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3-01-19 15:05:05 浏览量: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1、生产前对排风机、进风机、气包、高压泵等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无隐患。  2、缓缓打开蒸气阀,打开排污阀排污。  3、开进风机,塔内温度在70℃左右的时候开启排风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1、生产前对排风机、进风机、气包、高压泵等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无隐患。

  2、缓缓打开蒸气阀,打开排污阀排污。

  3、开进风机,塔内温度在70℃左右的时候开启排风机。

  4、排风温度达到85℃左右的时候,一次开进料阀、高压泵。

  5、按照《均质机或高压泵操作规程》来操作高压泵。

  6、高压泵启动后,应先排风后缓缓加压,塔内温度控制在80℃左右,以出粉合格为依据。

  7、根据塔的自身特点和环境因素调节蒸汽压力、进风温度和排风温度(但蒸汽压力应小于10个大气压,进风温度应小于180℃,排风温度应小于90℃)。

  8、每30分钟抖布袋一次,抖布袋时应做到快速有效,适当减少进料量。

  9、1.5——2小时扫塔一次,扫塔前必须依次关闭进风机和排风机。

  10、扫塔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扫塔安全规定》、《扫塔卫生规定》及《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1、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依次关闭进料阀门、高压泵、进风机、排风机,检修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

  12、生产结束后,先停料,再适当喷水,再停机,关闭冷却水,及时做好设备的内外部清理工作。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喷粉车间管理制度3篇

喷粉车间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提高生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控制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从分配,遵守纪律。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准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三、每班工作情况必须如实上报,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有序,必须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和超额完成任务。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团结互助,发杨团体精神,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六、严格遵守“6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七、上班离岗管制: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喷粉车间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2)

——挤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挤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一、车间员工需按要求穿好工作衣,戴好工作帽。严禁穿拖鞋上班。

  二、车间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参加点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违者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三、机台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机台四周不得杂乱无章。对环境卫生不达标者,每次罚车间主管和带班长各50元。

  四、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五、车间员工上班后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对不服从领导消极怠工者,现场主管有权停止其工作,交上级主管处理。

  六、机台人员必须按照生产任务书和现场主管的安排组织生产,不得挑肥拣瘦自作主张,违者罚带班长50元。

  七、机台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工艺。

  八、废料及锯切后的料头、料尾应按工艺规定捆扎,过磅后送入指定的废料区。

  九、铝型材挤压过程中铝棒、模具及刚出模的型材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十、带班长需搞好本班成品和废料的计量工作,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产品随行卡、本班出勤人数及人员名单。

  十一、员工有事离岗,须向带班长请假,准许后方能离开。

  十二、车间现场严禁踩踏敲打产品及机器设备。

  十三、搞好机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严格按照机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事故的,由操作人员承担事故直接损失的50%。

  十四、车间物品要按标志线摆放,做到整洁有序。

  十五、严禁在车间各白板(墙及机体)上乱涂乱画,违者一次罚款50。

  十六、员工上班时间允许用手机打接电话,但严禁玩手机(如玩游戏,看小说,听音乐,上网聊天等),发现一次本人罚款100元,带班长和邻岗员工各罚50元。

  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3)

——烘焙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烘焙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一、质量管理

  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吊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四、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兰州同心电池有限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台帐卡片、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设备主管或主管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计量管理

  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质量部门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质量部检测中心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质量部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质量部。

  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能源管理

  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八、劳动纪律

  同综合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九、车间管理

  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工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十、文明生产

  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2.应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5.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6.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7.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8.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更衣柜、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9.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0.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十一、安全生产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 .交接班记录,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4)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 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 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 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 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 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 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 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 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 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 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 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 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 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 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 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 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 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 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车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车间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焦明江高树森

  副组长:解恒宁隋万东衣云光

  组员:王夕庭凌人安于长磊刘元龙

  殷录海庞传乐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办公楼、会议室、档案室、仓库、施工现场及现场职工宿舍等场所。

  三、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应急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5)

——钢结构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

钢结构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家标准 GB/T4754-2002 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钢结构制造企业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大类中金属结构制造业(包括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桥梁结构、铁塔、铁架、金属支柱、水闸);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等。*钢结构协会成员组成及行业管理属于该范畴。

