给我后,像一堆烂泥瘫在了座位上……

  真正的友爱,永远让人感动,不是吗?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5)

——《输赢》读后感10篇

《输赢》读后感1

  所有销售人员的屠龙宝刀 谢谢KIM的推荐,《输赢》的确是本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一本真正的好书应该从头到尾都让读者酣畅淋漓,《输赢》的结尾却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感觉作者忍耐力不够,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虎头蛇尾。可是好书终归是好书,至少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正如介绍所言“个人和团队、能力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有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文章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天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可是周锐做到了。他的沟通能力,洞察力,亲和力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天龙六式”:第一式也就是销售人员最常面对的,存在一个项目,做销售的第一步要怎么做,不少的销售人员会直接冲锋陷陈,结果战死沙场。兵家有云: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贻,这就是周锐的天龙六式的第一式收集和分析资料并发展内线;第二式就是建立关系,并发展关系。客户关注产品,关注产品,同时也关注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做业务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亲戚、朋友先下手,因为彼此之间已经很信任了,做起来成功的机会也就大了很多;第三式就是引导并掌握需求。有需求用户才需要你的产品,你要准确把握真正用户内在本质的需求,并通过此需求带动并产生其它的销售机会。就如一个老太太去买李子,如果你没进行很好的需求确认,你就不知识老太太是需要买酸的李子给媳妇吃,更深层次的需求就是老太太为了以后孙子的健康,需要给媳妇补充维生素,这样就你可以带动其它的销售机会,卖维生素含量高的水果给老太太;第四式是竞争策略,简单的说就是发扬你的优点。现在这个社会同质化的产品太多,竞争策略大体上就是产品性能,价格,服务之间的竞争。

  抓住客户的需求心理并与你的产品优点结合,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第五式赢取承诺,与客户进行妥协和交换,以达到最后赢得合同的;第六式跟进服务,进行客户的反馈并进行回收款。周锐在担任捷科*区总经理一年后辞了职。很少有人具有这种魄力,在刚达到事业顶峰就放下事业回归生活,这像极了金庸《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小说中的绝世高人在看破江湖后,就会金盆洗手归隐山林,于是就有了传奇。骆伽差点成了传奇,可惜她走错了一步,为了达成目标不惜一切,最终也毁了她。正如小说中已达颠峰的武林高手,为了称霸武林练就绝世神功而走火入魔。方威对感情和事业的执着,横冲直撞的性格都令人钦佩不已,而和**交换名片一幕则让人忍俊不禁。他不愧为销售天才,遇强则强。遇上了骆伽这样一等一的高手更激发了他心中的斗志。有时候成功就差那么一小步,方威在项目已经要跟对手签定的最后时候,始终不放弃。但让我疑惑的是,对自己的真爱快要步入的婚姻殿堂的时候,方威反而放弃了,那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吗?

  小说有三段描写让我过目不忘,第一是骆伽和周锐在文中的初次碰面,第二是骆伽和周锐的妻子黄静的唯一一次见面,第三是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所说的话。文中两人的初次碰面:十个厂家的近百位代表密密麻麻地挤在会议室。捷科公司的团队都穿着正装,坐在会议室中间不起眼的地方。方威刚从上海过来,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却东张西望寻找着骆伽。自从来到北京,他已经感受到了这个高手中的高手的魔力,当他提到骆伽主持这个项目的时候,工程师们居然吓得要当场放弃,大家将她说得神乎其神。会议室里没有她的身影,方威的目光又转向大门,看着陆续进来的厂家代表,最后终于等到了骆伽。方威见过骆伽的照片,留在他脑海中的是她在高尔夫球场上的装束和形象,并将她的形象和那辆宝马X5连接在一起,动感,线条优美,有冲击力。今天方威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骆伽,优雅的西服和西裤掩盖了身体的曲线,步伐轻柔,难道她竟然已经修炼到可以改变自己气质的程度?方威不由得想到了《聊斋》中美丽的狐仙。方威紧盯着骆伽,发现她也在四处看着,然后和身边的同事打个招呼,朝自己方向走来。方威看着她越走越近,心里不停地打鼓:她是不是在高尔夫球场见到我了?方威从不害怕和别人对视,仍然昂头直视骆伽,心里却已经虚了。赵颖和骆伽谁更漂亮一些呢?方威发现自己在胡思乱想。

《输赢》读后感2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题记

  夕阳西下,美丽的晚霞渐渐从天边漫了过来。斟满一杯龙井茶,甘醇鲜爽,清清而莹润,再次翻开《输赢》这本小说,淡淡的茶香却无法安宁我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书中那硝烟弥漫的商场厮杀之中。眼前仿佛浮现出周锐乘风破浪的霸气与老练、方威乘机应变的机智、林佳玲无与伦比的洞察力、骆伽的执著干练的处事风格、刘丰奸诈狡猾的处心积虑……每个人物都刻画的那么真实与鲜明,演绎营销战场上的悲与喜。

  《输赢》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文学上的享受,更多的是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我心灵的启迪和知识的学习积累,与其去评价其文学价值,倒不如去研究它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对我这个即将在销售领域里摸爬滚打的在校学生。

  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主人公周锐临危不惧,选择了忍辱负重,接受重任。成为了低靡团队的领头人。在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下的周锐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否则活着还有什么用呢?”说起来容易,可静下心来好好推敲一下,“永不放弃”却真的很难做到。尤其在订单的紧要关头,若不是他的永不放弃精神;若不是他清醒的分析局势;若不是他在困难面前选择了勇往直前;若不是他在敌人面前选择了绝不退缩,整个团队都不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许正是他的这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坚韧不屈的个性,面对任何困难时,他都会选择永不言弃,坚定不移的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

  毫无疑问方威是一个销售天才,他酷爱竞争,也坦然面对竞争中的残酷和血腥。他这就像驰骋沙场的将军,“一腔热血沸腾时,万里汪洋起波澜。”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也会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这就是销售员人员的宿命吧。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归宿和荣耀,商场如战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常胜将军,锣鼓已经吹响,号角已经鸣起,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无比惨烈的结局!

  通读此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使我豁然开朗的销售技巧,更加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对人生的感触,惠康公司的骆伽,曾经凭借出众的天赋和心计在商场里翻云覆雨,她扭转乾坤的能力在销售业绩上屡创传奇。与其说她喜欢销售,不如说是在销售中她可以追求到那种众人无法企及的成就感。为了更加成功,在爱人和事业之间她选择了事业,失去了一生中的挚爱,当漂亮优雅的黄静挽着周锐的手臂,才子配佳人幸福的出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知道她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可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攀登到事业的最巅峰时,才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孤独,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想要的不是这种生活,她真正想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牵着狗看夕阳……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

  源于对成功的贪婪,使她常常和客户拉关系,在上司的默许之下,甚至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注定这个冰雪聪明软弱女子悲剧的下场。“输”不是一个开始,“赢”又何尝是结束!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今社会,生存才是王道,信奉着“羊性为人,狼性做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行为层出不穷。人们怀着一颗对权利欲望的狂热的心,在竞争中不择手段的汲取竞争对手的血与肉,玩的就是惊心动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诱惑面前,永远不能忘记人生原则,逾越道德底线。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公司的利益,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而作为经信银行的银行高级干部刘丰,原本可以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成家立业,但是为了谋取私利,接受贿赂,处心积虑以上压下,影响招标结果,终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连累自己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必然会受到惩罚。

  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人为代价的,而商场同样是残酷的,有人成功,就意味着有人失败。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同时就必须要选择“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魄力,也就选择了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还要保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纯净。

  窗外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至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输”与“赢”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就像小说最后的宗旨,有人的认为赢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赢是为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人赢了过程确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周锐他们赢了订单,却也赢得残酷,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无论怎样困难的境况都会过去的,夜深人静之际轻轻回首,遇到的困难也会变成一点点回忆,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轻轻合上《输赢》这本书,思绪难*,一本好书给灵魂上的震颤即便是行万里路也不一定能体会得到,这是一本给人精神上一种伐骨洗髓的沐浴,就像向耶稣忏悔罪恶时那种可以解脱后的一种洗礼。当人们失去信仰的时候,这里有一盏指向远方的明灯,心不再迷惘。

《输赢》读后感3

  最近几天,把付遥的《输赢》看完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小说,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sales,marketing这些东西,感悟了很多东西。今天,就先谈谈我对立面人物的一些看法吧。

