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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时间:2022-05-21 10:25: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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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5篇

第一篇: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浅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9-064-01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的课题。破解这一课题,对于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用系统推进的思维,坚持惩防并举,自律与他律并进、求实创新的原则,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

  关键词 不敢腐 不能腐 防微杜渐 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
欲如水,不遏必滔天。贪与欲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惩治,党将失去群众的信任、支持与拥护,将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形成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贪欲构成强力震慑,是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根本途径。

  (一)坚持有腐必反,根除滋生各种侥幸心理的土壤

  敢腐在心理上是心怀侥幸,诸如有靠山不敢查我、问题小没人查我、手法巧妙查不到我、出逃后找不到我等等,要解决不敢腐的问题就必须根除这种错误的侥幸心理。要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

  (二)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对贪腐的常态威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连续打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的道路依然还很漫长。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只有一丝一毫都不放松、一时一刻都不停顿,坚持不懈地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强度,才能消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感到时时处处有监督、有压力。

  (三)坚持全员参与,形成威慑范围的全覆盖

  腐败问题涉及各层次、多领域,情况异常复杂,没有全员参与难以形成无缝隙的威慑。要以建立健全反腐责任制为核心,突出落实直线责任,形成“管工作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度和流程,把权力牢牢地关进“笼子”里,着力构建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谋私用权。解决管不住滥用权力的顽症要有创新的思维、系统的思想。现存的问题是在旧系统中产生的,不创新解决不了问题。要用科学系统的思路和方法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做实风险识别与评估基础,确保权力之笼疏而不漏

  ?L险识别指权力失控将带来哪些风险;
风险评估是指产生的风险危害程度。只有风险识别无遗漏,对不可接受风险心中有数,才能依据风险制定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强的防控措施。

  (二)科学授权,适度制约,确保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授权要本着风险可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科学分配权力的重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符合性审计、违规追责封闭式的循环体系,形成制度制约、程序制约、组织制约、追责威慑,把约束滥用权力之“笼”关严。

  (三)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突出监督重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身居要位、责任重大、权力相对集中,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防止“一手遮天”。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

  (一)修好理想信念长城,拒腐朽思想于千里之外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毫不放松地加以强化。强化要贯穿于干部的培养、考核、使用、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内外因的相互作用使领导干部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

  (二)算好违规成本,系牢廉洁“安全带”

  充分利用好案例资源强化教育,算出违规触电后个人各方面的得与失,悟出权与法的关系。告诉这些人什么事不该做必要,但对这些人来说大道理他们懂,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告诫他们不这样做最终会有怎样的结果:政治上断送了生命,经济上赔了夫人又折兵,家庭上留下了世人唾弃的耻辱和压力,精神上承受着台上与台下问难以想象的巨大落差,感情上面对的是众叛亲离的现实。要反复讲,要讲反复。权力大了容易忘乎所以,误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失去约束的权力很难有如履薄的感觉,常常敲打一下会促使其望望触电后烧焦的尸体,增强触摸高压线的畏惧感。

  手握戒尺、慎初慎微,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法之心,常祛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这样就会系牢了廉洁自律的“安全带。”

第二篇: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调研报告:形成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在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治标毫不放松,动真格、出实招,“打虎拍蝇”,为治本争取了主动权。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关系

“不能腐”偏重于强调客观事实,是因为法律完善、制度健全,而使权力没有腐败的空间。“不想腐”偏于强调主观认识,是因为权力主体道德高尚,严格廉洁自律,有腐败的机会却主观上不想腐败。“不敢腐”则介于“不能腐”与“不想腐”之间,属于在客观事实作用下,主观认识上的反映——在客观上具有“能腐”的条件,在主观上具有“想腐”的念头,但迫于外在的压力,缘于内心的恐惧,而不敢为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一方面,客观上“不能腐”能为主观上“不想腐”的养成创造有利条件。外在严密的制度约束,不断挤压权力腐败的空间,理性的权力主体会考量腐败成功的几率,权衡风险与收益,如若风险过大得不偿失,就从被动“不能腐”转换为主动“不想腐”。另一方面,“不想腐”的主观动机会使“不能腐”的制度效果更容易实现。制度设计再好,也不可能尽善尽美,掌握权力而又想方设法腐败的人,难免见缝插针、铤而走险。而源自内心的法治信仰和廉洁信念,能弥补制度的不足,相得益彰,同向发力,在律己的同时释放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用数学的逻辑来看,制度约束的“不能腐”指数与个人主观“不想腐”指数往往呈同向变化的趋势。“不敢腐”则取决于主客观双重因素。如果制度没有刚性,缺乏约束力和威慑力,腐败轻而易举,那么敢腐败的人会越来越多。如果社会道德败坏,歪风盛行,敢铤而走险大搞腐败的人也会居高不下。因此,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强化震慑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二、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

