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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情况通报【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0 15:2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情况通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精选推荐】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一

  各村委会、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全面完成乡政府下达的防火责任目标任务。为此,现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布置,认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

  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3、层层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乡政府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下达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奖惩措施,做到奖惩有据。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村小组、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突出宣传重点。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宣传必须面向千家万户,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要深入林区居民点、风景旅游点和林区作业点,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意识。

  2、丰富宣传形式。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鸣锣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点风景和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3、深化宣传实效。要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个进入林区的群众 ,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件的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林区群众人人成为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未雨绸缪,落实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扑火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预案演练,落实保障措施。

  2、落实物资准备。对现有的扑火装备和物资准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足配齐森林防火物资,维修防火基础设施,确保装备完好,物资充沛,有备无患。

  3、加强值班调度。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指挥畅通。对每一个火情热点都要认真核查,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

  4、落实扑火队伍。进入重点防火期后,各村半业队要相对集中,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半专业队的业务培训、实战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扑火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深刻领会,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统领下各相关主体的森林防火职责,对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1、省级部门已将专职指挥制度写进了《条例》,特别是关于野外用火问题,《条例》明确规定:重点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将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权授予给了乡人民政府。

  2、在审批程序中规定,由用火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用火书面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林业局进行初审提出 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各村委会应当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人,及时报乡指挥部备案,并由乡指挥部书面报县防火办备案。

  3、在审批条件中规定,五种情况不得审批: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站库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铁路等主要通道可视范围等;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积超过500亩的不批。

  4、在实施要求中规定,虽经批准,但下列五种情况下不得用火: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5、在相关责任中明确:村委会现场监管人是监管责任人,用火单位主要领导或个人是用火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出现大的问题,要追究用火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视为森林火灾,并依照《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肃处理。虽经批准,但没有及时报县防火办备案的用火,视为违规用火,纳入各村年度考核予以扣分。为此,各村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低火险条件下用火,确保不“跑火”。

  这些重要规定,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村要以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推动我乡森林防火事业再上新台阶。

  五、多措并举,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乡防火办已将省级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转发至各村,各村务必做到再次重申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继续实行“五个禁止”。

  2、加大巡查力度。村、组干部及护林员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农林交错区、火灾易发区和多发区、重点设施和林区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特别是村组干部和护林员要发挥距离火源最近、发现火情最早、地形地貌最熟等优势,组织人员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村要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特别是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五类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

  4、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期必须下到各自挂点的村开展督查,要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清除,扑火准备是否充分。发现问题时,要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同时,乡防火办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落实上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加大处罚力度。各村要按照《森林法》及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违法、违规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始终保持打击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严肃查处火灾肇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发生火警时,对所在村进行每次20xx元处罚;当发生火灾时,则对火灾所在村进行每次4000 元处罚;同时对包组村干部进行每次500元处罚,未包组的村干部进行每次300元处罚;对包村乡领导及干部进行每次200元处罚。对野外处用火当事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令行禁止,严肃工作纪律

  1、坚持领导在职在岗纪律。重点防火期间,各村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如确需外出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报上级防火指挥部备案。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级防火办坚持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畅通有序。对迟报、瞒报、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有关干部的责任。

  3、执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务必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4、加强热点核查。每个热点必须由村领导带队现场核查,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由村报乡防火办。

  5、坚持专业化扑火原则。火灾发生后,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调集半专业队投入扑火,科学处置,确保安全。扑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县、乡申请支援,凡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人、孕妇及中小学生等人群扑火。

  天井源乡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秋冬防工作不出大的问题,9月25日至10月8日,河北省林业局组成5个检查督导组对全省8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及所属有关县、4个省直属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采用听、查、看的方式,每市最少抽查2个县、每县抽查1—2个防火重点单位,以查问题、找隐患为目的,重点对秋冬防安排部署情况、火源管理情况、预防落实情况、扑火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通过检查,各地能够认真学习传达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能够按照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回良玉副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文件逐级传达,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总的看秋冬防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安排。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存在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够落实、森林防火经费没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护林员队伍不足、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达不到要求等突出问题。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局分别致函全省8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就行政领导负责制、经费预算、护林员队伍、扑火队伍建设等总计提出了31条整改建议,要求各市举一反三,尽快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全省森林防火不出大问题。

  

  年月日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三

  5月7日,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部在加格达奇林业局召开了联合暗访组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与各县区局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县区局长共同观看了地区两个森林防火联合暗访组检查出问题的实况录像后,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地区森林防火副总指挥肯定了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在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检查出的问题上可以看出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真正把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春防期间不出现大的问题,吴玉波要求各地对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五个百分百”要求,夯实森林防火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野外作业点审批制度,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责任制、火源管理责任制、“一盒火”制度、“义务宣管员”制度、防火隔离带开设等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各级包片领导要详细划分责任区,发生火情后,不仅要依法惩处肇事者,还要追究其防火宣传教育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抓人的管理。降低人为火发生机率的根本点就是抓人的管理,要坚持以往对吸烟人员统一造册管理的好做法,“一对一”地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从根本上消除人为火险隐患。三是抓好预报工作。要充分发挥瞭望塔监测人员在火情监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卫星监测、飞机载人巡护、地面巡逻等手段,做到有火及时发现,立即上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初发火扑灭。四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按照地防指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和机具,保证扑火队员工资,做好“建得起、养得住”,确保森林消防队的主力军作用。五是加强联防协作工作。各地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出动,不讲条件地把火扑灭,不要因为不能确定是否在自己的辖区而按兵不动,贻误最佳扑火战机。六是抓好入山采集山产品人员的管理。对入山采集山产品人员要统一组织,划定采集区域,落实防火责任人,确保不造成人为火险隐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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