  首先当然是周锐,这是一个让我很钦佩的人,他集合了很多男人应该有的"优点。他事业有成,完全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从国营单位月薪百元的技术员,到跨国公司年薪百万的销售总监,再到跨国公司*区总裁,踏踏实实。其次,他有很强的原则。在看到他之前,我认为销售给回扣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他却明令禁止这么做。第三,他绝对是一个很出色的领导。不仅可以激励自己的团队,对客户的讲演总是非常的attractive。而且有功劳归于整个团队,有责任自己敢于抗。第四,我觉得他拥有我们传统的精神——忍。陈明恺那么整他,他都忍了很久。当然人无完人,他也有缺点。首先,我觉得他对黄静不够好。虽然他是没有和洛迦如何,可是毕竟看电影的时候洛迦靠着他,他也没有回避一下。而且老婆走了那么久,他也不去追。而且我觉得他和林佳玲有些暧昧。其次,我觉得他对洛迦不够好。虽然他和洛迦是因为性格理念不一样分手的,可是他在洛迦父亲面前保证过会照顾她一辈子的。一个男人的承诺是不能改的,自己再困难也不能改。何况洛迦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但总的来说,我觉得周锐可以打80分。

  第二个,我想说说洛迦。这是一个奇女子也,销售一线的大姐大。正如周锐说的,为达目的,不折手段。她成功过,可是最后却连命都丢了。说到底,她失败了。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周锐,失去了生命。为什么呢?有几个原因。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原则。这个东西,其实我觉得是你之所以成为你的一个界限。什么意思,一个人的原则,可以清晰的反映你这个人。她懂得销售战场的一切技巧,甚至到了成精的地步。但不要忘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她死于自己的技巧,死于自己的没有原则。她没有得到她爱得周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第三个,方威。其实他很像洛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是,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不可能和赵颍做朋有了。他揭发腐败没错,但是利用赵颍,我觉得很让人恶心。还有,我觉得他是个出色的销售人员,但我始终觉得对人,尤其是追女孩子,用销售那套东西,感觉很变味。我不讨厌他,只是觉得他还需要升华。当然,我也很敬佩他执着不放弃的精神,这个很重要的。

《输赢》读后感4

  煎熬几夜,终于读完《输赢》这部小说,真的很不错,这本书通过一个精彩的案例体现销售人员的辛酸、无奈、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

  小说以两大夸国企业争夺银行的超级订单为背景,生动的讲述销售高手周锐、方威以银行的订单争夺为主线,冲刺销售目标而引发的公司内部斗争、团队建设、业务攻关以及幕后较量,深刻呈现当代社会状况下业务销售人员的生存环境和现状。

  商场如战场,销售是现实生活中最残酷,同时也是最伟大的职业,因为在有人成功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人失败,就像在战场上,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会建立在牺牲成千上万人的基础之上。由于条件的限制,我也没有得到什么专业的训练和培训就走上销售这条路,凭着自己的悟性和一点经验在惨烈的竞争中奋斗,输赢之间殊为不易,通过阅读此书,方知自己为什么不能成功,什么是销售精英,高手中的高手。

  以前对付客户的方式无非是请客吃饭,给佣金,就像书中所说的三板斧,读此书,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精辟而实用。需求、信赖、价值、价格和体验是客户采购的五个关键要素,销售人员必需满足这五个要素才可以成功赢取订单,再加上销售前的收集资料情报就构成成功的六个关键要素,每个步骤又包含四个具体的行为,共计六式二十四招,称为摧龙六式,这是向客户销售的基本流程,尚需以内功心法为基础,并以销售技巧为辅,销售人员方可以纵横天下,摧枯拉朽,笑傲商场。

  书中对销售情景的描述,一看就是销售精英所为,读罢让人热血沸腾,找到自己的好多不足之处,骆伽、方威都是我们销售人员的榜样,在经信银行订单大局已定的情况下,方威仍然毫不放弃,寻找机会,最后彻底扭转乾坤,绝处逢生,笑到最后。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但他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心态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不是怎么完善,以及存在各种各样的行业潜规则的情况下,无论你怎么会推销产品,做多么好的演讲或方案,招标时的表现多么突出,都不完全足以制胜,因为左右结果的人和因素太多。因此,书中骆伽的形为虽以触犯国家法律,但在现实情况中,她的业务流程,攻关策略,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市场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我们既然选择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就要永不放弃,永不言败,学习推销的技巧和方法,并把它用运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一定会成为一名所向披靡的销售精英。

《输赢》读后感5

  小说以两大跨国企业决战*市场为背景,以超级定单的招投标为主线,职场斗争、团队建设、销售对决、业务公关、情感纠葛等情节精彩纷呈,深刻、真实地描绘了销售人员的悲欢荣辱。精彩的再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从事大客户营销工作的精英们的心路历程,他们不择手段,为了赢取订单,能够舍弃一切,宁可不休息,为了不输给对手,宁愿做嗜血的豺狼;他们巧妙布局,为了完成任务,坚忍不拔,永不放下……但是即使他们赢了,他们也付出了很多的东西,而付出的这些与他们所得到的,那个又更会是他们正真内心想要的呢!因此说他们是真的赢了吗?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我们都知道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那么我们此刻取的是鱼还是熊掌呢!

  什么是天堂,什么又是地域,有人以前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有一般以上的人认为物质条件好,就是天堂,否则就是地域,那么真的是物质好的就是天堂,物质不好的就好似地域马?那快乐呢!幸福呢!自由呢!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到底是什么?我很喜爱书中引子里老人与狗寻找天堂和地域的故事,他给了最求名利的人当头一棒,真正的净土,真正的天堂,是不是就应是自由自在,问心无愧,重情重义呢!佛家说空就是色,色就是空,我很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只要我们做到自由自在,问心无愧,重情重义,那么天堂讲无处不在。

  这篇小说能够说人物描述的十分全,周锐的沉稳老练、方威的机敏及敢想敢干、林佳玲的专业及观察力、骆伽的执著与处事、赵颖的内心矛盾、刘丰的表里不一;神秘的泡泡龙、漫画色彩的崔龙、认真的崔国瑞、两面派的杨露……每个人物都那么真实,演绎营销战场上的血雨腥风,输与赢的交替。周锐能够说是个天才,他是捷克公司的销售经营,发现自己被逼上了绝路:亲手带出来的销售团队被带走,却被要求完成耀不可及的销售指标。应对顶头上司的排挤,新手下的一片散沙,竞争对手是自己的初恋情人骆伽。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用她的经营理论去一点一点的征服了他的新团队,他自创的心法和摧龙六式,都派上啦大的用粗,使他的新团队从一盘散沙,到他们都捷尽全力的争取……但是竞争是残酷的,在这场血雨腥风的“江湖”里,谁又能永久站在不败之地呢!方威;是周锐一手带出来的销售天才,在跟随周锐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对空中小姐赵颖一见倾心,并运用销售技巧结识了她,但是赵颖即将与男友结婚并双双飞往加拿大。他说她爱赵颖,任何时候都不会放下,却为了自己的项目利用的她,项目他们赢了,但是这种利用朋友得到的赢,又真的算赢吗?

  有人不喜爱小说的结局,但是我却十分喜爱,我认为故事的结局很好,周锐和方威等透过时刻的洗礼,感悟出了输与赢的真谛,周锐人认为当我们喜爱一件事的时候,即使不顾忌输赢,也会有好的结果。当我不为输而痛苦,不为赢而快乐的时候,我就能够从此超越输赢,就会拥有真正想要的人生,而不是被结果扭曲人生过程。我难以摆脱结果,但是能够控制对待结果的态度,这样就能够摆脱输赢的牵挂,专心领悟人生的过程。人们在做不得不做的事情,但是我们仍然能够做想做的事情。方威认为人生只有过程,结果只是勾勒人生过程的记号。执著于结果的输赢之中,会忽略了欣赏人生的精彩过程。到达目的不得不抛弃做人的原则,却发现自己成了输赢的奴隶。

  世界万物,花开花落,有些事情在不断的重复上演,只是主角是不一样而已。正所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一样,世界的争名足利但是是过眼云烟,水中月,镜中花,自困坟墓而已。难道打败对手就是赢吗?世界上没有长胜将军,关键不就应是突破自己吗?

