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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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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博乐市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方案

博乐市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
博乐市交通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目标,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业务工作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1、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并组织实施。

3、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落实。

6、履行监督职责,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一至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确定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效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

四、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经常教育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六、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党委、市纪委写出工作总结,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

博乐市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博乐市交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公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州交通局《博州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博乐市市委、市政府《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关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依据交通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公路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公路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

三、工作重点

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房建绿化附属工程以及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自治州交通局和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下旬)。召开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完成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10年5月至11月)。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自身所管参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1、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查找突出问题。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深入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经营理念是否正确;
经营活动是否规范;
内部机制是否健全;
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

    3、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对照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

5、及时处理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识态度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6、严肃查处案件。建立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之间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单位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问题,及时予以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规章制度。围绕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工程建设关键环节,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对在专项治理中反映出来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

    2、深化体制改革。开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代建制试点工作。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公路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职能,规范行为;
加强行业社团管理,完善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充分发挥社团对企业会员的作用。

3、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
健全内控机制,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公路部门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

2、开展三项教育。一是开展正面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加强以诚信为本的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纠正错误经营观念,形成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良好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二是开展制度教育。在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当前全国已经查处并曝光了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威慑力。

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三是要建立保障机制。在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4、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博乐市交通局开展治理工程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交通局《博州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博乐市市委、市政府《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市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
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
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
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
坚持自查自纠与其他工作相结合。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等主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12日到10月底,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专题上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房建绿化附属工程、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
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
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
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业主或业主代理要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勘测设计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施工单位要查找在租借资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行贿和受贿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监理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5、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
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
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
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

(四)建立工作联系点。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选择一些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使联系点成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示范点。通过对联系点的个案剖析,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进行探索,总结提炼出工作规律和有效做法,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见的解决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榆林市第七小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当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正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初步建立与我校长效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局面与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2、建立制度,规范管理,为构筑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奠定扎实的基础。

    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使党风廉正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渗透。

三、措施与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全面贯彻落实《榆阳区教育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围绕教育体制改革、教学质量提高等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

    1、充分发挥宣传栏等媒价作用,宣传反腐倡廉成果和先进事迹。

    2、在教师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在学生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3、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生生命成长中的关键事件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建立制度,规范管理,为构筑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奠定扎实的基础。

    1、加强学习(包括学文件和制度,观看电教片,接受教育等),不断规范行为。

    2、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经过集体讨论,并按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教代会、学校公告栏等。

    3、学校党政负责人作为学校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责任意识,不仅与上级党委签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还要做到对上负责,对下把关。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学校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使党风廉正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渗透。

    1、坚持党员自我教育和从严治党相结合。改变多种传统的方法,采用党内互通式、讨论交流式、民主评议式等多种形式的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每年至少一次)并写好学习体会。

    3、开好民主生活会。

4、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作风和行为,要求他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

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事活动安排:

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培军 贾世荣

副组长: 席世军 高志军 蔡世东 刘兴林 谢峰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榆阳区教育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奖励与惩处相结合;
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第三条  要把实行党负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与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科研等其他业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五条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担任,领导成员由党支部、校委会的主要领导同志组成。  

    第六条  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讨论关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的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组织关于党负廉政建设的精神,制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全校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责任制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的领导,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七)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八条  学校党支部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和安排,制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检查和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学校党支部、校委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模范遵守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九条  学校各中层行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下一级教师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参与组织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检查和考核、

    督促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模范遵守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管好家庭成员和下属,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及时发现、解决本人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每年至少一次向领导班子报告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结果,向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条  学校建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每年第四季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情况以及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将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以前,全校各中层领导成员应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测评,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尤其要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反映。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榆林市第七小学

2015-4-13

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要,那么关于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一)

  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提升作风建设,强化效能建设,着眼于注重源头预防、制度建设,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为推进森林磐安建设、加快我县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一、优化服务,不断营造勤政廉政良好环境

  一是以民生热线栏目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及时办理民生热线交转办事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关注问题;对不办理和不及时办理民生热线交办事项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二是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三服务活动,着力找准和解决事关科学发展、服务企业及民生方面的问题,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快落实。

  三是以惩治腐败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人事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侵吞挪用项目资金,抵触和阻碍重点工作实施,影响投资环境,不正当交易等方面的行为,优化发展服务环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治标又治本。

  二、明确职责,不断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抓具体、各党支部及各科室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抓好班子成员年初廉政承诺,逐级签订责任书,同时抓好一把手及班子思想作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败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三、巩固深化,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反腐倡廉格局。坚持书本教育、警示教育、实践教育、典型教育有机结合,着重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法纪条规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述廉评廉和学习党章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宣教格局。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腐败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局党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健全职务提拔和职称晋升的民主推荐、公众认可机制,深化三公开一监督和林业365窗口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招投标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考核机制,促使源头预防真正出成效。

  三是突出惩防重点,规范权力运作行为。对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重点科室、关键岗位、核心环节,进一步注重预防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促使权力运作规范、透明。

  四、具体计划安排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班子于1月、3月、7月、11月份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

  3、分工负责,齐抓共管。3月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4、开展廉政教育。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2次以上,7月、9月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附后)。

  5、按照上级要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6、深化三公开一监督工作,特别是做好两个国有林场的场务公开民主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抽查、总结检查,年底上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结。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二)

