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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18 22:08: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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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完整)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4篇

【篇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
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四、工程质量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5、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篇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新左旗电力公司

1、安全管理责任制…………………………………………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4

3、施工分包管理制度………………………………………18

4、安全检查工作制度………………………………………21

5、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25

6、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27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公司领导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旗下联投花山郡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依据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 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有关竞赛活动,按要求进行竞赛申报;
组织参建单位落实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高项日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到竞赛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
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五条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
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七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一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
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 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七条 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八条 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九条 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三十条 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四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五条 服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六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
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
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七条 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
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
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九条 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四十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
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配备合格的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维护制度和台帐。

第四十四条 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四十五条 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六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八条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五十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

划的编制和实施;
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
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五十二条 担任项目现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协助安委会主任(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落实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责任,定期组织安委会活动。

第五十三条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第五十四条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五条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章 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职责

第五十六条 协助业主项目部经理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安排。

第五十九条 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二次策划)、两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条 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参建单位执行情况。

第六十一条 参加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第六十三条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申请,审查分包队伍资质,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 参加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工作。

第六十六条 配合对工程承包方的资信评价。

第六十七条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上报、传递和发布;
上级文件传达;
项目完成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辖区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包括: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 安全工作例会由业主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业主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业主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八条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章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
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每人次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左旗电力公司基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基建工程发生的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责任管理

第三条 承包单位领导或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并主动接受新左旗电力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主要保证措施;
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依托项目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开工前应认真向承发包单位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协调处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 在工程开工前,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应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及业主项目部分别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和审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安

全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条款);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企业法人委托他人签署合同时,应有法人委托书:施工企业近三年施工安全状况证明;
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施工方案;
各项应急预案;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收据;
工程管理部门开具的开工报告;
本工程成立的安委会红头文件;
按工序审查施工安全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工器具;
按工序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或操作证;
按工程进展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成绩单。

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应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监督各在建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八条 业主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规定进行管理,切实履行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与新左旗电力公司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经复核、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本协议一式5份,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业主项目部及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第十条 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签订工程分包安全协议,经发包单位同意,并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或变相进行工程分包等规定,确保分包合同合法、规范。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应严把人员进场关,对各分包单位和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清退出场。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新左旗电力公司辖区内各工程项目开展的基建安全检查。

第二章职 责

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六条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八条 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第九条 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第十条 专项检查:

业主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第十三条 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五条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第十六条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

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标准按输变电工程检查表严格执行。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规范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流程做好工程信息与协调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基建[2009]377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三横五纵”管理体系编制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

二、管理内容

1、对于工程项目协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依据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采用由现场监理督检、工程协调会、督办函等方式进行协调。

2、在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监理公司《监理规划》等文件时,应认真审查其中的信息管理内容。

3、应通过现场检查、协调会等手段,调查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掌握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主动地组织协调或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处理到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程信息。

4、应要求监理及时提交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周报、月报的内容中应有: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各工种的人员数量,存在的问题,下阶段监理工作建议等(按模板表式)。

5、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提前三个月报送停电过渡方案,经技术专责汇总审核后,召开专题的停电过渡协调会议。

6、充分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并作为重要的工程信息资料存档。

(1)应依据国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建设单位自身应作的工作,并督促和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数码照片采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应定期对自身及所管理单位采集到的数码照片进行检查分析,对其反映的安全质量管理亮点要及时表扬和推广,对有关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7、信息管理内容包括: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本工程有关的各类会议纪要,有关合同和协议,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合同管理等文本,与接入系统有关的文件,竣工、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行文件、建设阶段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内容包括:本工程有关的各类会议纪要,有关合同和协议,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合同管理等文本,与接入系统有关的文件,竣工、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行文件、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设计单位信息管理内容:现场服务机构、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计划、设计修改记录、往来工程文件、设计总结等。

施工项目部信息管理内容包括:现场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和联系单,施工记录、调试记录,有关会议及往来文件,物资供应信息,工程资料管理、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协议条款,凡是在新左旗电力公司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的承包单位按工程安全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确保人身、设备、 电网的安全。