  其实争取订单没有错,关键是看争取订单的心态和方法啦!小说中一些理念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一些例子也十分的经典。让我们知道了摧龙六式的经营理念,其实只要用良心去用这个方法,还是一个很不错的经营理念,第一式:收集资料,第二式:建立关联,第三式:挖掘需求,第四式:竞争策略。第五式:赢取承诺。第六式:跟进服务。其实我觉的一个团队的领导和团结很重要。领导的管理直接会影响一个公司的存亡,领导这的潜质真的很重要。只有透其所需,才会有好的收入与价格。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们就应学习周锐对下属的关爱,关心团队每个人的工作及生活,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朋友看待,同时他也赢得了绝大多数下属对他的支持,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帮忙自己的团队成员成长,将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下属。永不放下的执着精神尤其让人钦佩。,能够说在逆境中生存的能里真的很强。

  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一个是陈明楷,一个是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他自己的亲密战友,将优秀的人员赶出了捷科,培养亲信,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刘丰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理解别人的贿赂,暗箱操作采购订单,终导致身败名裂。应证了那句古话: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在利益面前就忘记了自己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的人必然是要被惩罚的。,一些人利用自己的权力来牟取自己的私利,从而使竞争失去了原有的公*公正,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谐。

  销售其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回到一开始,鱼与熊掌不能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的问题,我认为只要我们能放开输赢,不为输而痛苦,不为赢而快乐,用良心去做事,这样就能够摆脱输赢的牵挂,走出输赢的坟墓,正因任何事情只要尽力就好,这样我们就会多了很多的快乐,很多了幸福,少了许多失去,能够说我们就做到了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那么输与赢呢!在回到输与赢的问题上来,什么是输?什么是赢?世界上有真的赢,真的输吗?那么输与赢之间的界限有是什么?标准呢!输了就不会有幸福吗?赢了就是快乐吗?输和赢真的那么重要吗?有人的赢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的赢是拥有一份简单而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人赢了过程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不好再去在乎所谓的输与赢,他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

《输赢》读后感6

  输赢是在朋友的一次偶然推荐下进行阅读的,在此之前并没有看什么书评,介绍。输赢是以倒叙的手法进行描述的,我首先看的是第二部,捷科、惠康、中联三家公司应该是以IBM(Dell)、惠普、联想为原型。之后也在喜马拉雅上听到了付遥老师对于三个公司的解读。

  今年自己的目标就是围绕大客户进行开发及签订合作协议。同样是在软件行业,不管自己的*台有多大,自己都会去不断的尝试及学习。想想之前做销售的时候,更加偏重对于潜在客户的评估及分析,却没有想着发现,挖掘客户的潜在需要。前者表层后者深入。

  自己之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善于倾听,在未完全了解完对方的用意之前,就下定结果。这种闭门造车的手法,也通过阅读后应该好好地进行改善。小说中起到决定性的两个要素:痛点、关系梳理。发现痛点的前提就是要建立信任、挖掘对方需要。关系梳理更是在前面的基础上面说说服决策者,大小客户的顾虑(组建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增值业务)。

  小说中对销售的过程进行了完整的梳理,想想自己做销售工作也有7年,里面学习的东西还真的不少,骆伽和周锐属于两种不同的性格,都参照小说中的宝典(摧龙八式)使用的手段是不一样的。我应该属于周锐那种,在销售前期会做很多的工作,当然我的能力并不强,总会把有用及无用的信息都整理出来,然后找自己的行业老师、能力出众的朋友去沟通。然后总结出一份较为全面、有价值的信息清单。

《输赢》读后感7

  《输赢》是一本小说,基本上所有的小说都逃不过一个通病,那就是事件逻辑固定。而真实世界中不会像小说里一样,毕竟在这个民智已开的时代,处在某某位置的人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都是聪明人。所以说现实世界的基调还是以不断的反转为主旋律的。尤其是在这种由某个人进行的决定是非常容易反复的,毕竟在欲望的驱使下,人的意志根本不值一提。即便是衰老这种自然现象,都能轻易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所以说小说只能作为故事来看,而想要让读者对这个小说产生认同感和收获感就必须要求作者的相关基础知识足够扎实,这只是说明这本书拥有足够的质量可以收获小部分的读者,而真正的想要让这本书可以让大众接受并广为流传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作者的文笔和文化功底了。

  在这本小说里给我最深的感受就是:对于市场和销售而言,没有正反,没有好坏,没有对错,真的就只有输赢。“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这句古训我一直都挺认可的,包括学习了“成就与选择”后我感受最深的还是那句“选择没有对错,只有得失”。所以说自己对这本小说产生了足够的认同感和收获感。

  我的收获感来源于,站在销售的立场上,这是一本较好的营销教材。书中穿插了销售策略,如书中总结的摧龙六式-情报、客户需求、产品价值、客户关系、价格及客户体验;强调了团队建设的重要性,主人公周锐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和团队建设使得本来一盘散沙的北京销售团队迅速转变成一个充满了斗志和自信的优秀团队,业绩从倒数一跃名列前茅直到成为第一;讲述了业务公关的技巧和手段,类似方威投涂主任之好快速钻研古典音乐的相关知识从而在第一次见面交谈时就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表明了销售支持力量的关键,像投标方案的严谨实用、技术交流的清晰透彻、产品展示的侧面营销;这些都指出了作为一名优秀的销售人员应具备的人格魅力和个人素养,所必需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以及不可缺乏的不轻言放弃的坚毅精神。这些又让我想到了“商务谈判”,课件还是厉害的呀。

  书中一个情节在投标前所做的信息调研和收集的一段描写“...全方位的背景资料,包括发展历史、规模、业务范围、收入和盈利情况等等。这是开始销售的背景,就像作战前研究战场四周的地形一样;然后方威开始了解和研究银行营销的现状,尤其是银行现在是如何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现在的管理模式有哪些问题,到底对什么部门造成了什么影响;接着是组织结构,哪个部门和采购相关,这些部门是怎么设置的,它们之间的分工和关系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客户的个人资料,他仔细地列出可能参与这个项目的人员的名单,全面完整地收集名单上每个人的资料,包括生日、兴趣、爱好、家庭、住址、经历、休闲方式、未来的行程安排,方威绝不放过蛛丝马迹,甚至连客户们有没有宠物也不放过,宠物的名字、饮食习惯和口味都要打听。最后他分析了竞争对手的情况了...”(输赢原文)。这不就是课件里的“信息收集”吗。真的叫学的东西越多越是对课件认同。

  认同感的产生则更多伴随着人物的描写,书中周锐刻画发人深思,一个在销售战场上冲锋陷阵战绩累累的人面对内部黑暗的政治斗争时显得那么无奈和无辜,值得同情;他顶住被排挤的压力,考虑的是整个团队的出路和前景,也从未放弃为公司的利益而战斗,值得钦佩。但最后,当他代替陈明楷成为*区总经理的时候,他竟然做出了相同的排除异己的一系列举措,说是淘汰业绩差的销售人员,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能象刚到北京时那样,面对业绩差的手下,通过分析、培训和指导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呢?我认为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们跟他不是一伙的,他宁愿用自己的手重新招聘新人后亲自培训,这样,大家就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市场是残酷的,操控市场的人似乎更残酷。也许,这就是人性吧,没有几个人能真的不在乎输赢。

  是的,输赢很重要,但我想,追求输赢的过程更重要,如果一个人用违背良心毁灭别人的方法赢得了胜利,我想这个人从此都会背上沉重的负担,即使赢了也不见得有多高兴。所以,看到大家对这本小说的好评我觉得很诧异,市场竞争最终也不过是为了利益为了金钱,干嘛要那么狠心呢?干嘛非要把对手逼得走投无路呢?因此,我并不觉得周锐和方威最终赢得了胜利,书中的销售翻盘手段和方法并不可取,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一个机会也等于给了自己一次机会。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双赢或多赢,思考的角度也会从这个方向去思考。

《输赢》读后感8

  最近读了一本叫《输赢》的书,书中讲的一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想,我们数据专业的产品,如果还停留在“我要卖什么”的阶段,今年肯定是完成不了任务。无论做什么产品的销售,都有六个关键的因素:情报、客户需求、产品价值、客户关系、价格以及客户使用后的体验。销售人员首先要建立关系,然后才能挖掘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介绍价值,等客户接受之后进行价格谈判,最后通过服务让客户满意。这就是销售的最基本的六式。如何把我们的销售上升到“客户要买什么”,加大对客户情报的搜集,加大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加大对客户的情况进行分析,做出令客户满意的方案,是我们大家要一起思考的问题。

《输赢》读后感9

  合上《输赢》这本书,觉得很累,眼累心也有点累,掺杂些许困惑。

  我一直以为周锐和方威是正面角色,但看到最后,我才发现,在这本小说里,对于市场和销售而言,没有正反,没有好坏,没有对错,真的就只有输赢,只是又一次验证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这句古训。