  为了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创新的思路来谋划宣教工作,创新的精神来落实宣教工作,创新的方法来深化宣教工作,创新的成果来展示宣教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农村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我村实际,进一步推进我村廉政文化建设,特制订官桥村廉政文化建设20XX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群众路线为指导,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总体部署,找准定位,明确思路,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普及廉政知识、培育廉政理念、养成廉洁行为为目的,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并实践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以廉政文化为抓手,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基础,打造廉政文化品牌,为我村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求真务实,注重特色,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用三年时间,建立以科学的廉政理念为根本,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廉政制度为基础,构建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要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与家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要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来,挖掘、整合及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适应我村发展的新观念、新道德、新民风,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生命力。

  三、坚持正面导向为主的原则

  要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和示范教育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四、主要内容

  (一)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把反腐倡廉内容纳入我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根据我村实际和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教育计划,以讲党课、送党课下村组、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议事会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勤政奉公意识。明确教育的重点。以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先进文化在基层的传播,诸如开展廉政文化利用远程教育、文化共享工程,播放一些优秀的反复倡廉电影等,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把上级的廉政精神灌输到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上。

  (二)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和村级干部行为规范,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村党员议事会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提高我村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保证党员和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明确我村两委职责界定,理顺村级两委关系,完善村委会向村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等制度。整合和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内部监督力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民主议事方式。对村里关于新农村建设试点等活动要广泛征求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方式开展一事一议。健全村两委述职述廉等制度,村党政组织负责人每年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测评,接受群众的询问,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完善我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当前,要加强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集体土地征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资产、资源的评估、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严格防止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全面推进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1、深入推进财务公开。

  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公开面继续保持100%,规范化程度要继续保持90%以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评议的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存在问题的积极改正。

  2、认真做好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特殊事项随时公开。同时还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议等有效形式和手段进行公开。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的,村民委员将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3、积极推行村党务公开。

  我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凡不违反保密规定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农民群众公开的,在村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第四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政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友良

副组长:
汪金明

成 员:
李华斌 沈幼中 王应华 李斯来 张典友 岑国初 曾新峰 叶海高 李开明 徐 凯 董文革 乐小明 游良意 周保林 饶 球 周勇军 程 玲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工作大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全镇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腐败防范。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教育管理工作上台阶,确保单位风清气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工作。针对教育人员老化,进取精神不足,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二是抓好查找廉政风险点和重点防控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查找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
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将涉及基建项目管理、人财物管理、三公开支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对易发和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和监测预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抓好领导带头和典型示范工作。总支领导、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工作敬业、遵纪守法、制度执行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宣传、奖励、尊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从政的正面典型,感染、引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为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工作内容

(一)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1、切实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上级新的要求制订党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强化对制度的宣传学习,特别是进一步深化对责任制的内容、要求与意义的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自觉负起自查监督责任。二是执行责任制报告规定。学校领导班子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校长报送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三是落实好平常监督工作。按照党风廉政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平常工作的监督。四是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签订责任制,制订切实可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追究制度。

2、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惩防体系建设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从深入廉洁从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入手;
二是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大讨论活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把准则学透,把风险找准;
三是参与和开展各类主体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四是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有效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2、廉政风险防控。主要从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预警防范风险的对策与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措施,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效果。加强对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的检查,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制度机制的落实、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我镇把各单位人财物的管理、三公经费的开支和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列为重点防控内容。

3、政务财务公开。每季度把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情况、基建项目情况、评职评优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

4、纠风执法。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问题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制度,深化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加强过程监督,加强源头防控;
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支出规定,严禁公款旅游。

(三)作风建设及党内监督

1、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当明白人、做清醒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和弘扬求真务实、民主公正、科学严谨、创新担当的团体精神,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干部队伍。

2、强化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深化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
对群众函询、询问和质询的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干部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筑牢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严格执行制度。对照《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开展“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和“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检查考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和考核。年底对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建立考核情况通报制度。

(二)严格奖惩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志,要给予表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同志,第一责任人要约谈,涉嫌严重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丁司当镇教育总支

二0一四年三月

第五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棠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巡查组成人员

巡查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纪委组织实施,全镇组建1—2个巡查组,巡查组为临时机构,组成人员不固定,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巡查对象与巡查重点

巡查对象为:各村(社区)、镇直镇办单位,重点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巡查重点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四风规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维护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

(四)三资管理情况,包括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五)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六)便民帮办点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便民帮办卡发放及帮办台账建立等工作;

(七)村(社区)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各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
(八)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项目招标情况;
(九)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三、巡查程序与巡查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被巡查单位围绕巡查内容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巡查组听取被巡查单位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二是分别谈话。谈话对象为: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所有村小组长及党员、一半以上群众代表。三是受理信访及暗访调查。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党员、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暗访。四是查阅资料,调阅、复制被巡查单位的有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四、巡查纪律与巡查责任

巡查组要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和请求报告制度。巡查组成员与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对于巡查组成员利用巡查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泄露、扩散巡查工作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巡查结果处理及运用

巡查结束后,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写出巡查报告,将巡查情况向镇纪委汇报。在特殊情况下,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党委汇报。镇纪委根据巡查组的建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被巡查单位应在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查组,并且在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巡查组。被巡查单位的巡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巡查结果进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巡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分类别分层次移交并及时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被巡查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联系沟通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二是时间要求到位。对每个单位的巡查原则上不少于3天,巡查组提前一天通知被巡查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巡查工作要做好两个结合,要与重点岗位动态监管相结合,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相结合,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坠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问题;
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


四是严明巡查纪律。巡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分析和处理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巡查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做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表率。

方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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