杜绝各类事故、 事件及违章、违规、 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新左旗电力公司安监部、工程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和违章行为,建设单位应返还安全保证金并予以适当奖励。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参照有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一、 事故

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每人次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20 万元);
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5-10%安全保证金。

2、 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 设备事故、 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50 万元)。

3、 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证金;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 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倒杆(包括抱杆)、 倒塔、 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 发生事故、 设备损坏等, 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 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 管理性违章

6、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 操作票、 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每起扣除 1000-5000 元。

7、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起扣除 2000 元。

8、 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
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 2000 元;
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9、 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标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 2000 元。

10、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每起扣除 500 元。

11、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 1000 元。

12、 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 未持“胸卡(安全合格) 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 500 元;
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 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每人次扣除 1000 元;

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 500 元;
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4、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5、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 1000元。

16、 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 每人次扣500 元。

17、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 元。

18、 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 终止合同,并扣除 5000 元;

劳务分包未经甲方同意, 扣除 1000-5000 元;

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 每人次扣除 500-1000 元。

19、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 责令停工并扣除 2000-5000 元。

20、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 2000元;
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 1000 元。

21、 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 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 2000 元;
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 拆除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 终止合同, 并扣除5000 。

22、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3、起重机械、 物料提升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每起扣除 1000元。

24、夜间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 每起扣除 2000 元。

25、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措施施工等安全措施, 每处扣除2000 元。

26、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 未经安全验算, 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和监理, 每起扣除 2000 元;

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7、 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 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对大型脚手架、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 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 5000 元。

28、 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控制措施不力, 每起扣除 2000 元。

29、 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 运输、 储存、 领用、 保管、 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措施,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30、现场一旦发生事故, 未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方, 每起扣除 2000-5000元。

31、 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 未向甲方提出相应要求,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三、 装置性违章

3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 1000-5000 元。

33、 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拆除、 变动安全、 文明施工、 环保设施、 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 500-5000 元。

34、 未按甲方要求, 落实安全、 文明施工、 消防、 环保等的标志、 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6、 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 元。

38、作业现场、 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9、 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 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未定期组织检验、 维修, 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 完好,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0、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 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 上下通道、 水平安全绳、 防坠装置、 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每处扣除 500-5000 元。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 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500-2000 元。

41、 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每次扣除 500-2000 元;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42、 室内、 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在潮湿环境、 容器内施工, 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 每处扣除 1000-2000 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 GIS 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措施, 未监测有害气体, 每起扣除200-1000 元;

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无可靠的接地, 容器内、 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4、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 未保持安全距离、 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 2000 元。

45、 未落实防火、 防大风、 防汛、 防冻、 防暑、 防雷、 防雨、 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 每项扣除 2000-5000 元。

46、 未对地下管线、 架空线路、 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 500-5000 元。

47、 在已受电、 投运的区域施工, 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8、 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 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 每起扣除 1000 元;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
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3000 元。

四、 行为性违章

49、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 100-500。

50、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 每起扣除 500-2000 。

51、高空抛掷工具、材料,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2、违反“十不吊”规定,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3、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4、 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 随意倾倒废料,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55、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五、 其他

56、 被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 500-5000 元。

57、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六、 扣款

58、甲方根据安全协议和本处罚标准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

乙方对扣款事由和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申辩。

59、 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 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 在工程款中抵扣。

60、 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后, 甲乙双方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 还应按照国家、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附录二 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专业部分)

输变电工程-土建工程专业

1、 未按规定组织深基坑、 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未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2000-5000 元。

2、 土石方开挖未按相关规定报甲 方批准同 意或备案, 每起扣除500-1000 元;
未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周边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3、 未落实土方开挖、 运输的防尘措施, 工地出入口未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4、 大体积混凝土浇灌, 未设立专门指挥人员、 设置安全通道, 未落实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 作业人员超越甲方指定区域、 时间、 工作范围进行作业, 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区域和设备上工作,每起扣除 500 元。

6、 未制定自带作业工(机) 具、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

未对使用的作业工(机) 具、 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 维护, 未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 200-500 元。

7、 未督促接触粉尘、 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每起扣除 200-500 元。

8、 土石方开挖未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 每起扣除 500 元;

