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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环保工作总结暨第二年工作打算

时间:2022-07-22 14:55:03 浏览量:

环保局环保工作总结暨第二年工作打算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今天,带来了环保局环保工作总结暨第二年工作打算,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局环保工作总结暨第二年工作打算

  20xx年,平顶山市环保局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精心指导下,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拼搏劲头,紧盯目标、持续加压,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创新思路举措,推动工作落实。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环境质量:20xx年我市PM10、PM2.5年累计浓度分别为101、6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87天,按绝对值排名分别居全省第5、16、11位,目标完成比例居全省第7、9、14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7、9、8位;PM10是全省10个完成目标值的城市之一,PM2.5虽然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在10个未完成目标值的城市中最好。

        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继续保持全省并列第1位;省控地表水环境考核目标断面累计达标率为90.6%,获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170万元,全省最多。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趋于稳定,疑似污染耕地详查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处于全省领先位次。

  (二)重点工作基本完成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深入研究、精心编制大气攻坚战“1+8”实施方案,相继召开动员会、现场会、专题会等扎实推进。

        工业减排:省定4家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企业、2家超低排放改造企业、5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5家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建成区内3家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改。

        涉车涉油治理:

        一是在宝丰闹店、平桐路任店、建设路东段设立重型车油品检查检测站点,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抽检重型柴油车油品、尾气。环保、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各卡点累计检测柴油货车19094辆,发现607辆不合格,公安部门处罚293辆,环保处罚告知314辆。

        二是继续开展油品抽检工作,共抽检加油站855座次。

        三是建成11套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4套移动遥感监测设施,检测不合格车辆53686辆。

        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955辆(不包括农用机械),对已排查登记的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435台,已清除或在禁行区外385台。

        五是全面完成了86座中石化加油站、38座中石油加油站,179个社会加油站“国六”油置换工作。

        清洁取暖:市区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管网长度15.122公里,新建及改造热力站32座,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7%;省定3.5万户“双替代”任务已完成3.7万户。

         扬尘防治:对市内五区施工工地开展“零点夜查”,对城区施工工地围档美化亮化升级;对北环路、许南路、平桐线、庙洪线、平郏路等重点路段加强扬尘治理,每日投入清扫保洁车辆20台,对道路进行洒水保洁,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工业企业绿色改造:成立了全市工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业“绿色企业”评价标准》,对获得工业“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环保调度。目前已上报申请绿色企业创建43家,命名20家。

  2.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落实河长制,开展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白龟山水库周边保护区边界立标工作;生态环境部核查的66个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已完成65个(仅剩姚孟电厂冷却循环水排污口关闭1个问题,因该公司承担冬季供暖民生任务,经请示国家生态环境部,并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于20xx年3月15日供暖结束后立即封堵该排污口),完成率98.4%。

        黑臭水体治理:市内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县级列入整治的10条黑臭水体,完成治理9条(舞钢朱兰河、共青水库、薄冲沟,叶县任店沟城区段,鲁山县南城壕、将相河,汝州市洗耳河,宝丰县玉带河、净肠河),正在治理1条郏县护城河完成治理工程的55%。

        重点工程建设:全市5项重点工程全部完工(湛河治理工程,舞钢市朱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宝丰县玉带河、净肠河治理)。

        入河排污口整治:38个入河排污口(包含汝州3个)全部完成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定20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下发“1+5+9”系列方案,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市直单位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协同管理机制。

         破解难题:以郑州大学为技术支撑,破解了省政府下达土壤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无明确区域、无坐标位置、无计算面积这一难题。按照100×100米网格分布,对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所涉及地块,开展了耕地土壤质量详查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查清了拟定地块以及农产品重金属超标情况。

        排查监测:对21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调查,列出13个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对省划定的约5000亩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疑似污染耕地进行了详查;对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上游沙河、大浪河、彭河、冷水河、应河五条支流入河口,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土壤状况进行了监测;对39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了企业自主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对工业园区、垃圾处理场周边土壤安排了监督性监测。

        试点先行:开展了原平顶山市三佳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环境初步调查;对已搬迁正在进行建设用地开发的2个地块,按要求开展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重点监管:对8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209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基本摸清了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流向,处置危废约15000吨。

