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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铺合同6篇

时间:2023-06-04 13:50: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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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铺合同6篇

只有根据我们需求拟定出的合同才是有意义的,签署合同可以维护我们的个人权益,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转让商铺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转让商铺合同篇1

一、铺面转让费的定义

铺面转让费是一种新兴的产物,学者们对铺面转让费大致存在以下两种定义:

1、商铺转让费,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的,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2、店铺转让费 :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对于以上两种对转让费的定义,笔者认为第一种更符合实际情况,但是也存在不恰当的地方。现在市场上转让费已然成为一种惯例,并且空铺产生转让费的现象屡见不鲜。所以我个人认为是否空铺转让与产生转让费无关。此外,根据市场现状,转让费是原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一般转让费不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产生,出租人与承租人产生的是租金,而非转让费。笔者认为,转让费是原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的无形价值的费用,一般表现为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对铺面本身的市场价值的共同认知,有的时候原承租人也会将自己铺面里面的东西一同转让给次承租人,有时也会空铺转让收取转让费,具体转让费的高低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是该交易地区的市场行情。

二、铺面转让费产生的法律问题

(一)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有关铺面转让费之间的纠纷。

1、案例。**下岗之后,购买了一间临街门面房,开起了白铁铺。后**将店面租给了**,签订了四年的租赁合同,**经过一番装修开起了小吃部。不久前**经业主**同意,又将该店面及相关厨房设备转让给了**,向**收取了门面转让费。**接手后,开起了特色小吃,可经营不到几个月就关闭。**以**转手渔利,起诉**要求**返还门面转让费。法院判决不予支持。从该案例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原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铺面转让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铺面转让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二是虽然我国法律对铺面转让费没有作出具体的法律条文的规定,但是铺面转让费已被大家所认可,一般表现为当地的交易习惯。我国《合同法》在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九个条文中,都提到了“交易习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还偶的解释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发生真实意思”。交易习惯是人民在长期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经济流转关系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或方法。同时,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后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法无禁止即自由”,所以转让费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双方当地的交易习惯,在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产生的一种新兴产物。

2、原承租人铺面承租的剩余租期租金与次承租人向原承租人支付铺面转让费是否等价?铺面转让费是原承租人将铺面转租给次承租人时,次承租人支付给原承租人的费用。这样的转租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当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铺面租赁合同的期限很短时,比如只有一年期限的租赁合同或者两年期限的合同,在承租期间原承租人转让铺面并获得高额转让费,但是次承租人所得剩余租期却很短,按照正常的经营所得利润也无法挣回高额的转让费,但是由于租期届满,某种原因导致无法续租,此时次承租人所遭受到的高额的转让费损失是

否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按照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我们应该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铺面转让费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根据民法的公平正义原则,高额的转让费在一定的程度上显失公平的。正是出于这种原因,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让费纠纷就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解决。笔者认为,铺面转让费的约定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是应该支持,但是至于高额的铺面转让费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我觉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下着重分析这个问题:

(1)由于次承租人的原因导致铺面被收回。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以及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以及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次承租人出现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导致铺面被收回,无法再次转租,损失的转让费应该由自己承担,这就是法理上所讲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2)由于原承租人的关系导致铺面被收回。如果原承租人出现合同法规定,将铺面未经出租人的同意转租的,导致出租人解除房租租赁的合同关系,致使次承租人的将铺面可以转让收取转让费的愿望落空,经济上遭到了损失,此时,原承租人应该要承担对次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3)租期届满之后,由于出租人的主观原因向次承租人收回铺面,或者不合理的提高租金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期届满后,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可以无偿收回铺面。如果出现的这种情况,对次承租人是非常不利的,次承租人将损失掉转让费,这样一来,转让费的有无就取决于出租人。在现实社会中,次承租人损失转让费往往都是与出租人有关,主要是因为现在是出租方市场,承租人出于弱势地位,这种损失铺面转让费的情形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在面对这样的这种困境,承租人在承租铺面时,最好三方一起签定合同,对后续租赁合同租金涨幅、租期等重要内容事先约定,比如次承租人在与原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时,与出租人签订相关订约合同。

(4)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铺面被收回。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好有关铺面转让费的风险的承担,那么我们应该根据当事人的之间的约定,次承租人之所以承租该铺面并且支付铺面转让费,是有理由相信自己也可以再次转租并且收取转让费,此时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无法实现自己的目的,那么次承租人可以向原承租人请求减少铺面转让费,具体减少多少,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根次承租人的损失以及正常合理的经营价值来确定(这里的客观原因除了上面几种原因之外的原因,比如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

(二)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有关铺面转让费之间的纠纷

案例:20xx年11月1日,原告**与案外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契约书》,原告将其所有的位于某县交通东路200号的商铺出租给**,双方约定租期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月租金800元,另收取押金800元。20xx年5月18日,经被告**与**协商,**同意将商铺转租给被告,并征得原告同意。期间,被告向**交纳了24000元转让费、剩余租期的租金4000元和押金800元。20xx年11月1日,原、被告另行签订了《房屋租赁契约书》,约定租期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租金为12000元/年,押金为800元。租赁期满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商铺,被告拒不返还。为此,原告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铺面转让费是次承租人向原承租人支付的,与出租人无关,有关次承租人依法向法院请求出租人返还铺面转让费的诉讼请求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法院不会给以支持。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期届满出租人有权收回自己的铺面,这是出租人行使自己的物权的权利,是法律所保护的。此处分析与上述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关于铺面转让费具体问题(3)是一致的。

三、针对铺面转让费的一点建议。

针对目前社会上的铺面转让费问题,笔者建议承租铺面时需谨慎,最好原承租人、次承租人和出租人三方一起协商,并签定书面转让协议及新的铺面租赁合同,同时还要注意确认、督促业主办妥店面租赁许可等法定手续。

转让商铺合同篇2

租赁转让方(甲方):身份证: 受租转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位于 店面租赁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范围:等设备,设施。

二、租赁转让时间定于 年月日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转让金额: (大写:)。

四、租赁房屋月租金 元整,每季度交付一次。

五、房屋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 年月 日,租期为四年,在租赁期间房租金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租,否则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合同。

六、在房屋转租期间,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权利

1、乙方因经营不当需要转让时,甲方不得收回店铺继续履行合同时间。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收回店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以上两条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收回房屋,影响乙方经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要承担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八、甲方权利

1、甲方房屋因国家占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完成终止合同,甲方不需退还保证金,合同期间后,甲方有权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九、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如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乙方转让、转租、转借他人,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该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水电气设施,期间使用所产生水电气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协议,违约方应相应的责任。 十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本合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印):乙方(签字盖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商铺合同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商铺出租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月租为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转让商铺合同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内容

1、甲方转让位于(目前为)。商铺房屋内装修。

2、标的的交付: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保证方正式交付转让标的。交付之日前该商铺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标的的转让费: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该转让费中包含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房屋租金元整(),房屋押金元整(),物业管理费元整()。

4、转让费支付期限与方式:转让费在协议签字盖章生效5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供标的物的相关收据。

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关人员具有相应的授权,对各自的授权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甲方与产权人签订的位于商铺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转让商铺合同篇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的门面转让给乙方,让乙方租赁使用,门面的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

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与业主按原合同条款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业主与甲方就上述门面,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元人民币。

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业主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业主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为顺利履行本合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交付钥匙及其门面的使用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 ),先期已支付__元。

上述费用已包含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接手前甲方产生的债权、债务负责;

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照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照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转让商铺合同篇6

转让方(甲方):陈立叁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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