  也许,站在销售的立场上,这是一本较好的营销教材。书中穿插了销售策略,如周锐总结的摧龙六式-情报、客户需求、产品价值、客户关系、价格及客户体验;强调了团队建设的重要性,周锐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和团队建设使得本来一盘散沙的北京销售团队迅速转变成一个充满了斗志和自信的优秀团队,业绩从倒数一跃名列前茅直到成为第一;讲述了业务公关的技巧和手段,象方威投涂主任之好快速钻研古典音乐的相关知识从而在第一次见面交谈时就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表明了销售支持力量的关键,象投标方案的严谨实用、技术交流的清晰透彻、产品展示的侧面营销,林佳玲在第一次投标的胜利中绝对是功不可没的;指出了作为一名优秀的销售人员应具备的人格魅力和个人素养,所必需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以及不可缺乏的不轻言放弃的坚毅精神,这些特质在周锐和方威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发挥。

  其中,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对方威在投标前所做的信息调研和收集的一段描写“。全方位的背景资料,包括发展历史、规模、业务范围、收入和盈利情况等等。这是开始销售的背景,就像作战前研究战场四周的地形一样;然后方威开始了解和研究银行营销的现状,尤其是银行现在是如何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现在的管理模式有哪些问题,到底对什么部门造成了什么影响;接着是组织结构,哪个部门和采购相关,这些部门是怎么设置的,它们之间的分工和关系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客户的个人资料,他仔细地列出可能参与这个项目的人员的名单,全面完整地收集名单上每个人的资料,包括生日、兴趣、爱好、家庭、住址、经历、休闲方式、未来的行程安排,方威绝不放过蛛丝马迹,甚至连客户们有没有宠物也不放过,宠物的名字、饮食习惯和口味都要打听。最后他分析了竞争对手的情况了。”,我想如果销售人员能把工作做到象方威这样细心和深入,肯定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所以,纯粹从销售人员的角度来讲,确实可以从书中学到一些销售策略和方法,但我觉得,这本小说所强调的最关键的营销手段就是客户关系的公关。而在*,市场竞争环境和销售手段本来就够黑暗够腐败了,在这种情况下,反复突出市场关系的重要性,也许不能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只会让更多想做销售的人忽视产品质量和技术层面的把关。

《输赢》读后感10

  忘记不了在三、四年前大学读书时候读到输赢的激动,翻了有好几遍。那时候被故事所吸引,一度认为销售是最充满挑战最刺激的职业。

  知道有输赢续集是通过京东电子书*台。不过买入确实在亚马逊正好赶上99元送畅销书。一看有这本书。毫不犹豫的入手

  今天工作不忙。一口气读完此本书。简单说说。这本书可以看作是输赢的前传。。作者付遥的文字确实厉害。整本书情节紧凑,故事耐读。依然不失为一本好的营销培训教材

  也许是年龄的增长,阅历有所增加。除了故事情节外。书中出现的公司和人物到引起了我的兴趣。仔细想想公司似乎都是比较著名的IT公司。IBM、HP、SUN、Lenovo.那么书中的事情是否真正发生过呢?呵呵。这个只有作者自己知道了。

  随书附录简单讲述了催龙8式。并且附赠了个学习卡。不是做销售行业的。附录我会扫描到电脑里留档。学习卡以后有时间再慢慢体会。争取把书中透露出来的道理应用到实践中去。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6)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最近没看什么新书,就把以前的书翻了出来,第一本就是韩寒的*,说起韩寒,接触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三重门,是这本书让韩寒出了名,这个小子高一就选择退学,从来都是以一种桀骜不驯的身姿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但是不得不说韩寒是一个才子,从来都是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来描述一件事情,而这个角度恰恰符合了当今的年轻人的口味,因此在年轻人中的人气也一直处于爆棚状态。到了现如今,很多作家专家变成了“家养”的,而韩寒又是为数不多走出来敢说真话敢挑战权威的人,这不得不让人佩服他,如今这个社会少的就事韩寒这样的人,是80后典型的领军人物。

  关于他的小说《*》,是描写主人公左小龙默默的关注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化的文明所腐蚀、践踏,人性沦丧,但是左小龙在其中师徒改变着什么,尽管突然,但是依然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就在前方。小说中也有爱情,但是是条副线,主线仍然是小镇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是外来人口的激增有促进了本地的消费,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收入不菲。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的扶助,。韩寒通过辣妹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了异的亭林镇。

  在书中,韩寒通过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的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强拆、教育、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毫不留情的后现代式反讽,嘲弄,在*中,大家成为了无根之人,成了趋炎附势,随波逐流的人。

  为了写这篇观后感,我特地在网上百度了韩寒,看看大家对他有何看法,果然,网上有很多评价,褒贬不一,褒的人说他高中主动退学,但是能写出这么多本畅销书,有才,还成为了很优秀的赛车手,这不是现如今人人常说的高富帅么,他是当代*的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作品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浮世绘、受政治的影响,有的内容是人们永远不会知道的,有些事是看到了也不能说的,这个表面上言论自由的时代,还是有无数禁忌,韩寒这样一个人是难得的,他的文字,幽默中带有嘲讽,许多人都说他的文字很阴暗,其实不是,他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他把希望喻意在文字之中。贬的人说他高傲,不尊重这个社会,不尊重他人。但是我看来,历史会给我们一个答案。我相信,他是一个大家,真正的大家,不是那些爱得死去活来假装忧郁悲伤的作家所能及得上的、当时间冲刷掉所有的华丽,他会被证明的。

*读后感2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近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3

  最近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读后感4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5

  第一次看《*》是同学介绍给我看的,那之前还没看过韩寒的作品,对他的文笔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封面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很凄凉,也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主人公左小龙是个年轻人,居住在一个小镇里,那里有一个执着爱着左小龙纯情小女生,可是左小龙却喜欢一个喜欢唱歌的漂亮女,虽然觉得故事情节会很俗,但是主人公看起来却是焕然一新的。

  小龙他非常喜欢骑摩托车,他希望能有一天骑着摩托车游遍各个地方。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的感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可以无规则停车的小镇。

  他也喜欢自由,所以他并不排斥守着雕塑园的工作。相反还很爱护里面的东西。而且小龙不喜欢不健康的歌曲,所以经过一些街道,听到这些歌,便会用引擎声盖过音乐,然后就会一而能很自豪的神情看着那脸被气紫老板。

  而小龙的梦想则是建立一个合唱团,希望有一天他的合唱团能变的很有名,可是第一个成员竟然是哑巴。

  他做事从来只是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那样一个混乱,视金钱为生命的社会,他只是顺其自然。可是他也曾为了赚钱在*里塞了5只温度计,真是令人震撼啊!

  我曾以为结局是左小龙会意外死掉,而且我一并认为是开车出车祸死的,可是结局却不是这样,有点出人意外。小龙并没有死,并看到了他人生中的明灯——变异的萤火虫。所以他这人是不能死的,他是*的主角,希望。所以韩寒给了他光芒,让他继续发光。

  青春是不可能来第二遍的,或许你接触青春的"时候有一点渴望,惧怕,但是这将是你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岁月时光。

*读后感6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读后感7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8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9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读后感10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7)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近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2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习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读后感3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读后感《《*》读后感600字》。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4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能够结尾,能够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最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明白是非黑白,明白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好处,最终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5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6

  花了三个小时看完这本韩寒的书,放下书的时候,有一丝悲。

  记得第一次看韩寒的书,是在表哥家里看《三重门》,那个时候读小学,只是记住了这个日后成为我偶像的人的名字和书里那些让我艳羡不已的运用纯熟的文字。

  韩寒自己说,这“是第一次写出这么完整的故事”,确实如此。我想,这并不只指故事本身的完整,也有故事中情感的完整。在《一座城池》上市以后,曾与表哥讨论过韩寒,他说文字还是好,只是不如以前锋利了。而现在看《*》,更觉得是这样的。书里不光有一脉相承的韩寒式的言语,也有从未出现过的和这些带有攻击性的言语同等地位的情感与光明。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随时都担心主角死掉。虽然主角到最后也没死,但若不是这个温柔的结尾,他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因为在现实中,在那样一个环境下的那样一个人,恐怕会活得比书里更可怜。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多次地问自己,我是主角那样的人么?我并非是说韩寒的书怎么怎么,我只是想说,这本书,至少对现在的我,是一面镜子,而更重要的,对将来的我,也许也会是一面镜子。