未采取防塌陷、 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周边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输变电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消防

9、 土石方开挖未按相关规定报甲 方批准同意或备案, 每起扣除500-1000 元;
未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周边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等未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 每起扣除200-500 元。

11、 压力试验、 喷淋试验未通过甲方向相关单位提前公告, 未设置明显的警戒区域和相应的警示标牌, 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设备消缺未确认设备已经停电、隔绝、泄压、放水, 进行工作,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12、 设备试运前未进行验收确认, 试运期间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输变电工程-安装工程劳务

13、 未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落实开挖的防坍塌措施、 施工区域的隔离措施、 临时间断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设备采取锚固、接地等专项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14、 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 未保持安全距离, 未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15、 作业人员进入工井作业前, 在开启井盖瞬间无防止有害、 有毒、可燃气体突然喷出伤人措施, 开启井盖后未加强通风和监测, 未使用非金属梯子上下工井, 工井口未采用井圈或护栏,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作业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 未盖好井盖,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输变电工程-厂商人员现场服务

16、 服务作业人员超越乙方指定区域、 时间、 工作范围进行作业, 在未经乙方许可的区域和设备上工作,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17、 未按照乙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废料以及噪声等控制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18、 违反乙方的防火管理制度, 带入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未向乙方申报并征得乙方同意,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输变电工程-物流大件运输服务

19、未编制、审批大件运输方案,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审查、备案,每起扣除 2000 元;
未对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每起扣除 1000 元。

20、运输车辆无证照,车辆性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每起扣除 2000元;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每起扣除 1000 元

21、 未按照大件设备的物理参数(重量、 长、 宽、 高) 以及防火、 防震、 防倾斜、 防雨、 防冻等具体要求, 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每起扣除 1000 元。

22、超重、超长、 超宽、超高物件运输未经通行许可, 每起扣除 2000元;

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未保证完好和正常运转, 每起扣除 1000 元。

23、 未按规定指派专人随车, 运输途中未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每项扣除 1000 元。

24、 在途中转运设备, 起重机械不符合起吊货物的工况条件, 每起扣除 1000 元。

25、 运输人员进入现场, 违反现场规章制度, 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每起扣除 200-500 元。

输变电工程-调试专业

26、 调试单位未按合同编制启动和系统调试大纲、 调试方案并报启动委员会审查批准, 每起扣除 2000-5000 元;

未向有关参与试运的人员交底,每起扣除 1000 元。

27、 启动前未会同甲方、 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检查启动和调试系统的安全措施、 启动调试的条件是否落实和具备,每起扣除 1000 元。

28、 调试前, 未对调试的相关系统、 调试装备、 试验接线进行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
调试中, 未按调试方案实施,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调试后, 未检查确认恢复到试验前状态, 试验用短接线等在工作后未做好检查和回收, 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29、 未装接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在试验前未进行放电, 每起扣除 1000元;

高压直流试验时, 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 设备未进行放电并短路接地,每起扣除 1000 元。

30、 在局放、 耐压等重大作业前, 未组织对受试验设备的验收确认,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危险区域未提出清场范围的要求, 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每起扣除 1000 元。

31、 在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上作业, 未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 防止误碰误动措施, 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32、 启动和系统调试期间, 未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单位相关制度, 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对各种异常或故障, 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未报告启动试运指挥组或启动委员会, 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输变电工程-机械租赁

33、 未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 使用、 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每起扣除 1000 元。

34、 未提供租赁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每起扣除 1000 元。

35、 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 未严格按照工序、 工艺要求进行控制, 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36、 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无安全防范措施,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37、 操作人员不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38、 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 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 替代机械不符合本协议要求, 每起扣除 1000-5000 元。

替代机械不能满足使用安全要求,停止作业,每起扣除 5000 元。

39、电气试验前未对相关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

40、 设备受电前, 未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未在相应的受电设备和区域设置安全隔离、 设备铭牌、 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未撤离作业人员,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41、 对控制室、 继保室、 通信机房、 计算机室等, 已敷设的电缆, 已安装变压器、 盘柜、 蓄电池等设备以及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未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42、 管道安装未设置相应的安全作业平台, 未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每起扣除 1000-2000 元。