  第二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钢材的产量、品种、质量迅速提高,钢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用量越来越多。钢结构制造企业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有很大的发展,每年承担着上千万吨钢结构和钢制品的加工制造任务。这些企业分布在建设、铁道、交通、通讯、石化、冶金、能源、机械、船舶等行业。已经形成新兴制造业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钢结构协会是跨行业、跨学科的全国性社会经济技术团体。协会遵循国家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精神和国际惯例,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创造公*竞争的条件,规范*钢结构制造企业,扩大与国外同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在征求企业、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对*境内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开展资质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规定目的是正确引导我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同行业企业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使钢结构制造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科学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允许承担的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等级等方面均有可以借鉴的资质等级标准。可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择钢结构制造企业的依据。

  通过资质等级的评定,从总体上提高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钢结构制造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及有关工业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可推荐钢结构制造企业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可作为行业准入或工程建设总承包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及承揽任务范围

  第六条钢结构制造企业等级分为钢结构制造特级、钢结构制造一级、钢结构制造二级、钢结构制造三级,相应级别的钢结构制造企业,承担不同范围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任务。

  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可承揽相应行业各类钢结构的制造任务。业务范围包括高层、大跨房屋建筑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桥梁结构、高耸塔桅、大型锅炉刚架、海洋工程钢结构、容器、管道、通廊、烟囱、非标设备及成套设备等。

  钢结构制造一级企业:可承揽相应行业大型钢结构的制造任务。业务范围包括高层、大跨房屋建筑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桥梁结构、高耸塔桅、大型锅炉刚架、海洋工程钢结构、容器、管道、通廊、烟囱等构筑物。

  钢结构制造二级企业: 可承揽一般钢结构制造任务 。业务范围 包括高度 100m 以下的建筑钢结构,跨度 21m 以下桁架结构和跨度 60m 以下的网架结构,中跨( 25m 以下)桥梁钢结构和一般塔桅钢结构( 100m 以下)等。

  钢结构制造三级企业: 可承揽一般钢结构的加工制作任务。 业务范围包括高度 50m 以下的建筑钢结构,跨度 15m 以下的桁架结构,跨度 40m 以下的网架钢结构、压型金属板及其它一般钢结构加工制作任务。

  第七条获得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有关钢结构的制造、来料加工和定型生产标准化产品。

  第八条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由*钢结构协会组织行业中的企业及有关专家制定,在实施过程逐步修订完善。

  第三章评定办法及颁发资质证书

  第九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评定委员会组成

  *钢结构协会组织成立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由*钢结构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任主任委员,成员涵盖建筑、桥梁、塔桅、锅炉刚架、管道、容器、造船、海洋建筑、装备等钢结构制造行业的专家。其任务是接受、审核钢结构制造企业申请的资质等级,向协会提交各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等级的审核报告。经协会批准发给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条在*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协会专家委员会及企业推荐专家共同组成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专家组。设立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专家组具体负责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起草、修改和评审现场考评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钢结构制造企业提出评定资质等级的申请,在初步审查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成员赴申请企业实地考察,按照“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评审现场考评表”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定。考评结束后写出考评报告,送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申请资质企业经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合格、经批准后由*钢结构协会颁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内发现严重违规、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者,经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取消、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章资质申请、审批及管理

  第十三条从事钢结构制造三年以上的企业,可直接根据标准规定向协会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新成立的"企业亦可根据规定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经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合格、批准后分别颁发正式资质证书(五年期)、临时资质等级证 ( 三年期 ) 。

  第十四条申请资质企业,须向协会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一)钢结构制造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印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企业印章 );

  (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并盖企业印章);

  (五)企业占地面积、生产厂房面积资料(复印件 并盖企业印章);

  (六)企业近三年钢结构产量统计报表(复印件 并盖企业印章)。

  企业中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企业技术工人职业证书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企业统一保管,供专家组现场考评时审阅。

  第十五条*钢结构协会对企业的资质评审,应当从受理企业的申请60日内完成。

  *钢结构协会将批准的企业资质等级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有关报刊、杂志及公众媒体上公告。

  第十六条钢结构企业申请资质等级或者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协会将不接受申请:

  (一)承接的钢结构制造构件及产品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

  (二)严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四)构件及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并没有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七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由*钢结构协会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及英文版本,由*钢结构协会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 不得非法扣压、没收《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钢结构制造企业在变更、晋升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协会予以注销。

  钢结构制造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协会予以注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钢结构协会对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一般情况按照常规进行年检, 特殊的根据需要由协会组织行业有关部门、企业、专家进行联合年检。