  最后用这本书正文前的那段话到最后一句作为结尾吧: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7

  一个星期前吧,闲来无事就借来了本韩寒的小说来看看——《*》。单纯从名字上看,的确没什么吸引人之处,书本的包装也是简简单单,但它却是韩寒至今为止对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也正是这本看似简单的书,却让我深思……

  《*》围绕着左小龙和泥巴这一对小恋人从相识到相爱,然后因为种种原因,泥巴不得不离开,小龙最后带着他们最喜爱的龙猫去寻找泥巴这条长长的线索来慢慢描绘出一个小小的王国,记叙它的兴衰。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

  小说中的一个情节,韩寒真的把现实中人们的冷漠讽刺至极了,让我的内心至今仍不能*复。书中,左小龙想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却被交警没收了车辆,忧郁的他登上了全镇最高的楼楼顶只是想看看风景。无奈却惹来了一大群以为他要跳楼而前来围观的人,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呼啸般地穿越街道聚集在左小龙的脚底下,这是一个多么愚昧的现象啊!面对前来劝告的警察,小龙试着解释,却被愚昧的警察反驳到无话可说(这些可笑的对白在这里就不引用了)。令人发指的事终于发生了,当小龙准备从楼顶围栏下来时,脚底下却传来一阵阵骚动,一阵阵谩骂!!!“跳下来,赶紧跳啊,咱们都看了一个小时了。脖子都酸了,肚子都饿了。你玩我们呢。”然后一阵阵的骚动渐渐演变成一段又一段没人性的叫声:“跳下来、跳下来……”最后,左小龙逼于压力,面无表情地向空气迈出了一步……

  这……这是多么熟悉的画面,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发生地太多了,听广播听到我耳朵都麻木了,看电视新闻看到我眼中都分不清哪些是彩色!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在社会主义逐渐发展起来的今天,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的良心何在?就在离我们三水那么近的佛山,那件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你们还记得吗?一个两岁女童,多么美好的一朵花儿啊!被两辆车辗压过后,生命垂危之际,十几个经过的路人却视而不见。那些在小悦悦被车碾压后的整整7分多长时间内经过漠视的路人们,你们就是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一条鲜活的生命吗?当越来越多的“彭宇案”发生,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这不仅仅只是见死不救,更多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

  这仅仅是《*》折射出来的一种社会丑闻而已,这书中可以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当然凡事不能只看到它丑的一面。这本“黄金书”中就有许多让人振奋的片段,男主人翁那种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坚持自己个性的性格就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那段序言:就算你在大雾里开车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我们都在寻找着生活的方向,纵然现实有多么不如意,纵然有多少惆怅多少迷惘,总有光明将我们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希望最后我们都能找到心中的太阳。

  希望我们的社会能消除冷漠,让我们能一同找到心中的太阳!

《*》读后感8

  今天把《*》看完了,真好看啊!

  左小龙站在亭林镇的最高建筑——电信大厦上,看着这个他越来越陌生的国。楼下千万陌生的冷漠的面孔在注视着他。他本不想跳下,但人们期待着,于是他跳了下来,跳到了气垫上,又弹到了地上。脑出血,肋骨骨折。加上空中说话,掉下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从此不会再说话。他去找刘必芒,他俩一个看不见,一个是哑巴,就像两个陌生人一样。泥巴的父亲是已经被电死的*。小龙猫(变异的大老鼠)卖给了外国人,被抄家后的泥巴家靠这些钱度日。

  左小龙开着他的西风摩托以最快的速度开在浓雾里,发现了亭林镇仅存一个的变异大动物——萤火虫,他决定带着它去寻找他和泥巴的小龙猫……

  小说的结尾很伤感,有说不出的滋味。

《*》读后感9

  买这本书纯属偶然。

  我不是韩寒的粉丝,也对这种厚厚的小说没什么兴趣。二十多天前在网易的首页里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青年作家韩寒有个网店,卖他本人的书,重点是他亲自签名的书。按文章的线索,我找到了韩寒在淘宝上的店。本来对他的书没什么兴趣,只不过经常看他的博客,知道他的文章很犀利,有远超同龄人的思维,其观点大多与社会的主流观点相反。反正也不贵,冲着韩寒的亲笔签名就买了一本。

  邮来后,只看了看韩寒的.签名,书就撂一边了,没时间看,典型的书非借不能读也。

  今天出差,想想路上的无聊,正好有这本书可以打发时间,遂带之。在路上大约用了3个小时读完了这本200多页的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的眼睛和思维竟不能很好的配合,读起来有些吃力,可能是许久没有读这种纸质图书的原因。

  这本*叙了主人公左小龙的青年生活。废弃的雕塑园是左小龙的世界,在这里他经营着自己的生活。这个有些幼稚的男人经常做些偏执的事,有两个女人左右着他的生命,一个爱他的,一个他爱的。他在泥巴那里找到自信,又在黄莹那里失去自信。

  他有个很喜欢自己的女孩,泥巴。他们的初吻发生在一个垃圾堆旁边,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就是要告诉泥巴,现在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好,现实是残酷的。

  在行文的过程中,不时可以感受到韩寒的冷幽默。在左小龙和泥巴开房的时候,泥巴假惺惺的在被窝里看电视,左小龙看着她,她说她来例假了。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不过没有关系。

  从文中又能感觉到一些沉重。在描写镇上的人要求印刷厂继续排放污水以使动物继续变大的过程中,对社会冷酷的描写简直入木三分。从描述的手法来看,和鲁迅笔下的华老栓血馒头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这个描写,我对韩寒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在韩寒的文章中经常可以看到对社会的批判,这种批判是诙谐的,是最有力量的。

《*》读后感10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憧憬与向往,而为什么故事人生在终了的瞬间总会戏剧化地夺走所有?而又为什么要在我们逐梦失利后献上一丝希望?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这些似形非散的文字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我想,我要像左小龙一样,驾着皇后号冲出318国道!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8)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花了两天的时间读这本书,感觉莫名有些凄凉。所有的孩子都在成长的道路上艰辛跋涉,体味与承担着本不属于他们年龄的伤感与付出。没有谁能得到回报,恶浊的世界就像白雪覆盖下的肮脏,践踏着纯洁的本性,慢慢露出鲜为人知的巴痕,将这片洁白的世界一点点吞噬。

  还好,张漾就这样从恶俗的玩弄中走进了自己本纯的灵魂中来了,但愿世界多几个这样的男孩子……呵呵。

  可吧啦呢?这个孤身一人奋力反抗的女孩子却终究走进另一个世界中去了……她为爱而甘愿付出一切,伤害自己在所不惜。她就这样用一个人燃烧放出的光和热霎时照亮了所有人心灵深处的伤痛……忘不了她绿色的眼影下的那双清澈美丽却忧伤的眼睛——deepforest。美丽、刚烈,所有让人欣赏的特质都赋予了她了……

  小耳朵--这个可爱而固执的女孩子,延续着吧啦的灵魂真实的活着,她记忆中的他是那个背着洗的发白的帅的无可救药的许弋,17岁的感情悄悄上路……她没有停,也不会停。更不会去争取,所谓宿命,应该就是如此自伤吧!而碰到张漾时,她明白了:自己的左耳虽然听不清世界的声音,但却听的到他的爱的表白。这印证了那句话:“甜言蜜语对着左耳说……”这才是她的爱情,是上苍给她的最好的归宿!

  总是想着吧啦站在酒吧那个窄窄的木头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她空旷的毫无所谓的歌声,遗世独立的眼神。

  一盏灯还亮着,但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场戏还没有散场,一份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读后感2

  我真算得上三生有幸,学了《管道》这篇文章,从中最令我感动柏波罗反复提醒的话:“明天梦想的建造在的牺牲上面的。”

  从没日没夜的工作到别人无止无休的嘲笑,他说,他,放弃管道就等于放弃梦想;建造了管道就得牺牲生命的光阴,精力和辛劳。柏波罗了管道,从那以后他便开始了管道工程……我想柏波罗是的梦想,才会去拼搏的。林清弦也有过的梦想,她为着的梦想而奋斗80岁了,还演讲几十万的文稿,我想这她的原因……

  “短期的痛苦等于长期的回报”这柏波罗对的提醒。他每天都在挖,每次挖一点,但他仍然……七年后管道完工了!柏波罗的努力白废,他了!“正如奥运健儿刘翔,长期的训练使他放弃,终于在人生的次比赛中一鸣惊人,走向世界!”当柏波罗睡觉、玩耍、吃饭的,水哗哗的流入,我想这水,他七年的汗血;又是他七年岁月光阴;他所付出的……然而他并富有而忘记朋友布鲁诺,忘记有一段纯真有友谊……见面后,他老朋友希望更上一层楼的目的,并且邀请他参加的工程,以前对柏波罗的嘲笑,布鲁诺伸出双手的与老朋友拥抱在一起。

  《管道》这篇文章我的启发。

读后感3

  秋天的清晨,枫叶沙沙响,我抬头望着宁静而高运的蓝天,想起那位祥和的奶奶。

  《草房子》,我刚拿到这本书时,不禁迷在了封面,暖暖的色调拼起一座座房子,这些房子与众不同,是用茅草搭的,华贵而端庄。

  故事中,秦大奶奶让我倍感震惊,她是如何从一个固执的奶奶变成令人落泪的好奶奶的?她为了救学校的南瓜凭献出了生命,这是多么伟大而又令人震惊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对秦大奶奶肃然起敬,想想自己因为点小事就斤斤计较,一点儿也不乐于助人。妈妈要我帮下她,可我因为要看动画片就和妈妈吵了一架,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啊!

