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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3-05-05 19:25:05 浏览量:

篇一: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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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本文档介绍了XXXXX.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文件《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请各股室成员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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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方案范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县教育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按照中共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村小及局机关。

  (二)创建目标:2014年到2016年,将全县9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为全面创建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完成80%乡(镇)幼儿园建设,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普职比”达到1:1。完成所片区寄宿制学校和所“小幼一体”精品学校建设。完成“3333”数字教育建设,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70%以上。注重寄宿制教育办学特色,全县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学生总数的70%;注重远程网络教育办学特色,100%高初中和70%以上小学实现远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注重双语教育办学特色,使接受双语教育学生达到中小学生总数的70%;注重文化育人办学特色,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学校5所。

  --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结合“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进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把握和处理的能力不断提高,民族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

  --教育助学工程更加完善。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费学前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抓好教育民生工程,充分彰显教育的普惠性、公平性,助教扶贫,围绕“儿女上好学”的目标,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健全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统筹发展、宣传教育、团结和谐等各项工作措施,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创建活动的问题,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台账和创建工作制度,选定一批示范点推动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和依法治县等活动,以推动教育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教育惠民、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重点,认真开展各类爱国团结主题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争创达标阶段:

  努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优先跨越均衡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缩短城乡差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校师生抵御分裂渗透、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物资基础更加牢固,努力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标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将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村小基本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或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一)倾力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

  1.公办免费学前教育办学工程。按照“农牧区集镇单设幼儿园、依托乡中心校建设乡中心幼儿园”办园模式推进乡(镇)双语幼儿园建设,力求“新建一所、配套一所、完善一所”。2016年完成新建乡镇双语幼儿园18所。80%以上乡(镇)新(改)建成安全、适用的公

  办双语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0%。

  2.寄宿制规模优质办学工程。按照小规模、低质量、成本高的村小学生适度向乡中心校集中,乡中心校高段学生适度向县城或片区寄宿制学校集中方式,建成所片区规模寄宿制学校,使万名农村学生接受更加优质、更加公平的义务教育。

  3.农牧区小幼一体化“3+3”或“6+3”精品学校建设工程。按照“统一风格、分园建设,统一规划、分块连片,统一管理、分部教学”要求规划建设“3+3”或“6+3”精品学校。2016年建成所“3+3”或“6+3”精品学校。学前与小学教育同步发展,有效解决边远乡镇学生“读好书”问题。

  4.普通高中集中优质办学工程。2015年完成新建1所高中,2016年进一步加大对新建高中的投入。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除学费、书本费政策,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高中生的36%。对贫困普通高中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二)倾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到2016年,教师队伍“量少质弱”现状全面改善。新招聘教师70名,培训教师350人次。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全面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大教育科研力度,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大幅提升教学质量。

  2.“3333”数字教育推进计划。完成“3333”数字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远程网络教育提升全州教育内涵发展,按照“打基础、求突破、创一流”三步走的步骤,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成都七中、成都实验小学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州级示范校带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倾情开展民族文化活动

  1.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毕世

  祥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4.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5.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各校园要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可以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6.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结合群众工作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爱国演讲、家庭微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四)落实民主机制创新示范

  1.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全力支持民族工作,加强对学校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规模化、高素质,能应对复杂局面和矛盾纠纷的民族工作队伍。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夯实民族理论素养。掌握做好民族工作、出来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

  力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全县广大师生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两个共同”和“四个认同”意识,培育形成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强化团结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州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纪律规定,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走基层等活动,做实、做好群众工作,聚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

  4.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整合力量,把创建示范州与“精神文明”、“平安”、“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示范单位”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命名,选定5-10个示范点,带动其他单位、学校的创建活动,形成州县两级联动联创的工作格局。

  5.组织睦邻友好活动。在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同学与同学、先进与后进之间开展友好睦邻结对建设活动,以召开联谊会、座谈会、班队会等形式,开展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增加交流交往共建和谐友好睦邻关系。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大力弘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崇高师德,形成人人争当“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教师的良好风尚;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背职业道德、影响安定团结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职工,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校园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

  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州级督导指导、县级负责实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报道。局机关、各校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典型、先进事例,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制作宣传标语和广告标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落实保障措施。局机关、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篇三: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3篇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2篇

  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同创、全领域共创意识,巩固和发展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全街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全街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就我街道开展“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化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总体目标

  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建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继承发挥南京中山陵(钟山风景区)民族团结历史文化优良传统,强化“五个认同”,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各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发挥及品牌工作影响力提升搭建新的平台,打造“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新推动全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点、线、面建设,形成具有孝陵卫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

  三、创建内容

  1、积极推动筹备成立孝陵卫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以T80紫麓同心社、孝陵卫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基地等为代表的民族团结进步阵地为支点,适时引入市民宗相关资源活动,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区域内密不可分的创建共同体。