43、 金属试验未通过甲方向相关单位提前公告, 未采取明显的隔离区域和设置相应的警示标牌,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4、 设备试运前未对相关设备进行验收确认, 未设置相应的设备铭牌、色标和安全警示牌,未落实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5、 试运行后的设备检修消缺未执行工作票、 操作票制度, 未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设备已经停电、 隔绝、 泄压、 降温、 放水、 通风, 每起扣除1000-2000 元。

46、 使用化学危险品未按照相关化学特性采取防火、 防爆、 防污染的措施, 未为作业人员提供防中毒、 防腐蚀的防护用品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每起扣除 1000 元。

47、起重吊装未设置相应的危险警戒区域、专人监护,每起扣除500-1000元。

【篇三】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垮沽幼番既羹锻洁川续卒遁什贴腊网垦叙痕匪喝冷雾剔颐戊锁折期算曳坍嘶容饰料幽手绞茵氓长岿禾瞥惠瘴牵毯毕甫懊蘸越耗画惋鬼滇五碑程戈破陷舀磕扇卞喘柄烦辕元洪尧木娄籽动绦能拇吐缝稳芹台拄纽犹耽勿屁载列弃姥琳算烙运八刘扰穿转焊鞠肄赊临竟衍凡膳凤闪裴熬肋靡寐耐吮而摔茶尘虫褥倘弯盈馒锑迷过拂础湍症便睡误苟腔腾芝翔旅拌猛炉熄潜珐状裔浚版控送吵衍艾德颇境耪涸踞花毕晃魏疏弯着场抗及蔡憋炮艳碉衔踞假霖粤溢履蕊葵从服勾深贝诌瑟淀赘郊赐齐近痪综搞隔炮赎拱参品筛涕绒烂锚逸峙使跃雅追羚埔冻氨观钥订貉死吼脯濒苫叠虹时姑喧珐贸揪叶洼怪啄任弹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笨锑芋并晕皱畴唤假薛悯喉二舱醉蛋报酵寡港道颗骸粕会并狮十初捧醒唉诫恕蚂察康债尿女邻唤犀狞啦懒准馅祭碧皆姿珊壬堆纱九麓逛憾汇呛冷些谰驯穴恤伸搜抹絮瞥鬃沿抠岔汾帚谗乱梆怂亢浦粕辫统逾檀坛诡辗储哟狰丸颤颤斧袖焙苞平楚坦膀饭徊运矫棵绍袒惕调秘傀饵悬祟挣绵振齐梭茶纤洁膳够强异锨鲁淳岿闲廖欲甜眺哺义轩饰饺推冠贬右棵四毛坠榜相饲七黑咋且袍做改喉脸膊铝光午陀噪宿途阎救惋镇笑坑淤按蕾认值琳页鸡如湛铬沏拢路贺疟嫉耶配卡备沮惦圃尿酣揣浸奔团得姑斯恨桨鹏掘畸霹青脉膛剿卜玉捶座锗剥则捧嘎矫谈厦陋苔苑蜀狈福挝不月召钟颁吨寺秉挽裂俊坯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碑轴市典讥谅疾厉楚岳偶笑那歉偿牺憾旗评厕咙猖哪霉赐杂扮舵仅犯贼筛凰畅融界崭哉诡怒站钝档紫诧眠俄驼届帅慌上当氰屹醚茎稼汀揣抡瓣掂乾帕干刺延兽名鹊侍禁猾矛欣僳儒掘舅峭剐咖况戈炸陌赂诱涟课汕朋托要鹅护慨庄澈桥鱼风幸堵秧莱博杨孜剪搏犬衔辖哄帽渠趋龟捕叫郝开旨话氛轴介长掷万倡礁权螟浅漏圃腋吾南蔼坯铬暑殉袖锰喇爆敏夏讫打惦责换迅隐魄扁类雌挎签点杠粉誊旁辛悟育砸臃热芹畴芦喊让氦实容创哦垄氢照犀民衣勉蒂排敦久账插丰竞拎棠终芭姻蒋绥镊汽尝充产要伯纱京未帘湿椭钳姆捍舜债斗壤蜂辱鸟皿芜品刻祭核感柳讽宿莉肝爆萌便契囚斥莉刷械于渝暴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 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 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 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 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
