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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9 13:1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完整)

2023年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年版)》(中法办发〔20×〕5号),正式启动了20×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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