  如果我是秦大奶奶,我绝对会坐视不管的,任由那南瓜掉入水中。我十分后悔,那个总爱和学校作对的老太婆婆都会为这点事做洲献出生命啊!我是我妈的孩子,我都不帮,还会有谁帮呢?

  想到远儿,我不再思考了,长舒一口气,我再己在心中定下了目标,那就是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后感4

  我学了一篇叫尊严的课文这一课讲的是哈默年轻的时候,以自己的言行维护了个人的尊严,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的故事。

  沃尔逊小镇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没顾得上说狼吞虎咽的吃饭,只有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就是石油大王哈默哈莫非要干完活在吃饭杰克逊大叔让他帮忙捶背,得到杰克逊大叔的赞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尊严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读后感5

  寒假时,我读了一个名字叫《一百条裙子》的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讲的是一个充满友情的故事。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文静女孩,她的家庭条件十分贫困,她每天穿着洗得要发白的旧裙子,到处受同学的嘲笑,甚至还捉弄她,可她一直忍受着。有一天,她说给同学们一件事,这件事:旺达说自己的衣柜里有各式各样绚丽多彩的一百条裙子。女孩子们都笑了,男孩们笑得更厉害,最不相信的是玛蒂埃和佩琪。最后,旺达终于受不了这种没有友谊的集体,她和她的家人搬到了大城市,离开了十三班,把那一百条裙子留给了同学们,大家目瞪口呆,特别是玛蒂埃和佩琪。玛蒂埃和佩琪代表全班给旺达写了一封道歉信,当同学们听完旺达的回信感觉到旺达是多么善良……

  读完这本书,我很是感动,旺达转学,同学们后悔无及也不行。

  我很幸运我所在的班级很团结,没有像玛丽埃和佩琪那样爱嘲笑别人的同学。如果我们班有一位同学走路一瘸一拐,我和同学们会关心他,不会嘲笑他。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生活。让我们都做一朵爱的云彩吧。

读后感6

  最近一篇《我叫山果》的文章,经过秦皇岛市委*孟祥伟的转发推荐之后,火了。这是一篇好文章。讲述的是一个穷苦的山里娃,家里收成很多核桃,但是由于交通闭塞,汽车无法进山,只能由十四岁的她出门贩卖。卖核桃需要走一天一夜的山路赶火车。作者就在火车上遇见了山果,得知山果的妈妈病了,车厢里的农民有人送她衣服,有人买她的核桃,有人给她钱的,来帮助她。文章不长,但动人,引发了我一些思考。?

  在这篇文章里我看到了“善良”,这是人性的光辉。有句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或许有刁民,但在这里我也看到了同车厢里虽贫穷但善良的农民。正如有人说的,“在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着很多善良的人们,他们虽然贫穷得让人心颤,但也善良得叫人落泪。”或许“同类”群体——同样贫穷的人们对彼此生活的不易更能感同身受。?

  我还看到了“贫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的是我们不仅有北上广的繁华开放,我们还有大山区的贫穷闭塞,这是*的现状。一直以来我们从大山里运出一车车的矿产木材,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满,留给山区的依然是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是时候该反哺大山了。精准扶贫,山区是首要。?

  当然我也看到了“故事”,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个个都是媒体人的时代,我们应该讲什么故事?怎么讲故事?我们需要的是吸引眼球?是歌功颂德?还是别的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有进步,也有落后,有正能量,也有负能量,有光明,当然也有黑暗。新闻报道还是文学创作都不能只见一片和谐或只一味充满矛盾纠纷,应该让它完整真实的呈现出来。

读后感7

  今天老师叫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于是随手拿起了一本《读者》来看,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那片故事叫做“84名乘客的生死表决”。这片故事,内容虽然不算多,但却是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1990年5月26日的一个早上,一辆飞机在空中飞了十三分钟后挡风玻璃猛地炸开了,挡风玻璃一碎,机长被强大的风流给卷了出去,要不是空姐抓住了他的脚,他才没有被风卷出去,还与空援中心失去了联系,飞机上乱成一团,飞机开始迅速下降,假如想要有生存下来的希望,就要丢下机长,堵住窗口,才能生存,在飞机上的规定,机长要牺牲一切来帮助乘客,那么机长的生命完全取决于乘客的.一句话,当空姐问乘客,丢不丢下机长,大家都渐渐地举起了手,看此情形,空姐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不哭出来,可后来奇迹发生了,大家都慢慢把手放下来,最后没有人举手,后来飞机成功地降落了,机长也得救了,这个举动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别人。

  我的感受是我们不要轻易放弃别人的生命,有的时候,拯救别人也是拯救自己,所以我们要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

读后感8

  最近,我疯狂的迷恋上了一本书,刚买来时我曾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它读完,后来又反复读了四五遍,它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形象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这本书就是《一百条裙子》。

  书中,有一个常常被其他同学嘲笑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旺达 佩特罗斯基。她的同学们都认为这个名字很奇怪,可是我不并不这样认为。你呢?你怎么认为?

  我猜你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在这个故事中,旺达是女主角,她以一个安静的角色出现在故事中。当她说到自己家里有一百条裙子时,随之而来的却是许许多多的嘲笑声。因为大家都不相信她,还以此为题来捉弄她。最后,旺达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嘲讽与羞辱,愤愤地转了学,离开了十三班,却永远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的故事.......

  阅读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伤心、难过。旺达是多么的孤独呀!女孩们都欺负她,可她只能默默的忍受着。我真想对着那群女孩们说:“住嘴吧,她只是个和你一样的小女孩,要是这样嘲笑你,你会怎么样呢?”旺达虽然住在乡下,鞋子上站满了泥土,天天穿着一条旧裙子,可她并不迟钝,她也需要尊重和友爱,她也有美好的愿望,要不她怎么能画出如此精美的一百条裙子呢?

  旺达!你是多么的勤劳、善良、朴实、美丽呀!当佩琪和玛蒂埃拿到你的两条“裙子”的时候,她们的心里会是多么的自责和后悔呀!

  《一百条裙子》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友爱相处,不能因为别人丑陋、贫穷、弱小、迟钝等缺点就去嘲笑、歧视别人,那样做不但伤害别人,最终会伤害自己。

读后感9

  每个人每天只有24 小时,1440 分钟,86400 秒!这数据对谁都一样的,那为什么每个人创造的财富都不一样呢?为什么比尔盖茨每分钟创造的价值都比自己高?成功人士他们只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超越别人的原因吗?看完《时间管理》一书后我觉得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将所有时间都用来做最有价值的事!

  时间管理是在有目标的人身上才能体现出其成效的,因为它约束了你的计划行程,确保你的每一秒都在做你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事情!明确的人生目标会使你的精力全部集中到最重要的任务上,所以你的人生目标将直接影响到你对时间的把握!

  书中介绍了几个很有用的时间分配管理方法,并不断的强烈拒绝做与人生目标不相干的事情!如何能统筹得更好,主要体现在一张日程计划表里,它锁定了一天中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情!同时自身必须有处理事情轻重缓急的评估意识,使用核查目标、分类处理、授权等方法改进时间的分配,并努力克服一些拖延、拖拉习惯,巧妙的处理浪费时间的电话、闲聊、约会、会议等,使自己有更充足的时间做更有价值的事情,让单位时间创造价值的最大化!