  (三)环保督察顺利开展

  全面完成20xx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和11月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两次督察,市委、市政府都成立了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协调保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常住督察组驻地,24小时值守,全力做好协调、调度、反馈及个别谈话、部门走访、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的安排协调,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畅通。

        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即交即办、昼夜不息、高效运转。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8批227个案件和省委省政府督察组交办的15批234个案件,均按交办程序及时转交、严格办理、按时上报结果。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后,迅速组织力量对我市的6个个性问题和全省36个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正在抓紧整改,确保真实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

  (四)环境执法持续深入

  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铁拳治理,严管重罚。全年共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20项,出动执法人员16530人次,受理各类有效举报件4705件,检查企业5483家次,立案44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40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起,实施查封、扣押31起,移送公安部门14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数4起,罚款2490.2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坚持把生态廊道建设作为年度造林绿化的“一号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森林平顶山,新造林29.08万亩。高标准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了生态县(市、区)环境规划,85%以上的乡镇编制了生态乡(镇)环境规划,并顺利完成生态创建年度任务。申请创建的16个省级生态村、47个市级生态村全部完成市级预验收和市级验收。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村6个、省级生态乡镇33个、省级生态村171个、市级生态村298个。市财政累计发放生态创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668万元。(添加内容)生态红线划定已经完成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待省政府正式印发后实施。全市拟划定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共计873.1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04%,略高于全省10.08%的平均水平(其中鲁山504.18km2)。

  二、主要做法及亮点

  (一)指挥系统运转高效

  1.提认识,注重思想统一。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推进会等,统一各方思想,提高环保认识。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抓、带头干,共主持召开会议90多次,亲督实查110多次,作出批示300多次,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之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期间,高频次、高规格召开各类会议30余次,统一干群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

  2.举纲总,注重顶层设计。对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有关市委常委和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8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平顶山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3.强阵地,注重中枢建设。为适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及时调整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成员,增设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从各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攻坚办力量,对大气、水、督查办污染防治工作组部分人员进行调整,使攻坚办3组1办调整为4组1办,即大气组、水组、土壤组、燃煤散烧管控组和环境攻坚督查办公室,确保了攻坚指挥系统运转顺畅、协调有力。

  4.细张目,注重责任分解。按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攻坚工作重点,逐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既定要求推进实施。

  (二)攻坚机制日趋完善

  1.聘专家。继续聘请专家团队驻地工作,邀请院士现场调研指导,对煤炭、电力、化工等企业把脉会诊。去年6月12日,市委、市政府邀请郝吉明、贺克斌、魏复盛、刘文清等4位院士举行大型讲座,为科学治污提供智力支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讲座,市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加。

  2.重监控。在平煤神马集团建设7个空气自动站,属全国首创,时时监控企业空气质量;购置500多台环保专用车辆,对重型运输车辆、工程重型机械安装尾气处理装置,对渣土车全部登记、密闭改造、安装GPS定位,通过无人机航拍监控、工地视频监控、企业在线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等手段,实现对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的立体化防控。

  3.强响应。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指令落实工作机制,组建“环保局攻坚快速联动群”“碧水蓝天平顶山”“领导+办公室主任”“平顶山大气防治攻坚”领导和工作微信群,做到领导正确决策、专家指令即时接收,各级责任迅速落实。

  (三)管控措施扎实到位

  1.严工业。严格日常监管,强化整改提升,积极创建绿色企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整改达标方能恢复生产;以“清零行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互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594家。

  2.重监测。在投资398万元建成100个空气微型监测站基础上,对环境质量综合监控平台进行维护升级;投资2700余万元建设的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已实现省、市联网,投资500余万元购置汽车尾气移动监测车2辆,提高了对重型货车实时监测的灵活性和精准性。

  3.控车辆。设立重型汽车尾气监测站点7个,自去年9月23日以来,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开展重型运输车辆管控;同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执法,共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3372辆,385辆不合格车辆已清理出场;提前淘汰老旧车7862辆,交通污染明显降低。

  4.治扬尘。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大清洁活动,提高城乡保洁质量;全面加强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等规定,积极推广湿法作业和覆盖,严控扬尘污染。

