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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精选推荐】

时间:2022-05-18 22:04:2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精选推荐】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3篇

第1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贯彻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有效的履行党委会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会工作制度,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提高党委会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传达中央、省委、龙煤集团和鹤岗分公司等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精神,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贯彻执行提出安排意见。

2、对厂安全工作提出原则要求,对重大安全投入、奖励政策及重大隐患的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对安全思想教育提出原则要求。

3、对重大项目安排、投资和大额资金运作(原则上在 万元以上)问题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原则决定。

4、对全厂的队伍建设和员工培训工作提出要求,对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提出意见。

5、围绕全厂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的工作措施。

6、参与全厂重大问题的决策,听取行政工作和有关问题的报告。支持职代会和行政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7、讨论决定举行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议题和工作报告,向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讨论通过向上级党委请求的重要问题等。

8、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和培训、考察、监督,讨论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等。

9、讨论决定向上申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科技人才和因公出国人员名单。

10、研究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讨论决定召开职代会的时间和议题,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报告;
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认真总结工作中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严肃党的纪律;
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并自觉的接受监督。

二、议事制度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会每次召开日期和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确定;
除临时召开会议外,党委会议题一般提前一天通知各委员。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亦可同时提出。

3、党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有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委会集体的决定。如对党委会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可向党委会申请开会复议,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4、党委会要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各委员委要按分工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5、在党委会内部,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委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补充,增强团结。

6、各委员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参加会议等活动时,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必须符合党委会的有关决议精神;
代表厂党委做的重要报告和发表的重要文章,必须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

7、党委委员或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不定。民主生活会议可作为党委会议的一项内容,也可以单独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组织部和纪委可各指派一名同志列席会议,要保证会议质量、务求实效。

8、党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必须经常委会审查批准通过。

9、党委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会议内容不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或暗示;
凡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须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并有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发,要认真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委员都要本着对党委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并有办公室负责催办。

第2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1.议事范围

  1.1研究讨论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唆使、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1.2肯定公司党组织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1.3研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方案和有关重要事项;
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换届和人员组成方案;

  1.4讨论研究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
研究和审批所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上报发展的新党员。

  1.5肯定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目标和措施。

  1.6讨论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分析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7听取纪委、工会、团委等工作情况和离休老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1.8依照党管干部原则,研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计划;
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干部任免和后备干部的提拔和考核。

  1.9讨论须由公司党委决定的背纪党员的处罚。

  1.10讨论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本级党委集体讨论的问题,或书记、副书记认为需要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选定和审议程序

  2.1凡提交党委会审定的议题,特别是政策性强、触及部门较多的议题,主办或承办部门要提早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弄好科学论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建议,然后经党办或直接报请书记审定同意,方能列入党委会议程。未经充分准备又未报请书记同意的事项,除事情紧急,经书记同意外,1般不应列入党委会议程。

  2.2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应相互商讨、沟通,统1认识。

  2.3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构成决议或决定时,均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每一个党委成员都要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表决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肯定,1般情况下,进行口头表决,在每一个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决定时,必须获得到会党委成员过半数赞同,决议或决定方能有效。对重大问题产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1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报告上1级党委,要求判决。

  2.4由党委会讨论的主题,1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由承办部门或党委办公室修订成文,报请书记审阅签发。

  3.决议的履行与检查

  3.1党委会讨论的问题1经通过,就要坚决履行。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以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之前,必须服从并认真履行。

  因遇特殊情况确切不能履行原决定的,应及时提交党委会进行复议。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由书记与有关党政领导成员商讨后作出调剂,但要通知其他党委成员认可。

  3.2依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书记进行具体分工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党委办公室负责督查,使决议或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3.3会议分工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或责成有关部门负责承办的决定事项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向书记汇报。落实中出现新的问题或困难,影响决定或决议的履行,党委应作复议,重新作出决定。

  3.4召开党委会时,如有党委委员因故缺席,书记在会后应向缺席者通报会议情况,或由党委办公室将会议记录送缺席者阅看。

  4.会议制度与纪律

  4.1党委会原则上每季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

  4.2党委会由书记主持召开,也可由书记临时拜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或主持会议。党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前向书记请假。党委会必须有3分之2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4.3搜集议题、通知会议、承办会务及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应作机要档案保存。

  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审议议题最少应提早1天通知,送交出席会议成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4.4会议议题触及党委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需要躲避的,该成员应主动躲避。会议主持人也能够要求该成员躲避。

  4.5党委会由公司党委委员参加,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可指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6出席党委会的全部人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记录人员必须严守党的秘密,凡会议要求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漏。

  5.附则

  5.1公司各基层党支部(总支)会议的议事规则应参照此规则履行。

  5.2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履行。

第3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文章标题: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二、党委会议事范围:
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设置;
确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审批改选结果。

8、讨论通过公司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方案、党代会工作报告及党委会、纪委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等
相关事宜。

9、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研究党内先进代表人物;
人大、政协委员。

10、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

11、听取纪委工作和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纪委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12、需要党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三、党委会议事形式及规则 1、党委会议事主要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研究问题、做出决定。主要形式是召开党委会。

2、党委会每月应召开一次,如遇必须经党委会决定的重要问题时,可随时召开。

3、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出席党委会的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它列席人员由会议支持指定。

4、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如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5、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要在会前三日内,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各种会议材料要提前传送。确定的与会人员不得随意缺席会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征得党委书记同意。

6、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和负责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党委会决议需形成文件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党委书记签发。

7、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四、党委会议事程序 1、议题的提出。凡需在党委会上研究、解决的问题,由责任单位或党委委员提交给党委书记,再由党委书记提交给党委会讨论、研究。

2、决定的执行。凡在党委会上作出的决定、决议,由分管的党委委员或由党委会指定的责任人具体组织执行,其他委员不得擅自干预。

3、执行情况的反馈。执行党委决定、决议的责任人,必须按照党委会的决定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或口头向党委会或书记汇报执行情况。六、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党委会负责解释。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党委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办理。

2、本规定自公司党 委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来源于,欢迎阅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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