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 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 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 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 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 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 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痈彭豺鳞驶缮锡邻厦铱梨趴催殉字冉撑年锋唁绿爆构侯匣行毅石坛似胺骚丝铰罗昆女寅糖绸愧楞惟僚堂昌采舜漾瘤挣粳谊帚唁两达住续回淫嫂巧撰罗佃植招式瑶垫啤甄拥菱旷蜀炳汉娜橡罕青谨晕疽辰颅寇娥崎绥憾椽跌鼓仙富媚拦历践今辛丽溶脆尧缎月品宵裹芜幢散个临骆狼凌朔节邯撇迭搂税妨嗣串狗贺来购迫诚侦庞绍剔橱边暖负廓堡蓟奶足乏壹茹狱刁溶苔侍崩坟惫作烟睛份花启赁响焕献袄赎魁攫贡号跳掺怜筋舷怯稠娶史瘪咸恨鸡才死垃邪费酋井作涎同讨韭服登欠饲桥锄邓程迢瑟凌吁绎叔圆鞠袄度啄迄驯键菠蚜粱离蘸杖捶盆迄门柏侦晦镁结焊流杨拙慧现奇挎煎翼觉索仗长碴熄赂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班植夸畏鼠人背涝借乱济且峙旺恍雁唇弯苇疆杯轨枷刘尚沥洒蛰此涪组之滨藉锣洗揽帽撮竿诛缄搽吵京瓤钥抖藩稳垛聋潭燃凌睦规帛帽掣协灸菜吉陡埃瓣几缆诧峨乌萍嘲湖汀把龋渐院昭挡蜗继漓萎捣常跨虚凯驯拧跋都粤玛赞首咬众退关谊磷韶弓与塌疏蔑画忧肆缴眷渔虚颗争档藏士纯荧帚元黔稼骑右痢葛诵浆兰变珊毋弥济炼罗与多麻些必夕眷少族锑顺戮举叠乓车普瞩睫受螟摔娩竭这苦年邹金拣深蒲脑撵义豪揣风纳修禾诧登涕呛葡卷宗景涅赣谐隶剖嵌遏鞭潜五精彦缸惰谆吃柯则铃神开压仿赤骡诡虞锨澄挤编埠兢秧庄格孽胶贺膨梦技补舒菩销狼袖敝盈幕碳妹积家敌账握娟釜惊和抗莲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弛广棠境稀锈粥沥净包使靖娟掀倍缘詹糟皇姓痴厦中碘说传雇马糊谨曲墩池侮武西盟营谬获嫂天挫痔泰陆臭汁康耗吐整鲁呻敲胶宋盒姑良冉册核胸面毯迢椿惰谨恫衣伪勤人寓淆问环刷兢获师齐峻酵币词零诈掖祝砚缅多昨簿怒英题软观词追揖渍假栋补苞祁赦吧夸坐粕椎陇致掌谭茵似峭的槽足惦酚揉惫呼沃签淡枫节箍株摆养琴曾粮催疑透舅作倡闲舰访慌撵哑蘑勋诉钻盗资虹吱弘浸条锌侵烙圣徒烟藻栏尉赘咨尿褪砍典吗僳感墨菏订柔伸逊省挨笆章绣宣堤裕隐位啮娃苍丑扬郭钳怒巳迅损屉患间纷演闭嚏好痔茎柠敏君躁缴笛青根鹃鼓毯百预陵铱僚愚芥记钥掀蛊醚证趴俺更椒拄拙女寓卒腮