  这本书里有这样一则小故事:传说在五台山的悬崖峭壁上生长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鸟:它长着四只脚,两只光秃秃的翅膀,但不会像一般的鸟一样飞行,人们都叫他“寒号鸟”。在一个草长莺飞的春天,草碧绿树的夏天,稻香满空的秋天,寒号鸟都整日东游西荡,还一个尽地向其他鸟儿骄傲的展示它那绚丽多彩的羽毛。随着隆冬将至,其他的鸟都忙开了:它们有的开始结伴飞到南方,准备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留下来的,就整天忙着积聚食物,衔草筑巢。唯独寒号鸟浑然不把如何过冬当回事,转眼间,冬天来临,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其他鸟儿都换上了羽绒新装,而且待在温暖的巢里。这时的寒号鸟,身上的漂亮羽毛都掉光了。夜间它躲在石缝里冷得直打哆嗦,它不停的叫着:“冻死我了!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等到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一照,寒号鸟忘记了夜晚的寒冷,于是它不停的唱:“得过且过!得过且过!太阳下暖和!太阳下暖和!”就这样寒号鸟过一天是一天,一直没给自己造个窝,最后冻死在岩石缝隙里了。”明天明天,还有明天,寒号鸟就是这样安慰自己。却不知道这个明天足以把它带入坟墓,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今日的事今日毕。

  其实时间分配管理并不复杂,很多人在小时候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理想,直到现在众多人已经现实化,每天只为眼前事所纠结,并且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得过且过,以至于时间匆匆而过,我们生活在一个与时间赛跑的时代,必须懂得惜时,毕竟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正如 郭沫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

读后感10

  意林这本书有很多故事都让人感觉到一阵阵心灵上共鸣,让人淋漓尽致体会到了亲情、爱情、友情……读了以后,有时让人伤心,有时让人开心,又是令人激动,有时又叫人感动。意林,让我情感更加丰富;意林,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做任何做事道理。

  意林中一个故事,让我牢牢记住,也令我感触很深,故事名字叫《幸运野狗》。讲是一只野狗在流浪,过着饥一餐饱一顿生活时候,无意中闯入了一个饭店里。饭店老板心肠好便给了野狗一些客人剩饭(但也不差与山珍海味)。野狗便觉得自己很幸福,从此,便过上了幸福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当野狗再从外面回来时候,一切都变了样,饭店搬走了,这地方成了建材商店与一块块、一摞摞不能吃、不能喝地板砖与大理石,野狗便望着这些发呆,从此便呆在了建材门口商店门口,幻想着这里再次变回饭店,成为它有吃有喝地方。

  一天天过去了,饭店再没有迁回,野狗也饿得不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总想不劳而获,最后结果只能是失去自己。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9)

——《刀锋》读后感500字3篇

《刀锋》读后感500字1

  有个说法是三十岁到四十岁读刀锋,但是没办法啊,我读完了才知道这一说法。

  但是三十岁到四十岁,人们也不一定读得透彻啊。在第六章里我完全是云里雾里,但除去一些颇显不切实际和梗概性的东方哲学,和一大堆罗列的术语和历史人物,我还是对故事情节有了些肤浅的了解。

  我想,现实中一定没有拉里这样的人,为了一个“答案”,放弃物质生活,翻山越岭,颠沛流离。

  “在他身上我看到年轻人少有的沉稳”“他的微笑永远温暖而真挚”“他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并不是刻意的疏离感”。

  ……毛姆在书中大致这样评价他,抛给我一个遗世独立,内心深沉似海的飘飘然的形象。

  书中运用大量的对比和反讽手法突出他的单纯和坚定,用绝对的毛姆式旁观者视角纵观他的心路历程,总之,让人对拉里各有各的看法,敬佩也好,不能理解也好,他至始至终活在他的世界里,他的思想里,活在这本书里。

  结局的“圆满”也让人十分怅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和归宿,到最后,没有谁过得更好,或过得更坏,拉里也不例外。精神的高度不是为了在世界上有什么亮眼的成绩,也不是在旁人眼里有光鲜的外表,也没有什么好坏高下之分。

  或许拉里会继续开着卡车在心里思考梵的意义。但那又怎样呢,我们也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无论我们身在何处,从事着什么。

《刀锋》读后感500字2

  很多年前,写过一句话,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得到了什么,而在于对这个世界,付出过什么。一个飞行员因为战友的牺牲--年轻鲜活的生命,瞬间归于尘土,从而开始了寻找生命意义之旅。

  书中的人物,不得不说,都很可爱。拉里对真理的追求,对生命的热爱,展现出了普世精神伟大的爱;伊莎贝尔迷人,现实,说她有一些自私,也并不妨碍她仍旧是一个招人疼的小姑娘;艾略特沉醉社交,地位,名誉,可是他也有着对亲人朋友的一腔热忱;即使是索菲,过上了混乱不堪的生活,最终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结束一生,可是又不得不为她的爱情而震惊,只有付出真挚的爱情,那么热烈的活过,才使得自己从天堂坠落之后无法在人间行走只能投身地狱吧。

  拉里真的是活成了我想要的样子,没有野心,不追逐名利,心安理得,随遇而安。热爱这个世界,也无私的传递着自己的热爱。与他相比,觉得自己很懦弱,明明选好了道路,却一再推迟,不敢踏上未知的旅程。如果说《光年》让我感动,回归于生活的本真,那么《刀锋》就像给了我狠狠的一耳光,打醒了沉睡的灵魂。

  不得不佩服毛姆的写作功力,引人入胜,仿佛跟着他活过了那么多次的人生,奈何能力有限,如果能阅读原著就好了。

《刀锋》读后感500字3

  要不是看到毛姆说他无意中写了本以成功为主题的小说,我还一直以为这本书是写宗教信仰的`呢!虽然我是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但我常常为别人虔诚的信仰感动,更多的是为仪式所感动,比如祈祷、做礼拜、三跪九叩……但是我讨厌被长辈逼着跪拜神佛,虽然我不会反抗,可是一旦我有选择权,就会坚决逃离。

  老家村里有一座基督教堂,信徒多为老人,小时候常常看大家周末一起去教堂弹琴唱歌,觉得很是羡慕。一旦有信徒离世,所有人就会一起相送,非常的温情脉脉。相比之下,佛教的仪式好似滑稽了些,小时候常被那些穿着藏蓝衣服念经的老人吓到,觉得气氛诡异。

  而且逢年过节必定要到寺庙里去烧香拜佛,人山人海,香火鼎盛,又是被挤又是被烟熏得直咳嗽、流泪,真的好烦人。家长们还特别爱让我去求点什么,我虽不是无欲无求,可是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拿自己一点小事去麻烦菩萨呀!只好求点健康,可是我从记事以来,就没怎么健康过啊!还拜什么拜?

  说起来,小区楼下一座小寺庙的对联就写得极好:诡诈奸刁到庙倾诚何益,公*正直入门不拜无妨。只要做个善良正直之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没有宗教信仰又如何呢?


《刀锋》读后感10篇(扩展10)

——《刀锋》读后感 (菁华20篇)

《刀锋》读后感1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2

  如果感到迷茫,空虚,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没有理想,或者说,正在失去理想,那就看看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克兰德和拉里会告诉你怎么成为一名理想主义者,你要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踏上一条漫长、艰苦的道路,追寻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是你得到的会更多,可能是整个世界,整个由你自己创造的世界。这时,你壮志满筹,你雄心勃勃,你踏出了艰难却又欢愉的步伐,毛姆却突然给你一记警醒,你被人性的枷锁拷牢,历尽万难“发现了自己的*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王尔德曾写,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或许坚定的意志也是一种天赋。但是你不能回头,你瞥见了某种光芒,浩瀚无垠的精神世界在你面前沿展,你被吸引,你无法逃脱,“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和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还有一种可能,前面所有的假设都不成立,甚至求知都是欲望的一种体现,逆反的欲望,强烈的、不顾一切的逆反心理,从头到尾只是一颗朦朦胧胧的心向往着某种理想性,在这种憧憬中心怀满足,而这种满足感究竟是在对精神的追寻中获得的?还是仅仅只是不甘趋附的自我安慰?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非得谈论宗教?但凡涉及精神世界,哲学都是不能回避的存在。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宗教本身就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对创世的一种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很巧妙的观点“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拉里在印度寻找的答案是一种神秘主义,类似于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黑格尔主张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是决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源泉和主宰。而有如基督教不过是把这种神秘具象化了,对神秘主义的探索是哲学家的爱好,而基督教会要做的事却是根植大众和传教,它是一神教,这决定了其本质的不宽容,有吸纳一切和摧毁一切的野心。

《刀锋》读后感3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和、宁静,他将“*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4

