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时间:2022-05-19 18:2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4篇

【篇1】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XX街道办事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现将我街道XX年度上半年贯彻落实《京口区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京口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和《XX年度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

我街道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目标管理。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举任组长,党工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负责人、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领导组在工作中,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并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并多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带头学,坚持读原文,坚持学而用,切实指导实践、确保我街道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狠抓学习教育,落实工作实效。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街道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开展党员冬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街道定制了两大类冬训课程暨一项专题类课程+一项拓展类课程,专题类课程里包含六个学习主题,主要是针对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各级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街道特邀市委党校教授徐光为大家解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们对从严治党的理解,增强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大家讲解各级党代会精神,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一项拓展类课程是专门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压力大、低情绪开展的心理培训课程,街道特邀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史瑞君教授为大家作了题为“情绪调试和压力应对”的讲座。除此之外,街道要求各社区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知识竞赛”,参加竞赛人数达200人。二是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学习。机关支部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及党的光辉历史等知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授课、检查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三是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大市口街道在年初就制定学习计划,确定12个学习专题,重点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治党等学习篇目,由领导班子成员授课,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放大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觉悟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市口街道下辖10个社区,已有7家社区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社区,其余3家正在努力争创中。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等宣传阵地。通过讲座、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以及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街道、社区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与辖区内商户签署“争做文明商户承诺书”;
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完成文明提升台账工作;
浓厚背街小巷公益广告宣传氛围;
安排主次干道路段长,并签署责任书;
接收“啄木鸟行动”问题交办单20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加强与市、区督查组联系,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文化建设。大市口街道通过不断培育、提炼,涌现出青春快乐鸟、华润社区腰鼓队、金阳光艺术团、金凤凰艺术团、慧中舞蹈俱乐部、星友合唱团、米山合唱团、东吴老来乐艺术团、老北门阳光艺术团、弥陀寺巷诗词协会等十一个各具特色的文艺团体。每逢节日、庆典及公益活动,他们都活跃在各个社区文化广场和市民大舞台上,为镇江的市民奉献他们的热情和风采。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市口街道推选出道德模范张苏娜荣获XX年第四季度“最美京口人”荣誉称号并光荣入选镇江好人榜;
刘伟琴荣获XX年首届感动镇江“十佳母亲”称号、XX年镇江市第五届“大爱之星”、XX年镇江市“最美家庭”标兵户、XX年光荣入选镇江好人榜;
刘连平荣获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镇江市首届百佳文明市民等荣誉称号;
怀民同志荣获镇江市首届“大爱之星”称号。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四是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大市口街道常态化开展机关干部、党员团员网上“发观点、亮声音”活动,配备12名专职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舆情引导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论事件。交汇点新闻汇编推广和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广均已完成任务数各800人;
“京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正在大力推广中。

【篇2】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城区街道办事处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静政办发[2012]7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全街道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省、市、县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街道社区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考核范围

1、街道办事处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社区在岗的非正式工作人员(附具体人员花名册)。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附具体人员花名册),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考核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二)考核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根据人社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考核人员中正常参与工作的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实行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临时性工作奖

参加本职工作之外的临时性应急工作,每参加一次加5元,被安排参加临时性工作而没有及时到岗的,每发生一次扣5元。特殊性工作以领导临时决定为准。

2、出勤奖(月考勤奖100元/月/人,按月发放;
年考勤奖,500元/年/人,按年发放。)全月(年)到会和上班天数,以点名和签到为准进行统计。

(1)月考勤过程中,街道社区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当月旷工每天扣30元,社区聘用干部当月旷工每天扣10元;
当月无故未签到或迟到每次扣5元;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5元。当月事假一天按缺勤一天计算;
病假(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5天按缺勤一天计算,不足5天按5天统计;
矿工一天按缺勤5天计算。

年考勤过程中,当年旷工累计6天(含6天)不发年全勤奖,6天以内按每旷工1天扣发50元。当年病事假累计未超过8天的在职职工和社区聘用干部按全勤全额发放,8天以上的按每请假1天20元扣发,扣完为止。考勤其他规定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节假日机关值班的,按正常出勤统计,晚上值班未到的按缺勤一天统计,扣发年奖金50元。