(一)“不能腐”。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因此,建立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监督,使腐败分子不能轻易得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要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对官员特别是主要官员的监督,建立全方位的权力监控系统。在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基础上,对权力进行合理的分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可有效遏制权力滥用,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当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治本系统工程已启动并且通过修改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 “不敢腐”。惩治腐败是有关执纪执法机构依据党内法规或国家法律,通过查办案件的形式发现、揭露和处理腐败的有组织的活动。严惩对于反腐败虽然不一定长期奏效,但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威慑力,为治本营造好的社会氛围。要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敢腐:一是必须通过加大查案力度,时刻地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其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二是必须培育不容忍包括不正之风在内任何消极腐败的社会大环境,在打“老虎”的同时狠拍“苍蝇”,针对利用职权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金、买官卖官、刁难群众等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其发生的内在机理,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成效看,当前已形成令官员不敢贪的局面。

(三)“不想腐”。在大多数情况下,腐败的发生是某些官员在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作出错误处理的不良后果,反映出其价值观念的异化或扭曲。要正确把握某些官员可能会出现思想行为蜕化变质的根源和轨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促使公职人员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把腐败视为可耻行为而非生存手段。当前中央的反腐改革意图,就是拟将教育与逐步提高待遇相互结合,从心灵深处促使公职人员不想腐败。

第三篇: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有效机制探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有效机制探析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长期艰巨的规划,需要全党全社会一起努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在党中央的重要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反腐败工作上的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的提出,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践的深化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及类似的观点在党的十八大之前就提出过。有的侧重于效果,比如,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能力,做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有的侧重于防线,比如,构筑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防线;
有的侧重于机制,比如,建立“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深刻分析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随后一年反腐败的进展使全党深刻认识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总结反腐败成功经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贯彻“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的精神,遏制腐败蔓延的各项工作实际上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逻辑向前推进,持续强劲地纠正“四风”,大力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不敢腐”震慑效应初步显现。在深化认识、把握特点的基础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的提法作了微调,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王岐山同志撰文指出,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这样使“三不腐”的提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有力。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直捣腐败行为的发生机理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我们正处于腐败多发期,中央反腐力度空前。从审查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看,强的腐败动机和低的腐败成本是腐败发生最直接的原因。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留给我们的宝贵遗训。作为执政的党员干部,人人皆有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危险。李纪周之类之所以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从动机来看,主要是看到别人收钱送礼、干坏事没出事而心怀侥幸、胆大妄为,以至于官商勾结、牟取非法利益。胡长清之流既敢腐败,也能腐败,用他的话讲,“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恶劣的政治生态使好人不能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了反面。“有腐的危险”加上“有腐的条件”,再加上“不得已腐”的推波助澜,使塌方式的、系统性的腐败一再出现,触目惊心的情节不断挑战人们的神经。但也要看到,在我们党的队伍里,有很多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的党员干部,即使“有腐的条件”、“有腐的便利”,也能独善其身、清白做人、奉献人民。比如,革命时期的方志敏,和平年代的杨善洲、孔繁森等等。“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在研究腐败发生内在机理基础上提出的有效对策。通过形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就是使执纪执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发现、揭露和查处腐败,使违纪违法者在政治、经济、精神上付出应有的代价,加大腐败行为的成本,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使有各种轻微违纪者收手收敛。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就是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使腐败分子不能轻易得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祉。形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严于律己,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一个力求标本兼治的过程,也是对反腐败工作的长期规划

  中医治病,视病情辨证施治。若标危甚急,不及时解决,会影响本病的治疗,甚至危及生命,则应先治其标,等病情稳定后,再治其本病,这就是“急则治标”。若标病不急,应找病根进行救治,这就是“缓则治本”。若标病与本病都很重,治当标本兼顾,收相辅相成之功,这就是“标本兼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治标和治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形势决定任务,首要的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指出,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惩是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逐步实现“不能”。反腐败最终要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真正做到使之“不想”。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斗争是一个标本兼治的过程。“不敢腐”是治标。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在“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铿锵之声中,从中央八项规定“先禁其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从严治党内设“高压线”、外念“紧箍咒”,正风肃纪与铁腕反腐强劲激荡,持续“高压严打”所产生的强力震慑,使得“不敢腐”已初见成效。只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形势才会向有利于治本的方向转化,治本才有前提和希望。“不能腐”、“不想腐”是治本的两个境界。反腐反到深处,是制度、管理、监督的博弈,是文化的对决,是信念的较量。“不能腐”是治本的较高境界,“不想腐”是治本的最高境界。因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长期艰巨的规划,需要全党全社会一起努力。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关键在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能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直接关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形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项任务还相当艰巨而繁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时代担当,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在遏制腐败蔓延的过程中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要以惩促治,在深化改革、刷新吏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过程中,逐步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要坚定党员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最终形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党员干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重要保证。(孙志勇)

  链接·“三不腐”提法的由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三不腐”的提法作了微调,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第四篇: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形成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问题研究
作者:孙政
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2016年第03期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易滋生腐败的主要风险点、滋生腐败的原因,并对如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反腐败;
自律意识;
有效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常态下,科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预防机制,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人、财、物、权各个方面,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下面就如何形成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易滋生腐败的主要风险点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力度空前。