  5.清油烟。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核查、接受举报等措施,严格油品市场监管,取缔黑加油站26家,整治流动加油车36台,成品油抽检合格率均在96%以上;强化城区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对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实行停业整顿。目前,城区餐饮单位安装净化器4451家,安装率99.5%,达标率95%以上。

  6.降能耗。完善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体系,开展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共取缔或改造燃煤茶、浴锅炉281个,取缔燃煤大灶646个,取缔经营性小煤炉1530个。

  (四)督导问责从严从快

  1.强队伍。对抽调的百人督查队伍进行优化和调整,保留精干力量40人,组成10个督查组,全方位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措施落实,督导整改实效。

  2.建机制。建立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全市年度重点攻坚工作跟踪落实机制,专题督查,现场办公,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促进了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严督查。对乡镇(村)环境突出问题、施工工地、“散乱污”企业、黑臭水体、重污染天气管控等共计开展26轮次专项督查,共下发《督查专报》65期,下发《督办通知》497份,发现问题10503个,解决10083个,追责问责301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强力推进污染防治,狠抓中央和省委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观,但平顶山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环境污染底子厚、指标提升空间小。

  (一)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PM10不高于70微克、PM2.5不高于35微克,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布局结构偏大等原因,目前PM10、PM2.5分别超出国家标准44.3%、85.7%,如果产业、能源结构不能尽快调整优化,如期达到国家标准,任重道远。按照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市优良天数明、后年分别要达到241天、256天,而20xx年我市优良天数只有187天,分别要增加28.9%、36.9%,任务非常艰巨。

  (二)水污染治理方面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老湛河部分河段整治有“尾巴”工程没有完成,整治工作不彻底,雨期对下游管道以及厂站冲击较大,存在较大的雨后河道返黑返臭风险;个别县(市、区)城区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不能全部收集、处理,对河流水质改善造成一定的难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法问题整治后问题容易反弹,监管难度大。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土壤治理投入多、难度大、周期长,市、县财政普遍困难,资金保障困难。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虽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能,但无正式工作机构、无编制、人员不足;监测方面存在技术人员、监测设备、化验室及经费不足的问题,难以适应土壤污染防治形势需要。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的通知》要求,持续发力、精准施治。

        一是打好结构调整优化攻坚战。加快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区域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源头防控,加大治本力度,严控煤炭消费,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构建全市清洁取暖体系,推动以姚孟发电公司为热源的供热体系改造,20xx年市区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淘汰关闭坑口电厂;大力发展铁路货运,优化公路网布局,科学确定绕城通道路线,加快北环路过山、南环路过湖、昆阳大道东移、舒山大道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步伐。加快石龙区炭产业园建设,20xx年底前推进市内碳素企业退城进园;优化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冶金、建材、石化等重污染企业产业布局,鼓励企业重组、转型。

        三是打好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按照省生态环保厅、工信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环保企业创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四是持续推进柴油运输车辆治理。以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强化机动车监管整治,开展柴油机清洁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水平,禁止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严查车辆环保设施配备,20xx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五是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深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的作业模式,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力争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二)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是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确保地表水好水比例达到66%以上,饮用水取水水质达标率超过99%,劣V类水体控制在9.6%以下。

       二是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市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同时开工建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全国重点乡(镇)、南水北调沿线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确保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7%和89.5%以上。

       三是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做好沙河段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抓好县乡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采暖季结束当天立即关闭姚孟发电公司循环冷却水排污口。

       四是开展全域清洁河流行动。强力实施“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全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督促各县(市、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内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推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xx年底前完成鲁山县、石龙区耕地类别划分,建立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完成安全利用耕地面积20%任务;累计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11.9%和重度污染区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4.2%任务。

       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三是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

       四是加强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和环境监管。

       五是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审批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

       六是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力争建成5个绿色矿山。

  (四)落实生态红线管控

  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加强红线内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严格基本生态管控,明确保护方向,把握发展空间。

  (五)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对环境问题易发、多发行业、区域,开展常态化、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环境监察稽查,持续、重拳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六)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全面完成入户调查质量核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普查办工作要求,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审核与汇总全市普查数据,整理完善普查工作全过程文件资料,做好归档交接。

  同时,要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污染源产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一次办妥”;深化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争先创优,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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