(3)街道社区因工作要求需节假日加班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按正常上班统计。

(4)本月或全年出勤不足上班天数一半的不发本月或全年考勤奖。

3、工作考核奖 (主要包括岗位履职津贴,加班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1200元/年/人,按年发放)

(1)街道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发放岗位履职津贴。其中各办公室(综合办、民政办、社保所、武装部、计生站)和各社区工作人员当年旷工累计15天(含15天)以上的不予发放,工作人员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
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85%发放;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中患门诊特殊病种甲类、乙类疾病的按80%发放,患其他疾病的按50%发放。当年事假累计15天(含15天)至19天的按50%发放,当年事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的不予发放。该项病假的认定,除医生证明外,还需提供就诊医院病历、检查依据等。

(2)年终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每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的人员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对单位的贡献、服从领导安排5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一项为5元(附表)。年终本人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典型的分别奖20元、15元、10元。站所或社区被评为先进典性的,本站所、本社区全体人员(包括分管领导)按此标准奖励。

(3)加班补贴,主要用于应急、突发性事件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4)特殊岗位、身兼多职工作人员的奖励补贴酌情考虑,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街道统筹发放。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七、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篇3】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学校办学方向。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由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在中共X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下属的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学校党总支、党支部要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按照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行为实施追究的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

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抓好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宣传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处室各负其责、师生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做到权责明确,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本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亲自处置。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九条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对本级单位及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责任,将意识形态领导工作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强化党性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及其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分管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清单 第十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导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明确工作方向,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明确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红线。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审查。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在选题、开发与实施中要着重明确社会主义的主题,把握好课程实施的导向作用和质量监控。

(五)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论坛、讲座、年会、读书会、展览、展演等“一会一报”制度,由主办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经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同意后,上报中共X县委宣传部审批,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利用微信、QQ、钉钉等新媒体,引导正面思想舆论,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排查学校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
依法依规,综合管控;
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建立健全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工作机制,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坚决依法制止校园内进行的传教或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就学情况的排查,在尊重少数民族学生习惯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

(九)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德育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同教育系统内的知名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十一条

依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自觉学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指导思想,研究和把握教育发展规律,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带头讲党课,主动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优良教风学风,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敢抓敢管。

(三)主动联系分管的单位、处室、年级,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分管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

(四)主动同全系统内的知名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第十三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分析研判,切实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研究与报告机制。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要对被选用对象的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局党委每年结合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要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教育部门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议、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干部,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统筹指导,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研讨和交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主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学校)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及业务职责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单位(学校)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年会、读书会、展览、展演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出版物、学术著作、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坚持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和上级主管(或联系)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实施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有违规情况的,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领导干部有违规情况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篇4】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全区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文化支撑和道德滋养。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发挥好"学习强国"APP的管理作用,增强学习实效;
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1


(二)抓好舆论引导,传递党的声音。紧紧围绕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对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借助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街道社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扩大街道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着重管好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三)弘扬社会文明,培育时代新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为根本,积极开展第三届社区邻里节、"好家风好家训"、"讲公德、守秩序、树新风"等主题系列活动,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加强道德领域示范群体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好人""文明市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成为道德建设的传播者和践行者。组建社区文明巡防队,以"随手拍"的方式发现、监督和曝光不文明现象。

(四)抓牢阵地建设,筑牢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达到配置齐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服务标准。做强做大民主东街社区万全图书馆第一分馆"全民阅读"工程,启动新城南社区万全图
1

书馆第二分馆筹建工作。规范社区道德讲堂、民生讲堂、公益讲堂等基层阵地建设,结合不同群众的思想特点和心理,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法,大力宣传新思想、新精神等内容,帮助其消除思想困惑,提升思想认识。

(五)壮大工作队伍,凝聚发展力量。在街道层面组建宣讲员队伍,深入社区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打造网评员队伍,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理念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其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
1

研判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宣传部。

(三)严格监督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

推荐访问:意识形态 街道办事处 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