        2015年12月8日检察日报刊文指出“一把手、身边人、党组织失职、公务接待、会所、圈子、兼职、小金库、婚宴、特定关系人、礼尚往来”等11个易发腐败的风险点,并列举了大量案例。“有腐败的危险”加上“有腐败的条件”,再加上“不得已腐败”的推波助澜,使塌方式的、系统性的腐败一再出现,触目惊心的情节不断地挑战人们的神经。

        从最近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看,强的腐败动机和低的腐败成本是腐败发生最直接原因。8起基层组织负责人受贿、职务侵占、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等典型案例,客观地反映了个别基层组织负责人没有严格要求自已,没能以身作则;
有些组织法纪意识淡薄,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甚至出现上下同心、配合默契,使本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变为可能;
个别地方出现“一锅端”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第五篇: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如何做到“不想腐 不能腐 不敢腐”

一、关注人性,有力构筑“不想腐”防波堤

1、合理满足党员干部基本诉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们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最基本的人性。在权力运行中一味的强调人必须讲付出,把所有的人当圣人,是不科学的,更不是马克思主义应有的唯物观点。而当前困扰党员干部最大的两个问题是,没有合理的薪酬激励和向上晋升的价值实现机制。在反腐的制度设计和机制运行中,对党员干部合理的、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需求应予以满足,使之对有归属感、成就感,这是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对“人”经典论述的精神。

2、思想教育以信仰教育为根本。信仰不是虚无缥缈的说教,不是言之无物的煽情,信仰是对心深处理想信念的执著,是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的敬畏。而每一个腐败分子无一例外信仰缺失,要么迷恋于权力,要么执著于金钱,要么沉迷于女色,要么三者兼而有之,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却是熟视无睹,随意践踏。思想教育,必须要以信仰教育为根本。在选人用人上,必须讲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先选用那有坚定的信仰,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人。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加强信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自己的选择,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铭记于心。

3、不让老实人吃亏是最有力的激励。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往往导致更大的腐败,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是对老实人最大的伤害,老实人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的人,这些人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勤奋努力,不察颜观色,敢于负责,勇于争先,锐意进取,不畏首畏尾,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不计较个人名利,不跑不送,不找不要。老实人是干部队伍的主流,也是推进事业加快发展的中坚力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是对老实人的最大支持,弘扬了用人的正气,袪除了用人的歪风,投机钻营没有市场,是最有力的激励,是最好的反腐形式。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风气的最好净化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稳定的社会生活物欲横流,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私欲膨胀、社会责任感丧失,腐败充斥着社会各个层面。官风是民风的投影,争官、跑官、买官、卖官;
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屡见不鲜、禁而不止,为官不正、不廉又进一步使社会风气败坏。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是当前社会风气的最好净化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也会进一步净化每个党员干部的心灵。

二、立体推进,精心编织“不能腐”防护网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现有制度入手,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畅通群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1、狠抓落实,严防执行制度走形。现有制度体系是经多年的反腐实践才建立起来的,但在反腐工作,有些制度却成的摆设,执行时变样走形。如选人用人时,虽然我们有推荐,群众投票制度。但有的单位,却不当场唱票,最后候选人的确定由少部分人决定,投票只是个摆设,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群众意见很大,损害了选人用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成了腐败高发区。我们要以现有的基本制度为基柱,纵向到底,深入地层,严防执行制度走形,有力支撑反腐防护网。

2、畅通渠道,妥善引导人民反腐。腐败之所以是党之大敌,是因为腐败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威胁着党的执政基础。共产党是建立在百姓中间的,最好的监督员不是监督部门,而是基层百姓。党员干部服务百姓,干得好不好、清不清廉、腐败没腐败只有百姓最清楚,也只有百姓说了才算。要加强老百姓的监督力度,为老百姓的监督提供各种有利的条件,如“两会说吧”、“民声通道”“反腐信箱”等,要横向到边,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让百姓特别是来自基层老百姓吐露心声,这样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党员干部,做了什么事也逃不过亿万老百姓的眼睛。在这过程中也要通过法律安排使无中生有、恶意污告、借机整人等消极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3、合理布局,创新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整合现有纪检监察资源和力量,不按行政区划一级政权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配置,在省委领导下设立大区纪检监察局,或设巡回监察机关,消除省以下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干扰和影响。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人员、经费等实行专项管理,并通过网络报纸等进行公开,公开接受评议,从而打通人民群众对权力监督的通道。创新纪检监察管理的同进,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体制,防止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凌驾于其它部门之上特权阶层。

4、防微杜渐,实行反腐预警分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的发展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要防患于未然,要把腐败的打击在苗头初始阶段,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真正做到治病救人的功效。

三、依法惩处,从严打造“不敢腐”高压网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杀一儆百”,免职的官员永不再用,对犯罪的官员要严肃处理,从严惩处,不能让官员有侥幸心理。

1、严厉惩治腐败,增大腐败成本。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形成高压震慑,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就能够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2、提高惩处效率,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3、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4、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着力找准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履行职责使命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回应职工关切,注重找准和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提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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