  2、发挥民革市委钟山风景区区域内孙中山纪念馆及民革玄武总支“中山博爱之家”阵地作用,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为各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思想宣传的窗口、组织活动的阵地、参政议政的平台、社会服务的基地、交流联谊的场所,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

  3、利用钟山风景区周边南理工、南农大、南体等驻区

  高校资源,以驻区高校统战(民宗)联席会议为纽带,合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通过民族政策宣讲进校园、地校民族文化交流联谊等相关活动,让高校各民族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民族人文关怀。

  4、挖掘钟山风景区民族文化底蕴,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中山陵现有的文化步道、民族革命志士纪念馆等平台,宣传宣讲民族大团结文化精神,开展群众性、大众化、富有区域特色的创建实践活动,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区域内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织架构

  由中共玄武区委孝陵卫街道工作委员会牵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处室、民革玄武总支、相关驻区高校及街道工会、妇联、团工委等相关部门、社区参与成立。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筹备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搭建工作平台,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各项活动措施,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

  区域内各参与主体,各部门、社区、园区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工作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总结提高(20xx年8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全面收集创建活动情况,举办创建活动成果展示。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3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强省会”五年行动开局之年。根据区创建领导小组《花溪区关于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和2021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为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献礼建党100周年,结合

  花溪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让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在“五个认同”中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区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行合一、协力四新”的创建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创建“九进”和培树示范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多种形式讲好花溪民族团结好故事,传播花溪民族团结好声音,展示花溪民族团结进步好形象;依托辖区高等院校、讲习所、大中小

  学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资源,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理论及实践研究,搞清楚本地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蕴藏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历史贡献,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教育全覆盖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成果和生动教材。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为“强省会”五年行动凝聚起各族群众的智慧和磅礴力量,谱写新发展阶段民族工作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核心任务,将其作为各类节庆活动、展览展示、新闻宣传、文创作品的主题,在各族群众中突出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教育。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主责主业做好统筹或分类指导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把关督导和资料收集。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发挥好在节庆活动、展览展示、公益广告载体(LED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橱窗、展板、墙体标语版画、流动宣传车、宣传折页等)、新闻宣传媒介、文创作品等阵地的宣传作用,围绕工作内容每月向牵头单位适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和期间总结。

  牵头单位:区创建办、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文

  旅委、区民宗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实施好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材读本的教育教学,协调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打造一批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品牌,在青少年学生中突出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四观(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牵头单位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安排和把关指导督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各实施单位(学校)要拟定工作计划,并建立工作台账和期间总结。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辖区中小学校

  3.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培训,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突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作统筹做好教育培训安排和效果评估;各责任单位要对主管行业人员进行动员,清晰把握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做好培训学习教育台账记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4.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抓住中华文化认同的关键,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在民族乡村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双培”行动,提高各族群众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沟通能力。利用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和三交环境。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全区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围绕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和三交环境工作内容积极找准切入要素进行亮点提炼。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局、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5.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创作一批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创作品,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优秀民族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创新,传承、传送、传递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和现实价值,大力宣传培育和选树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不断发挥示范典型的教育作用。牵头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作品策划创作,并及时在各类公众媒体广泛传播。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参与

  做好相应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6.充分发挥区内区外媒体平台作用,深入挖掘全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一起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景的生动实践,利用线上线下载体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化风成俗,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媒体报道策划和外宣联络,并做好媒体播报内容把关和资料收集;区内融媒体平台要设立专题或专栏,充分发挥好媒体舆论权威引导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善于发现和培育工作亮点适时向媒体提供媒体报道素材和线索,并做好信息报送台账记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局、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尤其是“九进”牵头责任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公益广告宣传载体和社会宣传活动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创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全区各创建参与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保障。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宣传经费保障。各有关创建参与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建办宣传工作反映,妥善进行协调解决。

篇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成

  员:黎文斌、周贤远、袁景钰、赵云、田玉琴、喻波、李剑、杨攀、任明刚、张廷江、陈进、詹奉林、汪德政、各年级组正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

  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

  三、创建内容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四、工作任务分解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4、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乌江博物馆进行热爱家乡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6、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宣传。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

  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五、督查申报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内民委〔20**〕17号)和《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实施细则》(锡民族字〔20**〕21号)文件,根据《关于做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民族字〔20**〕64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全村各族人民群众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村范围内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农村、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自治区、盟、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日~6月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多伦县淖尔镇新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日~7月中旬)。

  (一)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

  2、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开斋节等举办联谊活动。

  3、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乡政府备案。

  4、创建申报。适时向乡政府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7月末)。

  1、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篇五: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

  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实践,进一步增强创建举动的实践特征,提高创建举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举动更贴近下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促进。注重发现典范、培养典范、树立典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举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展开。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三)具体要求

  1、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依法治区,促进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明明提高。

  2、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交流更加广泛、交融更加深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体目标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x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和谐寺观教堂4个;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和谐寺观教堂6个;创建x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谐寺观教堂10个。x年将x区创建成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创建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年9月—x年12月)