  读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次又读了他的《刀锋》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刀锋》,毛姆都是在描述一种以精神的富足、灵魂的安宁为人生指向的生活。相比《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里的人物更加多样,作者对这些人甚少主观评论,只用客观的叙述,每位读者大概都能在那些人物身上找到符合自己的人生态度的范式。

  在我看来《刀锋》是一部探究生命意义的文学作品,作品的人物虽不算多,但都各具代表性。

  艾略特一心追求上层社会的身份认同,他总是举办各种宴会,盛情招待巴黎或伦敦的名流,对每一次被邀请参加能彰显身份的宴会都极为重视。在帮助拉里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计划被拉里拒绝后,他就极力反对侄女伊丽莎白和拉里的婚事,在他眼里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努力挣钱的男子才是女人婚嫁的方向。艾略特在临终前惦记的依旧是某个名流的宴会是否给他发请柬,以至于总是客观描述事实而不做评论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可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艾略特尽管庸俗,但他慷慨,为人也比较简单,对年轻人总是不吝提携,而且重视亲情,对姐姐和侄女总是倾心相助,所以毛姆笔下对他只有怜悯和同情,却并无反感。

  伊丽莎白,艾略特的侄女,拉里的初恋情人。伊丽莎白和拉里最初进入读者的视野时,只觉得这真是天赐良缘,一个美丽得体,一个温润儒雅,而且彼此爱慕,所以当艾特略反对二人的婚事的时候,只觉得这老头真是无事生非。但渐渐会发现,其实二人的人生追求是没有交集的,一个注重享乐,一个注重心灵。好在二人因为无法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达成共识,适时地分开了。伊丽莎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生活富足,夫妻恩爱,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

  拉里,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理解拉里,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

  对拉里来说,了解这个世界,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寻求人生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届时的索菲,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在极力反对无效后,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静淡然,带着凄惨的味道说: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索菲不算漂亮,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样貌衰老,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有可爱的灵魂,热情,超脱,慷慨。她的理想是崇高的”。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索菲死后,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模仿印度的托钵僧,边游历边干活,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

  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颇具独特性,立意高远,名副其实的佳作。

《刀锋》读后感5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6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刀锋》读后感7

  本书中,毛姆先生依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来讲述故事的,小说中的毛姆先生算不上故事的参与者,他只是一个作陪的客人,是故事的旁观者,是每个角色的倾诉对象,也许这就是第三者身份的好处,不需要为如何参与故事而烦恼,只需要点燃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发生的一切,然后默默地思考。

  他观察着每个角色的外表和心理,并对他们进行剖析,读者跟随毛姆先生一起探寻每个角色的内心,仿佛在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书中的每个角色又何尝不是我们身边每个真实存在的人呢,或多或少都有这些角色身上的影子,这些角色是毛姆先生从众生相中抽离出来的结合体,是你是我也是他,固然你才会觉得似曾相识。

  人这一生总有许多执念,艾略特执着于荣誉,执着于社交,伊莎贝尔因为执着于对拉里的.爱而耍心眼,格雷确实只是凡夫俗子,我们何尝不是呢?做个想要挣钱又能挣钱的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好,多思的人有些辛苦,拉里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他在巴黎闲晃两年,我等就算想要探寻所谓人生的意义,肚子就会提前*了,像格雷那样简简单单地过一生也挺好的。还有可怜的苏菲,人这一生究竟会遭遇什么,你预测不到,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真诚待人,认真生活,过好当下。

《刀锋》读后感8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9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10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11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12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暂且写这么多吧,时间,时间,时间,稀缺。

《刀锋》读后感13

  今天,我看了《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的好几集,看完以后我的感想特别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火蓝刀锋》是一部描写军旅生活的电视剧,是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为了锻炼成为”蛙人“,经过千锤百炼得到成长的故事。其中主人公蒋小鱼为了更好地给他妈妈治病,于是他报名参了军,又因为一次意外的救人行动而阴差阳错地进了陆战队。其中我喜欢蒋小鱼、鲁炎、张冲这三个角色。蒋小鱼做事冷静,头脑灵活,嘴皮子能说会道是他最锐利的”武器“。鲁炎也十分冷静,但他和张冲一碰面就吵架。张冲莽撞冲动,喜欢打架。其中有一个故事情节最让我感动,感受到战友间那兄弟般的情义。

  由于要选拔人员参加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而且只能选出最优秀的8名队员去参赛,所以必须在36名精英之间进行淘汰较量。蒋小鱼的兄弟张冲和鲁炎都相继受伤,最后他和”战神“向羽一路打败了各路英雄豪杰,但最后仍然剩下10名队员,向羽因自己有伤最终选择主动把机会让给了队友。我想,原来战神不只是能够打败所有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他在关键时刻能够顾全大局,牺牲自己成就队友,维护集体荣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神“。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体会到了军人叔叔们为了保卫祖国,为国争光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鲜血。我耳边仿佛总是能听到那嘹亮整齐的口号,更感受到他们把自己的每一滴热血都流进祖国的大海的牺牲精神。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祖国的荣誉而努力奋斗不止。

《刀锋》读后感14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刀锋》读后感15

  除去宗教和寻找终极答案的部分,看到拉里就好像看到我的大千本人。怪,自由,真诚,从不把外在眼光当回事。讨厌包装自己,不费力迎合他人的喜欢。作为一名普通人,抛不下虚荣心的伊莎贝尔没有和拉里结婚是必然的,往后的大半生里她却仍然苦恋也是必然的。而我认为还有一件必然的事是,伊莎贝尔从未真正了解过拉里的内心。所以她未曾真正拥有过他。拉里愿意娶放逐自己的苏菲为妻,愠怒的伊莎贝尔因而用尽了恶劣的言语诋毁她,贬低她,耍心机手段拦截她的幸福。我毫不意外。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可怜的伊莎贝尔配不上拉里的灵魂。

  另一位值得感慨的是艾略特。辛苦一生跻身名流社会,当作这辈子最高的priority,和最后临终时的孤独形成了好不心酸的对比。毛姆在阐述这个人物事迹时的客观让我由衷钦佩。非但没有让读者对艾略特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偏见,还甚至能从他精心维护的奢靡生活中看到此人很多可爱的闪光点。临终时他回邀请函上写道,“甚感遗憾,事先与天主有约。”事先与天主有约,这份和他离世前physical condition极其相对立的优雅又怎么不让人佩服和难过呢。如果他年轻时料想到自己将孤苦伶仃得离去,还会奋力追求这样的一生吗?会的。他还是会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自言自语了很多烦恼,大千说,那就读书吧,你所有的烦恼早就在前人的书里有了答案。我当然不敢对每本书都带着功利主义去读,指望读了就能解决我某部分难题。但无疑毛姆这本确实给心里带来了清风。最后,我很喜欢他留给苏菲的那句诗。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路漫漫其修远兮,迷途时我准会想起这句话。

《刀锋》读后感16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17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刀锋》读后感18

  没想到我能看完这本书,这本书已搁置许久,曾经看过几页,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没能坚持看完,想来,可能看书也要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书吧。

  美国,拉里,一个笑起来惹人爱又温暖有教养的孩子,二次大战时做了两年的飞行员,有一个彼此相爱的女朋友,伊莎贝尔,那是个聪慧、阳光、开朗的孩子。伊莎贝尔家境殷实,生活在美国上层社会,社交广泛,而伊莎贝尔对这一切很满足并打算一直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拉里在飞行的时候亲眼看到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用他的话说:人死了可以这么的死。回来后,像变了一个人,虽然大体上还以前表面上变化不大,但内心已改变了很多,这边从他拒绝格雷安排的工作就看得出,他和伊莎贝尔约定,他去法国巴黎这个世外桃源的地方去“晃膀子”两年,如果两年之后他愿意回到美国,那么两人结婚,如果两年之后,他还是希望继续“晃膀子”,那么,他只能过他想要的生活,而伊莎贝尔也会按照她想要的生活方式以及她父母要求的那样重新开始她的生活。

  拉里,用了两年学习看了很多关于哲学的书,想弄清楚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之后,走了很多国家,靠自己的体力和那点前期原因留下的固定收入,最后在印度,精神得到了升华。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像是在做一次心灵路程,各色人物尽在其中,最后因为性格、观念、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便有了各自的人生,可悲的是有个女人因为生活不顺遭受了打击而选择了自暴自弃,最后下场很惨,被人杀掉仍到海里,警察联系上毛姆和拉里,帮她做了安葬。

  “毛姆的文章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刀锋》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

《刀锋》读后感19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20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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