  第二十一条钢结构企业资质一般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提交《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表》。《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协会收到企业年检资料后 40 日内对企业资质年检做出结论,并记录在《*钢结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第二十二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的内容是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钢结构制造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三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四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中,注册资本金、人员和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 80% ,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资质条件中注册资本金、人员和经营规模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 80% ;

  (二)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二十六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第二十七条新成立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评审通过后发放临时证书,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可换发正式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八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升级,由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其他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

  第二十九条降级或取消资质等级的企业,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整改,经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且在此期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

  第三十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三十一条钢结构制造企业遗失《*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应及时报告协会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发。

  第三十二条钢结构制造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涂改、伪造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转让、出借《*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由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在行业媒体通告并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一)制造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钢材、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对钢材、焊接材料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构件、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从事资质管理及评审的工作人员本着公正、公*、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严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者,协会将给予警告直至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钢结构协会负责解释。

钢结构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工段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工段的组长在开班前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安全、质量、进度、工期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班前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每个工段(或班组)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

  (2)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 超过三天必须由项目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负责区域及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窗户、设备保养、风扇等都须清洁)。

  3、不得随便在车间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必须穿工作服上班。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护帽),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员与组长反应情况。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员检查、监督,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分厂设备人走机停。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确保文明施工,环境整洁。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钢结构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6)

——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7)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8)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菁选3篇)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 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 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 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 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 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 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 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9)

——某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某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一,车间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人员(含外来客户.求职者)进入生产车间.仓库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給予100-200元处罚(除特定吸烟地点外)。

2,生产车间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生产车间消防箱(栓)灭火机前方,严禁堆放物料阻碍消防器材的紧急使用。

4,任何人员/生产员工严禁折缷.擅自随意试用或移动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员禁止携带孩童进入生产车间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闹.追逐。

6,公司行政部对车间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须进行日巡月检,保障安全。

7,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为本车间或工序下班关电.关窗.关门.关水的笫一责任人,为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溯对象。

8,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发现本车间或工序电气故障.线路祼露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二,车间机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机台或电器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需要时,请电工进行操作。

2保持机器周围的工作区域和机身干净整洁。

油脂、机油、粘胶及其他粘滑物、危险品更应及时清除,防止人员滑倒。

严禁在机器操作面、机壳表面或其他*台处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谨防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5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请示并保护好现场,冷静对待,理性处理。

6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7所有设备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所有防护设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齐全,润滑到位,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三,车间机台的使用安全管理:

1经岗前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上机操作。

在岗培训和实习人员须在领机指导下操作。

非机台定岗定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

2机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设备导致无人操作。

机台在正常运行时,禁止将手、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机器内部或靠近运行的机器部件。

禁止隔着机器传递工具。

4机器如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待检查正常、修理完好后方可重新开机。

5工装口袋严禁留放工具、硬币、手机、钢笔、打火机等随身物品,谨防掉入机器造成事故。

6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7机台在检修前后开机时,须彼此呼应,确保机器内没有人员在内,没有人接触机器。

五,车间机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上的任意安全装置,不得闲置,不得妨碍任一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

2,进入机器内部进行操作前,必须锁死急停按钮,如无用电需求,需 电源。

,任何生产用途的工业溶(助)剂,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将剩余放到指定的溶剂存放点,不得在机器的发热部位或接近电器元件。

4 规范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完成设备日保养、周保养所要求的项目,务必细致到位,不应付差事。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7,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

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

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

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扩展10)

——车间工装管理制度

车间工装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部们发展,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生产部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由上级指派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更换工作鞋或鞋套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闲坐聊天,听歌,打瞌睡等行为。

  5.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派。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由领班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交由物料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分别放入塑料箱或产品外箱,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来区分物料好坏,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必须做好交际协调,并将出借物料、工具、半成品物料进行登记。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清理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技术人员每周应对工具、设备、夹具进行检查、统计、维护等保养工作,并对损坏的工具进行维修(保险丝熔断、设备电源线断裂等可被观测到的损坏)。

  8.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2.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留有足够的搬运位置,以便搬运方便。禁止型号、规格、光电参数不一的产品混合摆放。

  3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保存及再利用;将有瑕疵的物料分类,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4.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高于10元或数量在大于5PCS良性物料及物品,从重处罚。

  五.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

  1.技术人员应在物料到齐后订单生产前1天进行产品产前样试制。并进行上报与评审。

  2.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时应及时按照工艺指导要求对产线员工进行技术指导,指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生产主管。

推荐访问:车间 安全管理制度 喷粉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 喷粉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 喷粉车间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