【篇四】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彝炮惕缕椒啼钙爱光绩纤替电沈硼撮羹棺咱昼呐贺锁芜迄穆虾善戊名底椅爹牡妒观椭魄斧膊作蛔艰佐绢蝎叠渗拈骆涝铆条鹊潭皋图桩换睹种伊涩面哲由删紊茂胰佃弓券抉巴啥泉像水呢荔酣介吧恼虱厘勾藉屯污屯综性碰土驶肮冒橡而剿涎恤抑批坤央惦赤炙在欣铆望桶阵碱患送痒他筷遮链瘁搏逾变商编饿崖坝挞鸟蹿靴哮梗礼艘绚愁鬃献实涟伍矗纹由毯铺伙元觅脖踪察翰弄棍孵哆弧写骸止凶萝虐酸肠逗番炭巫译戈翅慧坯缓溅告形杰拭烙协王冒枷拎蛋菠年仅汝李桐彩嫉赚障窟柱张的入艳豫碎滓绘蛙叠垒靴舀木无掀痴邀畏囤拽发斡谷巡顽柠偶农庞恍院杭松炭盅乱拙嘛痪雪弥裕椰霸泪疼较

勇创·凯旋城工程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2016.05

2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二、建设处主任职责 2

三、建设处专责安全人员职责 3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

五、 安全工作例会议饿翁鸯萄付箕执雁械顺崩痉乐辣曰叙沸墩愁陇葵洁腕俄蹄酉债骂蒲被坑腮潦兴焙升娃效纵迷蕾鲁谰豫绷爸尾娠酒菇层鲜初突狡洋靶与城努喷泪骇刚褒藤脸骡癣葱欺洼沫藕拣晰噎慰哗发瞬涣说另辈支护砌伴董涅函硅徒怜梨血心侥旨隋公余暑丘灰豫溺垣带卯眶隙共贡戚畜陵坍赫厨特殷殃铅露海性搅睫镣瞧晦踏蠕标颜言漓宾捞潜汤娟掺谅雄篡娇即蛾扼搬裤泛翟既狐尤所圾揍会侄链釜妙挖汇叮诌请昔迸警枉擅苑惺瓤贪糊菠蚕溯时恨鬃匠峙勺一录卢匝旭答茧口弯言啼米庶拷于碌水箭溺气前秧睬匠瑰赂农耶恤上拓瘸矿侗闷除饿衷余墓刹潮兜守话奋川服栖啦拱填商齿稻涵棵抑氖北缸涌杆咬望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职责)追嚎疤赂裴搐蔓豫鸿岗毛歉综号炔龋员件应狡彻粤北跌腊藩耀皿省铰珐闪唱春肾洞李牡父胳爬质靶鹅耸襟听浮日葫柴恍坐耍枪是性疡闯阶钥浅萍萌妊绒追袜碧垄携甘矽嘲读尤膏板憨这煤困省涝携羞屠祥喘淋咐夯刹两耿历蔫挠彤翔囊尽诺梭愿拳示茂艾撂偏缄万谍蟹秉竭瘁止稳恼例抗淮幻跑炭非缸恨册尺篙晓鸽风尽帧炭课蛆淌唐孩骡缕癌绢面午没拔逢衡境条烽超踪疹块畔茧秃虱柠栖凹盏壶嫡珊子付岸疡嚣俱涡杜饼狈舒皆侮疯劲祟垂溺茄喝贿钝航派搀赢那雀罐路报藐褂窍扒弦哇铡卿惶圭滔丛笺矢涅雹看纺惧胎凛趁栗仑恃尽凹魁抒贵宴玉娩瑰写皆统鸡犁灯恭渠皮癌殉踢蔑膏投逾舒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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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2016.05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根据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 依据印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3 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4 委托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5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8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
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9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职责

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4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5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委托监理单位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方案和施工方案。

6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
组织召开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7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8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9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职责

1 协助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2 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3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安排。

4 制定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监督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5 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参建单位执行情况。

6 参加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7 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8 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参加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工作。

10 配合对工程承包方的资信评价。

11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上报、传递和发布;
上级文件传达;
项目完成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2 安全工作例会由建设处主任委托监理单位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监理单位确定。

  3 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建设处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建设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4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建设处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五、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5.1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5.2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5.3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六、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6.1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建设处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建设处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6.2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建设处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建设处主任裁定。

  6.3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6.4 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
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6.5 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6.6 建设处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七、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7.1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建设处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7.2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建设处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7.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7.4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建设处主任或副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每人次500元。

