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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2-07-22 11:20:02 浏览量:

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意检察事业发展道路》心得体会

近日,我院全体干警在检察长的带领下,学习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提出的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要求,以“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为基本内涵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意检察事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以及检察人员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等一系列重XX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

发展理念作为发展的基本观念和重要思路,主要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意检察事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

执法理念是关于执法的重大思想和基本观点,主要解决全体检察人员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重大问题。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事关检察事业的发展方向,事关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事关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机关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核心要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察工作才能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才能有效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社会主意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意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社会主意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转化为广大检察人员的实际行动。

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要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

“六观”、是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

“六个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注意把握的基本要求;

“四个必须”、是我们开展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完整体系,指导我们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始终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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