  根据x、x市的整体要求,总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聚的成功经验和典范机制,结合工作实践,制定《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指导思想、整体目标、主要义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奠定根蒂根基。组织召开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带动大会,带动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举动之中。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践,制定方案、明确标准、健全机制,勉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2、组织实施阶段。(x年1月—x年12月)

  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扩大创建号召力,对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按照《x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创新载体、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社区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

  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区掀起一个抓创建、讲团结、促发展的良好创建环境。

  3、申报验收阶段。(x年1月—x年12月)

  根据《x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按照“单位自创、逐级申报”的创建机制,自下而上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并将已命名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逐级推荐申报。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推荐的单位,按照自查申报、初审推荐、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创建x区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区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市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市委、政府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x级标准的单位,报请x党委、政府命名表彰。在此基础上,组织制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形式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展开党的民族观教育,提高各族干部贯彻履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展开“结友谊对子、促共同进步”等创建举动,使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广泛展开

  “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能、送服务”下下层举动,扎扎实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功德、解难事。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积极展开民族团结“好车间、好班组、好员工”评比举动,引导促进各族职工之间加深了解,促进感情。展开企地结对联建举动,把创建举动融入到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开帮扶解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践困难,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趋势。深入实施以:“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开展“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最美家庭”、“好公婆”、“邻里一家亲”等评比活动,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实现村“两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步提高,村容村貌整洁、村庄环境良好。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

  益诉求,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围绕“领导班子好、宣传教育好、经济发展好、根蒂根基设施好、社会事业好、民生改善好、团结稳定好”的标准展开创建举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观赏、相互研究、相互帮助。下层组织建设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群众法治意识明明增强,社会治安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生齿服务站,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促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

  (五)创建“XXX”。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推进民族知识常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认知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学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自豪感。

  (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展开“宗教政策法规研究月”举动,深化“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教育实践举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举动场合工作,扩大覆盖面。推动宗教举动场合健全财务公开、安全管理、重大事项个人讨论、教职人员选聘和民主管理组织民主选举等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展开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悲周”举动,发起健康文化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学校为重点,保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培养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祖国观、历史观,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一是深入展开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针对儿童、少年、青年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采取唱歌谣、讲故事、吟诵古诗词、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加强青少年爱x育。以青少年入学、入团、入党为契机,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贯穿到青少年景长的各个阶段。三是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好故事。大力

  宣讲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好故事、好典范,通报民族团结好声音、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二)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社区为重点,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设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一是展开社区邻里一家亲宣传教育。通过橱窗、微信平台、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二是促进社区居民来往交流融会。定期举办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举动,搭建“邻里节”“联谊会”等有利于各族群众相互交流研究的平台,鼓励各族群众相互拜节走访,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区。三是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弘扬包容多样、兼容并储的优良传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一是开展乡村携手致富奔小康宣传教育。树立

  知恩感恩意识,充分发挥“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优势,弘扬“回汉各族一家亲”的优良传统,鼓励支持回汉各族群众“交朋友”“贺节日”等民间交往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生产实践中互帮互助,共同致富。二是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大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农村文化。三是助推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建设。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机关为重点,展开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宣传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应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展开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保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研究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加强对下层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政策法规培训。二是提升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设一支适应民族工作新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以“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保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基本标准发现、培养、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为重点,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增进团结、爱岗敬业、爱企如家,为企业发展惠及力量,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互助宣传教育。二是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助。三是保障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六)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军营为重点,认真推广军(警)寺“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进清真寺的经验,研究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XXX,、消防大队、XXX,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八)实施宗教场合助力创城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动进宗教举动场合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目标,保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展开爱国守法宣传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场合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举动。当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标准管理,保护宗教界正当权益,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标准围内展开举动。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等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创建活动平台,着眼于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借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大力宣传新x形象。切实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区回汉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光荣传统,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3、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建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台账等制度,扎实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会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邀请人大代表、XXX委员指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XXX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渠道让群众

  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4、奖优罚劣,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会,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或者发生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及其它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六: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

  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为深入巩固xxx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作为xxx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是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实践。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作出

  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

  到20XX年年底,在巩固原有创建的基础上,达到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要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在民族工作创新方面起示范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格局,健全民族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为主题,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小康。

  (二)在民族关系和谐方面起示范作用。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协调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市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风貌。

  (三)在民生改善保障方面起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范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使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建成文明宜居、生活幸福的城市。

  (四)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示范作用。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州乃至自

  治区城市间得到明显提高,较大幅度提升各族人民群

  众的生活水平,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五)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加大教育支出和民族教育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使之成为凝聚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六)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示范作用。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五个xxx”,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继续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现代文化促进思想大解放、促

  进“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

  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既要在城市、也要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宣传教育;既要在地方、也要在部队、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学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深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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