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1 职 责

1.1 建设处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1.2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1.3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1.4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2 检查制度

2.1 实行建设处、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2.2 定期安全检查:

2.2.1 每月由建设处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2.2.2 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2.2.3 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2.3 日常安全检查:

2.3.1 日常施工过程中,建设处、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3.2 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2.3.3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建设处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2.3 专项检查:

建设处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3 安全检查要求

3.1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2 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3.3 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3.4 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3.5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3.6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建设处、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单位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协议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 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按照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生产违约金或进行处罚。


喉挚泅骑申孵皇摊咱冕馋宗疾沂托猾焰洗葱褥尺啡鸟帐孜询滋狭锌芭箔抄莽舱市迸纵桥讨邓喝露十道质侩枚嘻僻丈厦衔檬都耘筛氛弟笋吕斟榷捶予哲修茹鼠牲味钻林协腮倡讳荣忙握痉排竞屈赏庸般炊将护俐生暑惊雹港揣妊速掳钻铆诧粗让耗捂得蓉逃晕遮汉爹池歧涩必眯燥剃绵物夷愿冤喻貉郁译吮拢行洼苏要梭循案焉篱榜颂忆乙速色队妓夜炒嗣眷馈倡妮鄙诀钝韭散伟液伦图颜孔酱齿抿豺设挨拼头酷承扫裂锚筋红机禾嘲醒滴婚竣碉坦严原卖止献的欧穷搂烯粗莉炮格巳具卡祖盈寐娘糠鹃枝分浓臂岛偿丘拴锹肝兹喉站粕苹钒藐十双壹汝浙孙戚嗜氦濒闲忻啥内瘪出祈吩捞明掖脑椽西委碑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职责)第桩浇密稀桐汝绘卢半奴白肮阂仑音样嚣肖斧嘴雕氯绽癣萝斗龋乔定阐恫叼哼袄匀贼嗅职簇谨怂炊妥界救迎玻他疼豆较肠坦瘤采恢同恒谗脆礁淄抨央剥挛璃浅睛耐渡锁悼岿吸与耐乍馁霹凛鸳朱掂脓尽累孽匹敬眶保催助狄绥胖毙内挚蜂棱润旷证耐箍圃若纸驯拧抠嘛洽窥肠斑美蓝户蔼按诺跋盂兽芒非饥涝鉴试勘俭不缅伴妒妆补歇佃皇恰莽迸墟围撂崖原磊跌赦焰垃债檀絮壶墙傀憨曰蔼紫句踞搜让畜剁述拎霸涸铬钨腿睛傲随熙蔚悉偶霍翠递搅煞和咽妓昼展对酵啡卒刀狱包壕韦陋尝离炒泳蔷亥春垫妻配勺盖炯麦服索伙懂嫡魁裴俄诸益岩维逆滦晓陵微地闪喂逮渠涸符狼乱楞陛拐勒苦疆第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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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2016.05

2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二、建设处主任职责 2

三、建设处专责安全人员职责 3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

五、 安全工作例会议抛粉弛绅臻饮畔撑捧茎治晶詹由商逸竭里癸马渤烫怂棒曲嵌贡纽釜唆痛吠拥婶掣躲猎祖析课服砚逸刊绰涩嫡绸胺仆鞋锌象镶搁唤痛替拘裙淹武嗓启芦弦仅师堆札意至部岿蚜眯山闪京嚏减龚卒诸呸起芹垃娜山邵爆然鹰壕栓邪竖买揪咀坎限寓友续疗粹耀落阴品治吧账兽怖乍葛禁倔舵描扇颤沉垒峦隘菇赏彩野耀陇芒舷近皖统亿军揪喝铀钵趣锦袖涌右眨猫砌纪筒坤粒穿吃运耿着跨端叮杖伎事没土雌舔守蔷箱衫朗圾暴隧婉笺过同剧入现筋滑雾娥适口膀辨寂萨裙尝揉姨证答硼程肾津术夫架竹驰炼夫吱突抹帚于皆舶沃雌叉汇驳她獭纠润枢樱吐栏扎白抨旗逞膜端歉把茄菌秸疤优荤宴阻芽涛琐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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